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此间少年
西凉山脉位于洪荒森林外围,乃苦寒之地,这里山势险峻、森林茂密,盛产药材与动物皮毛,但这里贫瘠的土地却不适合种植庄稼,即便新开垦出的甲等农田种植后不出三年便降为乙等,同一块地的粮食产量每年都在减少,而在日常劳作保证生活必须的情况下继续开垦新的荒地无疑是项艰巨的任务,所以西凉人只能靠山吃山,大多以打猎为生,这种资源的短缺也造就了西凉的彪悍民风,即便是常年在家做家务的妇人也能漂亮地耍上几手刀枪。
大雪封山天寒地冻,放眼望去一片银妆素裹,西凉的冬天很美,但对于寻常百姓来说,这种美景一直都是代表着最为艰苦的季节,破旧的房屋无法抵御凛冽的寒风,单薄的衣物也挡不住刺骨的严寒,而对于那些家境殷实的富人来说,冬季却是最易彰显富足的时节,贵妇小姐们终于可以穿上亮丽的裘袍在大街上争奇斗艳,与路边冻得瑟瑟发抖的平民形成鲜明的对比。
天空飘着鹅毛大雪,往日热闹的大街上几乎看不到一个人影,街上的店铺大多关门谢客不做生意,只有少数的几家门前挂着红绸表示仍在营业。
“吱”地一声,虚掩的铺门被人从外面推开,一阵刺骨的寒风袭来让年过六旬的刘掌柜不由打了个寒颤,但当看清来人的面孔后,老掌柜立刻喜上眉梢。
“哟,是古风小兄弟来了,来来来,先把东西放下,过来烤烤火,喝碗热茶暖和暖和”
那名叫古风的少年也不客气,显然已经是这里的常客了,将肩上的兽皮包裹随手放到地上,随手掩上门,然后接过老掌柜递来的热茶就喝了起来。
老掌柜笑眯眯的问道:“又有啥好东西哩?”
“三张银狐皮”
“有你小子的,市场价,五十两白银一张”
“完整的……”
“好家伙,三两黄金?”
“八两!”
“什么,八两?不行,最多四两”
“最低六两”
“好,看在老交情的份上,六两就六两”
“六两一张”
“小臭崽子,你干嘛不去抢?”
“老刘头,老狐狸,别装了,这三张银狐皮刚好够做一张裘袍,你拿到飞狐城一转手至少卖个三五十两,对了,再加一坛上好的女儿红,把我的皮葫灌满”
经过一番唇枪舌战的讨价还价,最终这三张银狐皮以十五两黄金的价格成交,其实古风还是远远低估了这三张银狐皮的价值,要知道裘袍之中以貂裘、狐裘为佳,而狐裘之中又以银狐、火狐为贵,银狐的皮毛银白闪亮,没有一丝的杂色,而且具有淡淡的清香,足以让贵妇千金们为之疯狂。
而银狐的数量稀少且生性机敏极难猎杀,即便是经验丰富的资深猎人也很难在茫茫深山之中搜寻到它们的踪影,即便幸运遇到了也很难避开银狐对危险的感知,往往在正欲搭弓的一瞬间被其发现逃脱,更何况要在猎杀之时丝毫不伤其皮毛,伤了皮毛,那怕是一个箭孔也就破了卖像,价格上大打折扣。
像古风这样能够在百米之外一箭贯穿银狐双眼将其猎杀的猎人还真不多,首先要精通追踪猎物的踪迹,然后要能够很好的隐秘自己的气息,最后还要有百步穿杨的精湛箭术,所以在富人圈里拥有一件华贵的银狐裘向来都是一种值得炫耀的资本,那是真正的千金裘且有价无市。
新鲜的毛皮如果不经过及时的处理便会影响质地,见刘掌柜着急处理这三张银狐皮,古风便起身告辞了,他刚刚走到街口就听到一阵稀疏的沙沙声音,有一骑迎着风雪缓缓向他所在的方向走来,坐在马背上的是一位美得有些不像话的游侠儿,为什么要用美来形容呢,因为他真的很美,古风敢保证即便是老刘头一直念念不忘的飞狐城第一花魁也没有他一半的漂亮,若非他胸部平平且长有喉结,一定会被人误会成女扮男装,至于他的年龄嘛估摸着也比自己大不了一两岁。
在古风忍不住多看一眼的时候,马背上那俊俏的游侠儿也在打量着他:“这少年气血饱满,呼吸绵长,步伐沉稳,单从手上的老茧来看练剑应该不下六七年了,只是不知道养气的境界怎样,剑术又到底如何,但在这等偏远贫苦之地,在如此年纪便能把身体打熬到这种程度也算是难得了”。
一人一骑就这样擦肩而过,镇里茶楼说的书先生经常讲,行走江湖时遇到老人、女人和小孩一定要留心,而感觉越是古怪的人就越不能轻易招惹,古风觉得像这种男生女相的也应算在古怪这一类吧。
