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喵喵”她忽然冲我一笑说出自己的名字。
很少有人能让我觉得自己其实就是个普通人和别人没啥两样,不用端着亲王的架子。而看到她笑容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的眼睛都快给晃花了。
那样纯粹不带杂质的友好笑容,亲切,温暖,就像小时候额娘给我的笑容一样,发自内心真正灿烂的笑。一瞬间,我觉得心头热热的。
“丫头,豫亲王问你话,怎么不回”十四哥轻甩了下他的袖子拉回正题。
我看着她伸出手,虽然不明白她伸手干吗,但是直觉上我很想抓住这只手,我觉得那应该会是很温暖很温暖的一只手。
可惜,在我就要抓住的时候,十四哥一掌拍过来,把那只手给抽回去了。就算他藏的再好,可咱这眼睛也不是白给的,什么都瞧见了。
切,什么时候十四哥变得这么小气了,不过是个奴才而以嘛。刚才算爷我一时失神,要不然,我还怕她的手脏了我的手呢。
我悄悄的把握紧的拳头给收在袖子里,哼,来日方长,早晚我会握到那只手!到时候气死你,我孩子气的暗暗打好算盘。
从那日起,只要有闲暇我就朝十四哥的府里头跑,我就不信了,这世上还有我做不到的事儿。慢慢的,只要我在京里,去十四哥府已经成为我每日必做的事儿。分不清是为了较劲还是想看那丫头,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那么热中于这种无聊幼稚的事儿。
崇德三年四月初七,天气晴朗,有风
今儿是十二哥的生辰,自然少不得酒宴堂会,所以我来至他的郡王府时里面已经很热闹了。送礼的,巴结的官员都是一大早就巴巴的赶来。
我嗤笑一声抬腿迈进了府门,人可不都是这样,风光好皆因你站的高。当初我们兄弟被人踩在脚下时,怎不见门前车如流水马如龙的,这会子献殷勤谁会领这份情。
世有大年,岂必常服补剂;天生名将,不关多读兵书。这句话很适用于十二哥。就算自幼疏于读书,但却是天生行兵作战的将才,因此,连年征战败绩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