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0753800000176

第176章  局中局

叶承欢闪过一丝明悟,这妞身上那股子狠劲,对他这样的男人有种致命的杀伤力。

这是叶承欢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观察她,立体感十足的五官,皮肤在阳光下有种近乎透明的质感,层次分明的长发可以拍洗发水广告。

他这才第一次意识到,聂小青那种危险中孕育的美,是如此惊心动魄。

看着看着,他有些失神……

聂小青察觉到他的怪异,斜眼瞧他一下,显得有些局促:“你看什么!”

“长得漂亮还不许人看么?”叶承欢几分挑逗的道。

一张寒冰似的脸居然有点发红,“姓叶的,别以为这是你女人的地盘你就可以放肆,咱们的帐还没清算,说不定我随时会杀了你!”

叶承欢皱了皱眉:“杀杀杀,你心里除了杀人还有点正事不,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就该多想点美好的东西,比如买什么衣服,吃什么零食,看什么电影,找什么样的男人,杀人那种事还是让那些没人性的家伙去做好了。”

还是第一次有人敢对她说这种话,搞得聂小青一阵没来由的凌乱,这话本不该是仇人该说的,可叶承欢说出来偏偏像情侣的规劝,原本该刀兵相见的男人,说这些奇奇怪怪的话干什么。聂小青狠狠瞪他一眼,“关你什么事!”

“的确不关我事,但我不想看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将来暴尸街头,连个收尸的都没有!”叶承欢正色道。

聂小青怦然心动,身子明显一颤,这些她不是没想过,只是她不愿去想,被他当面说出来,眼前似乎真的出现自己死后丑陋的样子,让她的肠胃一阵收缩。

她紧咬唇瓣,刀锋般的目光划过:“姓叶的,你是不是以为和我套套近乎我就可以放过你,告诉你,做梦!”

叶承欢朗声大笑,灰暗的眸子陡然缩成两点针芒,嘴角带着某种嗜血般的邪意:“等你能杀得了我再说吧,我不喜欢在女人面前装狠,但前提是别惹我,我发起疯了连我自己都怕!”

“我倒想看看你是怎么发疯的。”

短暂的对视里,满是浓浓的火药味,连海风都吹不散的火药味!

聂小青目色游离了下,正稍稍失神,屁股上忽的被拍了一巴掌。

“啪!”

声音响亮、干脆!

“不错!”叶承欢玩味的道。

聂小青的屁股也是随便能拍的?别说是拍,就算别人多看两眼,都有丢眼珠的危险。

可叶承欢偏偏就敢拍,而且拍得还很响,很脆!

聂小青没想到,一点也没想到,这家伙真是色胆包天,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还当着自己保镖的面,他居然敢这么做,这家伙不是脑子有病就是不想活了。

“你想死!”她的脸一下子就红了,恨不得咬碎银牙,目光似乎要把面前的男人活活烧死。

青红帮老大光天化日的被人拍屁股,而且还是仇人,这种事别说亲见,就连想想都觉得恐怖。

几个保镖全都跨过去,黑洞洞的枪口对准叶承欢的胸膛。

叶承欢收起笑容:“这一下不是白打的,一巴掌换你一条命,够值了吧。不信的话等会就知道了。”

说完,他就跟什么没发生似的,施施然的走开了。

老大没发话,保镖自然不能开枪,一个个面面相觑,搞不懂聂小青的想法。

聂小青满脸红潮久久没有消退,屁股上还挂着微微的火辣,那种感觉奇怪极了。

但她更多的是在回味叶承欢的话,他为什么要说那种话,是怕死故意说的?还是真的隐藏着什么?

她不止一次见识过这家伙的恐怖战力,那次在北山球场,几十个人被他像开了电脑外挂似的轻松解决,那可不是什么魔术表演,而是真真正正的实力展现!

刚才就凭几个保镖几把枪真能那么容易干掉他么?

她一点不确定。

叶承欢没事人似的回到丁香身边,丁香露齿一笑:“可真有你的,连她的屁股都敢摸,你就不怕她真的杀了你?”

