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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戏说:天南海北  

萤火 ◎文/青慧雯

人们记住了太阳,记住了火炬,而萤火,被吹走,被遗忘。

—题记

咸阳城,明月楼。

这是咸阳城内最热闹的地方,南来北往的商客都在这儿歇歇脚,喝喝茶,听老王说书。

老王可是这咸阳城内消息最灵通的人,早年参过军,邯郸城破时,他还曾在城墙上站过岗。后来因为负伤而被遣送回来,秦统一六国后,便在这明月楼里当起了说书人。可你还别说,他因为亲历战事,以至于故事各个精彩、传神,使明月楼的名气也变大了,老板自是高兴,把他奉为上宾。

“诸位大爷,今天我老王献丑了。”只见一个六旬老汉缓缓走上戏台。

接着就是满堂喝彩,唯独一个坐在角落的青衣男子没有什么反应,继续低头喝茶,再仔细一看,他的眼珠竟如死鱼的眼珠一般,原来早已瞎了。但他衣衫整洁,神态、动作干净利落,倒也不似病人。

“今天,我就给大家讲讲荆轲刺秦的故事,话说当年……”老王坐定后娓娓道来。

青衣男子的手一抖,差点没抓稳茶杯,片刻之后,他安定下来,认真地侧耳听着。

“那荆轲行侠仗义,豪爽大气,自然是好友众多啊。”老王讲得很激动。

好友众多……是呀,想当初……青衣男子微微叹了口气。

当年,他与荆轲初次相遇,两人都觉得志趣相投,便在大街上旁若无人地唱起了歌,有美酒与兄弟陪伴的日子,那是何等快乐啊!

青衣男子将茶杯端起,用袖口遮住了面部,似乎是不想让别人看见他在皱眉。

“啪—”惊堂木一拍,老王的声音又再次清晰起来。

“大家呀,这荆轲刺秦,可不是说,那个叫英勇无畏。当时,在燕子丹的送别下,他只是说了……”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青衣男子轻轻吟出了这句话。

他怎么会不知道,这句话,是他对荆轲说的。那首曲,也是他为荆轲所作。本来,他想陪荆轲同去,可是,荆轲阻止了他。即使知道朋友有危险,他也只能献上一曲,于江边击筑高歌,望他珍重,可是……可是……

青衣男子的手用力捏住了杯子,杯中茶水荡出一圈圈波纹。

“高大人,可找着您了。”一个威武的声音突然从背后传来,不觉又压低了声音,“秦王请您进宫表演。”

他轻轻放下杯子,起身,扶住了那个人的手,手很粗糙,是个武将。

“走吧。”

“那荆轲也是用心良苦呀,他把匕首藏入了地图……”老王的声音还在从后飘来,他却已随那人走上了大街,迈向王宫。

仔细想想,他又何尝不是用心良苦?一年前,得知荆轲刺秦失败,他悲痛欲绝,他甚至想立刻冲入秦宫,杀了秦王。

可是,他没办法。

秦王如铁墙般的军队,他没有办法。

于是,他刺瞎了自己的双眼,苦练击筑,终于被贵族发现,请入府中表演,又被推入宫中,再后来,成为秦王的御用乐师。大概只有苍天才知道,为了报灭国之仇,丧友之痛,他究竟受了多少苦。

他已进入了大殿,坐上了位子,伸手,抚上了筑。

“高乐师,开始吧。”一个威严的声音从正前方传来,是秦王。

明月楼。

“那荆轲翻开地图,拔出匕首,猛地向秦王刺去。”老王压低嗓门快速道,“可惜呀……只割下一片衣袖。”

“唉—”满座宾客无不叹息。

大殿。

他用起全身力气,举起筑,听声辨位,朝秦王掷去。机会仅此一次。

“当—”筑落地。

不中。

“高渐离!”秦王怒吼道。

结束了,他想。

明月楼。

“从此,荆大侠被葬在了城东的落日坡上。”老王起身离开座位,朝东边深深鞠了一躬。

茶馆中的人渐渐离座散了,可老王依旧没有抬头。

明天,就是荆轲的祭日。

大殿。

他放声大笑,拔出了袖中早已藏好的短剑,反手刺入了胸膛。

荆兄,我来陪你了。

大殿一瞬间静得可怕,那个曾横扫六国的君王,此刻似乎消了声息。

“当诛不赦,对外禁传此事,宣乐师高渐离病逝。”

