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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小镇里的“鸟人”(1)

小时候,我经常浑身是伤。我妈妈常说,我的生活就是一场灾难,我妈妈说得完全正确。我知道我身上一直有一股野性。当我回想我的童年时光时,首先想到的就是勇敢的狮子、咯咯笑个不停的鬣狗,还有离群的野象。

我非常喜欢户外。不过在我年少的时候,非洲对我来说,还只是约翰内斯堡北部的奥兰治格罗夫白人聚居的郊区。那正是南非种族隔离时期。我的童年不是在翻滚着绿波的大草原上度过的,没有成千上万的牛羚,没有嗷嗷直叫的象群,没有正在围捕猎物的狮子。我生长在一排排整齐的房屋里,在一条条笔直的街道里,在一个个的后花园里,在一群汪汪叫的小狗与喵喵叫的小猫里。郊区生活就是这样。不过,同丛林生活一样,郊区生活一样危险重重。

我妈妈经常接到学校打来说我受伤了的电话,或者看到我满身是血地回家。我做事,从来不半途而废,所以如果我要把自己弄伤,就得连整条胳膊都卸下来。我会从玻璃做的咖啡桌上掉下去,会从脚踏车上摔下去,会从树上掉下来,会做一切能让老妈尖叫的事。

“我们早该给凯文买台缝纫机,这样他就能给自己缝伤口了,对吧,帕特里夏?”有一次医生这样对我老妈说。我和这位医生经常见面,关系早就像铁哥们儿一样。当时他正拿着缝合针给我一针针地缝伤口,听到他这么说,我笑得脸都僵了。

小时候那些调皮捣蛋的事,其中有一件我还记得,就是我三四岁时,去骑邻居家那辆装备齐全的比赛用自行车。现在回想起来,那次经历就是我与危险事物以及两轮交通工具保持终身爱恋关系的开始。从那时起,我迷上了极限运动,所以后来我乘滑翔机,为了生存与狮子共舞。我有一辆1969年的胜利波尼维尔摩托车,我迷恋在车道上骑超级摩托的感觉。我心目中的英雄是意大利冠军摩托车手瓦伦蒂诺·罗西,尽管我开摩托车的速度远远比不上他,不过撞车的次数可跟他一样多。

曾经,我极度渴望骑摩托车,虽然那个时候我还矮到连踏板都踩不到。当时,我的邻居觉得我很可怜,于是骑着车带我出去兜风。当我们踩上油门,从一条下坡道往下冲时,我伸手抱着前面的大男孩,能感觉到风扑扑从我脸上刮过,我兴奋得嗷嗷大叫。看到我们玩得高兴,我邻居家的一个小孩想,要是把他的四轮自行车骑下那个下坡路,肯定也很好玩。他想得没错,用那辆四轮车也会很好玩,于是我还有另外两个小孩,真的骑着那辆四轮车冲下坡道。但谁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四轮车正往下冲时,我的脚趾与车的齿轮和链条卡在了一起。四轮车仍在不断往下冲,我的大脚趾还卡在里面。

“阿格,我们现在怎么办?”这辆车的主人惊恐地问。

“我们最好把他拖出来。”这么说的就是造成这次意外的那个小鬼头。我们一共是三个人,另外两个男孩抓着我使劲儿往外拖。随着我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我的大脚趾从齿轮和链条里解放出来,但也和我的身体分割开了。

“它还在动!”那个小鬼头指着我断了的脚趾大声喊。尽管当时我没有看到,但那两个男孩发誓说,我的大脚趾还在跳,还在蠕动,就像壁虎遇上天敌时丢掉的尾巴。

我躺在地上,脚上流着血,我的那位邻居迅速逃走,说是要找人来救援;那位四轮自行车的车主也立刻逃离了犯罪现场。这场惨剧是我永远无法忘却的痛。几分钟后,始作俑者带着一把铁铲出现了。他用他两条瘦小的胳膊把铁铲举过头顶,然后猛地拍在地上,拍在我断了的大脚趾上。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我哭了出来。

“它要把我吓死了。它是活的,兄弟!”他又举起铁铲,不停地狠狠拍下,就像正在拍死一条蛇。在确定他已经杀死了我的大脚趾后,他挖了个洞,把罪证埋起来。没过一会儿,一个男人穿过街道而来,把我塞进他那辆崭新宝马车的后座。那真是一辆可爱的车,皮垫上全是我的血。

“好了,那个脚趾在哪儿?”当我们到达约翰内斯堡医院时,医生问。

“哦,他们把它埋了。”我对医生说。

两位男孩被派回奥兰治格罗夫挖出那个断了的脚趾。也许南非外科医生巴纳德曾成功移植过心脏,但世界上技术再精湛的外科医生也无法再把那两个男孩带回来的脚趾给我接上,它早已被拍得粉碎,还跟泥土混在一块儿。

