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样说你,你还肯理我?”
“傻瓜,你知道我是臭脾气。你骂我的时候,我在气头上,只能一走了之。但事后,我总是会回到你身边。”
说完,他宠溺地看着孙熙,说:“你不会有事的。如果陪审团都是白痴,判你有罪的话。大不了我劫狱,我们逃到法国去。你最喜欢巴黎,我们就在那里住一辈子。”
如果黄士郎没死,孙熙现在就是巴黎新娘,而不是一个等待判决的嫌疑犯。事实真是难料,牵一发而动全身。
孙熙横陶天佑一眼,说:“法国和Q城有引渡条例,我去了那里,也会被抓回来。”
陶天佑急了,说:“最多去巴基斯坦,我就不信世上没有地方能容下我们。”
孙熙笑了,说:“巴基斯坦也有引渡条例,你别看不起中东国家。”
陶天佑见她笑,也笑了:“最坏的打算,就是和你逃到天涯海角。只要你在我身边,哪里都一样。”
他走了以后,孙熙幽幽地叹了口气。如今兵临城下,她哪还有心思谈情说爱?如果她现在是自由之身,陶天佑与贺攸清,她到底会选择谁?命运之神到底眷顾她,尽管她现在千疮百孔,还有两个真正爱她的人。足够了。
第一日开庭,孙熙再次出现在被告栏里,却比第一次镇定得多。第一次被诬告的时候,她整个人慌张不已,情绪紧张,全神贯注在审案上。只要证人说了一句不利她的供词,她就会莫名激动。但这次,她却像是个局外人,默默地观察着一切,完全置身事外。
她向听审席看去,见到孙孝之、陈初曼和孙雪坐在第一排,脸上洋溢着看大戏的神情。他精神奕奕,神采飞扬,看来已经痊愈。没想到两父女已这样的方式见面,孙孝之此时也向她看过去,眼神中满是幸灾乐祸,像是在说“你自作自受!当日你害我,结果不过几日你就要被判终身监禁。这一切都是你自找的!”。
再看下去,只见陶天佑与贺攸清一脸的忧心忡忡,见她看过来,马上强颜欢笑起来。贺攸清的右边坐了个生面孔,但孙熙却觉得似曾相识。她努力回忆却一无所获。当她盯着那个人看的时候,他拿起手在自己的脖子上做了个掀东西的动作,孙熙恍然大悟。那人露出神秘的笑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无疑,这个装神弄鬼的家伙是萧俊。
铁面判官凌峰先做开庭陈词,孙熙根本没有用心听,只知道他大意是说,她怎样处心积虑地残杀一个无辜的少女。光听他的开庭陈词,陪审团心里完全勾勒出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形象。接下来是元世昌的辩护词,沈婷充当他的助手,不停地做着记录。元世昌一如既往地冷静、精明、精确,用简单的语言把案情阐述清楚。
由于这是谋杀案,每一个证人的盘问都用了极长的时间。光是本案的唯一目击证人管理员就被盘问了足足两个小时。在这个过程中,元世昌主要想证明管理员与刘如君并无交情,而刘如君在临死前打他的电话,不过是为了让他成为目击证人。经过他周密的盘问,陪审团似乎开始接受他的说法。最后他总结:
“本案唯一的证人,是在死者打电话通知的情况下到场的。如果真如控方所说,我的当事人是连开两枪的冷血杀手的话,她又怎么会给死者打电话的机会?死者在电话中只说了几句话就挂断了,而在她的手机上并没找到我当事人的指纹,由此可见死者的电话是她自己挂断的。死者如果被手枪要挟,又怎么会气定神闲地又打电话又挂电话呢?由此可见,这一切都是死者的精心安排。”
法官宣布休庭,隔日再审。铁面判官凌峰走过来打招呼:“法律界真是小。沈婷,没想到你离开了律政署,原来是去做元律师的助手。”
沈婷爽朗地说:“山水有相逢嘛!我也没想到会和昔日上司成为对手。”
他们三个说说笑笑地出了审判庭,暂时把庭上的唇枪舌剑放到一边。
到了第二次开庭,他们又完全不留情面,使出全部伎俩,务求要争取官司的胜利。凌峰找到了一个关键的突破点,他指出孙熙在警局的第一份口供是对罪行供认不讳的,从而表示她的证供完全不可信。就这一点,他对孙熙进行了激烈的盘问。而恰恰是他的盘问帮了孙熙一把。世事就是这样,往往有心栽花花不成,无心插柳柳成荫。
他问孙熙:“为什么你会修改口供,是不是有人教唆你这样做!”
