熏肉的大致做法是。首先用雨夜丛林的嫩皮虫皮包裹住涂抹了秘制酱料的鲜肉,用以锁住油脂的香味。再用烘干的哲人苔藓和洒了粗叶麦酸酒的草松树枝,在密封的坊间里点火熏制六个小时,当然期间还有一些不能外传的特殊步骤。
总之,吉姆·雷斯特家的熏肉是远近驰名的,就连深渊城的法师都会骑着魔法坐骑翻山越岭的来采购。
老雷斯特还因为慕名而来,购买的人太多而终止了对外销售。他的理由是:看到那些粗俗的家伙为了一块肉打架就讨厌。于是现在只在村庄内少量的低价出售一些。
所以啊,老吉姆家的熏肉的是有钱也不容易买到的好东西。丘克一拿到肉就飞奔着回家去了,雅格担心他还没有到家腿肉就已经被他吃光了。
大眼也将腿肉兴高采烈的扛在肩上,准备一路小跑的往家里冲去,好在雅格一把拉住他,不然他肯定忘记了雅格昨天说,要把猪皮拿去他家加工成品的事。
大眼还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母亲早年就去世了,父亲靠着给村庄里的猎户加工皮制品和手工制品赚点小钱,生活的并不富裕。
雅格跟着大眼一起往他家的手工铺子走去。大眼家铺子的位置不错,顺着村里的泥巴主路走一会儿再拐一个弯就到了。
不过在这样的小村庄里就算位置好到天上去也没用,没有固定的货源,没有固定的市场,也没有固定的客源。
要知道农户是不会每个星期都穿一件新皮衣的,而猎人也不是每天都能猎上好皮子。
没什么生意的时候,大眼的父亲就做些其他零活,木工、修理、陶艺、甚至偶尔还做做铁匠。
反正来到这样的小村庄做生意人的不是世世代代就生活在这里,就是逃难的流民,或者是些背景不那么光彩的家伙。
听说大眼家以前世代都住在千色城,那可是手艺人的集散地,后来因为某些原因得罪了当地的豪贵逃了出来,来到这个大地之心(德鲁伊心中的圣地)以北的小村庄谋生。
“赫利斯先生您好!”不一会儿两人就站在店铺门口,雅格向里面那位四十多少就已经满头华发的中年掌柜打了声招呼。
“噢~雅格你来啦,埃尔萨斯(大眼的名字,他不喜欢别人这么叫他,他说听起来像是在叫那些满脸横肉趾高气扬的贵族小子)和我说了你今天要来,听说你们昨天‘战绩’辉煌啊。”
“多亏有大眼的帮助,他的手和您一样灵巧,没有他在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每次得到大眼的帮助,我都会祈祷众神保佑您生意兴隆。”雅格像个‘小商人’一样与赫利斯大叔打着哈哈。
“你小子真会说话,以后也麻烦你多多照顾大眼。他胆子小,以前还总是像个小姑娘一样扭扭捏捏,跟着你们总算是开朗了不少。”
“瞧您说的赫利斯大叔,大眼和我就像亲兄弟一个样,谁敢让大眼吃亏我雅格·雷斯特第一个就不干。”
“哈哈哈,那就多谢你啦。来来来,让你赫利斯大叔看看,你打算做些什么,大叔不收你钱。”
赫利斯大叔笑眯眯的走到他的工作台前坐下,敲了敲手里的切刀,指肚上的老茧反射出墨绿色的光泽。
雅格把野猪皮拿出来摊在老工匠的面前。本来从生皮到熟皮的处理时间至少也要五天的时间,但是雅格家的地窖经过老吉姆的改造,只要按步骤进行,里面的特殊环境能根据皮质的不同将处理时间缩短成十到十五个小时。
“赫里斯大叔,我要做一件小夹袄。”雅格兴奋的把兽皮从包里掏出来摊在老工匠面前。
老工匠看着雅格摊开的兽皮,并没有注意到他脸上的神情,而是皱起了眉头,面露难色的说:“呃...我说小雅格,本来这张皮用来做夹袄确实非常合适,我敢说以我的手艺,做好后连森林之神的女儿都会羡慕不已。”
