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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谈恋爱就像是走钢丝,大多数人在上场之前就系好了保险带,而有些人则以为自己这辈子只要走这么一次就行了,所以忘了要系保险带……爸爸妈妈劝我说生活就像是一双小一号的鞋,穿上去会有些小,但是穿久了就习惯了。

放学后会再去上学,离家后会再回家,道别后会再见,但总有那么突然的一次,放学后就不会再去学校,离家后就不会再回家,道别后就不会再见面。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故事或许就是无数次重复的生活中突然不重复的那一次,所以故事开始的时候,故事中的人往往没有意识到故事已经开始了。

1998年2月13日中午,我在办公室打了个电话给范昭,邀请她和我一起过情人节——我在深圳,她在珠海,我们中间只隔着一片海——当时我确实没意识到自己将开始一段浪迹天涯的故事。

那些特别想做成的事情似乎永远做不成,那些有点想做但是又无所谓的事情反而特别容易做成,我想要范昭来和我一起过情人节,说实话她不来也没关系,反正我还有其他替补女朋友,正因为我不是那么迫切地需要范昭过来和我一起过情人节,所以情人节当天范昭如约而来了。

范昭和我是吉首职高1994级人力资源班的同学,她个子偏矮,着一头在吉首很罕见的妖怪般的红头发。

我有时候会觉得范昭是一个菩萨,因为她是我见过的最爱笑的人,成天忙于寻找笑得出来的事,时刻准备着要大笑一场。尽管相貌平平,但是范昭笑起来的样子却分外性感——眼睛微眯,嘴唇微微卷曲,像向日葵一样仰着脸。每次笑得痛快了,范昭都要感慨一句:“百年以后我肯定会是个含笑九泉的幸福之人。”“含笑九泉”是范昭极端迷恋的一个成语,迷恋到她一度想去派出所把自己的名字改成“范九泉”。

我原本比范昭高一届,但在十四岁生日前夕的那个愤怒日,我拿匕首把一个混混儿给捅翻了,被警察叔叔送到湘西州少管所劳动改造一年,后来就和范昭成了职高的同班同学。

被我捅翻的这个混混儿年长我好几岁,喜欢用黑色西装加白色回力球鞋的海鸥风格打扮自己,手臂上经常用圆珠笔歪歪扭扭地写着“黑社会”三个字。

混混儿平日里就靠敲诈学生赚点生活费,顺便享受一下作威作福的人生况味。那天不知是被谁怂恿了,又或者是饥不择食,混混儿竟然打起了我的主意。当身高一米六二的混混儿伸手向身高一米八七的我要钱去看毛片时,我憋屈得险些断气。缓过来之后,我就想抱住混混儿一顿猛哭,因为我觉得他真是一个身残志坚的人:“这位同志,你一个发育不良的侏儒,居然还敢勒索我?”

因为我从生理角度当众藐视了混混儿,刺到了他的痛处,所以他带着大号捞刀河菜刀来学校找我的麻烦了,“某些人必须要在付出血的代价之后才会明白自己不过只是一粒尘埃”。收到线报之后,我早早地把匕首绑在腿上做好了战斗准备。

事实上,混混儿并没有打算和我动刀子,他根本没有砍我的胆量,更没要将我砍死的意志。混混儿的如意算盘是走到我跟前亮出明晃晃的菜刀把我吓得两股战战,接着他就像大灰狼摆布小绵羊一样摆布我了。

我向来认为真正的勇士就是敢于贴身打白刃战的人,所以菜刀并没有吓到我,当混混儿在我面前比划了一下菜刀之后,我像点燃的炮仗一样掏出匕首朝他捅了过去——我打架赢多输少,除开客观的体格因素之外,主观的秘诀只有一个:在敌人以为我不会开打的时候往死里打。