“诺。”

次日,明月楼。

“喂,老王,你知道吗?高渐离高大人神秘失踪,而且,全国突然禁止击筑,违令者斩,秦王还下令大殿亦不准人靠近,你说这为什么?”老板拉住了正欲上台说书的老王。

“是吗?”老王偏过脑袋,似乎在思考。“是祭奠了,怕再也没人能超越高乐师了。况且……他也很快会被人忘了。”

“别废话了,今天讲什么?”一位看客耐不住性子叫嚷了起来。

“各位看官久等了,今天就讲专诸刺吴王僚。”老王神定气闲地走到了台子上,拍了拍惊堂木。

“好!”又是一片喝彩,与往日无异。

落日坡。

荆轲墓旁,又添了一座新坟。

只是无人上香与祭奠,上面杂草丛生,相当破旧,是座无名坟。

前来吊唁荆轲的人在上香后总会在无名坟前停一会儿,思忖这座墓的主人与荆轲有什么关系,为何两墓并建于此。

似乎没有人记得,他是作那首传世名曲《风萧萧兮易水寒》的乐师,也似乎没有人记得,他是与荆轲同一时代的传奇刺客—高渐离。

有主题的故事 ◎文/任其乐

我时常想虚构一个人物,让他代表我,说出我的想法,也就是类似于戏中戏的文体格式。但后来我发现这样的格式很不适合我,太复杂了。我是一个过分简单的人,写出的文章也简单,突然写这么拐来拐去的文章,很害怕驾驭不住。可思前想后,我还是决定写下去。如果真的驾驭不住,那就让这篇文章自己去驾驭自己吧。

我虚构的人物是一个作家,女作家。

作家总想写一篇小说,小说的主人公要有一个男的,还要有一个女的,所以这是一篇爱情小说。这两个主人公不能成年,一成年就费事,牵扯的事情就多:工作好坏身体状况家庭背景医疗保险,搞不好还有双方父母反对。这些冗长而繁杂的事情在作家眼里是很多余的。作家是个过分简单的人,写出的文章也简单,这么拐来拐去的文章,她害怕驾驭不住。于是她限制主人公的年龄在十八岁以内,正值一个什么季,好像是花季,也可能是雨季。

两人从小学就认识,他比她高一级。小学教学楼的楼层和年级数成正比,一年级在一楼,六年级就在六楼。可笑的是这个六楼脑袋上还有一个七楼,被会议室和校长室占领,显示其地位尊贵。

每天放学,男主人公都会先下一层楼,女人公通常会在楼梯拐角处等他,然后一起回家。两人一路上有说有笑,小学生,烦恼绝不会太多。

平平常常过几年,男主人公六年级,女主人公也六年级。女主人公的学习好,体育也好,擅长跳高,所以四年级就被跳过去了。这一举动被邻居们啧啧夸赞,都夸她脑子好使。虽说这话是夸脑子的,但女主人公也很高兴。唯一有些郁郁的是男主人公,他在女主人公面前一直有成熟的心理优势,如今却平起平坐……也不能说是平起平坐,女生的青春期早,个子一下冒得老高,男主人公站在她身边,觉得非常委屈。

两人还是一起走,望着背影,好像一个姐姐和一个小弟弟。

后来闹出一点事,学校里打了场群架,以班为单位。毕竟还在小学,不成熟,打架也不挑地方,只知道往人少的地方招呼就行。于是地点就选在七楼。那时男主人公刚接触香港黑帮电影,学了个词叫“火并”,所以一听打架立马热血沸腾,拿起家里晾衣服的杆子就火并去了。结果自然而然,还没开始打,喊得最凶且目标明显的男主人公就被校长一举拿下。

幸亏男主人公当时没拿杆子戳校长,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无辜的男主人公就这样被校长揪到校长室,整整训了一下午。校长管理学校的能力好不好男主人公不知道,但他知道只要当了校长口才一定都很好。好几次男主人公都有“揭竿而起”去戳校长眼睛的冲动。幸运的是校长宽宏大量,连男主人公家长都没请,只是把晾衣杆给没收了。

男主人公头晕眼花地出了校长室,背起书包下楼回家,到六楼时,愕然发现女主人公呆呆地站在楼梯拐角处等他。

男主人公突然觉得找回自我了,笑了。女主人公抬头看了看他,也笑了。

男主人公走到她面前,鼓起勇气,说了六个字:

“呃……你带钱了吗?”

