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0669900000033

第33章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2)

(3)离婚自由,男女双方同意即可离婚。关于离婚有两个特殊规定:一是红军战士之妻要求离婚,须其夫同意;二是女子在怀孕期内和产后四个月以内,男于不得提出离婚。此外,对于离婚后的财产处理和子女抚养问题,都作了原则性规定。

3.抗日战争及其之后的婚姻条例

这一时期各地婚姻条例的基本原则,与苏区的婚姻法大体相同,只是在若干细节方面,作了具体而灵活的规定。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各解放区制定的婚姻法规,基本上沿用抗战时期的规定,有的作了补充修订,使之更完善。

(第二节)定合根据地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一)工农民主政权司法机关

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后,规定审判权和司法行政权,在中央实行“分立制”,即最高法院专管审判工作,司法人民委员部专管司法行政工作;地方采取“合一制”,即由各级裁判部兼理审判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主要司法机关有:

一是临时最高法庭。1932年成立,在最高法院未组成前,代行最高法院的职权,是国家的最高审判机关。内设刑事法庭、民事法庭及军事法庭。

二是省、县、区裁判部。采取双重领导原则,除受上级司法机关领导外,并受同级政府主席团的领导。设立刑事法庭、民事法庭,必要时可组织巡回法庭。1933年4月以后在城市裁判科内设立劳动法庭,专门审理违反劳动法的案件。

二是军事裁判所。红军中设立初级军事裁判所和高级军事裁判所。前者设在军部、师部、军区指挥部,后者设在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内。专门审理现役军人及作战地区的违法案件。

四是检察机关。采取“审检合一制”,即将检察机关附设在审判机关之内。检察机关的任务是管理刑事案件的预审、起诉事宜,并于法庭开庭审判时,代表国家提起公诉。

(二)抗日民主政权司法机关

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设立的司法机关有:

一是边区高等法院。受边区参议会和边区政府的领导和监督,管理全边区的审判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设有民事法庭、刑事法庭,必要时设巡回法庭。此外,还有书记室、看守所和劳动感化院等机构。

二是高等法院分庭。于1943年在各分区专员公署所在地设置,主要为了方便群众上诉,为第二审的审判机关。庭长由专员兼任。

三是县司法处。县设司法处,由县长兼任处长,另设有审判员、书记员,负责审理第一审民刑诉讼案件。

四是检察机关。基本上实行“审检合一制”,检察员附设在各级法院内,在院长领导下行使检察权。1941年曾独立成边区检察处,1942年因实行精减而撤销。

(三)解放区人民民主政府司法机关

大体有以下三类:

一是土地改革中的人民法庭。受理审判一切违抗或破坏土地改革法令的犯罪案件。

二是军事管制时期的军事法庭。在新解放城市的军事管制委员会下设立军事法庭,负责审判重大的反革命案件。

三是各级人民法院。在老区半老区,于土地改革后,即着手组织经常性的各级人民法院。如东北解放区逐步建立起大解放区、省、县三级人民法院。大城市中也建立了市人民法院,如北平市人民法院即在1949年3月18日正式建立。

以上各种司法机关的建立,为建国后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人民司法机关,打下了组织上的基础。

二、主要审判制度

(一)人民陪审制

人民陪审制是审判工作民主化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吸引人民群众参加政权管理、监督司法工作的一种组织形式。早见于1925年省港罢工时的《会审处细则》1927年3月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中制定的政府纲领中也规定了人民陪审制。抗日战争时期,人民陪审制度有了更大发展,许多地区制定了陪审条例。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基本上沿用,并有若干补充规定。

(二)公开审判制度

省港罢工委员会的《会审处细则》规定,实行审判公开。1927年《湖北省审判上豪劣绅委员会暂行条例》、1932年《军事裁判所暂行组织条例》及《裁判部暂行组织及裁判条例》同样规定了”审判案件必须公开”。抗日战争时期各地抗日民主政权明确规定了实行公开审判的原则。1948年《哈尔滨特别市民民事刑事诉讼暂行条例(草案)》规定:“审判庭实行公开,诉讼有关关系人及一般群众均可到庭旁听。但有关国家秘密或有害风化案件,不在此限”。