叶承欢往那边扫了眼,见聂小青正冷风阵阵的盯着自己,满不在乎的摸摸下巴:“对付这种女人,最关键的就是千万别把她当黑社会老大那么看,她再凶再狠,本质上还是个女人不是。”

丁香没有否认:“能对付这种女人的也只有你。不过聂小青也真够狠的,明知风云会和烟雨堂是一家,还居然敢来风云会,明显是挑战我上次去青红帮的事。”

叶承欢闪过一丝异色,忽然道:“要是你想杀她,这次是绝好的机会。”

丁香摇了摇头,几分释然的道:“老公,如果我用这种卑鄙手段对付她,就不配混这行。聂小青既然来了,今天就是我的客人。”

叶承欢揽住她的蜂腰,审视着如花的美颜:“宝贝,我觉得你现在很迷人。”

丁香嫣然一笑,“难道以前我就不迷人么。”

两人正打情骂俏的功夫,今天的主角司马风云在徐芳华的陪伴下款款登场,偌大的甲板一下子静了下来。

司马风云今天穿了身黑色的中式锦衣,宽宽松松的,却一点不显得臃肿,胸前明暗交错着一条龙纹,显得气势十足。

司马风云,原名丁峰,今年六十岁,背不驼、腰不弯,满口牙每一个坏的,一顿能喝一瓶茅台,吃一整只烧鹅,能玩几十种枪,不带瞄准器百米打靶百发百中。

年少清贫的经历令他可以忍受常人无法忍受的艰辛和困苦,纵横交错在脸上的每一道皱纹似乎都在诉说着一个屈辱奋斗的故事。

吃百家饭长大,十三岁进城,从一个不入流的小瘪三混起,一混就是十年,二十三岁加入帮派,打过架,砍过人,剁过仇家手脚,几次差点被当街砍死,也被自己人出卖过,三十一岁一手创立属于自己的地下王朝黑金会。

如今,物是人非,黑金会变成风云会,司马风云已没了年少时的血气和青涩,有的只是宠辱不惊的大家风范。

六十年,司马风云用三十几处刀疤换来了今天的荣誉和地位,六十年,对于别人来说,也许是弹指一挥间的事情,没有多少波澜,然而在司马风云这里,却饱尝到人世的种种沧桑沉浮。

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

岁月如刀,在他脸上留下一道道抹不去的痕迹,藏着一个个不为人知的故事,那些故事要是讲起来,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由于他饱尝了太多的心酸苦辣,对于一种东西的关切要远远超过别人,那就是权力!

手握上千人的帮派,坐镇帝都燕京,司马风云一手打造的黑暗王朝,如今已巍然屹立。

和一般的六十岁老人相比,司马风云霸道、威严、不苟言笑,却锋芒毕露,但他却是江湖人最愿意亲近的对象,只因为两个字:权力。

“拳头永远比说话有效!”这是司马风云平时最喜欢说的一句话。

他旁边站着个美貌的女人,正是风华正茂的年纪,一身水绿色长裙,将婀娜的曲线勾勒出来,一头长发盘在头顶,扎了个碧玉簪,一张瓜子脸上窄下宽,云鬓斜插,樱唇一点,眼神灵动,一手挽着司马风云的胳膊,每一步走来都显得落落大方,让人有种膜拜的冲动。

一个六十岁的老人,一个三十岁的女人,司马风云面色红润,气色迥然,有种“老夫聊发少年狂”的意思。徐芳华娇滴滴水嫩嫩的样子,又让人不禁联想,看来司马风云宝刀不老,把嫂子滋润的这么水灵。

司马风云目光如鹰的在人们脸上匆匆一瞥,神态依旧威严,但语声却亲和不少,“大家都是老朋友了……”

简单的几个字令肃穆的气氛瞬间缓解,人们纷纷露出释然的微笑。

“司马风云虚度六十载,如果说到今天在道上还算有那么一点点成绩的话,全赖朋友们的照顾。这次来龙都,最大的收获就是和我女儿丁香重逢,香香,来,和大家见个面……”他向丁香招了招手,丁香从容走去,大方挽起父亲的胳膊。

司马风云眼里露出几分慈爱,“这就是我女儿丁香,兄弟们都是同路人,我也不必隐晦,小女能走到今天这么大的成就,全都仰仗在场各位的帮衬和提携,在这里,我司马风云谢谢诸位栽培了。”说着,他深深一躬。

在场的人都随声客气几句,有的人欣慰,有的人却在打鼓。其实什么提携,什么帮衬,都是客套话,烟雨堂和丁香能走到今天完全是打出来拼出来的,和龙都大大小小的帮派少不了各种摩擦,也少不了遭人妒忌,背后暗算,好多和丁香有过节的人都暗里擦把汗,也不知道司马风云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今天朋友们能来是给我面子,我也把面子给你们,哪怕过去和小女有过节的今天也一笔勾销了,只要往后大家给小女面子,就是给我面子。”