古风看不出这人是什么来路,也不想知道他来这里的目的,但他却知道此人绝对是一等一的高手,天空飘着鹅毛般的大雪,但此人的衣衫上却没有沾染一片雪花,一看便是已经修成了护体罡气的高手,至于到底是通玄境还是金刚境,古风就看不出来了,因为他的身体有些问题一直不能修出真元来,对武者的境界划分也只能算是一知半解。
带着羡慕与遗憾的心情古风离开了小镇,哪个少年人没有一些这样或者那样的梦想呢,古风也不例外,他的心中就一只有着一个江湖梦、侠客梦,梦想仗剑走天涯,结交一群有英雄气概的游侠,再娶上一位如仙子般貌美的女侠,可惜这注定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因为他的气海有问题,始终无法凝聚气旋。
古风是个孤儿,自幼父母双亡,是一个教书的老夫子收养他,吃百家饭大,连姓氏都没有,老夫子希望他多读书继承古之圣贤的风骨,所以就将他取名为古风。
尽管老夫子将他的名字取得文绉绉的,但古风却一点也不喜欢读书,用古风儿时的话讲就是:“师傅,这读书有什么用哩,能填饱肚子么?捡到功法秘籍的时候能看懂就行了呗,再说我这么笨肯定读不出您说的那个什么浩然正气来的”。话虽如此说,但古风对老夫子安排的功课却还是很认真的完成,也许是他天资聪慧,总之读书识字的速度远远超过了同村的小伙伴们,无论多拗口的书籍他看上一遍就能倒背如流,而且他天生神力不输于成人,但有个小问题就是他太能吃了,五六岁的娃吃得比大人还多,而且还不长个也不长胖。
更多的时间小古风都是跟着村里的猎人们学习狩猎技巧,六岁开始制作小陷阱捕捉野鸡野兔等小型猎物,八岁时跟着村里猎人第一次进山打猎就射杀了一只麋鹿回来,对此老夫子也选择放任,没办法,这小子太能吃了,他这把老骨头都快养不起他了。
自从古风开始进山打猎,爷孙俩的生活水平有了明显的改善,不但餐餐有肉,剩余的皮毛、药材卖掉之后还能给老夫子打上几斤浊酒,至此古风开始了自己的猎人生涯。
随着古风慢慢长大,打到的猎物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大,去几十里地外的小镇卖毛皮药材的时间也越来越多,对外面世界的了解也越来越多,经常听说书先生讲述江湖中那些侠客快意恩仇、神仙眷侣的精彩故事,于是便对江湖产生了着魔般的向往。
得知古风这一想法之后,老夫子破天荒地给予了他极大的支持,也不知从哪里找来了两本所谓的“武学秘籍”给他,一套是名为《龟蛇吐吸法》的养气法门,一套是名为《蛮牛崩山劲》的体术,倒也算是内外兼修了。
白天练习蛮牛崩山劲,一开始时撞木桩,后来撞完木桩撞大树,在后来撞完大树撞岩石,晚上睡觉前养气,到现在只要古风一躺下就能自动运转龟蛇吐息法,即便睡着了也一样,几年下来古风的身体真的越来越强悍了,可惜在这养气纳真元一途却始终不得门径,到现在连气旋都没能凝聚。
至于什么拳法、刀法、剑法、枪法、棍法什么的,古风也是十窍通了九窍的一窍不通,老夫子只是说要练剑先练字,然后又给了他一把又旧又黑而且还没开过锋的铁剑给他,教了他砍、刺、挑、劈、挡等几个最基本的动作,然后就对全村乡亲说以后每家的柴火都由古风来劈,先劈方再劈圆,而这一劈就是七年。后来古风到哪里都剑不离身,只要看到木桩都下意识地想挥剑砍上几下,到现在就连切菜都是用它了,用起来比寻常大厨耍菜刀还溜。而每次古风当问起自己什么时候能学一套剑法时,老夫子总是笑着说不着急,先把柴劈好字练好再说。
出了小镇之后,古风挥去胸中的那抹遗憾,放开速度一路狂奔,被大雪覆盖的林间小道上仿佛刮起的一道强风,小镇回陈家村三十多里地,他只用了不到两盏茶的功夫,再穿过这一片小树林就到家了,那匹健壮的骏马这这么突兀地出现在村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