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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晓事

这件事我们回头来看,乍一看,曾国藩暗助干爹最后赢了官司,好像有越权干涉地方事务的嫌疑,甚至还有公权私用、假公济私的嫌疑,但为什么这事又能成为他“先晓事、后办事”的家训智慧的明证呢?

我们还是先来分析一下这件事里所反映出的曾国藩所说的“晓事”的内涵。通过曾国藩的家训内容我们可以看出来,他所说的“晓事”至少有以下三点内涵:

第一,晓事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有判断。

曾国藩曾经说:“莅事以明字为第一要义。明有二,曰高明,曰精明。同一境而登山者独见其远,乘城者独觉其旷,此高明之说也。同一物而臆度者不如权衡之审,目巧者不如尺度之确,此精明之说也。凡高明者,欲降心抑志,以遽趋于平实,颇不易易。若能事事求精,轻重长短,一丝不差,则渐实矣。能实则渐平矣。”(《曾国藩全集·书札》)

这一段话是说临事的时候以“明事”为第一要义,这个“明事”其实也就是“晓事”。但曾国藩展开来分析说,明有两种,一种是高明,一种是精明。什么是高明呢?他举了两个例子,一是登山的人站到山顶自然就看得远,二是站到城头也自然能视野开阔,其实就是说站得高看得远的意思。而精明是什么呢?是比看得远,看得开阔还重要的一点,就是对整体及细节要有准确的权衡与把握。

曾国藩说高明这一点要从人生修养、阅历下手,很难一下做到,但精明却是能训练出来的,只要事事养成勤思考、善判断的习惯,渐渐就能养成平实的行事风格,这样由精明而到高明而至明事、晓事,就有法可循了。

通过这一段话,我们可以知道曾国藩在教育后人的时候对临事判断力的训练是非常看重的,而他在对人才审鉴的时候,临事判断力如何肯定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

事实上,自古以来判断力的表现就是人们区分人才优劣高下的一个重要标准。比如魏晋时期的王戎,七岁时就名满天下,被世人称为神童,缘起不过是因为一件小事。有一天,王戎和一帮小伙伴到村外玩,突然看到路旁有一棵李树,上面结满了李子。当时兵荒马乱的,李子是百姓重要的食物之一,所以小伙伴们一看见这棵李树都高兴坏了,大家疯狂地跑过去爬上去摘李子吃,只有最小的王戎站在远处一动未动。当时正好有个大人经过,看到这个景象很是奇怪,就问王戎:“大家都去抢李子吃,你为什么不去啊?”

时年七岁的王戎笑一笑,像个小大人的样子说:“这棵李树就长在路旁,而且结的李子对大人来说伸手就能摘到,可是你看这树上有这么多李子,说明根本就没什么人去摘来吃,这不是说明大家对它手下留情,而是说明这肯定是一棵苦李树。”王戎的意思是说这是一棵基因变异的李子树,结的李子肯定都是苦的,所以才没人去摘,所以它才能枝繁叶茂地长在路边。

王戎才分析完,果不其然,那边摘了李子急忙下口的小朋友个个都在“呸、呸”地吐口水,都是因为吃了苦李而涩了嘴。大家都把摘到的李子扔了,又个个灰溜溜地跑回到王戎身边。

大人一看大吃一惊,这孩子如此神奇,推理判断能力如此之强,简直就是神童!这一下王戎七岁识李的事儿就传开了,王戎少年成名,后来以年龄最幼者成为“竹林七贤”中一个重要的名士。

其实王戎后来长大后也没干什么惊天动地的事,他最擅长的本事就是装糊涂明哲保身,但他七岁即识苦李的超强判断力却成就了他最初的声名,也算是一段传奇了。

别说小王戎,就算是“诸葛大名垂宇宙”的孔明先生,也是如此。其实历史上真实的诸葛亮哪有什么草船借箭、火烧赤壁、巧取益州、定略汉中的神奇,这些事根本都和他无关,《三国志》说他“长于治国而短于治军”,就是说他根本不是个军事上的天才。但作为政治家的诸葛亮却一样为人所称重,作为政治家的诸葛亮第一次在世人面前崭露头角就是他的《隆中对》,而《隆中对》之所以有份量就是其中有“三分天下”的远见与判断。所以可以这么说,诸葛亮也是靠判断力发家的。

所以,判断力如何,实在是一个人处世能力高下的一个重要衡量标准。

曾国藩如此强调判断力,说明他自己在这方面肯定也是非常擅长的。就拿他帮干爹这件事来说,他其中有三处判断显示了他处世的老辣功夫。

一是干爹一来,曾国藩立刻判断出干爹这是有私事相求,判断出这一点不难,但这个私事到底是哪一方面,是否要涉及到公权力的问题,这都是很难作出判断的。所以曾国藩出于谨慎,不让干爹当面直接说出所求之事,就是给自己留一个回旋处置的余地。这一点其实是很重要的,做事的时候留有余地,才有腾挪措手的空间。

