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开始和一位阔少爷做朋友。他父亲很有钱,对他也比较纵容,不干涉他的爱情婚姻。和他刚开始相处的时候,我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他带我出入一些奢华的场所,送我最新款的时装,开着宝马车接我上下班。相处的时间长了,我隐隐觉得遗憾,对我,或许爱,但他爱的仅仅是那如花的容颜。我把发表的文章拿给他看,他为了讨好我,连声说好,却又顺手放到一边,看都不愿多看一眼。他最感兴趣的是吃喝玩乐,他根本理解不了我文章中跃动的灵魂。和他在一起,我越来越体会到不被人理解、不被人欣赏的寂寞。
就在这个时候,我在朋友举办的派对上认识了鑫。他在下海经商以前,是大学教授,经商后,也常以“儒商”自诩。说实话,一见面,我就被他吸引了。他的儒雅、成熟和大度,那份人到中年的淡定从容,还有幽默风趣的谈吐都让我一见倾心。当时朋友家中有一份时尚杂志,上面正好刊登了我的一篇小文,他看了以后,击掌赞叹,说我心思细腻,文笔灵动。他的赞誉之辞让我顿时有钟子期遇伯牙的感觉。
几天后,鑫约我到海边看日出。没想到他还有如此的浪漫情怀,我高兴地答应了。那天,我们观赏着日出时分的美丽壮观,他即兴朗诵了几首古人写日出的诗。他抑扬顿挫的声音是那样富有磁性充满激情,我深深地迷醉了,我想,这才是真正值得我爱的男人。
那天中午,他把我带到了海边的一幢小别墅里。他说,只要你愿意,以后你就是这里的女主人。我没有做出决定。但我们却紧紧地拥抱在一起,在别墅里度过了一个疯狂的下午。
我很犹豫。鑫吻着我的眼睛,吻着我的头发,叫我宝贝,他说他看到我的第一眼就深深地爱上了我,恨不能拥有我的一生,但他不能给我婚姻,他给我的承诺是只要我跟他,他保证我和他的原配妻子相安无事。
这个时候我的男友已经在考虑结婚的事了。我知道,和鑫在一起,我永远是不能见光的“二奶”,可是在我看来,和鑫在一起我才能享受到弥足珍贵的心灵上的互动。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既然如此,我为什么不选择让自己开心的生活方式呢?
我曾经看过一出电视剧,是根据三十年代一位著名作家的同名小说
改编而成。剧中一位达官显贵的姨太太的一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说:宁为英雄妾,不做俗人妻。
此时我才深刻地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女人的爱情总是与崇拜相关的,与其和一位自己并不崇拜的平庸男人过着不被欣赏不被呵护的生活,还不如和让自己敬仰的男人在一起。
我义无返顾地选择了鑫,很快就和鑫同居了。很快,我就庆幸自己的选择是对的。虽然难免让人非议,可是“二奶”在今天毕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我和鑫的同居几乎是半公开的,但我和他的家人一直相安无事。鑫说这都是他治家有方的结果。鑫对我很迷恋,几乎夜夜在我这里度过。我们在一起谈论文学,品酒论茶,然后极尽缠绵。鑫说我皮肤光滑得像缎子一样,古人说“肤如凝脂”,想来也不过如此吧。
和鑫在一起后,我便辞了工作,过着悠闲的贵妇人生活。没有了经济上的急功近利,写作也变得像“玩票”一样了,有感觉的时候就洋洋洒洒写下去,没感觉的时候也用不着搜肠刮肚苦凑字数了。我开始热衷于一切时尚的娱乐方式,泡吧,品茶,打网球。毕业五年的同学会,我开着鑫送我的宝马车去参加。不过才短短五年的时间,昔日的同窗好友已经面目全非了,特别是结婚早的几位女同学,不是发胖就是憔悴得厉害,早已没有了当初的青春亮丽。
虽然我从有的同学眼中看到了不屑,可是反观自己如鹤立鸡群一般,我在心中暗笑了,不的选择造就不同的人生,至少,我不必为柴米油盐酱醋茶焦头烂额。
时日久了,我渐渐感到了空虚寂寞。鑫不再和我谈论什么文学艺术了,他来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上床,似乎我连同家中的所有摆设在他眼里都只是一张床,而我,只是一个床上用品。
悠闲的生活过久了,我的灵感渐渐枯竭,有时候面对电脑屏幕大半天却敲不出来一个字。和鑫在一起,第一次怀孕后,鑫以不容置疑的语气让我把孩子流掉。虽然我也知道这是唯一的办法,但躺在手术台上,我还是忍不住泪如泉涌。
还未满月,鑫就迫不及待地把我抱上了床。三个月后,我又怀孕了。
这一次,我有点生气,我责怪鑫太不知道爱惜我了,每次为了所谓的快感,从不肯主动使用避孕套。鑫恼羞成怒,说:“避孕是你自己的事。你自己出了纰漏,怪得了谁?再说了,现在都时兴无痛人流了,你有什么好埋怨的?”