“干吗?”

“……买晾衣服的杆子。”

作家写到这儿,笑了。翻看了一下前面写的故事,又摇了摇头。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没有主题的故事。女主人公不可能天天在楼梯拐角处等男主人公,一直等到两人变了鬼,这样一来,这就变成鬼故事了。于是作家想了想,决定添一个主题。

毕业了,上初中,男女主人公考了同一所中学,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然这个故事就没办法发展下去了。两人的关系依然要好。同学眼里,他们早已超脱了朋友的范围,老师也时常看他们不爽,但没办法,两人一点实质性的发展都没有,所以一点没让老师抓到把柄。这让老师万分无奈,恨不得催促他们进展得快点。

故事的转折在第二年,男主人公上初二,女主人公却突然休学。这让男主人公很不解。女主人公告诉他,她要到外地去一年,但学籍保留在这里,一年后她还回来。时间证明了她的话,女主人公确确实实消失了一年,隔年准时地回来了。这是男主人公一天天掰着手指头算的。

因为休学一年,当男主人公初三时,女主人公上初二。一切仿佛回到从前,加之中学的教学楼风格抄袭小学的,所以两人又开始了你等我我等你的日子。

写到这里作家再一次停住了,她跑到洗手间洗了把脸,深呼吸了一下,她觉得自己身体某处突然疼了起来。

她笑了,笑得很苦,说句实话,她着实想让男女主人公这么你等我我等你地走下去,可是不行,这篇文章必须要有一个主题,无论这个主题多么的恶心,她也得写下去。

女主人公好几天没来上课了,男主人公越来越觉得事情不对。有一天,话跑到嗓子眼实在憋不住了,他打电话问女主人公一年中去干了什么还有最近为什么没来。

“治病。”

“什么病?”

“很不好的病。”女主人公顿了半天说,“那种治不好的病。”

男主人公笑了:“我们这又不是拍电视剧,你别整这悲剧吓我。”

“我不会为了吓你去休学一年的。”女主人公说完就挂了。

男主人公还是不相信,可后来他信了。他知道她得了一种名字很长从来没听过的病,因为这个病一个狗屁专家断言女主人公只能活两年三个月。女主人公开始也觉得很可笑,因为悲剧都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她从来都是个看客,不可能变成一出悲剧的主人公。但是后来她的脾缓慢加剧的疼痛让她接受了一切—她休学一年诊断治疗的结果是她只能活两年三个月,唯一的交换条件是她变成了一出悲剧的女主人公。

她休学了。有一天,她打他的电话,很开心地告诉他,她准备写一篇小说,他是男主人公,她是女主人公。这是一个没有主题的小说。女主人公天天在楼梯拐角处等男主人公,从小学到中学,一直等,等到两人变了鬼。女主人公说得绘声绘色,男主人公一直静静地在电话那头听……

然后男主人公就哭了……

作家写到这里,笑了。她在稿子下面署了日期,然后起身喝了杯水。接着,她把小说和病历放在一起,就跑到客厅看电视去了。

我虚构的人物就到这里,我自信我还是把这篇文章驾驭住了。翻看前面几页,我觉得我写得还不错,我塑造的作家写得也不错。

于是我起身,拨了一个电话。

“喂,作家,今天感觉怎么样?”

“……”

“还是疼?那听见我的声音是不是就不疼了?呵呵,开玩笑的。”

“……”

“是吗,你把小说写完了?我在里面叫什么名字?”

“……”

“男主人公?这名字真土,你给我换一个。”

“……”

“好好好,不换不换。你刚刚说什么?你把这篇小说写成了一个有主题的故事?”

“……”

百灵 ◎文/丁玫

最初的时候,我住在南方的一个小镇。这里实在是小得很。也许还没有一个正规的蹴鞠场大。我记得那时候,我常常和邻居几个小孩一起玩弹弓。通常是,我们站在村头射击,能打中村尾张寡妇家的窗户。然后那个高颧骨的瘦削女人就会一手叉腰一手提着鸡毛掸子追出来。当然,凭她的速度是追不到我们的。而因为地方小无处可逃我们就只能钻进自己家里躲起来。结果就是,父母在门外张寡妇的咆哮下狠揍我们一顿。