赫利斯大叔摸摸了兽皮又说,“可是...这张皮上怎么会有这么多的洞眼,这可难到我了,如果用现在的这张皮做出来的夹袄,只怕连沼泽蜥蜴都不会愿意去穿的。”
老工匠抚摸着前额无奈的摇摇头。
“那、那怎办,大眼说赫里斯大叔可是美斯特尼亚最好的手艺人,没有什么是您做不出来的。”
“这是当然!我老赫利斯敢说在美斯特尼亚的皮匠界,绝对是首屈一指的,想当年我可是...呃...算了,往事不提也罢,不过小家伙你放心我老赫里斯的手艺绝对是这个。”赫利斯大叔把他那油光灿灿的大拇指伸的老高。
赫利斯大叔接着说道:“可是亲爱的小雅格,这张可以用来制作夹袄的整皮部分确实不够。不过倒也不是完全不能用,皮质本身非常不错,如果是做成类似帽子或软靴之类的小物件倒是没有太大的问题,不过也要看尺寸。”赫利斯大叔仔细端详着皮子后做出了结论。
“什么?那样礼物的分量就打折扣了,简秋会不会以为我雅格是一个小气的家伙。不...应该不会,再小气也好比过罗塞斯。小部件嘛总比没有强,解释一下就好了,简秋是个通情达理的好女孩。”雅格在心中暗自思忖着。
“那我就做一双小软靴吧,尺寸呢...嘿嘿...就按简秋的来吧...嘿嘿。”
说到简秋雅格还有点不好意思,虽然只比他小两岁但简秋已经是村庄里公认的最美的女孩了。
她总是像一片轻柔的云在雅格眼前飘来飘去,清丽秀雅的脸上荡漾着春天般,洋溢着幸福和欢乐的笑容。那样地美,美得像一首诗。
雅格曾暗暗发誓,一定要将她娶回家。向狩猎之神海尔辛起誓,堵上他未来所有的猎物!
“哦,对了赫利斯大叔,如果能剩下皮料,我还想给柔丽安姑妈做一对护腕。”雅格记得上次看到姑妈采皮努比草回来的时候手腕被荆刺划伤了。
“简秋的尺寸啊,呵呵,我早就知道你们这些小子的心思,塔黎塔家的简秋是个好女孩,村子里一半的男孩子都在追求她,另一半则在暗恋她。你们这些小家伙都不是省油的灯啊。”老工匠促狭的笑着。
“嗯?等等,塔黎塔昨天好像说过要把剪秋...她这个时候也许已经在路上了。”赫利斯大叔好像突然想起什么,对雅格说道。
“小雅格,要不我先做柔丽安的护腕,你去剪秋家看看吧,听说她妈妈要把她送去...唉.,还是你自己去问问吧,不知道塔黎塔会不会回心转意,那个铁石心肠的老娘们。”
看着赫利斯大叔的表情,雅格感觉到好像有什么不好的事要发生了,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但肯定和简秋有关,那他一定得马上知道。
雅格用最快的速度向简秋家的方向跑去。简秋家靠近村口,与大眼家的铺子隔了两排农舍和一个农场,不算太远。
雅格从来没有用这么快的速度奔跑过,但他还是觉得慢,时间也过的很慢,慢的出奇,就像一秒一年那么难熬,他真恨不得自己全身上下都长满兔子的腿。
不多会儿简秋家的屋顶已经出现在雅格的视线里了,他知道只要他现在冲过,然后对着二楼左边老旧的桃红色窗户,大声地喊那个名字。
不一会儿就会有一个满头枣栗色头发的小脑袋伸出来,脸上会挂着林地精灵般快乐地笑容,挥舞着白嫩的小手,铜铃般欢快的声音会说让他稍等一下。
只要稍等一下,她就会出现在自己的面前,蹦跳着拉着他的手,充满期待的仰着头,温柔的问他今天将要带她去哪里冒险。
是的,只要一小会儿,就会像往常一样,一切都像往常一样。“赫利斯大叔这个搞恶作剧的老头,他吓唬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