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习惯吃这个了啊。”常洛没有反应过来,不知道李凤的意思是今天一日三餐都应该出去吃。
李凤瘪瘪嘴:“人家别人家养新娘子都是牛奶燕窝,只有你,让人家吃这个。”
当常洛听到李凤抱怨早餐的时候,不知道为何又想起了以前。
就是他和阿离在海边散步那天,送给阿离易拉罐圆环戒指那天,回家的路上已是星光点点,两个人都饥肠辘辘,阿离说:“太饿了,回去一定要煮一大锅粥喝。”
常洛问她:“吃的东西那么多,为什么一定偏偏要煮粥,而且还要煮一大锅?煮面不行吗?”
阿离本来和常洛并排着走在沙滩上,听到这话,走到常洛前面,面对着常洛倒着走,养着小下巴说:“当一个人饿的时候,喝粥是最方便的,就算狼吞虎咽也不会像米饭那样会噎到人,儿面呢,吃起来有点麻烦,不如粥用个勺子就可以了,至于为什么要煮一大锅嘛,因为——常洛是个大饭桶!”说完阿离笑着转身就想跑,却不料脚下正拌在一块石头上,结结实实的摔了一个大跟头。
阿离没有尖叫叫痛,只是咬着牙皱着眉,常洛连忙扶起阿离,埋怨:“你看你,奚落我两句就奚落吧,为什么还要着急跑呢?难道我还会打你吗?我什么时候打过你啊?”
阿离依然皱着眉,话也不说一句,那天阿离穿着长裤,她坐在沙滩上,挽起长裤的裤脚,膝盖上肿了一大块,有丝丝的血痕,虽然没有流血,但是钻心的疼。
常洛随身带着一个小手帕,给阿离包扎了一下,阿离这才忍着疼说话,说:“又没有流血,包扎一下,弄的好像受了很重的伤似的。”
常洛看了看自己包扎的效果,说:“不知道为什么,给你包扎一下,好像能减轻一点疼痛似的。”
阿离看着自己的膝盖,左看右看,觉得常洛说的话好像有点道理:“也许吧,不过,好像,不像刚才那么痛了。”
“那你还能走路吗?要不我背着你吧。”常洛担心阿离能不能走回家。
阿离摇摇头:“我才没那么娇贵,我自己能走。”说着站起来,勉强走了几步,每走一步膝盖的痛就加重一下。
常洛拦住阿离:“这样不行,我背着你,不然你这样走到家会痛死的。”
阿离撇撇嘴:“才不要,让人背着多难为情啊,羞不羞?”一想到让人背着的时候那样亲密,阿离就脸红。
常洛也想到了这点,不由得也脸红了。
阿离忍着痛自顾自的往前走,常洛跟着,阿离的眉头每皱一下,常洛的心就跟着痛一下。
倔强的阿离一路都没有休息,最终走到家的时候,阿离仰着脸得意的看着常洛:“是谁说我这样走回来会痛死的?看,我活的好好的。”
常洛苦笑,这一路走下来,他比阿离还累,因为他心疼她,在替她疼。
仿佛就在昨天。
“喝粥好,喝粥吃的饱,”常洛忽然对李凤说,但眼神分明看到的是以前的阿离“你的膝盖还痛不痛?”
李凤诧异:“这个人是怎么了,我的膝盖没事啊,怎么叫喝粥吃的饱,你是不是没睡好说胡话?”
常洛这才回过神来,才明白今天是他新婚的第一天,而新娘是李凤,不是阿离。
“你到底怎么了,这么一大早就神不守的的?”李凤追问,按常理说洞房之夜本是最温馨的,但是昨晚她没有感受到这种温馨,而丈夫一大早就在说莫名其妙的话,一定有问题。
“我,我,我昨晚没睡好。”常洛掩饰。
李凤依然狐疑的看着常洛,但是又找不出什么破绽来,只好说:“那吃完早饭你就去睡会吧。”
“好的,谢谢。”常洛回答,非常礼貌,礼貌的不像是夫妻。
但是吃完早饭,常洛没有睡意,拿了画夹走到一张桌子前坐下,常洛不会画画,他拿画夹是为了设计新玩具的造型。
李凤只喝了一点粥,心里很不舒服,有种莫名的委屈,在以前的想象中,婚姻不是这样的,李凤收拾好碗筷,想和常洛说说话,但是常洛设计玩具设计的非常认真,李凤连喊了好几声:“老公,老公。”常洛充耳不闻,似乎不是在喊他。
最后李凤赌气到床上躺下,一会又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常洛就坐在那里一直画下去,没有抬过头。
阿离在新婚第一天醒来的时候已是上午十一点,昨晚不知在窗前站了有多久,只记得后来又困又乏支持不住,就躺到了一张榻上,可是醒来时却在床上,好像依稀记得在梦里于烈抱她到床上的,此时,她正睡在于烈的怀里,于烈已经醒了,在很专心的看着阿离的睡容。
“早,新婚快乐。”昨天夜里的不快仿佛烟消云散,于烈向阿离问候时看不出丝毫昨天夜里和阿离争执过。
“早。”阿离咕哝了一句,坐起身来,身上穿的是睡衣,这睡衣是婚礼前一次逛街的时候,于烈看中的,一件晶莹的粉色的丝绸长袍睡衣,设计很保守,但是阿离穿上非常美丽,所以于烈一口气买下了三件,当时阿离说:“买这么多,难道一辈子就穿这一件吗?”