村里的房屋建造紧密。房屋与房屋之间的缝隙很小。我总爱往里面钻。狭小的空间总是带给我无限的乐趣。以至于我老是待在里面忘记了时间。弄得父母常常要在吃饭的时候挨家挨户地找我,然后一把把我从某个缝隙中拽出来。

我一直在这里长到五岁。为了让不断长大的身体适应窄小的墙缝,我一直保持着苗条纤细的身材。但美中不足的是,我的脑袋比较大。这是减肥也不能解决的事情。虽然村里的老头老太太总会摸着我的头说头大可聪明哩,可这却让我十分烦恼。因为在钻进那些房屋墙壁之间的缝隙时我经常会被卡住脑袋。瘦小的身体就在下面荡啊荡,如同一只倒着的钟摆。

六岁那年,父母把我带到城里。当时城里很混乱。朝廷为抵抗外敌战争连连。由于国家局势动荡,人民生活难以保障。偷抢打架之类的事情十分泛滥。官兵什么也不管,只会在街上乱窜和欺负弱小。但我们还是义无反顾地搬过来了。妈妈告诉我,到了上学的年龄就要去学校念书。于是我很听话地成为了一个学生,端端正正地坐在了西南城关的一个小私塾里听先生讲课。我坐得笔直。我期待先生有一天能发现我的大脑袋并像村里的老头老太太们那样摸着我的头夸我聪明。但先生只是推了一把架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然后面无表情地对我说,你脑袋怎么这么大,后面同学的视线都被你挡住了。去,坐到后面去。这让我再次对自己的大脑袋产生厌恶。与此同时,也可以看出先生是多么不喜欢我。他找了一个丝毫站不住脚的理由来忽略我。要知道,我是一个遵守纪律态度端正的好学生。先生不喜欢我只能是因为我的成绩不好,人也不聪明。

谁不想像个优秀学生那样门门功课都拿优,写得一手好文章。可我无论怎样用功都收效甚微,成绩一直在下游停滞不前。这让我对自己的智商产生了怀疑。后来我想,难不成是以前钻墙缝把脑袋卡坏了?不然怎么跟呆子似的。

为了掩饰自己智力不足的毛病,在后来的日子里,我努力装出一副叛逆的样子。装作对成绩毫不在乎,以此来掩饰自卑的情绪。这样一来,父母就伤心了。他们对我十分失望,同时也无法了解自己的儿子怎么会从老实本分的性格毫无过渡一下子跳到叛逆乖张。

书是读不下去了,在无所事事三个月之后,我当了一名水泥匠。帮人家修屋砌墙的那种。有时候生意好,有时候生意不好。生意不好的时候我就坐在护城河旁边的大石头上发呆。我的生活很平静,像一只泥土里的蚯蚓。不管城里兵荒马乱到什么程度,我始终处于一种安宁的状态之中。

有一次我到郊外的一户人家去修墙。一个好看的姑娘坐在离我不远的墙头看着我把破损的墙壁一点一点地修补好。我把水泥糊在墙上,一下一下抹平整。她唱歌,声音就像林子里的百灵鸟。等到我把墙完全修好,天已经黑了下来。姑娘从墙头上跳下来,递给我一只手帕。用好听的声音说,谢谢你补好我家的墙。我笑笑,和她聊起来。姑娘告诉我她叫百灵。

百灵长得很清秀。眉眼弯弯,脸蛋小巧。是我喜欢的类型。我生意不好的时候坐在护城河旁边的大石头上发呆,而在这时候我总能看到百灵。她总是在河边以亘古不变的姿态坐在草地上,旁若无人地唱歌。声音婉转缠绵,就像一只真正的百灵鸟。我很乐意在一旁当一名聆听者。美好的事物总是招人喜爱。

慢慢地我开始和她聊天。百灵很喜欢笑,笑声咯咯,特别可爱。聊天是容易培养起感情的,百灵在不久后成了我的老婆。每回我接活后,百灵都会陪着我去。我干活,她就坐在我旁边的墙头上或者站在我的身后给我唱歌。在我干完活后用手帕给我擦汗,十分乖巧。百灵手很巧,能用芦苇草叶或者竹篾编制各种各样的东西。结实耐用。她家里的桌椅、衣柜、箱子,甚至连睡觉的床无一不是她用手编扎出来的。这个本事让我惊叹。更为神奇的是,她还会编出各种灵气十足的小动物,栩栩如生。百灵让我把它们拿到集市上去卖。价钱不高,但是靠这些东西足以让我们在后来的日子里衣食无忧,毕竟人们都喜欢物美价廉的东西。

一天早上我醒来的时候,屋外格外混乱。各藩王为了扩大领土争夺权位互相厮杀。由于征战连连,赋税赋役变本加厉,百姓苦不堪言。城墙上委琐的黄色布告贴了一层又一层。百灵一大清早就慌慌张张地跑来跟我说,外面又抓丁服役了,你小心点。

嗯,知道。我喝了一口水,为什么又抓丁?