按照混混儿的如意算盘,他在我面前比划了一下菜刀之后我应该要立即低头接受他的训斥,因此混混儿对我的反击完全没有准备,我看见他的眼睛中闪动着后悔的眼神,“哟呵,你跟我来真的是吧”,然后他就挥舞菜刀慌忙应战。战斗不到五秒钟,混混儿的额头就被我划开了一道口子,大概是伤痕增加了他的恐惧感,混混儿的精神随之崩溃,他知道我是用消灭他的态度在打架,所以不敢再陪我一起在刀尖上跳舞。混混儿边退边喊停:“李小蛮,你是不是疯了啊,居然敢拿匕首捅人,我跟你说,这样是很危险的!”我斗志正昂扬,几个回合便将混混儿放倒在地,身上中刀的混混儿,眼神里透露出恐惧与哀求的复杂目光。我轻声告诉他:“任何人和我打架都会流血,你当然也不例外。”

吉首是个安静的小山城,随便一件屁事都能传遍整个城区,这里不常发生动刀子的暴力事件,但也还是有江湖的。当江湖变成一种职业,变成一个混饭吃的圈子,江湖也就没啥意思了,所以我挺瞧不起那些江湖人士。

我捅翻混混儿之后,吉首的那些江湖人士自卑了许久,他们闯荡了这么多年的江湖都还没正经捅过人,通常只是在夜宵摊上端起一碗热馄饨泼在看不顺眼的人身上然后骂骂咧咧一阵罢了,而我一声不吭就捅翻了一个,因此我还当了一阵子吉首名人。那会儿吉首街上最流行的聊天句式就是“你知道棉织厂的李小蛮不……”

我爸去菜市场买菜时,买菜的大娘也用地下情报员的表情问了我爸一句:“你知道棉织厂的李小蛮不?”我爸静默几秒,然后说:“他是我儿子。”从别人口里听说了这件事以后,我猜当时我爸心里应该挺难受的。

关于捅人一事,有些人认为我很后悔,或者说有些人按照他们的惯性思维推算出我应该会很后悔,但我一点都不后悔,因为我习惯于将后悔的机会留给别人,我可不想将来做总结时发现自己这辈子最大的成就就是成功地忍受住了各式各样的欺辱。

湘西州少管所是个锻炼人的地方,我进去后的头晚就被同一个监室的兄弟们打得半死,他们说这是送给我的见面礼——红烧肉。

第二天早上,我们监室的室长要我给他叠被子,然后副室长也要我给他叠被子,接着所有人都要我给他们叠被子。我没有搭理他们,所以又被他们打得半死,他们说这是送给我的祝福礼——回锅肉。第三天早上,室长照例要我给他叠被子,我乖乖地去叠了,室长很满意:“你这孩子明事理有前途,以后就跟着我混吧。”副室长见状也要我给他叠被子,我很矜持地站着不动,副室长动手要打我,我飞起一脚把副室长踹得满脸是血:“这是送给你的回门礼——酱汁卤肉。”大家齐刷刷看向室长,室长哼唧一句:“丫自找的。”

自从耳闻了我的光辉事迹之后,范昭就对我很好奇,所以当我从少管所里出来继续读初三时,她还特意跑到棉织厂来考证我长得符不符合她的想象。见识了我的真容后,范昭笑嘻嘻地念叨了一句:“坏人果然长得都不赖。”我本人和范昭想象中的不同,在她可爱的想象中,我应该是一个极其粗壮而且新陈代谢气息浓重的人,留着板寸头,身上挂着烦琐的饰物,有文身,嚼槟榔嚼得腮帮子突出,眼中精光暴射,逮谁就骚扰谁。看到我之后,范昭略有些失望,因为我看上去病恹恹的,头发也是普通的郭富城式中分头,身上无任何饰物和文身,更重要的是当我从她身边走过时不仅没骚扰她,根本是连瞥都没瞥她。

后来当我们关系熟了以后,范昭告诉我,虽然我只比她大了九个月,但是她第一次见到我时就觉得我已经是个“大人”了,因为她拿我和她们班上那几个热衷于将鼻涕抹在女同学的衣服上并且还觉得自己是英雄的无知少男作了比较。范昭在心里感叹人和人是如此的不同,无知少男们还在忙着乱抹鼻涕的时候我都已经从少管所毕业了,她于是就觉得我已经是“大人”了。

