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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你是我心口的风

爱情总归是要失败的,不是败于难成眷属的无奈,就是败于总成眷属的厌倦。这是我在温哥华认识的一位姐姐的名言。她也是中国人,开着一家中餐馆,来温哥华八年,感情上一路坎坷,生活上独当一面。我在她的餐馆打过很长一段时间工,可以说,最困难的时候,她让我这个要姿色没姿色要文凭没文凭英语又说不好的女孩在异国他乡活了下去,至少解决了温饱。

她自封“师太”,因为有过一段不成功的异国恋情。所以,对我和德国男人安东尼的前途,她一直不看好。

但我还是选择嫁给了那个男人。一个人的漂泊实在太难,打工很累我不怕,怕的是工作一天结束后回到租住的地下室,一个人忍受冷清清的死一样的孤独。在那里,我没有亲人,没有朋友,也没有了爱人。他们远在大洋彼岸,在我热热闹闹的北京城热热闹闹地过着他们的生活。

但我不悔,这是我的选择。这是我对爱情的选择和对自己的惩罚。

可是有一天,我真的经受不住了,晚上回去的时候,房东老太太的儿子,一个相貌难看的美国胖男人,居然借着酒意撬开我居住的房门,对我欲加凌辱。

和房东闹翻之后,我提着自己少得可怜的行李找到安东尼的小公寓,对那个灰色眼眸中闪烁着猜疑和惊喜的高大男人说:“Will you love me?I need a lover.”

他盯着我看了很久,似乎听不懂我蹩脚的英语,又似乎在判断这些话的真实度,就像当初在机场我乞求他带我走的时候一样,这一次他终究还是没有拒绝我。他向我张开怀抱,温柔地低下头,吻在我的额头上,他说:“Yes,I love you,little girl.”

我以为,一生就这样了,无论是林北风、程飒南还是江晨西,都只是过客,都只是一阵风,有的锋利,有的温暖,有的轻盈。爱得最深的伤得最真,唯有让时光将伤口抚平,冲淡所有悲喜往事。

唯一欣慰的是,在温哥华的时间里,我平静地整理完了母亲宁倾澜生前遗留的所有书稿,并为这本尘封了近十年的书续写了结局。

不是一个欢喜的结局,女主角在和男主分别数年之后再次相逢,然而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两鬓早已染霜的女主角欢喜地奔向爱人,而他缓缓回首,在浓雾未开的清晨街头,她看到了曾经风流倜傥的如玉少年,骑着一辆老掉牙的自行车,脸上满是风霜刻画的皱纹,身上的衣服是烟灰色,脏了、旧了,自行车篮子里放着一捆青菜和几颗西红柿。他回过头奇怪地看着她,用苍老了的声音问昔日的爱人:“你在叫我吗,我认得你吗?”

她连连后退,她受了惊吓,被无情的时光吓得脸色煞白,她惊慌失措地连一句完整的话也说不出口,“不不,我不是在叫你。不是在叫你。”

然后,她掉头疾走。大雾弥漫了清晨的街头,她和他背对而驰,在渐渐苍老的时光中,越走越远。

经过删节修改,彻底完结《荼蘼》的时候,也是我和Andy分手的时候。

十一月末的温哥华,终于开始有一丝秋意。写字台上,温哥华飞往北京的机票静静躺在那里,我拉开抽屉,看到厚厚一沓相片。手指一张一张抚过,背后的字迹已经模糊,而照片里的人依然年轻,黑的发,黑的眼,花一样的笑容,阳光一样的年纪。

阳光从窗口透进来,扑啦啦一阵轻响,我侧过头,看到青石砖面的窗台外面,一只浑身雪白的鸽子站在那里,尖尖的嘴巴,翘翘的尾翅,在阳光下,它悠闲地张开翅膀,做出飞翔的姿势,却并没飞走。

我放下相片向它走去,脸上含着微笑走过去,我不敢打开窗户,只能站在一米外的地方轻轻地问它:“鸽子,你是从中国飞来的吗?”

鸽子,你能告诉我,他在那里还好吗?