这还用问,补充兵力嘛。你这几天好好在家待着不要出去了。

那生意怎么办?

我去。他们不抓女的。

不行,不安全,外面那么乱。

没事儿,除了官兵乱窜以外一切都正常。谁都得吃饭不是。

嗯。那你自己当心。

百灵出去了之后我就在门槛上坐下来,托着腮发呆,顺便数落一下朝廷的不是。

早上的阳光很好,像柔软的绒毛一样铺在我身上。我晒着太阳很惬意地睡了一会儿,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百灵还没有回来。我连午饭都没有吃,这让我莫名地心慌起来。我很担心百灵在外面出了什么事情,那可就太糟糕了。于是我赶紧站起来。我得去找她。

打开门的时候我才想起百灵的嘱咐。可是已经晚了。几个穿着灰黑色官兵制服的男人正朝我家走来。我一开门,就被撞见了。想逃已经来不及。他们把我带走了。官兵架着我离开的时候我看见百灵正匆匆忙忙赶回家。她显然是看见我了。大步跑了过来。眼圈也红了。百灵大叫着我的名字,像一只小兽。

与我预料的不一样,我并不是被抓来打仗的。西城的城墙老化,不堪一击,一旦打起来就有倒塌的危险,殃及池鱼。于是我被派去修墙巩固建筑。这让我高兴了一阵子,看来有一门手艺还真是不错。

到了西城区我才发现修墙也并不容易。这里有几百甚至几千个工匠在忙活。挑砖挖土,声势浩大。好像不是要修筑城墙而是要建造圆明园似的。于是我在这里和他们一起没日没夜地干起来。我只想早一点修好然后回家找百灵。

可是天不遂人愿,我都记不清我在这儿耗费了多少个日夜了,巨大的城墙离完工还是遥遥无期。直到我被人砌进墙里也不见尽头。

我想百灵一定以为我被抓去打仗了,不然她怎么从来没有来看过我。我待在砖块之间的缝隙里没有想象中那么难熬。我从小就喜欢小空间的感觉,这让我在以后的日子里不至于被逼疯。

我不写武侠 ◎文/吕城江

那年我刚出生不久,整个国家都弥漫在瘟疫的恐惧中。我那时还太小,不知道是怎么有的这一场灾难,后来长大了,灾难也没有了。所以只好道听途说,据说是一只鸡和一只鸭私通才惹出的这个祸。这又有两个版本,就是鸡鸭的性别问题。有人说是公鸡和母鸭,有人说是公鸭和母鸡,无论如何,这是说不清楚了的,完全是鸡同鸭讲。还有一个说法,更不靠谱,说是一只从文莱来的死鸡才引起的这场血案。于是,大家便说,那是一只来自文莱的死鸡引发的一场大灾难,简称“来文死鸡”事件。

那年由于这两个生物,我家穷得揭不开锅。我的诞生实在属于不巧又或太巧,要是我能选择,肯定不会选在这个时候出生,别告诉我乱世出英雄,即使乱世真出英雄,那也肯定不是生出英雄,我相信,等英雄长大,乱世早就没了,毕竟这只是鸡鸭惹出的一场祸。

我还没到百日,就被送上一个山,山上有个庙,庙里有一群和尚。那时候大家普遍觉得山上不会挨饿,为什么说不清楚。可仔细想想这是很没道理的,你想,山上要是真有大量粮食,那大家早上去了,不是一个头上无毛的家伙说一句你和我佛无缘就能拦得住的,而且你若真饿到要死,还能被这样一句话斩断信念,也只能说明你实在不够饿或者饿昏了头。百日的我显然和佛祖有缘,现在想起来这其实是件蛮搞的事,我才百日,别说发育,哭笑都不由自主,你看一眼就能知道我和佛有缘?我问过师父这个问题,师父说:“是这样的,年纪越小,越容易渡化。”

我说:“那所有百日的孩子都和佛有缘。”

师父说:“那不是的。”

我问:“那到底是什么?”

