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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一片荒地(2)

“既然没能力养,干吗生那么多孩子?还生三个。如果她生了五十个孩子,有四十个得了白血病,十个得了脑瘫,你说到底是救还是不救?想救的话,救得了吗,得花掉多少社会资源?这不是纯粹给社会带来负担吗?所以我不支持这种捐款。她应该为自己不负责任的纵欲承担后果。”他冷冰冰地说。

虽然他的话听上去似乎也有道理,虽然他最后还是把钱包交给她叫她随便拿,但他冷冰冰的回答还是让她心寒。她不想跟一个缺乏同情心的人相伴终身,所以后来就直截了当地向他表明了自己的意思。

“对不起,简东平,我们还是做普通朋友吧。我们两个谈恋爱不合适。”她认真地说。

他看了她一会儿,笑道:“我也正有此意。好吧,既然以后当普通朋友,我就没那么拘束了。来,小凌,我们像兄弟一样拥抱一下吧。”

说罢,他不由分说地给她来了个紧紧的拥抱,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她脸上亲了一下。

“你干什么?!简东平!你,你想袭警是不是?!小心我……”当时她气得脸都红了,一时竟想拔枪,却不料发现平时插枪的地方竟然空空如也,她这才想到今天出门时,把枪落在桌上了,怪不得今天一天都觉得哪里不对劲儿呢!她正在心里骂自己粗心大意,简东平说道:

“抱歉,我跟朋友之间向来亲密无间,尤其是异性朋友,哈哈哈。我还以为每个警察都会带枪呢。”说完,他的眼神向她平时插枪的地方一溜,便幸灾乐祸地哈哈大笑着离去。

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她真是恨得牙痒痒。但从那以后,他们才算真的熟悉起来。他隔三差五地来找她,他们有时候一起吃饭,有时候一起外出,有时候他也让她办点事。不知不觉中,凌戈觉得他们两个真的成了好朋友。在她的人生中,还是第一次有一个真正的异性朋友,她觉得这种感觉真好。

“金升路254号,我都没听过这条路,是在郊区吗?她怎么住那么远?”她问简东平。

“不清楚。”

“她是本地人吗?”

“不是,她说她是广东人,但我听她的口音好像是福建的。”

“你跟她接触也不多吧?”凌戈好奇地问道。

“不多。”

“她是个怎么样的人?”

“很有女人味。”简东平笑着说。

“你笑什么?”凌戈觉得他笑得很坏。

“她第一次来周刊见我,你猜她打扮成什么样子?”简东平回头看了她一眼。

“什么样子?”

“穿着旗袍,好像《胭脂扣》里的梅艳芳,我差点要说粤语片对白了。”简东平忽然问她一句,“你看过《胭脂扣》吗?”

“你当我是土包子吗?我怎么会连梅艳芳和张国荣的《胭脂扣》都没看过?!”因为她家至今没有DVD机,简东平常时不时拿这事来嘲笑她土。凌戈很恼火,但想像当时简东平跟周瑾见面的情景又不禁笑出来,“穿旗袍?那也太夸张了吧。那时候是几月份?”

“是二月底,她在旗袍外面套了件裘皮大衣,当然是假裘皮。”简东平说。凌戈忽然发现他的手腕上戴着一只新的白色运动表,就冲那别致的造型,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这家伙为了追求这种所谓的时尚,果然挥金如土。

“你一共见过她几次啊?”她别过头去,尽量不去想他这令人无语的生活陋习。

“两次,不对,如果算上最后一次应该是三次。”

“她每次都穿得那么怪吗?”

“第二次很正常,不过有点土,夹克衫牛仔裤,跟你来相亲时差不多。”他又不动声色地讽刺了她一句。

“我很土吗?”她气呼呼地问道。

“是啊,你自己不知道吗?”他毫不留情地说,“你是我见过穿得最土的美女了。”

“美女”二字让她的心情立刻多云转晴。

“她那天也是来杂志社见你?”她问道。

“No,我在马路上碰见她,她说要去百盛买东西,于是我就送了她一程。”

“她很漂亮吗?”

“我不知道怎么形容,也许只能算是五官端正吧。”简东平直视着前方说,“你要知道,凌戈,美女这个称号我不是随便给人的,这需要综合很多素质,长相、身高、气质、修养、谈吐等等,我觉得她的气质稍微差了点。你懂我的意思吗?”

“嗯,我懂。”她道。

他回头看了她一眼,好像在说,你懂个屁!但是他没说话。他是个文雅的人,粗话只通过表情表达。

“那她说话正常吗?”她不理他,继续问道。

“很正常,只是说话时喜欢跟对方有身体接触,喜欢向男人撒娇。我觉得这只是她的习惯,不是真想做什么。”简东平平淡地说,他好像想到了什么,下意识地皱了皱眉头。

就是说,她跟你说话的时候,跟你有身体接触?还向你撒娇?是男人当然求之不得。凌戈想到这里忍不住白了他一眼,想不到他已经注意到了,立刻笑起来。

“你又笑什么?”

他没回答她,却道:

“凌戈,帮我个忙如何?”

