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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第 61 章

有人归来,有人远去,有人执着地等待,沈墨一守在平日里几乎每天都会来的地方,双手环抱着膝盖,眼前的赤莲烧红了人心,第一次,晚上,她一个人。若是萧初年见到她此番样子,又要强迫她展露笑颜了,念及此,沈墨一笑了,此中酸涩与甜蜜难以言说。

初年,你是否会来。

夜空中漂浮着黑色的叹息,没有声音,高高地眺望,青山城的风光尽入眼底,她甚至可以看到远处的富贵楼的烛火熄了,胖胖的掌柜掩上门扉,提着灯笼一摇一晃地走了。

这座山明明是如此靠近人们,却鲜少有人踏足,人与人缘深缘浅,与事也是一样。

此夜,赤红的花瓣看上去格外的鲜艳,密密地织成一匹血色的缎,像是绝望前的竭力嘶喊,淡淡的香气透过风,穿过迷蒙,它们渐渐也睡了,沉默地依偎。

风,微微的凉。

沈墨一望着忽明忽暗的亮光,微微地笑,仿佛那些温暖袭上了她薄薄的衣衫,让心跳更加清晰,月色还在,还有希望,只要在天亮之前,萧初年来了,那一切还有转圜余地。

只是,时间人人抓不住,它从指缝间悄悄流逝。

这一天,萧初年的身影没有出现在赤莲花海中,没有出现在她的面前,连原本尚好的天色也骤然变化,太阳无声探出,极快地消失,不久之后细雨如织,她看着街上的人纷纷走避,躲在屋檐下,匆匆捂着脑袋飞奔的,沈墨一伫立在雨中,一颗心逐尔息寂,双眸渐渐地黯了下来,她始终不肯信萧初年竟未来赴约、许诺成了空。

他为什么没有来?

忘了,还是睡糊涂了。不会,沈墨一摇头,大约是这几日大婚将至,忙得焦头烂额,才会忽略了她,才会忘了那番约定。也罢,连天公都不作美,即使萧初年来了又能如何,她还是无法告诉他,她的心。

她涩然一笑,伸出手,雨滴落在掌心,像是没有尽头的眼泪,晶莹、翻滚,坠入了红尘之中。

虽是这样想,虽是不报希望,但沈墨一仍痴痴地等待,满心期待换成了担忧,她忧急萧初年是否已经来了,却是路上什么事情耽搁了,唯恐他受了风寒,唯恐他受伤,浑然忘记了时间,在原地乱了方寸,记不起自己身上的轻衣早已湿透,沾在肌肤上,一片冰凉。

爱的时候就是如此,不断为那些不能找借口,想着想着,就固执的成真了,爱是迷惑,爱是奇妙的毒,它使得鳄鱼流泪、花朵憔悴、忧郁的书生脸通红、娇怯的小姐大方坦诚爱意、居心不测的人寻找到空隙。

来了,有人来了。

来的人不一定是等的人,一群人,没有一个是萧初年。

沈墨一望着对方恶意的笑容,惊骇地退了数步,差一点,就要到了边缘,纤弱的身子在风中瑟瑟发抖。

下雨时风若是大,真要命。

“沈丫头,初年不会来了。”萧老爷一笑,黄板牙澄澄的发亮,他向沈墨一道出事实,“我给他下了药,保准大婚前都不会醒来,沈丫头,你就死了那颗心。我怎么能让初年与你一个哑巴在一起……他该娶个门当户对的大家闺秀……至于你么……”他说着,又向沈墨一走近一步,肥厚的双唇不断地游说,不顾她越来越抗拒的神情,“你……做老爷我的十四房,如何?从今往后,再也不必做丫鬟们做的粗活,跟着老夜吃香的,喝辣的。恩?”

青山城谁人不知萧老爷非但残暴好色,还嗜吃人肉,是个不折不扣的刽子手,可是没有人敢管他,连官府的人也要让他三分,原因无他,大大小小官员都曾围炉共食了人肉宴,即是一路人了,谁也不想把船弄翻。只要别太过分,他们也就睁一眼闭一眼,任由萧老爷摆起一场又异常的人肉欢宴,任由他继续掳回年轻的少女和幼童。

沈墨一咬着唇,咬出血来,这是命,平日里还有萧初年护着她,现在的她落了单,好比绵羊落进了恶狼的嘴里。萧老爷嘴角闪着光泽,油腻腻的,约莫是急着赶来,忘记了抹嘴,他的眼神如刀,直割进沈墨一的心里,一种说不出的讨厌油然而起。

赌坊坊主与总管静默地领着一群打手,垂着头,不知是等待萧老爷发号施令,还是不忍看沈墨一惊慌失措的苍白面色。

所有人都知道,被萧老爷看上的人往往不会有好下场,他是个恐怖的人,以别人的痛苦为快乐,只不过,他们不能阻拦,不能喝止,嘴巴用来吃饭,不是用来惹祸,善心在生存面前,望而却步了。