师父说:“要看缘分。”

我问:“什么是缘分?”

师父说:“佛说,不可说。”

虽然佛说不可说,可其实我知道其中的原因,管粮仓的渡粮师兄最明白这个道理:当寺中的粮食还足够时,那送来的孩子就大多和佛有缘—只要长得不是太碍观瞻,在我八岁那年,我就见过师父有次在粮食充足的情况下,把一个生来便凶神恶煞的与我同龄的孩子挡在寺外,他的父母求了三天,师父都没有改变心意。我知道师父是觉得,这副尊容,太足以影响我们寺庙的香火了。后来据说这孩子长大后当了山贼,这让师父在这一带看上去更具权威,而师父每每想到他,都情不自禁黯然伤神—师父可以不要更多香火,可是他得让我们活下去;当粮食甚至无法自足时,那些孩子就和佛没了缘分。八岁的我对粮食十分尊重,因为在我看来,原来包子,就是缘分。

在我十五岁的时候,师父告诉了我,我的身世。他说你已十五,心智也已成熟,若还无法接受被父母抛弃的事实,那只能说明你难成大器,而且不会大器晚成。你要记住,大器晚成是那些没用的人编出来自慰的话,真正大器的人只会早成。那些人碌碌一生,见其他人尽露锋芒,心中积怨太深而憋成了一口气,这口气越憋越大而且终于没憋成个屁,而后他们假装这口气憋成了大器,所以大器晚成至多叫憋气晚成。那个时候瘟疫肆虐,所以你也不要过于责难你的父母,正所谓可怜天下父母心,天下的妈妈都是一样的。而且你不要去打听自己的过往,不要追究为何是自己出现在这里而不是他他他,你只要记住,别人说什么都是胡说,你听到什么也都是道听途说。

事实上寺中大多数小沙弥都有着和我一样的命运,师父都会在他们十五岁的时候说这样一番话,只不过原因不同,像我是因为瘟疫,有些是因为兵乱,有些是因为父母离异。其实不用师父说,我们也知道事情的真相。寺庙就是我们的庇护伞,这伞在我们需要帮助时敞开,在外人想要伤害我们时闭拢。而师父,也就是这座寺庙的住持—我们都习惯而且喜欢叫他师父—就是这个撑伞人。

山上的生活很平静,虽然寺庙的香火只靠师父的名声勉强支撑,但这对我们来说已经足够—菜我们自己种,粮从山下购买,其乐融融。师父对我说,你已年满十五,该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这次买粮,就由你和你渡粮师兄同去。说是外面的世界,其实也只是山下,不会走远。平时师父不允许我们下山,一是因为作为和尚整天在外晃荡和那些追求潮流纷纷光头的盲流实在没有区别,总不能冠冕堂皇成整个寺的和尚都外出化缘也就是去集体讨饭;二是因为师父在决定收下我们后,会让我们的父母作出一个承诺,承诺和我们的关系如同三千烦恼丝一样在剃刀下消逝。师父怕我们下山偶遇父母,终被纠缠,再受劫难。我应了师父一声,就和渡粮师兄一起下山。

日出的时候我们走在下山唯一的小道上,我望了一眼寺庙,庙遮住初升的太阳的一半,就像有了一层佛光,怪不得师父老让那些上山拜佛的人起早,原来不是因为心诚则灵,而是为了给他们造成这种假象。寺庙在太阳下隐隐约约,游离得像海市蜃楼一般不可捉摸。我甚至不敢相信自己是住在那里面的,或者是因为我走出了寺庙才使得它熠熠生辉?那我是个什么东西呢?这是我有意识以来第一次踏出寺庙,而且不止半步,心潮澎湃。渡粮师兄在前面推车,冲我大喊:“还有一天的路要赶,快走。”寺庙马上消失在第一个拐弯处,我回头望它,这时太阳已经升高,佛光不再,但轮廓清晰。

寺庙消失在第一个拐弯处。

临近中午,我和师兄走到有人烟的小镇,时近午饭,各家各户有人有烟有人烟。小镇很小,第一户人家的老奶奶已经备好清水等我们。师兄说这个老太太并不信佛,但和师父是故交,所以给我们备水是不看佛面看僧面。渡粮师兄轻车熟路,对她行个佛礼后拿起碗一饮而进。我也拿起碗,慢慢喝着。

