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杉菜和南方鬼子“有染”时,我宿舍的几个弟兄一人抄着一把笤帚非要废了那小子。南方鬼子嘴上喊着“我不怕,我甘愿为爱情抛头颅洒热血”,两条小细腿儿却止不住地打着颤。我说:“好,你牛逼。爷今儿就成全你。”杉菜见势哭着拉住我说:“行了吧,林峰,闹也闹了,吓也吓了,你要真为我好就放了他,是我不好,是我对不住你,有事冲我来,你打我,我认。真的林峰,我保证连眼都不眨一下。”她说着眼泪吧嗒吧嗒往下砸。我从小就见不得女人的眼泪,尤其是我爱的女人的眼泪。见她哭,我的心都碎了。“行啊你,杉菜,你瞧你多牛啊。”我咬牙切齿地对南方鬼子说,“你以后要敢欺负她,看我不废了你!”
我就是这样把自己心爱的女人拱手让出去的。那晚,宿舍的哥们儿陪我喝了一夜酒。有人说:“林峰,其实你这么做挺爷们儿的。真的,爱她就要让她幸福。”
我喝多了蹲在地上一阵呕吐,苦胆差点窜了出来。我说:“我要真是个爷们儿就他妈不应该让我爱的妞掉眼泪!”
没过几天,我就收到了杉菜托人送来的分手信。信里描述了我这几年来对她付出的点点滴滴。诸如,多少个灼热夏日我屁颠屁颠地撑着伞送她去图书馆,多少个寒风凛冽的冬日我一手提着她的书包,一手揽着她的小蛮腰把她送到她们英语系教室,自己再顶着大风折回去上课。爱情来袭,风雨无阻。看着信上熟悉的字体,我都被自己感动了。我想我唯一没为她做过的事就是从来没为她写过情书,尽管我的文笔在文学系是出奇的好。我把所有令人感动的语句都用行动化成了生活中最平凡的片段。可是我忽略了,女人是种奇怪的生物,有时候,你为她磨断了腿儿,都顶不上人家为她动一动嘴儿。
我把信揉巴揉巴扔进垃圾筒。给我送信来的是杉菜宿舍的老大,南方人,个子不高,人长得倒还清秀。
她说:“林峰,你可得想开点。”
我说:“大姐你放心,天塌了都砸不死我,没听说祸害留千年吗?”
她撇撇嘴:“你这是什么话,你可不是祸害,再说,活千年那不成王八了吗?”
她说完,我们都愣住了。她赶紧掩嘴:“哎呀,林峰我可没那个意思,你可别多想。”
我说:“大姐你可真犀利,人家哪儿疼你往哪儿戳。”
她嘿嘿搔着头尴尬地咧了咧嘴。临走的时候,她突然转头对我说:“林峰,我为我们南方人向你道歉。”
我靠在门边冲她摆摆手:“得了,大姐,你还真把自己当南方人的代言人了?”
老万说我最近的形象有点意识流。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下巴底下长出的胡茬儿,有两厘米了吧?自从看着宿舍的哥儿几个提着大旅行箱纷纷离开之后,我的心里突然有点不知所措,仿若孤零零飘荡在海面上的浮木,飘飘荡荡找不到方向。我强烈又无法抑制地在头脑里“浏览”着我的大学生活,在那些春光明媚的日子里,我们像幼儿园大班的孩子,单纯得幼稚,幼稚得可耻,可耻得让人心疼。
我清楚地记得,进入大学的第一天,住在我上铺的兄弟冲我笑着给我铿锵有力的一拳:“哥们儿,以后就一个宿舍的弟兄了,有事言语一声啊,甭客气。”说完,抢过我手里刚领来的被单、床单以及枕巾枕套在我对面床铺上一通忙活。等他做完这一系列动作之后,我十分抱歉地指着我床铺上方贴着的名字说:“不好意思,大哥,这才是我的床。”
“我靠,那你不早说!”
那是我们宿舍的老大——雷磊,文学系牛气冲天的人物。据说是以高考总分第一的成绩进入文学系。总分第一并没有什么稀奇,稀奇的是,这位仁兄在高考前三个月学的还是理科,有天复习烦了,从一堆算术式里抬起头,突然灵光闪现,决定弃理从文。雷磊的父母都是乡下种地的庄稼人,学文学理他们不在乎,也不懂。他们只念着儿子能学好,考个好大学扬眉吐气。倒是班主任对他劝了又劝,可那厮愣是提着书包跑到文科班的教室,俩耳朵塞上棉花球,从此“之乎者也”、“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地见牛羊……”
关于这些,雷磊从来没向我们提起过。刚进校安顿下来,我们就开始了军训,负责我们男生的教官恰巧是雷磊的老乡,当他把雷磊的“光荣事迹”作为段子讲给我们听时,大家都点着头由衷地佩服:“牛,真牛!”
我们宿舍除雷磊外的三个男生也捎带着跟着牛逼了好几个月,仿佛拼搏三个月就考取文科状元的不是雷磊而是我们仨一样。
遗憾的是,雷磊的风光岁月伴随着三年后的一封来信而告终结……
老万在我面前打了个响指,我回过神来,他拍着我的肩膀说:“你小子最近跟让人煮了一样,没一点精神头儿。”
“你大爷,你才让人煮了呢。”
“得,话不投机半句多。”老万指着几个金发碧眼大胸脯的俄罗斯姑娘对我说,“看看我新引进的乐团。”
“你好像对俄罗斯娘们儿尤其感兴趣。”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