她避无可避。

几只野猫在红色的赤莲间嬉闹,惊起了蝴蝶无数,“撕拉”一声,沈墨一的湿衣裳被一把撕破,她慌忙地捂住胸口,一阵阵凉风,吹得小脸如纸。此刻,她终于明白萧老爷的夫人衣柜里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新衣服了,衣料一瞬间毁掉的声音,很决绝,它能够激起血液里的野性。

萧老爷笑了起来,呼出来的气息带着肉腥,直叫沈墨一作呕,他喜欢听,喜欢听女人尖叫的哭泣声,沈墨一被压倒在他的身下,除了疯了一般的挣扎,喊不出声音。

他觉得新鲜,萧老爷第一次发觉,原来并不是大声喊得才令他有快感,这么压抑的反抗使他愈发觉得有趣,别问为什么,变态的人从来不想原因。

一行看客更是扭过了脸,佯装任何事情都没有发生,幸而她没有声音,否则谁人能听得下去,如果不忍睹视,那就背过身去。

风吹过,轻轻划过她的皮肤,噢,天还在下雨,眼角的是泪水,还是纷繁的雨水,指甲嵌进掌心,嘴唇的血干涸了,像是什么东西绣了,但愿不是她的心,沈墨一望着天,或爱或恨,或生或死。

造化弄人,天意如此。

萧老爷得心应手地抚上了沈墨一年轻的身体,手微微颤抖,口边涎着亮亮的液体,迫不及待地覆了上去,朱唇失了颜色,与他的厚掌一样,规律地抖动着。那张吃过人肉的嘴,越来越近……沈墨一拼尽最后一丝力气,推开了萧老爷,飞快地疾奔,所有人呆了呆,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只听萧老爷如同杀猪一般喊了一声,“快给我抓住她,这个贱丫头!敬酒不吃吃罚酒!”

沈墨一没有回头,没有眼泪,心中已经有了决定,逃不掉,对不对,这一次,她不会让命运唆摆,她的命,从来只由自己决定!沈墨一嘴角勾起一抹耐人寻味的笑,像是讥嘲,又像是悲伤。

一切就措不及防地发生了。

她与赌坊坊主错身而过时,倏然地抽出了他背在身后的大刀,“噗哧”一声,刀身没入身体,血迸了出来,像失控的水流,毫不犹豫的。

她倒下,目不转睛地遥望着天际,湛蓝的,不想听见世间混乱的声响,不想听血汩汩流淌的音色,耳畔全部都是萧初年的话语,前尘往事历历在目,短短二十年,冗长几世,却恍若一瞬。

他们未曾相守,已然分离。

“为什么不说话,你是哑巴吗?”清风化作他的声音,慢慢袭来,他说,“沈?叫墨衣,沈墨衣,不错。”他随手翻着册子,轻飘飘地递出手中的白卷,头也懒于抬一下,说话的口气仿若赏赐,“沈墨衣”,是吗,她笑,她偏不,更喜欢一一,他教她写字时也能少写几划。

“为什么……我总是梦见她,她应该,对我很重要……一一,对不对……”迷惘,迷茫,若他能早一些记起,他们的结局会不会截然不同,会不会,告诉她,他不介意她的残缺,他会不会深情地捧起她的脸,“我终于找到你了。”

呼吸沉重,心跳频率忽快忽慢,想念的心未曾改变。

“一一,我喜欢梦里的人,很荒谬吧?”

不,她懂,两人的梦如此相同,只是近在咫尺却记不起彼此。

这一刻,沈墨一有些庆幸萧初年未曾想起前世,纵使是千般缠绵,万分爱恋,山盟海誓,终敌不过孟婆的一碗苦汤,缘分化成了黄粱一梦,是谁与说,地狱也要一起闯,是谁承诺,即使变了模样,换了名字也一样寻找到对方,是谁为谁一夜白了头。

是他,或者是她。

不重要。

回忆,到底是用来留恋,还是换来离别。

血蔓延,黑猫的眼里藏着冤屈的灵魂,每一双眼里,藏着一个无去处的人,他们在夜里哭泣,在无尽的孤独中消弭。

萧老爷啐了一声晦气,命人妥善处理,没死的话补两刀,死了的话埋了。

阳光照耀大地,她的告白还存在光明里,而沈墨一已睡在厚土之下,暗无天日。

风,平息了。

依旧是夜,依旧一人一妖一鬼,月色扯成两行长长的影子。

左小蛮叹息,终究是心软,终究是跟着成了鬼魂的沈墨一去了萧宅,作恶的人总是心有恐惧,萧家供了金樽佛,门外又有门神把守,一般鬼魂进不去,又何况是沈墨一这般冤死的。

拜的神多了,就能成好人?