职高开学典礼上,比我矮了两个头的范昭走到我身边和我打了声招呼:“你好呀,李小蛮。”我对眼前这个小不点儿没什么兴趣:“请问我们以前见过吗?”范昭使劲踮起脚尖以便让我的视线从她的脑门上落在她的脸上:“我们以前见过。”我说:“你说的以前是多久的以前?”范昭说:“一年前的以前。”

我说:“为什么你见过我而我没见过你?”范昭说:“你在棉织厂的大门口见过我。”我说:“我没有见过你。”范昭说:“不是你没见过我,而是你没记住我。”我说:“现在我记住你了。”范昭笑了:“我想也是。”说完这话范昭就走了,走了几步之后,她又指着我的一身黑色打扮说:“也许蓝色更适合你。”

范昭的老家在吉首东郊的煤炭港,煤炭港那一带从古至今只出产过她这么一个洋气的人,所以那一带的人们都尊称范昭为“港姐”。慢慢地,范昭接受并喜欢上了这个绰号,我们班头一次开班会的时候,范昭的自我介绍就是:“大家好,我叫范昭,来自东郊煤炭港,大家以后可以叫我港姐。”

除开“港姐”这个绰号,范昭还有个不太矜持的绰号叫“一只鸡”,因为她肚子饿的时候一顿能吃一只鸡,这是一个能让她抓狂的绰号,谁敢这么喊她谁就会被她折磨得遍体鳞伤。

大多数女孩子的初恋都给了既没钱又不帅但是却相当会装神弄鬼的人渣,范昭即是如此,高一的冬天,她和吉首大学法学系的一头牲口好上了。这人渣据说还是湘西州有名的校园诗人,成名作是一首叫《统治者》的短诗:“下午三点二十九分/脑袋里装满了灵感/肚子里装满了屎/这一刻/眼泪飞溅/因为我知道自己是统治者。”

范昭和人渣是在吉首大学的食堂里邂逅的,他俩一见面就忍不住冲对方笑个不停,吃完饭后,两人都觉得就此各奔东西太可惜了,所以两人很默契地坐在椅子上等待命运的下一步安排。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当清洁工提着抹布和垃圾桶过来抹桌子的时候,人渣起身走到身边对范昭说:“姑娘,随我去操场上散散步吧?”范昭二话不说就跟他去了操场散步,几圈之后,范昭便成了人渣的女朋友。

人渣是一个有着很多讲究的人——按他自己的话说来是“有情调”,其实在我看来是有怪癖。人渣吃饭有怪癖,喝水有怪癖,抽烟有怪癖,走路有怪癖,按范昭的话“我亲爱的就连打喷嚏都和你们这些庸人不一样,你们都是用嘴巴打喷嚏,而我亲爱的是用鼻子打喷嚏”。范昭爱人渣爱得无边无际,所以人渣的这些怪癖在范昭眼里都是一朵又一朵的奇异花朵。

我很少回职高上课,因为我更乐意在社会上和一群狐朋狗友瞎混。我有时候在舞厅里看场,有时候去游戏厅帮忙,有时候去替别人收钱,还有时候被人请去打架——我的身价很高,不管最后有没有打起来,我都要收一百块钱加一包红塔山——因此被范昭笑称为“湖南社会大学瞎混系的高材生”。尽管我不常回职高,但是每次回职高的时候我都会去找范昭聊聊天。

我和范昭算不上什么知心朋友,也不是一个圈子的,但我们喜欢在一起聊天,这或许是因为我们都属于那种潜在的疯狂者同时又都属于喜欢对生活发发感叹的人。关于生活,范昭曾告诉我说:“不要太认真地去思考生活,否则会让人觉得还是不出生比较好。”

