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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夜战

阿希姆勉为其难的同意了,他带来了自己的同伴,二十余骑,清一色的大食勇士,清一色的大食骏马。阿史那莫咄一看,就知道这些人不是普通的沙盗,而是真正的大食骑士。他和阿希姆约定,由他来主动,大食人在旁边看着就行了。等他击破李再兴的营垒,自然会将阿雅和那些大食人交给阿希姆带走。

战斗随即打响,五十名突厥骑士策马扬鞭,向李再兴的营垒冲去。

这里是一片高地,方圆不到百步,小河在高地下拐了一个弯,向北流去,只有高地的西北角可以通行。五十名骑士就是由西而来,冲向这个缺口,只要他们策马冲上高坡,阿史那莫咄就能指挥大军一涌而入,将李再兴的营地踏成平地。

虽然夜色深沉,可是这些突厥骑士都是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人,骑术精湛,地形也熟悉,速度不弱于白天。

“嗖嗖嗖!”黑暗中,几只利箭破空而至,突厥骑士连忙举起盾牌,却还是慢了一步,两名骑士翻身落马,随即被同伴的马蹄踩中,一命呜呼。

死亡,并不能让突厥人丧失勇气,反而激起了他们的斗志,他们大声呼喝着,策马飞鞭,以更快的速度冲向高地。

两百步,一百五十步,一百步。

随着远处传来一声厉喝,火光突起,紧接着,箭羽破空声大起,一批密集的箭雨射向了突厥人。

在隐约的火光下,十名箭手并排而立,手不停挥,将一枝枝利箭射上天空。在他们的身前,竖着一排高大的黑影,看起来像一个土堆,又像是一道城墙。

突厥人没有心情去看究竟是什么,他们愤怒了,打马狂奔。只要冲过这百余步的距离,这些不知死活的唐人就会沦为他们刀下的鬼魂。

五十步!三十步!二十步!

箭手们射得更急,突厥人甚至可以听到他们松弦的声音,他们咬紧了牙关,举起了手中的战刀,发出战前的狂吼。热血随着吼声沸腾起来,烧得他们双眼泛红,如同蒙上了一层血。

就在这时,战马突然一倾,横着身子飞了出去,马背上的骑士措手不及,也跟着飞了起来。

接着,又一匹飞奔的战马马失前蹄,骑士大惊失色,下意识的松开了马镫,腾身跃起,凌空飞跃,飘飘欲仙。

接着又是一匹。

接连三四匹战马摔倒,有的骑士脚套在了马镫里,被战马压在地上,无法动弹,有的甚至被战马庞大的身躯压得当场气绝,有的骑士及时从马背上跳了起来,在空中虚踏两步,脚踩实地,紧跑了两步,这才稳住了身子。

不过,他们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因为他们现在离箭手不足十步,而箭手面前的那道黑影已经冲了过来,举起了手中雪亮的战刀。

这是两个五人小阵,在他们的身后还有一个,三个小阵呈倒三角型向前推进。

裴玄庆怒吼一声,铁鞭凌空砸下,将一个目瞪口呆的突厥骑士砸得两腿一软,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没等他举起手中的战刀,一杆长枪从盾牌中间刺出,刺破了他皮甲,刺进了他的胸膛。

长枪一刺即收,突厥骑士甚至没来得及感受疼痛,鲜血从伤口处喷涌而出,浑身的力气随着鲜血迅速流逝,手中的战刀变得无比沉重,再也举不起来。

一个黑影迎面而至,踹在骑士的胸膛上,将他踏倒在地。接着,一口战刀带着风声掠过他的脖子。

冲锋的突厥人接二连三的摔倒,打横的战马,摔倒的战士,突然形成了一道混乱的防线,挡住了后面骑士的冲锋路线。突厥人连忙变阵,有的拨转马头,向两侧的奔去,有的提起缰绳,强行勒住了战马。

人喊马嘶,一时乱成一团。

裴玄庆等人趁机杀入,对那些从马背上跳下的来骑士,被战马压住的骑士,或者仍坐在战马背上,却已经失去了速度的骑士痛下杀手。三个小阵迅速推进,如虎入羊群,大砍大杀。

失去了速度的骑兵就是待宰的羔羊。面对裴玄庆等人结成的严整阵势,混乱不堪,各自为战的突厥骑士根本没有还手之力。特别是裴玄庆,他手中的铁鞭沉重无比,每一鞭挥出,都带着厉啸,撕破夜风,击飞突厥骑士手中的弯刀,或者击碎他们的头颅。

