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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女人斗脚,男人斗嘴(2)

宋举人向马老爷打躬作揖之后就说开了:“我说的第二大害处是:缠脚剥夺了女人的身心自由。女人缠脚之后,脚比男人小一半且不说,连人也要矮一半。试想,女人缠了脚,腿脚就不太灵便,平常只能坐在家里,拿膝盖或屁股当脚使。女人坐着只相当于男人的下半身,自然就显得卑下了。男人说养老婆,就好比说养家畜。而家畜只能放在家里养,不能放出来乱走。这种限制还只是身体方面的,还有心理方面的。女人缠脚,先是行走变得迟缓,接着是举止变得迟缓了,然后是说话变得迟缓了,最后连脑子反应都变得迟缓了。也就是说,这种限制带来的损害是由下而上、由外而内的。我家的三婶就是一个例证。早些年她是我们马家堡有名的小脚美人。她这一辈子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那双脚上。她把脚上的工夫做精细了,就不自觉地按照这个习惯,给油灯加一个绘有花鸟图纹的玻璃罩,给床榻铺一层绘有鸳鸯戏水图的床单,家里凡是贵重的东西她都要包裹起来;此外,她还经常把各种餐具、炊具洗了又洗,把地扫了又扫。她这一辈子都没出去见过世面,临死前还在洗一条缠脚布。诸位,哀莫大于心死,一个女人的身心自由被剥夺了,她的人生还有什么乐趣可言?”宋举人说完之后用茶水润了润喉舌,仿佛他的舌头就是一把刀子,而那一点茶水倒像是磨刀水。

拜足会的马万卷说:“宋举人方才这一番话可以胜人之口,却不能服人之心。众所皆知,女人的脚无论先前有多大,最后都要变成三寸。女人的脚受了约束,有助于使其性格内敛,然后会使她们的行止受到约束,自然也就不敢做出逾矩的事体来。我们老祖宗当年所立的女训与缠脚就有异曲同工之妙,其中的七十二大条规,就是为了让女人的言行举止都有个分寸。所以给女人放脚的危害就相当于废除女训。失了方寸,女人难保不会在男人面前拿大。”

武师刘大魁说:“你以为女人不放脚,男人真的就可以控制女人?事实上,我们也一直被女人的一双小脚控制着。我们这一代人都是拿前一代人的好恶作标准。我们延续了他们的生活,正如他们延续了前一代人的生活。当然,我们的老祖宗不是什么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我们享受的小脚也曾被他们所享受。对于女人我们的趣味变得十分单一,说到底是因为我们的趣味不是由活人来决定,而是让那些死人说了算。他们说三寸金莲好,我们也都说好。于是我们也渐渐觉着女人的脚本该就是三寸的,不知道天下还有七寸、八寸的天足也同样可以享受。这好比前人栽了一棵树,我们乘凉之后就懒得把椅子搬到另外一棵大树底下,殊不知那棵树底下也同样凉快。”

马老爷觉得刘大魁虽然是一介武夫,说起话来却很有几分道理。他向刘大魁点点头说:“在我们老祖宗的年代,把一双七寸小脚缠成五寸,已算小脚。后来男人们觉得女人的脚还不够小,就让他们继续缠,缠到三寸才算满意。三寸已是极限,不能再小了。到了这个份上,自然会有人出来反对缠脚倡导天足,这个物极必反的道理我是明白的。你们反对缠脚跟我们老祖宗先前反对天足一样,只不过是看惯了婆娘们的小脚,想换换胃口罢了。”马老爷说一句顶三句,谁也不敢跟他争理。他见大家不吱声就继续说道:“当然,我们也允许一些女人不缠脚,因为我们没有见过大脚之丑,就谈不上真正欣赏小脚之美,正如我们没闻过臭,就谈不上真正闻过香;没尝过苦,就谈不上真正尝过甜;没有恨过,就谈不上真正了解爱。”

宋举人说:“以马老爷之见,马家堡还是可以让一部分女人放脚的,只怕这一放就不可收了。试想谁还会把好端端一双脚用一块烂布糟蹋。”

马老爷说:“你这只是一面之词,女人们缠惯了脚布,让她不缠,她们还真不愿意。”

拜足会的马万福说:“你们天足会一百年前就有人嚷嚷着要给女人放足,可是又有几个女人积极响应?”