我曾想把范昭拖入我的生活圈子,然后慢慢把她同化,所以有回在舞厅里狂欢时把她喊了过来,但是她显得对这样的生活不感兴趣,在我身边坐了一会儿之后就很有礼貌也很坚定地告辞了。过了几天,范昭告诉我:“你那些朋友和我不是一路人,虽然我和他们都不主流,但他们是土里土气所以不主流,而我只是有点小小的颓废而已。我说:“那我呢?”范昭说:“我觉得你也挺土的。”

得知范昭有男朋友之后,我特意向她表示了我的关心:“港姐,跟你男朋友相处得怎样啊?”范昭得意地说:“我们夫妻感情好得不得了哇,很有天长地久的潜力。”我酸酸地说:“这话听得我很伤心呀,看来我是一点机会都没了。”范昭说:“你很伤心呀?嗯,那要怎么才能让你不伤心呢?这样吧,我借你一把锄头。”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借我锄头干吗?”范昭说:“你真笨,借你锄头就是怂恿你挖墙脚呀。”我还是没反应过来:“我挖什么墙角?”范昭开始仰着脸大笑了:“笨蛋,我不就是墙角吗?你来挖我呀!”我义愤填膺地说:“哪有怂恿别的男人来挖自己的,世上怎么会有你这种女人。”范昭笑得花枝乱颤了:“李小蛮,加油噢,这可是人生的大手笔,就看你有没有这个志气了,我还是很支持你的。”

我在峒河边上碰见过几次范昭和她的人渣男朋友,这两人执手而行亲密无比。他们的背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为我从未见过像他们那样的对自己的小世界以外的大世界不屑一顾的背影,我心说:“看来这俩人爱得很投入。”

谈恋爱就像走钢丝,大多数人在上场之前就系好了保险带,而有些人则以为自己这辈子只要走这么一次就行了,所以忘了系保险带,范昭就属于忘了系保险带的倒霉蛋。在挖墙脚这件事情上,范昭只是跟我开开玩笑而已,我对范昭也纯属“叶公好龙”,所以我理所当然地没有去挖范昭,但有人却去挖了牲口。

半年后,一个留着披肩长发的才女插足了范昭和人渣的爱情,没多久范昭就在爱情保卫战中大败出局。

这天上课时,老师正在台上给我们讲解面试技巧中的“行为事件访谈法”,范昭毫无征兆地在桌子上重重地拍了一下。老师停下来问范昭发什么神经,范昭搓搓拍红了的手,很平淡地回答老师:“不好意思,我的手突然有些发痒。”然后她就像狂风似的冲出了教室,整整消失了一个星期才回到职高,谁也不知道这期间她去了哪儿,所以我猜范昭心里肯定藏着很多怨恨。

一个阳光静静落在屋檐下的午后,范昭在我面前使劲骂了一通人渣,然后总结说:“这个人太让我有挫败感了,我爱他,跟上瘾了一样爱他,他却嫌我爱他爱得太多了,后来干脆就不要我爱他了,还用文学语言生动地描述说我就像一条饥饿的蟒蛇一样总是想把他吞到肚子里去,我有这么邪恶吗?搞得我自己都要否定自己了。”我嘿嘿一笑:“港姐,你怎么总喜欢把心里话说出来告诉我呢?太不注意自身形象了。”

人渣和长发才女爱了几个月之后,觉得长发才女终究不过一个街市俗人,所以又想掉头和范昭重修旧好。不管人渣怎么写诗怎么抒情怎么描述自己“身在曹营心在汉”的相思之苦,范昭也没有再理睬牲口。我问范昭为什么不和人渣重修旧好,范昭笑着说:“越是容易爱上的人就是越是难以重新爱上,爱上他只花了我一瞬间,但是要我重新爱上他估计一辈子的时间也不够。感觉断了,所以他在我眼里就什么都不是了,既然他什么都不是了,我当然也就看不上他了。”

失去了范昭的人渣开始遭遇连连霉运,早春的时候,人渣的爸爸死了,而且没死在一个好地方,死在了公共厕所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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