它扭头,黑玛瑙一样的小眼睛望了望我,咕咕地叫了几声,然后翅膀一振,在阳光下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它飞走了。

两天以后,我也飞回了中国。

北京刚刚立了冬,下飞机的时候,我裹紧大衣还是被横着袭来的冷风吹了个哆嗦。爸爸和叶淙灵在机场接我,我一眼就看到他们举了只写着我名字的牌子,他们的手里,还牵了一个穿白棉袄戴红帽子圆乎乎胖嘟嘟的像只雪人儿似的小男孩。那是他们刚刚学会走路的儿子,我听爸爸说,他给取名叫,薄岩。

“都是石头,小心长大后比我还倔。”抱了抱可爱的薄岩,我亲爱的弟弟,我笑着对头发白了快一半的爸爸说。

他爱怜地看着我,慢慢的眼角湿了,我想把已流出的眼泪堵回去,可在他伸开双臂将我和薄岩紧紧搂进去的时候,泪,洒透了衣襟。

“你这个狠心的孩子。”爸爸擦了擦眼角的泪,笑着说:“以后还走不走?再走,把我们也带上。”

我无力地笑笑,靠在他的怀里,我喃喃地说:“爸,我好想他。”

我不知道两年以后,他还会不会住以前的家,但从爸爸那里我知道林北风还留在北京,当初我悄然离开时,他曾疯了一样到处找我,还跪在爸爸面前流着泪求他,他说知道自己错了,请让他找到我,然后用一生的时间来弥补他的错误。

爸爸说,当时他一气之下还打了他。但小伙子没有记仇,两年里逢年过节还会拿些东西过来看看家里。

“就好像真是自跟儿女婿一样,就是闺女出了趟远门。”爸爸抽着烟叹息,“我们都在等你回来。”

还是丛家胡同的家,叶淙灵在厨房做好了饭出来,看着我欲言又止,“不过,最近…”

我淡淡地看着她,无比真诚地喊了她一句,叶阿姨。我说:“叶阿姨,没事,有什么你就说吧。”我再也不会视她为仇敌了,逝者已逝,过去的都已过去,只要爸爸和她过得幸福,这才是我在乎的。

叶淙灵显然很惊喜,也很感动,刚洗过的手在围裙上擦了一把,说:“自入秋以来都没再见过小林,我偶然听未央提过一句,说好像是病了…”

爸爸突然打断她:“饭做好没有?”

她既然提到叶未央,我便不由地冷笑着问:“未央和林北风没在一起吗?她怎么样了?”

叶淙灵有些尴尬,看看爸爸,又看看我,最终还是一五一十地跟我说了个清楚,叶未央已经结婚了。丈夫是她母亲从美国回来时带过来的经济学硕士,海归,小两口生活很幸福,一个月前和她母亲都移民到澳大利亚去了。林北风没听说谈女朋友,应该还是孑然一身。

“林北风的病,怎么样?”我问。

叶淙灵叹息着摇了摇头,把丰盛的菜肴端上桌,陪着笑说:“先吃饭吧。明天你可以去看看,听说肺上的,已经没多久…”

“吃饭吧,哪来那么多话!”爸爸脸色有些不好,呵斥着叶淙灵,仿佛并不愿她多提起林北风,以及他的病。

晚饭过后,我早早便睡下了,隔着门缝听到叶淙灵哄小薄岩的声音,她哼着一首不知曲调的歌儿,词却是十分熟悉的:“记得当时年纪小,我爱谈天你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林梢鸟在叫。我们不知怎样困觉了,梦里花儿知多少。”

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第二日,我起得极早,裹紧衣衫悄然出门,胡同里遍是浓重晨雾,前路看不清楚,只听见依稀谁家开门的声音,吱吱呀呀寥落着时光。

我慢慢地走着,鞋不久便被打湿了。我想,鞋总会干的,雾总会散的,天总会晴,但人,却不一定会再次重逢。

雾霾散尽,太阳升起的时候,我独自寻到林北风的楼下。逡巡徘徊良久,我仰头望上去,三楼左侧的窗户打开着,一簇绿油油的吊兰垂下来,一只通体雪白的鸽子站在窗台上,望着我,发出咯咕咯咕的叫声。

我相信,他在。他和北京的鸽子,一起,始终在等我。

金闪闪的阳光完全驱散了大地的阴霾,我卷起嘴唇,发出一声类似鸽哨的声响,然后微笑着,往楼上走去。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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