宋举人说:“马老爷有言在先,这事情就好办了。”

拜足会立即又有人扬声说:“宋举人莫不是先放自家女人的脚吧。”随即又有人出来揭宋举人的底说:“宋举人有三个老婆,而且个个都是三寸金莲。只可惜,女人的脚已经缩短了,不像男人的东西,说长就长。”众人听了都哄堂大笑起来。

宋举人悻悻然站起来,做出一副要拂袖而去的样子。马老爷用扇子敲了几下桌板嚷道:“大家安静,大家安静,你们先听宋举人有何高见。”众人一下子就安静下来。宋举人此时只有一肚子的怒气,哪里还有什么高见。马老爷见他满脸溅朱,就向众人半开玩笑地说:“每个人都有他的长处和短处,有时候他的短处就是他的长处;当你揭他的短处,其实就是触犯他的长处。任何动物,它们最重要的部位要是被碰了,都会作出激烈的反应,试问,你们谁敢冲撞牛角,谁敢摸老虎的屁股,谁敢踢马的后蹄?你们呀,说话和做事都要留个分寸。”马老爷有这样一种本领:一开始,他用寥寥几句话就能把天足会或拜足会的人激上一把,让辩士们充分施展出在茶寮中培养出来的口才;当双方的舌战趋于激烈、需要降点火气时,他又能恰如其分地插进话来调和一下,以免把辩论变成斗嘴,伤了双方的和气。在他眼中,这一切跟玩斗鸡的游戏没有什么区别,他要让他们一个回合一个回合地来,让他们斗得有章有法。重要的是能否得趣。

宋举人的火气果然降下了,他抿了一口茶水,舌头如鱼得水,立时又鲜活起来。他对马老爷说:“方才马万福先生说得没错,我们天足会天天喊放脚,可是没有谁响应。我近些日前思后想,想出了一个倒行逆施法,窃以为可以值得一试。”

马老爷眼睛一亮说:“你倒说说看,怎么个倒行逆施?”

宋举人说:“从前,良家女子的缠脚风气传到妓院,妓女们也都争相仿效,为了迎合男人的需要,她们就在小小的脚上弄出百般花样来,不知让多少男人神魂颠倒。男人们在妓院里见识了妓女的小脚之后,自然也就回去让自家的婆娘仿效。那些良家妇女嘴上虽然骂那些婊子无耻淫荡,暗地里却也对自己的小脚开始讲究起来。这样弄无非是跟妓女们争宠,讨男人的欢心。所以,马家堡如若允许一部分女人放脚,不妨从妓女开始。妓女们一旦解缠放脚,让男人们尝到了天足的妙处之后,自然就会向家人宣扬天足,使闺阁风习从此为之一变。这就是我所说的倒行逆施法。”

拜足会的人立即反驳道:“你说的不是没有道理,可你自个儿都做到了么?我听说你的老子娘都是反对天足的,你的两个小妾也都参加过赛脚会。这天足的妙处你应该跟她们说去。”

马老爷又用扇子拍着桌板说:“安静,安静。我们的话题都有些扯远了。如果我记得没错,宋举人曾说过,缠脚的害处有三,他已说了两条,不知最后一条又是什么。”

宋举人说:“第三条就是伤风败俗。”

众人听了都不由一怔。宋举人瞟了一眼马老爷,见他面无异色,就说开了:“本来,脚的作用是行走,可是现在,女人的纤纤小脚却是让男人穷尽淫欲。女人拿屁股当脚使之后,那两只小脚反倒当牝物来使用了。牝牡相合,顺应天道;反其道而行,就是伤风败俗。”

马老爷听到这里,脸色忽然一变,显得异常严肃,那是一种故意做给别人看的严肃,把这种表情夸张到极点,严肃就变成了一只戴着乌纱帽的猴子,它很快就会转过身来露出可笑的尾巴。马老爷常常喜欢这样板着面孔跟人开玩笑。他看了看说话的人,又看了看听话的人,忽然像憋不住似的哈哈大笑起来,天足会和拜足会的人也都跟着笑了起来;马老爷的笑声停住后,他们的笑声也都跟着停下了。马老爷似乎还没笑完,因此他的笑就从嘴角延伸到了那只拿着折扇的手上,他的手还在因为笑而抖动。马老爷拿折扇在空中画了一条优雅的弧线说:“你们瞧瞧,毕竟是读书人,摆出的道理恐怕连小脚女神庙前的货摊都放不下。我现在倒想听听不同的意见。”