元世昌神经敏感,马上反对,法官宣布反对有效,凌峰修改了问法:“你在警局录的第一份口供是承认自己是凶手,第二份口供却矢口否认,你解释一下原因。”
孙熙说:“当年,我把刘如君的身世透露给杂志周刊,害得她不能在Q城立足。是因为我的缘故,她才远走他乡,被骗到马来西亚,被当地的**集团控制。她这两年来受尽苦难,全是因为我的错。所以当我发现她用死来设计我,想让我做一辈子牢的时候,我第一反应是让她如愿。因为我太内疚,所以承认了我就是凶手。我后来改变主意,是因为我答应了一个人,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能故意寻死。所以,我才会说出真相。”
她说到“我答应了一个人”的时候,看了贺攸清一眼。贺攸清也望着她,陶天佑不禁皱紧了眉头。
陪审团对她这番话将信将疑,左顾右盼,互相交换意见。听审席上也窃窃私语,法官连续敲了几次法槌,才维持了法庭上的秩序。根据她的话,元世昌做了相关的佐证。他把当年报导刘如君的新闻全数找出来,在法庭上垒起一面墙,说:“这么多报纸杂志上面的消息,全都是当年报导刘如君丑闻的消息。正是因为这些丑闻,所以刘如君才会远走马来西亚,才会有她之后的遭遇。因此,她把自己悲惨的遭遇全部算在我当事人头上,认为如果不是因为我当事人,她的命运就不会这么悲惨。正因如此,她用生命来诬陷我当事人!”
为了证明刘如君对孙熙的怨恨,元世昌又拿出刘如君的遗照,上面她死状恐怖。他展示一张张照片,同时说:“大家可以看到,死者手臂上有多处针孔,这是因为她长期受毒品折磨。再看她的身体,有多处瘀伤,这些伤痕是长年累月的毒打造成。她的下体也因为过于频繁和猛烈的性侵犯,而伤痕累累。除此以外,她面部的两道刀伤,是她自己为了躲避**集团的掌控而进行自残。正因为她失去美貌,没有利用价值,才可以逃出生天。正是因为她承受了那么多痛苦,才会剑走偏锋,在自杀的同时,把谋杀的罪名嫁祸到我当事人头上。”
经过元世昌的举证,陪审团对刘如君更加同情,而凌峰也暗自庆幸:“元世昌不是在给自己帮倒忙吗?这样一来,陪审团只会更同情刘如君。不知道他耍什么花样。”中场休息后,到了最关键的结案陈词。凌峰坚持开庭陈词的说法,用简短有力的话,证明孙熙是个冷血杀人犯。
到了元世昌的最终陈词,他说:“本案是一单痛心疾首的自杀案件。死者是一名有悲惨经历的女性。在审理过程中,陪审团已经发现死者是一名遇人不淑,命运多舛的可怜女子。但请大家注意,这次审理是为了找出事情的真相。谋杀是最严重的指控,大家不能因为同情死者而把这个罪名加诸到无辜的人士身上。我的当事人,正是因为出于对死者的同情以及内疚,才会钻入牛角尖,一时承认她就是凶手。所幸她迷途知返,说出了事情的真相。其实真正该为死者的死负责的,是万恶的**集团。正是因为他们丧失人性,长期逼迫死者,才会导致死者自杀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