当我第三次怀孕的时候,我已经30岁了。我的皮肤不再像缎子那么光滑,鑫对我的态度也冷淡了许多。我知道我与婚姻无缘,所以我更加渴望留下那个孩子,满足我当母亲的心愿,但鑫坚决不同意。他说他和老婆的私下协议便是他绝不会弄出个什么私生子来和他们的儿子分财产。我想失踪一段时间把孩子生下来再说,但鑫的精明又岂能让我如愿。他派了公司里的两个女员工,把我押送到了医院……
手术过后,医生告诉我我的子宫伤痕累累,以后想当母亲是一件很困难的事。一连几天,鑫没来安慰我,我一个人蒙在被子里哭,为我接二连三失去做母亲的权利。
和鑫在一起的日子早已失去了当初的美好。如今的他早已不再和我谈天论地了,更多的时候,我一个人独守着寂寞不能入眠。女人渴望过上有品质的生活是一个多么朴素的愿望啊,可是为什么到最后总是事与愿违呢?是男人太薄情还是女人太天真?
宁为英雄妾,不做俗人妻。这句话在我耳边还是那么清晰。只不过,以前的妾是有法律地位的,今天的二奶却没有丝毫的法律地位。当我伤痕累累的时候,我终于明白,其实做一个俗人妻也是一件幸福的事,只可惜,我的偏执让我只看到了俗人妻辛劳的一面,忽略了俗人妻也有幸福甜蜜的时候。
在枯燥的生活面前,尽管浪漫是最好的味精,但它毕竟不能吃得太多。你喜欢一个浪漫的人,可是生活说不上浪漫。那个浪漫的人,到了生活里不能继续浪漫了,你会失望,失望到你以为他在欺骗你。如果那个浪漫的人在生活里继续浪漫下去,那你就得把生活里所有不浪漫的事都担待下来,因为他不会戴上围裙去刷锅洗碗,也不会去市场讨价还价地买回一天的菜和米,那样,你岂不是更累、更烦?
作为一个走进婚姻了的女人,需要的不是动人的情话,不是假意的
浪漫,需要的只是丈夫温暖的怀抱;丈夫给没给你买过玫瑰花不重要,丈夫给没给你搞过生日Pary也不重要,重要的是的不是不管他为你买什么,你都要能透过那些物质,看到后面一颗爱你的心,并对那颗心存着感激。玫瑰花带来的浪漫,不过是浮在生活表面的浅浅点缀,蕴藏在它们下面那平实而温馨的你买菜来,我做饭才是我们真实的生活。
做个聪明而不精明的爱人
漂亮的女人容易获得爱情,却往往不懂得保存爱情,只有聪明的女人才能成为高明的爱情专家,她们从打算做新娘的那一天开始,就准备用毕生的努力去维持、更新自己的爱情。她们能够恰倒好处地掌握喜怒哀乐的情绪发挥,知道适时地在家庭生活中加入酸甜苦辣的调味品,让爱情愈陈愈香。
聪明的女人知道爱情虽然温馨浪漫,日子却琐碎而平凡,两个在不同环境下长大、有着不同经历和不同个性的人走到一起,必然会有一个相互了解和相互适应的过程,万万不可逆丈夫的本性而强迫他成功成名,她们不会为了自己的虚荣而禁锢自己和爱人。
聪明的女人知道如何提高家庭生活质量,她们不会整天趿拉着鞋、蓬头垢面地面对丈夫,也不会只知道忙忙碌碌洗衣做饭带孩子,而扔给丈夫一副倦怠的面容、一双冷漠的眼睛和一副粗俗的嗓门,她们知道丢失了自己也就丢失了婚姻,所以她们很注意提高素质,知道应该与时代一同前进。无论在聪明女人的眼里还是心中,男人都是个正在成长的孩子,他们需要温情,需要爱抚,女人结婚了还有丈夫的臂弯可以依靠,而男人则必须赤裸裸地面对所有的压力和伤害,所以聪明的女人总是把家营造成一个温馨的小巢,带给丈夫以妻子的娇柔和母亲的宽容。
聪明的女人在围城之外的人看起来有些傻,她们从不在丈夫面前咄咄逼人,她们不会凡事都替丈夫指方向、拿主义,在她们看来爱丈夫最好的方式是引导他,而不是干涉他,当然她们更不会处处算计丈夫兜里的钞票。有些女人很精明,但却不聪明,她们在家庭里什么都要看守,什么都不想放弃,她们看不惯丈夫的窝囊,所以就恨铁不成钢地为丈夫树立起远大的目标,然后拿着鞭子驱赶着丈夫在通向“美好明天”的路上艰难地跋涉,最后筋疲力尽的丈夫望着遥不可及的前方,感到活得那么累,那么没有尊严,于是不想再委曲求全了,他们决定和精明的女人劳燕分飞,精明的女人这时才发现精明反被精明误。
精明的女人大多不聪明,她们一旦“阔”起来后,就对男人横挑毛病竖挑刺,让男人感受到了沉重的压力,他们不由得寻求起自由轻松的好去处来了,或者在外面呼朋引伴,海阔天空,胡吃海喝,到了半夜三更也不愿回家;或者干脆在外面租屋藏娇,享受婚外情人的温柔……而且他们对此毫无愧疚之感,他们说:“谁让你逼人太甚了呢!”