当时于烈幽幽的回答:“若是能看着你穿一辈子,买三百件也值得。”
这睡衣一定是昨天半夜阿离睡着的时候于烈帮她换的。
阿离下床,准备去做早饭,爱与不爱是一回事,但是做家务和一日三餐都是一个妻子最基本的责任,这点阿离会做的。
但是,当阿离走进厨房的时候,餐桌上已经有喷喷香的燕窝粥和小酱菜了。
一个佣人还在忙碌着,炉火上一个锅子里不知道在煮什么,香香的,应该是很好吃的东西。
“太太,早。”佣人礼貌的问候。
太太这个称呼让阿离愣了一下,然后反应过来,现在她是于烈的太太了,以后在世人的眼中她是于烈的女人了。
“早。”阿离礼貌的回答。佣人马上觉得这个太太脾气很好,很有修养。
阿离站在那里,不知道自己能做些什么,“我能帮你什么忙?”
佣人笑:“您什么都不用做,先生吩咐过的。”
先生指的是于烈,阿离叹口气,以后在这里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人了。
这时候,于烈在楼梯口大声叫:“老婆!”
这又是阿离在这里的另一个身份,佣人微笑,阿离忙上楼去。
于烈已经起身换好了家居服,但是皱着眉:“我的袜子在哪里?”
“啊?”阿离瞪大眼睛。
“袜子,你是我老婆,我的衣物你是要管理的。”于烈认真的说。
“可是……”阿离犹豫,结婚前,两个人多有的衣物都是于烈自己选购,放置也是于烈安排的,现在他却问阿离要袜子。
“没有可是,这是你的职责。”于烈说。
原来还是要做事情的,在这里吃住免费的,但是要照顾于烈,像个专职保姆。
阿离不与他争辩,于烈则拉着阿离走到衣柜前,一个柜子一个柜子,一个抽屉一个抽屉的告诉阿离:“这个是晚礼服,这里放的是内衣,这里是袜子……”
当说到袜子的时候,阿离拦住于烈:“你不是知道袜子在哪里吗?”
于烈一本正经的说:“我是知道,但是我是在和你要袜子,两回事。”
阿离不语,只连忙记住这些衣物存放的准确位置。
于烈站好看着阿离:“好了,现在,我的袜子。”
阿离忙打开抽屉,拿出一双蓝色袜子递给于烈。
“这就对了,真乖。”于烈满意了。
等于烈穿好袜子,两人下楼吃早餐。
刚刚佣人煮的那一锅香喷喷的东西是香米粥。
于烈喝燕窝粥,阿离喜欢那香米粥。还有几样小酱菜下饭。
然后佣人请示午餐的菜单,阿离望着于烈,等于烈定夺。
于烈却说:“午饭要在飞机上吃了。”
阿离诧异的看着于烈:“你要出差?”
这倒是好事,于烈出差,阿离可以一个人待着。
但是于烈说:“是我们两个人要出去。”
“我们?”阿离更吃惊。
“当然了,新婚旅行啊,今天是蜜月第一天。”于烈喝完了燕窝粥,等着阿离吃完早餐“飞机是下午一点的。”
现在是上午十点,有大把时间,但阿离还是匆匆结束了早餐。
卧室里,阿离有点着急:“早点没有听你说,现在还要准备行李,不知道时间是否来得及。”
于烈倒是很放心:“证件我弄好了,你只要那衣柜里那个黑色的打行李箱就好,准备贴身的内衣就可以了,至于衣服,既然是旅行,当然要穿当地的服装,在当地买就可以了。”于烈那口气好像是要去很远的异国他乡。
阿离只有跟了去。
阿离按照于烈说的收拾好内衣放在旅行箱内,然后换出门穿的衣服,T恤牛仔裤,阿离认为这样的装扮适合旅行,因为方便。
而于烈是一身白色休闲服。
到机场时是十一点,飞机准点起飞,阿离从飞机窗口望出去,没想到今天会出远门,刚刚在登机的时候阿离才知道要去的是荷兰,千山万水之外的地方,于烈说那里的郁金香开的正好,要去看。
于烈兴致勃勃的讲起荷兰的历史和气候,阿离听的昏昏欲睡,最后真的睡着了,睡得很沉很香,然后像所有的夫妻一样,太太睡觉,先生看报,一种老夫老妻的感觉。
阿离很能睡,一直睡到第二天下午,连于烈叫她吃饭都没精神,在飞机上就是阿离的睡眠时间。
最后于烈不得不叫醒阿离,“老婆大人,醒醒,到站了,真不知道要不是到站,你是不是会一直睡下去,快成睡美人了。”
也许真的有做睡美人的潜质吧,阿离睡意未消,在阿姆斯特丹的黄昏中跟着于烈下机。
这里正是万紫千红的春季,连机场里都是浓郁的郁金香。
在阿姆斯特丹,于烈也有房子。一幢海边的小别墅,被千朵万朵的鲜花包围着,天色渐黑,看上去乌压压的一大片,于烈说:“现在天黑了,明天天一亮你会看到奇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