1974年,我在约翰内斯堡城内的夜莺诊所出生。两年后,南非有了电视机,不过我家到我8岁才有电视机。我们家刚买电视机的时候,光是看电视机里的测试图案就让我们兴奋无比,所以我小时候在后院、街上,还有跟动物在一起都能找到乐子,就不足为奇了。

我妈妈帕特里夏是巴克莱银行的高级职员。她出生在南非,不过外公外婆是从英国移民过来的。我并不很确定我的爸爸彼得是做什么的,只知道他在一家医药公司工作——我想可能是做质量检测员。他来自英国南部伯克郡的雷丁,他是在那里长大的。我跟爸爸之间很客气,他很安静,我根本没有机会问他各种问题,我们也不一起做父子活动。他在我十二三岁时去世了。像大多数住在奥兰治格罗夫的人家一样,我们的房子是一套三居室,在一幢建于20世纪40年代的大厦里。我有一个哥哥,还有两个姐姐,她们是一对双胞胎。我们住在第九大道上,这条路连接着几个人口众多的郊区,路上车水马龙。我们有涂了油的大路,“机器人”——就是我们说的红绿灯,还有我最初的交通工具——在我还不能骑自行车也不能“偷车”之前,是一块红色的滑板。

我从来没有接受过贵族教育,小时候也没有零花钱,更没有很多玩具。我们会举行自己的慈善义卖,把不要的衣服和其他小玩意儿拿来,卖给比我们更穷的非洲黑人。我们还给邻居做些杂工,比如整理花园和洗车。我没有什么宏伟的梦想,这些赚来的零花钱一般都被我拿去买糖和玩具车了。我最想要的一辆玩具车是一辆声控玩具车,但那完全是妄想,我根本买不起。我努力打工,最后存到的钱只够买一辆遥控车,就是那种需要一根电线连着车与遥控器才能遥控的玩具车。看到辛苦赚来的钱也只能买到这样的玩具车,我失望极了。当时,我就站在屋里看着遥控玩具车在屋里跑来跑去,我就那么站着,一动不动地看着。更糟糕的是,连着遥控器和车的电线很容易跟其他东西缠到一起,我不得不像狗一样被它牵着跟着它到处跑。这就是一个没有钱的男孩对一辆真正的声控玩具车的所有幻想,这样的幻想真是无趣。

也许正是因为别人有玩具车,而我总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玩具和自行车,童年时才会萌生对大型动物、爬行动物和昆虫的喜爱。认识我的人都以为这种激情承自我妈妈,但其实不是,她根本就不喜欢动物。给家里带回第一只宠物的人,是沉默冷淡的爸爸——我永远记得。他带回来的第一只宠物,是一只迷路的小猫,名叫老虎,是他用他的便当盒装回来的。当时我约摸6岁,爸爸说他是想让我们能养点小动物。他告诉我们,这只小猫是被它的主人丢在垃圾场,任它自生自灭的。

我们全家唯一一次集体出游是在我小的时候。那是1980年,我们一家人去纳塔尔的德拉肯斯山。一直以来,我们家的经济都很拮据,因此上学时所有的假期,我们都是在家度过的,除了去德拉肯斯山那一次。我、哥哥加雷思和两个姐姐科琳与坎迪丝总是自我安慰说,我们的爸爸妈妈不让我们去度假,是因为送了很多宠物给我们。在爸爸送了我们小猫老虎之后,又相继给了我们鹦鹉、金鱼,还有作为生日礼物和圣诞礼物送的几条狗。于是这时候,我们不能去国外度假的借口变成了:我们不能丢下动物。爸爸可能认为,家里有宠物也许能分散我们的注意力,让我们不把重心放在家里发生的事情上。那时候他的事业正在走下坡路,酒喝得越来越多。

无论什么时候,我们家狗的数量总是四条,猫有三四只,还有金鱼,各种鸟类,包括鸽子、织布鸟、鼠鸟、鹦鹉,还有其他野生鸟。我毕业的时候已经有了一条褐色的家蛇,甚至还有蟒蛇。不久前,我还养了一条10多英尺(1英尺约为0.3米)长的蟒蛇,甚至还按它的习性,在我现在住的地方给它做了一个窝。尽管以前爸爸比妈妈更喜欢宠物,但我并不记得他曾经跟我们一起和宠物玩耍过。就像我之前说的,他有酗酒的毛病,似乎经常不上班,最后终于被降职。但即使当时他麻烦缠身,我也依然记得,他还是会带回来很多走失的小动物,还有受了伤的鸟儿。正是他的这些行为,不断培养出我对其他动物的关爱。他似乎想与我们亲近,但同时又总是与我们疏远,跟我们保持距离。