孟德忠和林华是中学同学,两个人在高中三年的朝夕相处中萌发了朦胧的爱恋情怀,后来孟德忠考上了大学,而林华却名落孙山,但是这一落差并没有影响两个人的感情,孟德忠大学毕业后留在省城一家科研机构工作,他们很快就结婚了,但是由于林华在家乡一个小镇的工厂里做工,所以两个人只得像牛郎织女般地过着两他分居的生活。
后来由于孟德忠的工作能力很强,在单位能够独当一面,所以领导比较赏识他,在领导的积极帮助下,费了很多周折才把林华的户口弄进了省城,但是由于没有大学文凭,林华很长时间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只好待业在家,这时的他们虽然经济上并不富裕,但是感情却很好,孟德忠虽然在林华面前很有成就感,但决不高高在上,反而对整日闷在家里的妻子体贴有加,而林华也很以丈夫为荣,为了让心爱的男人生活得舒适幸福,她每天都把家打理得井井有条,不让丈夫操半点心,那段时间是他们爱情的黄金岁月。
随着时光的流逝,林华觉得总这么待在家里也不是个事,于是就出去做点小买卖,不料生意越做越大,越做越红火,4年后竟成了一家私营
企业的女老板,而孟德忠依然是个每月拿一千多块钱的技术员。开始的时候,林华还挺顾及丈夫的感受,尽量减少在外面的应酬,一下班就尽量往家里赶,在工作一天后,仍勤快地干家务活,可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孟德忠感到自己在家里的地位跟老婆完全调了个过:林华变得很有个性,也很有主见起来,他的意见在林华的决定中越来越无足轻重,连他的人在她的眼中似乎也变得可有可无起来了;林华越来越像他的领导,而不像他的老婆了,她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出差的频率越来越快,他不得不承担起打扫房间、洗衣、做饭的任务来。久而久之,林华竟把这当成了他的分内事,再也不插手家务活了。
这天晚上,10点多了,孟德忠还在洗衣服,而林华还没回家,孟德忠洗着洗着就感到了窝囊,心想这算什么夫妻!于是就给妻子打电话;“老婆,什么时候回来?”“快了,我在开车,不能跟你多说。”“啪”的一声,电话被挂断了。大约过了半个小时,盛妆打扮的林华神气活现地走了进来,随手将皮包扔在沙发上,“孩子睡着了吗?”她慵懒地躺在沙发里,用手轻轻捶打着肩膀。
“睡了,晚上跟几个小朋友在楼下玩,累了。”丈夫从厨房里端出一杯牛奶放在妻子面前。“你怎么又让他一个人到楼下玩,把性子都玩野了。”“那我总不能成天把他关在家里呀!玩是小孩的天性,我们又不能整天陪着他。”丈夫的声面越来越高。
“他是你儿子,你不管,谁管,我每天在外面累死累活,回家还要管孩子,那还要你做什么!”“全世界就你忙,我也要上班,你是孩子他妈,带孩子也是你的义务。”
“你忙,你忙,鬼知道你忙些什么东西。到单位七八年了,还是个普通技术员,挣钱没指望,升职没希望,连帮孩子上个好幼儿园都办不到,活得还像个男人吗?”说着说着,林华的火气上来了,将眼前的牛奶杯用力往地上一摔,牛奶洒了一地。
见妻子开始宣战,丈夫退回房间,重重地将门带上。但妻子不依不饶地追到了门口,继续在门口叫骂,过了一会,门开了,丈夫已经换好了衣服,准备出门。
“今天,你要是敢走出门口一步,以后就别想进老娘的家门。”已经准备开门的丈夫无可奈何地将手缩了回来,回头看看趾高气扬的妻子,苦涩地摇了摇头。再后来,妻子仿佛骂丈夫骂上瘾来了,动辄就骂他没出息,每天都在讲谁谁买别墅了,谁谁给妻子买了宝马车了,骂他不长进,说:“我当初真是瞎了眼,竟会爱上你!”“下辈子嫁猪嫁狗也不嫁给你。”
孟德忠看着与过去判若两人的妻子,迷惑至极,她到底怎么了?难道都是金钱惹得祸?终于有一天,他对她说:“我不妨碍你的前程,咱们离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