第二个判断就体现曾国藩行事的稳重了,当他从夫人口中得知实情后,并不直接下判断,而是先派人暗中调查。这也是曾国藩向来非常推崇的工作作风,要有判断就一定先要有调查,建立在调查分析上的判断才是科学的判断,这其实也是现代信息论非常看重的一点。当调查结果出来的时候,曾国藩心中的是非判断自然明了。

第三个判断是对当时官场作风的判断,这一点完全基于曾国藩这个老江湖对当时官场的透彻把握。他知道他对干爹的做法会成为官场新闻迅速发散出去,而相关官员自然会对这种新闻产生相当的敏感度。

正是基于准确的判断力,曾国藩才把暗助干爹这事做得轻描淡写却又举重若轻。

但只有判断还不行,“晓事”的第二个重要内涵,是有原则。

“做人要有原则”,这句话在曾国藩身上体现得最是明显。就是因为他极讲原则,所以才能几十年如一日地严格自省、自律。每天早起,每餐只一菜一汤,每天不间断地写日记,每天坚持读书直到读瞎了一只眼睛,从不过奢侈的生活,从不放松对家人子女的教育……曾国藩的这一生在很多人看来就像是在过苦行僧的生活,换了别人,一天两天可以,长此以往,少有人能持之以恒,但曾国藩之所以能做到,就是因为他是一个原则性极强的人。

曾国藩为人讲原则,做官也非常讲原则,他在家书里时常提醒家人的一个原则就是不要沾染官场习气,不要与官府的人私自交往。他对他儿子曾纪泽说:“读书乃寒士本色,切不可有官家风味。”对他在湖南老家主持家务的二弟曾国潢则明确要求:“勿与官衙往来。”(《曾国藩全集·家书》)。

曾国藩自己做着大官,为什么不愿家人与官府的人来往呢?道理很简单,他本人身高位重,家里人借着他的声威与官府来往,肯定会干涉地方行政,构成利益关系。而曾国藩是最痛恨这一点的,因为这正是滋生腐败的一个重要源泉。所以他不许家人与地方官结交,自己也严守这个原则,基本与老家的地方官没什么来往,而且从不越级行事,干涉老家地方官的任何事务,这种态度后面隐藏的一个工作原则就是——不滥用公权!

其实曾国藩的这个认识是非常深刻的,结合中国政治制度史的教训来看,一个非常重要的行政原则就是“慎权”,即对公权力的慎重使用。

比如明太祖朱元璋就很有远见,他虽然很欣赏一些宦官的办事能力,像在与西部少数民族互市的交易中宦官也曾立有大功,像在蓝玉案这些大案里,宦官更曾发生过重要的作用,但朱元璋撇开私人情感,还是在洪武17年立下了“宦官不得预政”的铁牌。之所以如此,就是看到了权力与宦官集团的结合,一定会像洪水猛兽一样带来不能够“慎权”的恶果。果不其然,明成祖朱棣就没有他老爹眼光远,因为在靖难之役中宦官帮了他的大忙,所以他撇开朱元璋的遗训不理,给宦官非常大的公权力,趋势一成,一发不可收拾,宦官乱政终成有明一朝最大的政治毒瘤。所以毛泽东读《明史》时就曾发出感慨,说《明史》越读越气,最可气处,即宦官乱政!

曾国藩要坚守不滥用公权、不越级行事、不干涉地方官的行政原则,所以他不明着做这件事,而是用了“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办法来点到即止地解决问题。

但是有人可能会问,他虽然很讲究方法,但最终的结果还是帮助干爹打赢了官司,这不还是滥用了公权、干涉了地方官吗?

其实这还真冤枉了曾国藩。按照曾国藩当时的官职,他还真有明确的权力来正大光明地管这件事。因为他当时的职务不仅是两江总督,而是钦命钦差大臣兼两江总督。作为两江总督他是没权力管湖南的事,那是湖广总督管的。但作为钦命钦差大臣,有权授理各种他认为需要的授理的案件。而曾国藩有权这样做却不这样做,就是怕给人造成滥用公权、干涉地方的印象。再加上案主又是他的干爹,这种事更有假公济私之嫌,所以为了更大的原则,他不得不曲线救国,暗渡陈仓。

除了要有判断,有原则,“晓事”的第三个内涵,就是有灵活。

曾国藩曾经总结自己的办事经验说:“精神要常令有余于事,则气充而心不散漫。”(《曾国藩全集·日记》)这是说做事虽然辛苦,但一定要能产生控制感,不能感觉疲惫不堪,要心有余力,这就要求做事的过程要张弛有度,要在原则之外,有一定的灵活性。