当时我的一个同学,叫沃伦·兰,他养了许多信鸽——那种体形很大的白色扇尾鸽。不过他跟我说,因为某些原因,他没办法再养它们了。因此,把这些信鸽带走,对我来说似乎是理所应当的事。我们在没有任何人允许的情况下,把他的鸽子笼一片片拆开,把拆下来的围栏装成三包带回我家,再重新装好。然后,我们再把那些信鸽分批转移到我家,一次一只。

我开始养这些鸽子,而且发现我很喜欢养鸽子。我经常花几个小时,与围栏里的鸽子们在一起,有时甚至与鸽子们一起睡在围栏里。我妈妈不喜欢我在围栏里,但我发现在围栏里时的生命体验,真是相当迷人。我可以在一只鸽子妈妈孵蛋的时候,耐心地坐在它旁边,计算着孵出幼鸟的时日。我就像是一位期待孩子降生的父亲,然而只是看着鸽子妈妈,等着它们孵出蛋,让我觉得远远不够。我想要成为这群即将出生的小鸽子的生命的一部分。

“快来,把这只踢出来,让我养一只。”我会跟正在筑巢的鸽子妈妈请求道。在鸽子妈妈孵出两只小鸽子的时候,鸽子妈妈会选更健康更适合繁衍的那一只抚养,这种情况很常见。这时我就会把弱小的那一只带走,试着把它养活,把它养得足够强健。

有鸽子的地方当然也有老鼠。这些啮齿动物会钻进围栏找鸽子的食物和被踢出来的鸽子蛋,在围栏下面的砖块里面繁殖。要是我从地上拿起一块砖朝里面看,就能看到老鼠一家,还有它们粉红色的幼崽。在这里,我拥有一个属于我自己的迷你生态系统,而且很有趣。当爸爸酗酒越来越厉害,家里的状况变得越来越糟时,鸽子笼就成了我的避难所。

如果鸽子笼是我的另一个家,那么家里的后院就是我的野生动物保护区。我终日在后院晃荡,四处找蟋蟀挖蚯蚓,捉一切我能捉到的东西。你在小的时候,也会想着捉这个捉那个,还把捉到的都装进盒子,不让它们跑出来。

我们全家人很少离开奥兰治格罗夫去别处。在为数不多的出行里,一次是去我叔叔家,他家在福威士,位于约翰内斯堡北部,离我后来工作的那个狮子公园不远。这次出行就像是一次旅行,为此我们收拾行囊收拾了好久,尽管只是去一天时间。我对我叔叔非常忌妒,因为他家花园有池塘和青蛙。虽然当时我正对我的鸟类和家里养的其他宠物着迷,不过,青蛙,两栖类动物,这可是我的动物王国里一个全新的门类。

那次去叔叔家拜访时,他说我可以带一只青蛙回去,当时我觉得他是世界上最好的叔叔。我非常兴奋。我给我的小青蛙取名帕达捷,南非的白人都这样叫小青蛙。好了,所以我是从未在给动物取名字这件事上下过工夫,虽然有一次,电视台到我家来采访的时候,我给他们念了一长串著名人物的名字。当时南非收视率第一的节目是美国的肥皂剧《豪门恩怨》,所以我们的非洲灰鹦鹉就因为拉里·哈格曼饰演的J.R.伊文,被命名为J.R.伊文。我还有一只颜色鲜艳的相思鸟,取名叫麦当娜。

帕达捷是一只豹纹蛙,虽然并不特别,但我还是对它很敬畏,因为我觉得自己发现了一种很特殊的蛙。我把它装进一个小玻璃瓶里,还放了一些我觉得青蛙都会喜欢的东西在里面。后来,我把它装在一个纸箱子里,虽然把箱子盖住了,不过还是被它把盖子打开跳了出来。它在屋子里四处乱窜,那时我才发现它是一个多么聪明又难搞的家伙,竟然可以从我们家一群狗的嘴里逃生,还向家里的几只猫挑衅。多亏了这些年所受的教育,我现在才知道,可能它们都不止一次想吃掉帕达捷,不过最后发现这家伙的味道实在不怎么样,于是把它放掉了。

后来帕达捷被我成功说服,成了我的朋友,它愿意从它那个箱子里跳出来,找我和鹦鹉J.R.伊文一起看《豪门恩怨》。我想我也成功说服了我的家人,使他们接受我与动物在一起的事实。对于我很小便跟野生动物一起生活这件事,他们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我常抓昆虫给帕达捷吃,带它到公园遛弯,让它呼吸一下屋子外面广阔天地的空气,总好过一辈子待在围栏里被人圈养,做一个又聪明又难搞的两栖动物。

我在帕达捷的身上学到很多东西——尤其是没有必要把我抓到或挖到的所有东西都整天装在围栏里。我觉得偶尔放它出来,让它感受一下做一只自由的蛙的生活也很好,尽管有一天它从箱子里跳出去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让我失望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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