左小蛮嗤笑一声,无谓地摊手,语气轻松,对沈墨一道,“来吧。”

金喵喵在一旁干瞪眼,鼓鼓的腮帮子像是一只青蛙,不满跳脚,不满地叫嚷,心疼起左小蛮,兀自嘟囔,“你知不知道,每次你让这些脏东西上身都会损耗自身,女人,你真的很笨。枉我为你宽衣解带终不悔,你竟如此糟蹋自己。”

耳尖的左小蛮听到了,踮起脚,敲了一记他的脑袋,金喵喵倒也配合,唯恐她打不到一般,还低了低身子,让左小蛮哭笑不得,“知道你对我好,没关系的。我相信你,你会保护我。还有沐风哥哥,我相信他也会保护我,在天上。”她笑了,甜甜的。

其实,她还是很想他,从没有一刻忘记,有些离别就像是一场风湿病,一到了下雨的季节,就会隐隐作痛。

金喵喵突然不说话了,银发轻扬,俊美的面孔低低垂下,出了神。

左小蛮不管他,风起,沈墨一从背后拥抱着她,轻轻的,缓缓的,像是水融入进去,心脏狠狠地抽了一下,每次上身都是如此,心痛之疾,何时痊愈,何时致死。

正在此时,金喵喵抬起头,清秀的脸庞似乎在月光下发着光,星子,淡淡的,他喊了一声,语焉不详。

左小蛮疑惑,回应道,“你说什么。”

“我说……你忘记他,好不好……我喜欢上你了……”

“什么?”心口越来越痛,意识渐渐消失,左小蛮的灵魂睡去。

沉默似水,流淌在两人之间,沈墨一占据了左小蛮的身体,她看了看金喵喵,感激地点点头,他失望,他庆幸,摇摇头低低地笑,自语道,“我喜欢你啊……左小蛮。”

哪一天,可以大声地说出来。

沈墨一敲了敲萧府的大门,有人出来了。

白胡子老头对她摆摆手,说道,“少爷,少爷已经……你来晚了。”他叹息,全然不是玩笑。

来晚了?

沈墨一自是知道这老头是萧家最为年长也最为老实的人了,他定然不会说谎,那么,一句来晚了,是何含义?

她如雷轰顶,眼泪悄悄地溢出眼角,面容悲戚,问道,“李大爷,萧初年怎么了?为什么说……”

李大爷没有追究其怎会知道自己的姓氏,约莫也是悲从中来,想了半晌,斟酌了字眼才开口道,“少爷……他……不在了。”

他们分离了多久,三年五载,还是更久,久到彼此生死都无法得悉,时值今日,一切豁然开朗,沈墨一愣了,泪凝在眼角,她只想告诉他,别再记挂。

才要相见,又遇离别。

此时,瓦上立了鸟儿,它见了沈墨一,仿若相识一般,蹦跳而来,她认得它,鹦鹉,萧初年赠她的鸟儿,那只不会说话的哑子鸟。

沈墨一看着、听着,忽尔伸出皓腕,鹦鹉聪慧通灵,一下跳到她手臂上,同从前一样歪着小脑袋似懂非懂地四下张望着,这一天,它终于将萧初年的话传达与她,多少年了,它学了多久,萧初年就惦念她多久,鹦鹉说,“一一,喜欢你……一一,你要幸福……一一,你要幸福……”

这句话像羽毛以一般随风摇摆,最终落进她的耳中,砸起了惊涛骇浪。世界一下子静了,沈墨一忽尔揪心地哭出声来,她的爱人已经消失不见。

再也不见。

萧初年终生未娶,死了才是一生,才能骄傲地说,永远。

他忆起前世种种没有,他记得他们的过去没有,不知道,只是沈墨一明白了,萧初年喜欢她,不容置疑。

沈墨一何时走了。

走去哪里了,或许继续寻找她的他。

赤莲摇曳,妖异滴血,它们依然在,迎接新来的人,沉默的看客,看尽世间痴男怨女、悲欢离合。

左小蛮望着初出的晨曦,微笑,天空如此蓝,像是某种心绪在悄悄哭泣,原来,沈墨一想对萧初年说的话,她知道了。

金色的阳光一点一点地晕染开,俯瞰下的青山城有所不同,富贵楼旁青砖白瓦,赫然是“欢喜楼”、“年岁阁”,刺眼的、温煦的阳光集在一起,淡淡地聚,急急地散,悄悄地蒙上了“楼”与“岁阁”三字,剩下的,是什么。

年欢喜,喜欢年。

喜欢萧初年。

喜欢。

左小蛮浅浅地微笑了,摊开掌心,木簪子静静地躺着,烟雨楼外,古沐风买给她的饰物,蝴蝶落在她的肩膀无防备地嬉戏,天空清明澄澈,心里的那个人还是那般耀眼,那般温暖她的心,即使他已不在,感情不会丝毫动摇,依旧蛰伏在生命的每一个角落。

喜欢,是那么喜欢。

阳光褶褶,同样撒在让白的身上,白衫习习,衬得他俊美的脸恍如嫡尘的仙子,仿佛心有灵犀一般,他的手中攥紧了左小蛮送他的锦囊,每一针每一线,也缝进了他的心。

喜欢,他也喜欢她。

让白来了,在山脚下等她。

红花绿叶沙沙摩擦,风中的殷红蛊惑人们,若是有人为情所伤,只有赤莲,才能治愈心口的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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