(三)回避制度

关于审判人员的回避制度,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规定:审判人员与被告人有亲属和亲戚关系或私人关系者,不得充任该案件的主审或陪审、抗日战争时期《晋察冀边区陪审制暂行办法》具体规定:陪审员遇到以下情况之一,应自行回避:(1)陪审员为被害人(2)陪审员为被告或被害人之配偶或家属;(3)陪审员曾为被告或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和证人、鉴定人。(陪审员曾执行本案之检察官或司法警察官之职务。当事人认为陪审员有上列情形而不回避的,可以要求其回避,审判官也可依职权令其回避。

除此,还有辩护制度、审判合议制度、复核及审判监督制度等主要的几种审判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也发挥了重大作用,并为新中国的审判制度奠定了基础。

三、马锡五审判方式

马锡五,历任陕甘宁省粮食部长、国民经济部长和陕甘宁省苏维埃主席等职务。抗战时期担任陕甘宁边区庆环专区、陇东专区的副专员、专员等职务。1943年开始从事司法工作,兼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的庭长,1946年被选为地区高等法院院长。

马锡五自兼任陇东分庭的庭长后,经办了许多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从中总结出著名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就是把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创造性地运用到审判工作中去,这是一种司法民主的崭新形式。

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基本特点有:

第一,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了解案情。

第二,依靠群众,教育群众,尊重群众意见。

第三,方便群众诉讼,手续简便,不拘形式。

第四,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格依法办事。

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出现和推广,培养了大批优秀司法干部,解决了积年疑难案件,减少争讼、促进团结,有利于生产、保证抗日,使新民主主义司法制度落到实处。

四、人民调解制度

(一)调解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人民调解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革命根据地创建的依靠群众、解决民间纠纷、实行群众自治的一种组织制度。它最早发端于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工农运动中,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人民调解制度就以法律的形式,正式规定在革命根据地的政府组织条例中。

抗日战争时期,人民调解制度得到普遍的发展,各地抗日民主政府发布了许多有关调解工作的组织条例或工作办法。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华北人民政府于1949年2月25日发布了《关于调解民间纠纷的决定》,这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人民调解制度日趋统一和完善的重要标志。

(二)调解的原则、形式

调解工作的三原则:

第一,双方自愿,不许有任何强迫。

第二,要遵守政府政策法律,照顾民间善良习惯。

第三,任何人不愿调解或不服从调解,有权径向县司法处或地方法院起诉。调解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不得加以任何阻止或留难。

调解的组织形式,基本上有以下三种:

第一,民间自行调解。即由双方当事人邀请亲友民众团体或公正人士进行调解。

第二,政府调解。主要是村政府或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必要时,也可由区调解委员会或县政府民政科进行调解。

第三,司法机关凋解。已经起诉到县司法处的案件,如认为必要,也可在法庭进行调解。

同类推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法律隐喻学

    法律隐喻学

    全书五编,第一编除具有的导论性质外,它的原理与方法还辐射于其他四编。第二编立足于“法的本体”的研究,侧重于法是什么的思考,这里用隐喻学的原理与方法分析作为法的要素的法条与法律原则。第三编立足于“法的创制”的研究,研究对象侧重于法律规范创制的过程。第四编立足于“法的实施”的研究,研究对象侧重于动态的法律运行过程。第五章立足于“法律文化”,研究对象偏重于各种法律文化现象,它们虽与实际的法制运行过程有关,但比较间接、迂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为了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
  • 农民维权必读

    农民维权必读

    本书聚焦于普通群体的权利的维护,从普法的角度着眼,从现行的法律规定着手,从日常生活中我们所熟悉的一个个场景切入,通过一系列我们并不陌生的案例,以通俗的语言向普通群体宣示了权利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它为普通群众正当表达诉求找到一种最为经济、最为便捷的解决“问题”的办法。本书主要介绍了涉农法律法规以及老百姓财产权、人身权、工伤权益、民事侵权损害索赔权、合同权、民事诉讼权利等权利的维护,并配有简洁明了的诉求流程图,是一本很具特色的普法适用读物。
热门推荐
  • 百年风华:李孝式传奇