“什么事?”每当他求她做事时,声音总会变得很深沉,好像他面前突然多了个麦克风,而他本人一瞬间从一个流行歌手变成了个男低音歌唱家,使她不由得注意聆听。

“帮我查一查周瑾的档案资料和最后三天,尤其是最后一天下午五点至七点之间的电话记录,我想知道她最后那段时间跟谁联络过。”

“电话记录没问题,只是档案的话,你现在连她是什么地方人都不清楚,我怎么查啊?她的名字又那么普通,范围也太大了。再说我也不是档案室的人,我还得找人呢!”

“就查广东汕头和福建南平两个地方就行了,我猜她是福建南平人,我曾经在那里住过一段时间,有些与生俱来的语言习性是改不了的。”

他郑重其事的态度让她打消了想调侃他的念头。她下意识地很肯定他这么关心周瑾并非对她有意思,而是另有原因。

“那好吧,我试试。”凌戈说。

根据地图的指示,简东平驱车越江又开了将近四十五分钟,才终于到达冷僻荒凉、两边长满杂草的金升路。

令简东平惊讶的是,这条路从头到底都是一片荒地,而且不到五分钟就开到了头。

“不对啊,简东平。金升路就这一段吗?你会不会记错了?”凌戈四下张望,“是不是你的旗袍小姐给了你个假地址?”

简东平不说话,微微皱起了眉头。

这态度说明,他同意她的看法。

“她为什么要给你假地址?她给你地址的时候说过什么特别的话吗?”凌戈问道。

“她说她大部分时候都在这里,我的理解是她就住在这里。”他向车子四周的荒地望望,若有所思地说,“看来是我理解错了。”

“那你现在有什么打算?”

“回去,还能怎么办?”

凌戈觉得这事不大对劲。

“你叫我去查她的档案,她的名字会不会也是假的?”见简东平不吭声,她继续猜测道,“如果名字是假的,地址是假的,她又故意穿得怪里怪气来见你,那她会不会在家乡曾经犯过事?”

“犯过事?你指什么?”简东平似乎被她的猜想吸引住了。

“她会不会是通缉犯?因为在家乡犯了法,只好背井离乡在外地谋生。一般只有逃犯才会刻意掩饰自己的身份。”凌戈忽然心中一阵兴奋,她想如果自己抓了个通缉犯,那岂不是可以将功赎罪回刑警队了?

简东平想了想说:“你说得有道理,那劳驾你也查一下通缉令吧。”

“嗯,我会的。”凌戈重重点头,见他调转车头,便问道,“现在去哪儿?”

“打道回府呗。我要回杂志社,你去哪儿?我送你。”

“我没地方可去。”现在时间还早,凌戈既不想回家,也不想回单位。今天上午被上司训的时候大家都听见了,她不想这么快就出现在同事们的面前,那该多丢脸啊!

简东平好像看出了她的心事。

“跟我去徒步旅行如何?”简东平说。

“徒步旅行?”

“从我们杂志社出发进行一次环绕我们杂志社的徒步旅行。有兴趣吗?”

他是不是吃饱撑着了?凌戈斜睨了他一眼,不过以他的性格,他做这么无聊的事一定事出有因,只是他现在不愿意跟她明说罢了。但这次,她决定非让他开口不可,因为她现在有的是时间,她现在无聊得很。

“简东平,我想知道你这么做的理由,我知道你不肯说,但是我就是想知道你的理由,理由,理由,理由,理由,我要知道理由!”她一迭连声地说,觉得自己就像个卡带的录音机,忍不住想笑。

简东平像听了紧箍咒的孙悟空那样痛苦地紧皱起眉头。

“说吧,说吧,说吧。”她继续卡带。

“凌戈,你再啰唆,我就开快车了!”他冷冰冰地警告她,“知道我为什么不想结婚吗?就因为再好的女人到最后都会变成呱呱乱叫的青蛙。你这只蝌蚪差不多也快发育成形了。”

“喂,我对你的单身理由没兴趣,我想知道的是你为什么要绕杂志社瞎走,你有什么不便说的?”她没好气地回击道。

简东平沉默了一会儿,道:

“周瑾说,她第一次来周刊见我时,乘了5站路,走过4个拐角,过了2条横马路,但愿我没记错……我准备从杂志社出发,往回找找她的路线,也许能找到她是从什么地方出发的。”

呀!他竟然坦言了!真难得啊,她想。

“这很耗时间,我看你还是……”他好像要改变主意,不想带上她了。

“我都被停职了,我能有什么事?我跟你一起去!”她坚定地说。

凌戈想到自己的窘况就很郁闷,她觉得与其回家写检查还不如跟简东平一起做傻事。她相信一次消耗体力的徒步旅行或许能帮她发泄心中的苦闷,再说她现在对周瑾的事也很感兴趣。

“喂,我想问你个事儿。”她道。

“问吧。”

“你说周瑾会不会真的是通缉犯?”她悄声问道。

“但愿她不是。”简东平不安地答了一句,忽然回头看了她一眼,“凌戈,你是不是巴不得她是?这样你就可以抓住她,将功赎罪回刑警队了?”

凌戈觉得脸上有些发烫。

“简东平,我才没有,我只是猜……”她想为自己辩白,但立刻被他打断了。

“我会帮你的。”简东平笑着说。

凌戈白了他一眼,不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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