听到这儿,好多人才稍稍松了口气。

司马风云微笑道:“其实这次一是庆祝我们父女重逢,二是想借此机会和各位兄弟认识一下,大家平时各自忙碌,难得相聚在一起,如果愿意买我司马风云面子的,就放开胸怀,既然来了就要玩的好,玩的尽兴,要不然就是砸我司马风云的招牌。”

话音刚落,掌声如潮。

司马风云压了压手,语气忽然苍冷,“趁着大家都在的时候,我想宣布一件大事……”

话说到这儿,现场的气氛一下子重新肃穆起来,从司马风云无比凝重的表情来看,完全不像是在开玩笑的样子,而且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不是一个喜欢玩笑的人,甚至在一些人的严重,他是一个无趣而又沉闷的人。今天能受邀出席的人,自然没有等闲之辈,只要稍有点江湖阅历的人,都能嗅到一丝诡觉的气息。许多人都竖起耳朵,认真倾听,心里揣测着接下里将要爆料的事情,谁都知道,司马风云的任何一个决定都将影响着龙都地下势力的洗牌,随便一条消息放出来都无法估价。

这一刻,全场鸦雀无声。

司马风云中宫饱满的声音道:“我,司马风云,现在老了身体也不行了,从今日起,退出江湖,从此闲云野鹤,风云会的一切事务今后交我女儿丁香执掌!”

话虽不多,却仿佛晴空中一记闷雷在全场每个人耳边炸响,所有人都不敢相信刚才听到的事情是真的。

就连丁香都大吃一惊。

什么!这怎么可能!司马风云也不过刚刚六十岁而已,对于一个体力劳动者来说,六十岁也许就已意味着整个职业生涯的结束,但对于像司马风云这样的黑道大鳄来说,六十岁也许只不过是二次创业的起点。

将心比心的试想下,风云会正值巅峰,谁会如此玩笑般放弃手中的权力。

同类推荐
  • 暴动世界

    暴动世界

    这是一个混乱的时代,到处都是战争。在整个地球或者整个宇宙都有许多,无法理解的生物,甚至许多生物可以拥有许多,种族无法现象的力量,比如:力量无穷,可以喷出火焰,甚至许多生物拥有非常强大的破坏力。然而这些生物很久就灭绝了,但基因样本还在,通过不断的学习科技的发达,已经有些人可以察觉到这些恐怖生物的存在,并且他们决定将这些生物的血脉基因,转移到他们自己身上来,这也就成为怪物之间的战场。
  • 大都市全能系统

    大都市全能系统

    你会画画?你会唱歌?你会……抱歉,我全都会,而且甩你们几条街
  • 星月听兰

    星月听兰

    还曾记得那天,梧桐萧萧,绿竹滑露,你放在我手中的那片秋枫,你说过,愿陪我同赋箫琴一生,但我又独自一人,度过一个秋去冬寒来的雨季......(听兰的书仅仅是部很短的小说故事,望不能看的尽兴的朋友们见谅,感谢!)
  • 异瞳少年归来

    异瞳少年归来

    在这复杂的社会,人们形形色色……出生因双眼颜色被称晦气的叶枫,少年时期被家大业大的父母遗弃在海外。谁料那双眼渐渐显露出独特的能力!不甘屈服于命运的叶枫决定自己闯出一片天地。日后因家庭变故,父母将叶枫逼回,在自己出生的国都,悠闲散漫的叶枫受尽他人冷眼,而他丝毫不在意,因为每到最后一刻人们才惊觉,谁才是真正的赢家!
  • 我没当成程序员

    我没当成程序员

    宋炜,一位即将毕业的计算机系大学生,正在为明早的面试努力排练,但天不遂人愿,突然冒出来的一个软件就此改变的他的生活,究竟发生了什么,这又与异度空间有什么联系……
热门推荐
  • 蒙斋笔谈

    蒙斋笔谈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穿越之嫁皇上

    穿越之嫁皇上

    李宝金姐弟俩到处漂泊流浪,欲去皇城寻找依靠。在路上却偶然救了当朝太子赢以潇。当时时局混乱,丞相和大皇子互相勾结,欲谋取皇权。太子赢以潇察觉之后,为救父皇,毅然回宫,于是被囚禁两年。之后在父皇的帮助下,逃离皇宫,再次偶遇李小丫姐弟俩。赢以潇开了连锁酒楼,积攒财富,并寻找始皇帝留下的暗卫,最后拨乱反正。--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三世苦难:换你一世迷离

    三世苦难:换你一世迷离

    第一世,他是高高在上的王,她是卑微贫贱的丫环;第二世,他是举世无双的皇子,她是默默无闻的庶女;第三世,他是星光璀璨的偶像,她是痴心不变的粉丝。他要她补偿他,三世苦难,够了吗?
  • 原来他的名字叫初恋