比如暗助干爹这件事,就算有假公济私的嫌疑,但这其中有亲情、正义的问题,就像欧阳夫人所说,作为曾国藩是不能袖手旁观的。所以曾国藩跟朋友谈到这一类事务时曾以很决绝的口气说:“应事接物时,须从人情物理中之极粗极浅处着眼,莫从深处细处看。”(《曾国藩全集·书札》)曾国藩一向看问题是看得极深、极细的,他之所以这么说,之所以要让人看极粗、极浅处,就是让人要把平实和灵活的工作作风结合起来。

事实上,我们根据起码的生活经验也知道,做事情讲原则这是根本的方面,但具体做的时候方式、方法千变万化,没有一定的灵活性,是根本不可能把事情做好做成功的。像儒家向来提倡的尾生抱柱,其实就是一个不讲究灵活性的反面典型。

《庄子》和《史记》都记载了尾生抱柱而死的故事。最早记载这个故事的《庄子·盗跖》篇里说:“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抱梁柱而死。”《史记》只是把最后一句改成了“尾生抱柱而死”,意思完全是一样的。

这个故事是说有一个叫尾生的小伙子,与心上人约会,约好了在一条干枯的河道的桥梁下见面。结果到了约会时间,姑娘没来,洪水却来了,水位上升得很快,眼见越来越危险,但尾生为了信守在桥梁下等姑娘的约定,死活也不上岸或上桥,结果最终抱着桥梁的柱子被淹死了。

这个故事历来被儒家知识分子传为美谈,《西安府志》记载,这个桥在陕西蓝田县兰峪水上,后来被称为“蓝桥”,所以别以为《魂断蓝桥》只是一部奥斯卡获奖影片,其实我们中国早就有“魂断蓝桥”的说法,说的就是尾生抱柱的这段传奇。

儒家推崇尾生,是说他是守信守义的典范,因而也是用情至深的典范。当然,我们并不否认尾生是个极有情义、极讲信义并极有原则的人。但细想一下,尾生也实在有些迂腐了。姑娘来没来,你又不是看不见,站在桥上或岸上等她就是不讲原则了吗?那姑娘要是跟着洪水一起冲过来的话,尾生抱着柱子要么救她要么与她一同赴难还可以理解。现在姑娘根本没有来,你却因为原来定好的是在桥梁下见面就死搬教条,并因此牺牲了自己年轻的生命,这是为自己负责吗?这是为爱人负责吗?这是为爱情负责吗?

我们不知道尾生的恋人最终来了之后知道这样的结局会作何感想,但即便只从爱情的角度看,这样的死,也太不值了!

说到底,尾生重情重义,心中只有原则,却没有丝毫的灵活性,这本质上还是“不晓事”,所以就算不在这一次约会中被河水淹死,也会在下一次约会中被月亮晒死的。

曾国藩很讲原则,同样更讲究做事的灵活性,所以他既讲了原则,又照顾了亲情;既暗助了干爹,又把事做得巧妙无痕、滴水不露。到这个境界,曾国藩的“晓事”功夫真可谓“世事洞察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了!

《世说新语》里记载过一个“不晓事”的典型叫王蓝田,其实他本名叫王述,因为他后来袭封蓝田侯,采邑正是陕西蓝田,所以他的“不晓事”与在蓝田抱柱而死的尾生有得一拼。

一次,这位王蓝田想吃一个鸡蛋,他就用一根筷子去戳蛋。蛋是圆的,当然戳不进。他一看很生气,就把蛋摔到了地上,想摔破它。哪知这只蛋很坚强,居然没被摔破。王述气不打一处来,立刻站起身来,上去就是一脚,想把蛋踩破。哪知这只蛋实在是一只比“猪坚强”还要坚强的“蛋坚强”,居然一滑,还是没让王述踩破。王述愈发怒极不可遏制,他捡起那只被他摔过、又被他踩过、又在肮脏的地上滚过的坚强的蛋,一下塞进嘴里,囫囵吞枣地一阵乱嚼,总算解气地把“蛋坚强”咬破了,然后再全部吐了出来。

书圣王羲之与王述同姓不同宗,王羲之是琅琊王氏,王述是太原王氏,但毕竟都姓王,两族关系也不一般。可王羲之听说了这件事后,大笑着讽刺说:“就算是王述他爹我的长辈王承先生干了这事,我也要笑话他不晓事,更何况你这个王蓝田呢!不晓事啊,实在不晓事!”

王述用筷子去戳鸡蛋,果然没判断;跟一枚坚强的鸡蛋斗气,连脏了的鸡蛋也往嘴里塞,果然没原则;最后只知用最原始、最本能的方式来解气,果然没灵活!

只是可惜了那枚英勇又悲壮的“蛋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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