    百年风华:李孝式传奇

    本书以李孝式波澜壮阔的传奇经历,以及他充满遗憾的爱情故事为主线,为世人重现了一段鲜为人知的历史。内容涉及华人闯南洋的冷酷与温暖、战争与和平、爱情与命运,有南洋客最底层的民间疾苦的真实书写,也有皇室贵胄政治生活近距离的呈现。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美女老板娘的贴身店员

    美女老板娘的贴身店员

    段江,曾经的古武高手,因一次任务失败,选择金盆洗手,来到一家小小的茶餐厅,做起美女老板娘的贴身店员。从此,他脚踩恶少,拳斗恶霸,游戏人间!哥虽然已不在江湖,但江湖依然有哥的传说。段江躺在躺椅上,眯着眼睛,手里摇着蒲扇,活像是个迟暮的狮子……“段江!少在那里装深沉,快给老娘滚过来……”
  • 来包药散再修仙

    来包药散再修仙

    如若可以,能否让他活出新的人生文弱书生重生仙侠大陆是该同上一世一般胆怯一生还是强者重生啧,实在是有辱斯文
  • 灵门鬼泣

    灵门鬼泣

    宁姜是一位引灵人。一位资历不深但生意却颇好的引灵人。她背着包,包里装着引灵伞,伞内聚集的鬼灵越多,肩上的担子就越重,那不得不走的前路,便越艰难。不过宁姜并没有因为出色的能力而誉满,相反,她出名只是因为她是史上第一位丢了引灵伞的引灵人。从古至今。这当然要归功于某个偷伞者,让宁姜在圈子里“火”了一把。那位偷伞人秦遮后来才明白,撩人容易上瘾,不可贪欢啊。(本文纯属虚构,请勿模仿。)
  • 综穿之病娇女神太凶猛

    综穿之病娇女神太凶猛

    朕有空间手镯,朕有强悍后台。朕有武装到牙齿的金手指,朕就是金光闪闪的金大腿!但朕就是没有一个好身体。朕貌美如花,朕富甲天下!朕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但朕就是没有一个好身体。为了修补神魂,良辰穿越到一个又一个世界。或夺或抢或偷或骗或蒙或坑或拐,使出浑身解数只为了收集养魂玉的碎片摆脱病娇。
  • 竺峰敏禅师语录

    竺峰敏禅师语录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麻辣魔咒——棒球(课外雅致生活)

    麻辣魔咒——棒球(课外雅致生活)

    雅致,谓高雅的意趣;美观而不落俗套。生活是指人类生存过程中的各项活动的总和,范畴较广,一般指为幸福的意义而存在。生活实际上是对人生的一种诠释。经济的发展带动了价值的体现,实现我们的梦想,带着我们走进先进科学社会,懂得生活的乐趣。
  • 洗星剑

    洗星剑

    是利欲熏了心,还是这天下乱了套?是为了维持苟且偷生,还是为了这千万黎明?这民不聊生的乱世要如何破,难道定要被蒙古所灭做个亡国奴?林云面无表情的凝望着万千蒙古大军奔涌而至,但仍思考着这些问题,看着两军交并,他用机械般的指挥又一次击退了敌人。此战过后,官场、南宋朝廷再无林云……
  • 养一株萌萌仙草

    养一株萌萌仙草

    【正文完结,宠文,1v1】从一个异世凡人穿越成一个仙子,还有了一个帅炸天的师父终日在天界过着混吃等死,优哉游哉的日子那叫一个惬意!可是谁能料想到某一天她不就是啃个苹果嘛招谁惹谁了?砸到了一个俊美上神,而且你下凡干嘛要搭上她,她真的不是故意的。勾搭就勾搭呗,就不信她还勾搭不上你一个上神了,小仙子可也是有斗志的。人生最大梦想,吃穿不愁,当一株没有烦恼的仙草有太阳晒,顺便再勾搭一个俊美无双的上神生宝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