    原来他的名字叫初恋

    故事发生在中学的校园内。在懵懂时期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抹不去的人,我们一朋友的名义在一起度过了宝贵的学生时光,但心中却总是有着友情以上的悸动。或许许多年过去,那个人依旧在心里最深处被我们珍藏。若有情人未成眷属,也请保存好彼此珍贵的瞬间。喜欢请收藏关注哦!
  • 腹黑王子好嚣张:吃定你

    腹黑王子好嚣张:吃定你

    一个闷骚的学生宅男,无意间被带入了一个与以往完全不同的世界。在世界观悄然改变的同时,娇小的女老师,单纯的初恋,失落的红尘女……一个个莺莺燕燕,不知不觉走进他的世界,而与之相随的,还有阴谋、阳谋,与解不开的未知枷锁!如果这一切需要有人拯救,结束这个黑暗的世界!
  • 穿越楼兰迷情

    穿越楼兰迷情

    从没看过跟她这么糊涂的人。宁爱娃在不知道什么的情况下,被车子一撞,撞到了历史上莫名其妙消失的楼兰古国。莫名其妙的穿越,莫名其妙的被箭所射,又莫名其妙的被人所救,还莫名其妙的爱上了救自己的人,更莫名其妙的被人连人带骨头的吃进了肚子里。
  • 烟花散尽似曾归

    烟花散尽似曾归

    “平朔亲王家的余知葳知道吗?”“当然知道,明明个姑娘家,却撩的一手好妹。她那双眼睛啊,又轻佻又俏皮,眼泛桃花,一看就不是甚么正经好人。”“你们是不知道,就这么个人,指望她别三天两头上房揭瓦就算是谢天谢地了。”可是也就是这么个人,站在了京城的九门之下,把脊梁骨站成了一根通天彻地的门梁。“纵然身微,拼死一试。”==============一个身世乱七八糟却撩的一手好妹的姑娘拆东墙补西墙守城门的故事
  • 偶入郡怀

    偶入郡怀

    冷漠的潋弋郡人生中最爱的一个女人,被人设计丧生。伤痛,让他封闭起自己的内心,他以为这辈子就这样了,这样一个人以工作为妻,守着产业孤独终老。无意中闯入的女孩,勾起了他尘封的记忆。只是这个女孩,除了脸像极了他爱的女人,其他方面两人毫无可比性。从最初的嫌弃,到后来舍不得放手。潋弋郡的脸被打的生疼。
  • 乱世放牛娃

    乱世放牛娃

    穿越人家不是王侯就是将相为什么我就是地主家的放牛娃,地主家傻儿子也不错啊!我的梦想还是调戏调戏村里穷苦人家的小闺女。我太难了。
  • 田园匪妻之太子爷的农门妃

    田园匪妻之太子爷的农门妃

    【田园发家致富甜宠文,男女主身心干净,欢迎入坑】前世,于涵是出了名的“女土匪”,能动手绝不动口,一朝穿越,竟成了长白村出了名的傻子农女。瘸了腿的“外公”,毁了容的“外婆”。病弱的娘亲和刚刚满周岁的弟弟,这一家是村里出了名的贫困外来户。初来乍到的“女土匪”于涵弄清楚情况后开始了在她古代的发家致富(坑蒙拐骗)之旅。找寻神医治愈外公外婆,养活娘亲和弟弟,虐极品,种西瓜,建果园,开酒楼。某一日,村里刘寡妇造谣于涵的娘亲与人苟且,第二日,有人就在刘寡妇家的炕上看到了那个男人。笑话,她于涵的娘亲是那么好欺负的吗?欺负她不行,欺负她的人更不行。“女土匪”于涵在古代混的风生水起,直到有一天,她遇到了有着大秦第一纨绔之称的赫连煜。小剧场第一次见面“姑娘,本少爷看上你了,和本少爷去王都吧。”赫连煜对于涵笑道,一副调戏姑娘的样子。“这位少爷,奉劝你一句,脑子有病呢,就赶紧治,毕竟,治病要趁早。”于涵看着赫连煜说道,一副看傻子的表情,说完转身扬长而去。后来“涵涵,我们要个女儿吧。”赫连煜对于涵说道,眼里闪着亮晶晶的光芒。“不要。”于涵想也不想的拒绝道。“为什么?”赫连煜问道。“因为我怕生个女儿智商随你,长大了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于涵答道。被自己的皇后嫌弃的赫连煜:“……”没错,这就是一代假纨绔子弟之首被真“女土匪”收服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