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漠的夕阳拉长了少年的影子。
夕阳是荒漠里最美的景色。红彤彤的太阳与地平线一平,漫天的白云被染成红色。好似浴血的千军万马,蔚为壮观。
少年们一行仍是九人三猪。
宰赫拉在杀了老佩特罗后,就和公主阿杰丽娜离开了。一个本就是孤儿,又失去了唯一的同伴,一个是失去了部族的公主。同为天涯沦落人。
两个人打算找一处,不受人打扰,远离世间纷争,远离人世的尔虞我诈的地方,去过隐居的生活。
临行前,阿杰丽娜笑着向阿历克赛道歉。不能履行和他的婚约了,因为她找到了自己真正喜欢的人。
阿历克赛自然不会为这样的事去计较。他本来也不喜欢阿杰丽娜。而且他觉得阿杰丽娜的道歉也完全不是真心甚至带着几嘲讽和玩弄。而且在道歉时,眼睛总是有意无意的瞥向一旁的奥罗智者尼基塔。
这令眼神本就不太好看的尼基塔的眼神里似乎多了点凶光。而阿历克赛却似乎没看到一样,还给了阿杰丽娜一个临别拥抱。尼基塔的眼神就真的变成了凶光。“哼,等到晚上,一定要你哭着求饶。”这是尼基塔的心声。
宰赫拉和大家并不熟悉,虽然曾被少年救过一命,但似乎也没有需要告别的人。不过,他临走时,打了亚连一记耳光。打得很重,少年的嘴角流下血来。
亚连并没有做出什么反应,宰赫拉也没有说话。然后,就和阿杰丽娜一起离开了。这场简单的告别仪式也就算结束了。
别一面,瓦列里的咒尸也被处理掉了。
是被火烧掉的。烧得连一点灰都没剩下。也只有这样,才能使咒体摆脱施咒者的控制。据张着结界和主动请缨帮忙的阿狸说,这是阿杰丽娜干了。
因为瓦列里杀了她全族,她只是报仇而已。这一说法无可厚非。阿历克赛和阿加塔也就没有了追究的理由。
毕竟瓦列里杀了阿杰丽娜全族是事实。别说瓦列里已中诅咒,就算是没有,因此而被杀,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这是荒漠上一条不成文的定规。杀人者被报仇而杀,仇也将止于此,不得有任何异议。这样做是为了使仇恨不至于扩大到冤冤相报,而无法中止的地步。更多的是因为,荒漠部族人口较少,成活率又低。这样做是为了避免整个部族都陷入仇恨的旋涡之中。因为这种仇恨而导致灭族的荒漠部族不在少数。所以,为了存活,才会有这样的规矩。
但亚连知道其实这是阿狸做的。当然是阿狸知道自己想让她这么做,才会这么做的。奥罗的智者尼基塔自然也清楚。但他没有说出来。当时,他支持亚连的提议是去老佩特罗时,就等于默许了这件事。而这件事,这样的结局也许是最好的。
三天后,全城举行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大选。这次大选不仅仅富有有权参加,穷人,乞丐、奴隶、**也都有权参加。
对于曾反叛过的阿兰人和旺达尔人,愿意走的发给马匹和食物,水,安全地送出城去,愿意留下的,和普通的市民一样,也同样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力。
经过一天的角逐,最后奥罗的智者尼基塔以微弱的优势获得了胜利。成为了奥罗城的第一任市长。
阿历克赛和安东尼,以及素有荒漠长者之称的迪克索斯人根纳季都当选了城市建设委员会的委员。
除此三人外,还另有十五人也当选了委员。这其中有一个人让人很不快。那就是那乃人诺依曼。
虽然诺依曼一直在暗中做了很多坏事。阿兰人的背叛,丁卡人的灭族都不失他的“功劳”,但因为老佩特罗的死去,没了证人,他非但逃脱了制裁,更在****时,假装好人,收得人心。竟再次当选委员。
这无疑又给未来的城市埋下了祸根。但这一次也许会不一样了,毕竟现在的市长是尼基塔。委员里还有了阿历克赛和安东尼这样一心为城市着想的人。
城市在尼基塔和新一届委员会的管理下逐步走向正轨,向着更好的未来的发展。
少年们也就告别了阿历克赛和尼基塔等人,继续踏上的旅途。
阿狸依旧没有和大家同行。又是一个先行在前。
到了八月,少年一行到了那乃人的国家。那乃人是荒漠最大的一个部族。有一百多个部落,共二十多万人口。
与奥罗人结盟,并进驻奥罗城的只是那乃人众多部落中的一个。大部分那乃人都生活那乃斯坦。意即那乃人的国家。
那乃斯坦是奴隶制的国家。奴隶主生活奢侈,堕落,广大奴隶却艰难困苦,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虽说新登基的新王是个立意进取,一心为民的好国王。但几百年的帝国,积弊已久,陋习已深,根本不是一朝一夕能改变的了。
进入那乃斯坦的第一座城市就是边塞之城——巴格隆达。巴格隆达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古城。有着三千多年的历史,至少在胜利王哈特曼的时代就已建立起来。在荣耀王哈姆德特的时代,曾有过这样的描述。
“赤脚的农夫和衣着华贵的商人共同坐在酒馆的同一张桌子上开怀畅饮。地主和他的奴隶共享雷姆节的欢乐。”
但现在这座城市却完全不一样了。
城市明文规定奴隶只有在戴着镣铐并在有人看守的情况下,才能进入市区的主要街道。赤脚者,衣着不整洁者,乞丐,严禁进入市区。
农民,工人,穷人在同一条路上与富有者相对而行,必须站立在路旁,等富有者先行;不得与富人同桌,同乘一车,不得与富人同进一家饭店或是酒馆。
至于,奴隶在这一条里根本没有提到的必要。这是因为,他们根本没有任何自由而言。他们终生都只能在奴隶主的庄园或是工厂里做工,根本没有外出的可能。
刚一进入这座城市,给少年们的感觉就是死气沉沉。街上的人都是面无表情,行色匆匆,好似行尸走肉一般。
熟人见面也只是点头而过,最多拱拱手。这是因为城市的另一条规定。妄议者杀无赦。而什么算妄议却没明确的说。这似乎要看统治层的心情,和他们那天穿的衣服是什么颜色。
因为有人说了讨厌蓝色,而恰巧那天一位大奴隶主就穿了件蓝色的衣服。于是说了这话的人被定为妄议之罪,被砍了头。而听到的人,则被割了舌头,刺聋了耳朵。
少年一行因为身有风尘,一连被几家店拒之门外。
“哪里来的脏鬼,快走快走。”
“脏鬼也敢进城来,警卫哪里去了,也不来管管。”
“快滚,快滚,这不是脏鬼能来的地方。”
当然也有好心的人。
“年轻人,快出城去吧,你们这个样子是违反这里的法律的,被抓住是要受罚的。”
“孩子们,要不是没办法的话,就快换件干净的衣服吧,要是被抓住就麻烦了。”
“这是什么世道,衣服脏点就犯法了。”
可可比和阿廖莎早就怒了,要不是亚连一直拦阻,两人早就大闹起来了。
这样的确不是个办法。要是不想法洗干净,饭也要吃不上的不说,真的被抓了还真是麻烦呢。
可问题是连澡堂也将少年们一行,拒之门外。正在少年们想是不是要离开主街道,去偏街碰碰运气,或是就这样直接出城算了时,一个皮肤有点黑,大大的眼睛,头发有点乱,仅从相貌很难分辨出是男还女的孩子在街角处,向几个人招手示意,然后就陷进了巷子里。
少年们简单商量下,还是跟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