拜足会的约翰古抢先说道:“我原以为宋举人是个思想开明的人,不想他的见解也落入了世俗的窠臼。他把夫妇之道说成是有伤风化的事,真是可笑之至。在我们看来袒胸露背是有伤风化的,但洋妞们却以穿袒胸装为时髦;在我们看来男女行吻手礼是有伤风化的,但洋人们却认为这是男女见面时不可缺少的礼数;在我们看来一大群男女同浴是有伤风化的,但在古罗马时期一千多个男女在同一个大澡堂里洗浴是常有的事;在我们看来通奸是有伤风化的,但在十四世纪的意大利和法兰西,每个男人都把戴绿帽看成是一件十分正常的事。在我看来缠脚不但无伤于风化,还有助于维护妇道。据我考证,我们马家堡尚未施行缠脚之先,颇有一些女人不守妇道,与别的男人私通或私奔。男人总不能给女人都系上贞洁带吧,所以缠脚便成了退求其次的一个办法。女人双脚被裹,不能下地劳动,显然会使男人的负担加重;但在另一方面,男人却因此可以更安心地发展自己的事业,同时也使女人在生活上因为无法独立而不得不对男人产生一种依赖。想想我们的祖宗让女人缠脚的初衷也无非是为了维护妇道。至于说到男人以足相戏,实属房中术的一部分。《周易·咸卦》中第一句就曾写道,少男要先摸少女的脚趾。想来这也是男女之间很正常的事。宋举人却少见多怪,竟说出一番伪道学的话来。”约翰古顿了顿,继续说道,“我在英伦曾拜访过霭理士先生,他告诉我,古代的罗马人、中古时期的西班牙人都曾有过恋足倾向,但没有像我们这样声势浩大。霭理士先生说,犹太人羞于说性器官,便以‘足’字代替,而我告诉他,我们能直接用女人的足代替性器官,不能不说是一大发明。连霭理士先生听了也叹为观止。如果说有伤风化的事,我倒可以列出一大串:比方说兽恋,密宗典籍里就有人兽交媾图,《圣经》中也提到了古埃及人、希伯来人的兽奸行为,中国古书中记载的猫交、狗交、驴交、狼交、蛇交、鹅交、猪交的怪事更是数不胜数。至于尿屎恋、尸恋,也是达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反观足恋,只是迷恋女人的身体局部,实在算不得有伤风化。”

“可是我听说过这样的怪事,”私塾先生杨子析说道,“我们马家堡有个后生,有恋足之癖。新婚之夜,他不需要新娘宽衣解带,却要她先解开缠脚布。但新娘偏偏把双脚保护得比那牝物还要严密,她脚上共有五层布,每解开一层臭味就浓似一层。新郎闻了又闻,大呼过瘾;之后,他把三寸金莲含在嘴里吮了又吮,还对新娘说,这双小脚的确是妙物,但如果再臭一点,那就更绝了。那一夜,新郎单是把玩小脚,没有圆房。天亮之后,新娘还是个未开苞的处女哩。”

马得福抚掌笑道:“他奶奶个熊,若是有一天,男人迷恋起女人的手来,恐怕连女人的手也要裹上烂布了。”

宋举人也说道:“我倒是提倡从今日开始男女一律要裹手。”

“你们几个倒像是在唱三人莲花,一个领唱,两个捺尾巴。”马老爷哈哈大笑道,“方才你们说的倒是别有新意。当年李笠翁就曾说过,选人选足多的是三寸金莲;若要选手,纤纤玉指恐怕并不多见。可见脚是纤小的好看,手是修长的好看。若是裹手,怕是大倒胃口了。”

拜足会的马万福说:“论地位,手当然要比脚高贵。我们把手的中指称为将指,把脚的大拇指也称为将指,由此可见,脚的大拇指仅仅相当于手的中指。手是高贵的,脚是下贱的;手因为高贵,所以男人们不敢玩弄它,脚因为下贱,所以男人们都想玩弄它。同样道理,女人越是下贱,男人们不是越喜欢玩弄她们?”

宋举人说:“我们的脚趾长短有序,所以脚就有脚的规矩;我们的手指长短不一,所以手就没手的规矩。手就一定比脚高贵?脚就一定比手下贱?试问,天底下哪一件坏事不是手干出来的?脚本来是有规矩的,你们却非要给它加上一层布,岂不是多此一举?相反,那些作恶行淫的手倒是要缠上一层布,让它们以后变得更老实本分。”

拜足会的马万卷反驳道:“女人缠脚,缠的是除大拇指以外的四个脚趾。这大拇指好比男人,其余的就好比三妻四妾,它们自然是不能与大脚趾并列的。所以在四个脚趾上缠一层布是合乎尊卑之道的,怎么可以说是多此一举?”

宋举人说:“你没听庄子说过?野鸭的腿虽短,续上一段,反而会让它疼痛;野鹤的腿虽长,截去一段,反而会让它悲苦。所以原本是长的,不宜截短,原本是短的,不必续长。庄子还说过,直的不用绳,圆的不用规,方的不用矩,黏合的不用胶漆,捆绑的不用绳索。女人既然有一双天足,为何还让它用又长又臭的布捆绑着?这岂不是违反自然之道?”

马万卷立即反唇相讥说:“照你这么说,我们指甲变长了也不用剪,头发变长了也不用剃,胡子拉碴也不用刮。这样固然不违反庄子所说的自然之道,但我们结果岂不是变得像个未曾开化的野民?”

马老爷说:“庄子也曾说过,‘是’的变化是没有穷尽的,‘非’的变化也是没有穷尽的。你们今日的话题以前曾被人争论过,以后还会有人争论。主张天足也好,主张缠脚也好,都是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你们天足派的人虽说反对缠脚,但我听说你们当中有人比拜足会的人更迷恋小脚。”

天足派和拜足会的人听了,都露出了心照不宣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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