铁鞭敲在战刀上,丁当脆响;敲在手臂上,扑扑骨折;敲在头盔上,头破血流。

裴玄庆像一头狂怒的巨熊,杀入突厥人之中,将面前所有的敌人打落马下。四名游侠儿紧紧跟在他的身后,有的用刀,有的用枪,近者刀砍,远者枪挑,配合默契,所向披靡。

恍惚间,他们仿佛又回到了长安街头,正在打群架,只是接受了李再兴几个月的小阵训练之后,如今他们配合更加默契,战斗力更加强大。

这种感觉真的很不错。

另一边,格斯等五名佣兵同样心情大好。不用再为大食人做佣兵,他们成了爱尔麦迪的亲卫,一旦中曹复国,他们将成为中曹的功臣,到时候,可以做官,也可以拿一笔丰厚的赏赐离开。更让他们满意的是,李再兴对爱尔麦迪宠爱有加,爱尔麦迪也将他们倚为心腹,在真神阿胡拉的指引下战斗,让他们拥有共同的目标,也因此拥有了无比的勇气。

这种小规模的战斗,正是佣兵们最喜欢的战斗,也是他们最擅长的战斗。

格斯一边攻击,一边打量着另一边裴玄庆的情况。他们不仅要互相配合,还要暗中较量,看看谁是更勇猛的战士。在格斯等人看来,裴玄庆等人也许是勇士,但他们还不是合格的战士。比如说,战场上很少会出现铁鞭这样的重武器,因为太消耗体力,不能持久。裴玄庆自恃力大,用这样的兵器可以收一时之效,却不是万全之计。时间一长,等到他力竭,他就会后悔不迭。

所以,他们不能输给裴玄庆。

格斯用波斯语吼叫着:“阿拉胡在上,天使护佑,杀——”

“杀!”佣兵们齐声怒吼:“为了爱尔麦迪!”

“为了阿拉胡,杀!”

张万等人列成的小阵在最后。张万只穿了身甲,光着两只膀子,露出左臂的“生不怕京兆尹”和右臂的“死不怕阎罗王”,押舞着一长一短两柄横刀,面目狰狞,杀气腾腾。只要有敌人站在面前,管他是死是活,兜头就是一刀,砍翻在地。

因为有裴玄庆和格斯在他的前方,像两只铁钳一样一路剪过去,留给张万的敌人非常少,这让张万有些不服,有些郁闷,每一刀砍出去,都像是一次发泄,根本不给对手任何反抗的机会。

一刀毙命,无一幸免。

远处,十名箭手停止了连续射击,改为精准殂击。这么近的距离,对方又是坐在马背上,简直是最好的移动靶。让这些来自于拔汗那的沙基尔们射这样的靶子,简直是对他们的污辱。如果再射不中,那他们就应该横剑自刎了。

战刀破空声、弓弦震颤声、箭羽飞驰声混在一起,汇成一曲杀戮的赞歌。

突厥人陷入了困境,他们无法前进,要么下马步战,要么后撤。下马步战,他们不是这些结成小阵的敌人对手,后撤,也只有最后面的骑士可以做到,夹在中间的人很难迅速离开。他们只在硬着头皮,挥起战刀,负隅顽抗。

战斗,很快进入了一边倒的局面。

阿史那莫咄站在远处的黑暗中,看着前面厮杀正酣的战场,听着此起彼伏的惨叫声,有些不解。

对方有防备,这不奇怪,但是经过这么长的时间,部下不仅没有击破敌人的阻击冲进去,反而有败退的迹象,这让他有些无法接受。

他偷偷的瞟了一眼远处的大食人。如果大食人因此觉得突厥人没什么战斗力,连区区三五十人都解决不了,他们会不会因此对迦底真城产生想法?

要和平共处,必须有实力作为依托。没有了实力,要么灭亡,要么俯首称臣,成为别人的奴隶,这是草原上的规矩,也是来自沙漠的大食人信奉的规矩。作为曾经的突厥人,阿史那莫咄同样信奉这样的规矩。他知道,要让迦底真城有尊严的活下去,就必须让大食人看到他们的实力,认可他们也是一只狼,而不是一只柔弱的羊。

羊,只会招来狼。

阿史那莫咄深吸了一口气,下令一百名骑士出击,同时点起了火把,亮出自己的阵势。

一声令下,无数的火把亮了起来,照亮了阿史那莫咄的面庞,也照亮了四百多名骑士冷酷的面容,照亮了突厥人严整的阵形。

一百名骑士步行冲出了阵地,扑向正在厮杀的战团。

“撤!撤!”裴玄庆大吼一声,向后急退。

“弓箭手,准备——”一名沙基尔大喝一声,举起了手中的强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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