老奶奶对师兄说:“我琢磨着,你们寺又快没粮,你也又该下来。所以备好茶水在这等你。”

师兄对老奶奶表示感谢,而后起身带我径直去往粮铺。粮食很快装上车,粮铺老板又给我们一些干粮作为午饭,我和师兄道谢后出发,我在前面拉,师兄在后面推。

在这之后师父常常让我和渡粮师兄一起下山采购,有粮食,也有一些日常用品。有时师父还会亲自带我去收租—我们寺庙有一些祖传的山下田地,和尚下山种粮在师父看来是稀松平常的事,可是在我几个师叔看来简直不可饶恕,说这是对佛祖的大不敬。一群光着膀子的和尚插秧的景象在我脑中总挥散不去,就像某种图腾一样让那个年纪的我膜拜不已,我问师父,难道佛祖就不吃饭吗?师父对我说,很多事你一个人干就是自力更生生生不息,一群人干就是贪图利益利益熏心。所以我们把田地交给山下的农户打理,每年收取一点租金或者粮食。这样半年之后就有了传言,说是师父想把住持的位置传给我,因为我长得最帅,又值得信赖,慈眉善目总让人容易做慈善。我想,这是一个很让人无法相信的理由,可在寺庙里却越传越真实,这说明和尚真是一群不可理喻的人。无论如何,谣言总是不好的,我去找师父。

师父说:“你惧怕谣言是真的,还是假的?”

我想了想,说:“都不怕。”

师父说:“那你今天来找我的原因是?”

我说:“今晚的月亮好圆。”

从第二天起,寺里再也没有关于我要当住持的传言。师父作为男人,真是让我觉得强悍无比,崇拜不已。

日子继续平静着。我们吃斋、念佛、习武。—关于习武,老百姓对我们有着太多的误解,他们总觉得我们金刚不坏,每个都身怀绝技。有一次我和师父下山办事,有几个好事之徒想让我表演口吐莲花,我对他们说,口吃莲子我倒是会。然后他们就取笑我不是和尚,我要上前理论,师父一把将我拉走。

路上我余怒未息,问师父:“师父,到底是谁到处胡说八道天下武功出少林的?”师父说:“是我们自己。”我惊讶地看着师父,师父叹口气说,“这也是我的师父告诉我的。当年少林寺刚成立的时候,规模还很小,作为和尚总是被人欺负。虽然我们有着强大的精神信念,但对百姓而言,精神太过缥缈,强大在他们眼中只是在金钱或者武力。很不幸,在这个时代的这个世界,你只有先在物质上强大,才能去强大精神,否则在大多数人看来,你不是精神强大,而是神经强大。所以那个时候少林寺召集各个寺庙的住持,商议如何让我们在老百姓心目中强大一把。后来商量来商量去,发现最好的办法就是,吹牛。”师父说这话时我的嘴巴已成圆形,“于是大家就想出这样一句口号,天下武功出少林。其实当时大家的想法只是自勉,可没想到,这话一出便惹来江湖上很多人的恶意吹捧,真是不怕恶人就怕闲人,不怕菜咸就怕人闲。这之后就不停有人去少林挑战,你知道少林在嵩山之巅,那些挑战者爬到山顶已累个半死,少林寺的僧众怕自己牛皮吹破终被灭门,只好趁着他们劳累下手。我们和尚原先为了自卫,是用铁制兵器的,后来想这过于残忍—他们本来就已快累死,我们还用刀剑,未免过于浑蛋,所以少林寺首创了木棍。后来坊间便有了传说,说和尚只用木棍就可退敌无数,从此美名天下传。而我们也怕被发现破绽,只好勤加习武。原本习武只是强身健体,在和尚一天时间中只占一个时辰不到,后来越变越多,到最后甚至衍生出了武僧,专以研究武学为业。”师父的这番话让我明白,原来很多的误解,是因为矫枉过正。除了这三项我们和尚该做的本分,我们有时还缠着师父讲故事,可师父总说哪有故事,一个和尚,吃斋念佛就是一生,道行高点兼怀天下,道行低点独善其身,有故事对和尚而言真是可耻。后来我才明白,师父说没有故事,是不想被过去牵绊,人总要往前看,和尚也不例外。所以师父在告诉我们身世的时候,总像在讲一个大笑话。

