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抱香河》写到了第二卷第三十六章《那一个梦》,约八万字,于我实在可喜可贺,欣喜之情自是难掩,忧虑之情也愈深也。生死富贵,命也!得纵情一二,死无遗憾矣!只念及不能完成此书,最是伤怀,不免涕泣。呜呼哀哉!一切自有定数,也不值得牵肠挂肚,但有事出不测,唯望有缘者从我死志,让我含笑瞑目。
我尝读李卓吾先生遗言,深感叹之,今我自当更开明也。我既未赡养吾母,也失兄弟姊妹之情,更未尽养女之责且女儿年幼,我若出事,直至命丧,我不怨任何人,只切不可通知家人。我身无长物,唯旧相机和廉价手提各一台,赠有缘人,求其化我尸骨,然后投入江河,或扔进深谷,若不便利丢进下水道也可,总之必使尸骨无存就好,望悯之助之。
但若日后我小说为世人所重,若有版权等收益由高中同学海南省文昌市罗峰中学老师侯传洲全权代理,收益在五万元以下先还监利县滨湖制药厂职工郭清志人民币两万元,剩下还侯老师;收益在五万元以上,先还了二人五万元债,我还有其他债务,但赖之罢了,大部分人必不会怪我,个别怪我者我则不赖之不开心,我生是小人,临死更决不想做君子,剩余再拿20%付郭侯二人作利息,其它由我女儿、侯老师、我母亲三人继承,若收益超过80万元,则赠送四分之一给快康电子(武汉)有限公司零件加工2012年的领班李丽小姐。若有疑问不清处由侯传洲老师自行解释。
常叹古人先烈之志气,又叹他们没有找到救国救民之路白白牺牲,他们的生命实不及******小贩博阿齐齐有价值。我自以为人类文明已经有了方向,我不洁的鲜血恐怕也甚于英勇高贵的烈士。但请我女儿谨记,我行事全凭自己快意,决不受精英阶层摆弄,也不受庸人懦夫拜祭,更不愿成为世人的怜悯和谈资,你成人后当尊重父志,不让汝父真名出现在任何刊物和公共场合。
我也不准你任何时候给我烧东西,珍惜你自己汝父就开心了,若还有愿望是有时可去看看奶奶。我实有千叮万嘱,望有机会再叙之,今书至此,汝父笑立。
此遗嘱真实有效,本人特电话请香河张良勤证明之。
讦言飞
2013年7月7日零时33分南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