就这样,我继续吃斋、念佛……以及习武—花更多的时间习武。转眼间,就到了二十岁。这天,师父命我带一个年满十五的小师弟下山买粮—渡粮师兄荣任寺中大厨,而我也比五年前沉稳许多,带小师弟出去见见世面已绰绰有余。第二天一早,我和小师弟便从寺庙向山下出发,在第一个拐角处,我习惯性地回头望,这天是阴天,所以没有见到旭日包裹下的寺庙。小师弟问我怎么啦,我说没事,我们要加紧赶路,还有一天的路要走。

一切都和五年来一模一样:在镇口的老奶奶家喝水,去镇上的粮铺买粮,吃粮铺老板给的干粮,然后推着粮车回山。回去的路上我看了一眼小师弟—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他想的事和我五年前想的一样吗?

在拐过通往寺庙的最后一个弯后,一幅仿佛从地上烧到天上的景象出现在我们面前。寺庙上空火光四溅,再上一点黑烟腾腾,因为火势过猛,寺庙边上的树木也开始着火,我耳朵里都是毕毕剥剥的声音,接着燃烧产生的热量朝我和师弟扑面而来,把我们俩的脸烫得发热。我们愣在那里,就像在看一场巨大的洗礼,而我们只是旁观者,眼前的一切与我们毫无关系。这时我的手臂感到一丝凉意—我已迟缓得像个年逾古稀的老人,大脑停滞,手臂感到凉意,手臂给我知觉。我抬头望着天,说:“雨。”

大概一个时辰后,大火被雨浇灭,雨也很识时务地在扑灭最后一串火苗后停下。整个山顶都弥漫着烧焦的味道。我知道,整个寺庙的人都已死光,而且已经火化。这可能是我们这个朝代人死后最迅速的一次集体火化。我和师弟冲进被水火蹂躏得已分不清庙里庙外的庙中,周围很安静,只有我们踏着灰的声音,以及师弟不知是被雨淋还是被眼前一切吓得发抖的声音,他在尽力克制,可发抖的声音依然清晰进入我的耳里,一点都没有逃掉。我们从佛堂偏厅饭厅一路寻找,直到师父的卧房,都没有发现一个人。这让我和师弟都松了口气,也许师父看到寺庙着火,且无力扑灭,已经带着大家下山—可是,他们是从哪下的山呢?我竭力不让自己去思考,脚越走越快,因为我们还有最后的地方要去寻找:菜地。

从那天后,寺庙开始重建,一方面朝廷有些补助,另一方面周围的寺庙也给了力所能及的帮助,当然,还有一些来自民间的捐助—我们答应等寺庙修缮完后,在门口刻上他们的名字。

也在那天后,我的身上长久带着两封书信,一封是那天我们在菜地众多尸体中,在被乱刀捅死的师父遗体上找到的,信封信纸都已泛黄,师父没有写时间,但年代久远。师父在信中说,他早已知道会有这天,笔触甚至略带期盼意味,师父还说他不信报应,但信因果,说许多严肃的事情骨子里却是个大笑话,所以如果我们其中有人能避过此劫,他要我们答应不许报仇,还要把寺庙重建。我们都知道师父的愿望是什么,就像挂在他房间墙上那副不对称的对联一样:安得寺庙千万间,大庇天下孩子俱欢颜。另一封是我自己写的,我始终做不到师父那么洒脱,不去记叙任何,可到最后,我所能记起的,也只有师父的一颦一笑,还有那些师父带着怪怪腔调说出来的话。以后,我想我也会给弟子们讲述什么叫大器晚成,如何应付谣言,还有为什么百姓对我们总有误解。至于故事?有过吗?我不记得了。我所记得的只有自我记事开始,就在一个山上,山上有个庙,庙里有一群和尚,我有个师父,师父对我说过一些话。

后来朝廷说抓到了血洗寺庙的凶手,我曾在他临刑前去狱中看过他。他见到我,跟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见过你。”

我说:“是的,那年我们八岁。”

他笑了笑,很冷,比监狱里长年积累的阴冷还要冷。

我说:“师父最大的愿望就是,世间没有瘟疫,没有兵乱,没有父母离异。你说,师父期待的那一天在哪里?”

他说:“师父……”

我确信,这两个在他心里默念过无数遍的字,在他终于说出口的时候,这两个字,是带着泪水的。

我走出监狱,望天:师父,你乐开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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