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6641600000057

第57章 儿童人身权益保护(11)

(三)对某人名誉造成损害的事实必须是客观存在的

所谓名誉受到损害的事实,包括两个方面:其一,由于侵权人的行为使第三人或公众对受害人的品行、才能等产生了轻视、指责、不信任等后果,这种损害事实,虽然不具有明显的外在表现形式,但按照当时社会通常的对人的评价标准,行为人的侵权行为在客观上导致了公众对受害人的轻视和指责。名誉是一种观念,他存在于公众的心里,虽然公众不一定将自己对某人的看法表达出来,但如果不进行及时的更正,必然会产生降低受害人在公众心里受尊重程度的后果。所以,在判定侵权人的行为是否侵害了某人的名誉,主要以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是否被受害人以外的第三人知道为标准,只要证明侵犯名誉权的行为被第三人知道,就可以推定名誉损害的客观存在。而第三人的人数并不重要,因为这只是表明行为影响的范围。其二,侵权行为造成了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精神损害是受害人因侵权人的行为而遭受的心里、感情方面的伤害,包括心理上的悲伤、怨恨、忧郁、气愤、失望、自卑等痛苦的折磨。精神损害是侵犯他人名誉权的间接后果。每个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不同,所表现出来的痛苦程度也不同,造成精神损害的程度主要从侵权行为的手段、行为内容的恶劣程度、影响范围的大小等综合判断。

另外,侵犯名誉权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产生财产方面的损失。比如,因名誉受损,精神痛苦而导致的精神疾病的医疗费用;对于成年人来讲,名誉受到损害,会对受害人的晋升、职位的提升造成一定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产生财产利益的损失。

二、维护学生名誉权与学校评价学生的冲突与协调

在学校,教师侵犯学生的名誉权,主要是批评教育方式不当造成的。常见的有:

(一)当众羞辱有偷盗行为的学生

例如,某甲,9岁,是某小学三年级的学生,在第一次偷同桌学生的铅笔时,班主任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事隔两周,某甲的同桌又向班主任报告,自己的钢笔丢了,班主任当场对某甲的书包进行搜查,确实搜出了同桌丢失的钢笔,这时,班主任老师让某甲站在讲台上,对着全班同学自己打自己的耳光,并说:“我是三只手,我保证今后再也不偷东西了。”这样持续10分钟后,班主任才让某甲停下,宣布放学。某甲回家后,就再也不愿意上学了。在本案中,某甲存在不良行为是事实,学生的行为也应当受到老师的批评,但不能认为某甲就因此丧失了基本的人格尊严。老师以当众羞辱的方式来教育学生,其行为本身属于暴力侮辱人格的行为,构成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最终,不但不能使某甲认识错误,而且使某甲对老师和教育行为产生了仇视的心理。

(二)当众侮辱考试作弊的学生

例如,王某是某中学初中二年级的女学生,一次在考英语的时候,王某将与考试有关的资料抄在自己的大腿上,被当时监考的老师发现,监考老师立即让学生停止考试,将王某带至讲台上,当众掀起王某的裙子,将王某的大腿和腹部露出来让大家看,引起学生哄堂大笑。王某挣扎着跑出考场,竟纠集家人将监考老师打伤。打伤老师的人固然要受到惩罚,但监考老师的做法的确属于侮辱学生人格的行为,同样也被法院责令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

(三)公开批评早恋的未成年学生

在中学,男女学生之间以书信互相表达爱慕之意的情况确实存在,但问题是教师应当如何对待早恋的学生。如果教师采取当众宣读学生情书的方式对学生进行羞辱,同样属于批评教育方式严重不当的行为,属于侮辱学生人格的行为,即侵犯了学生的名誉权,也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

(四)当众羞辱衣着打扮不得体的学生

例如,李某是某中学高中一年级的学生,在自己17岁生日的那天下午,没有穿校服,而是穿上了自己喜欢的吊带裙,脸部也确实化装较明显,进入教室。班主任发现后,对李某进行批评,要求其回家换了服装在到教室上课。李某不服,又嘟囔了几句,班主任十分气愤,将李某拉到讲台上,对全班同学说:“你们看,李某像不像坐台小姐?”引起学生哄堂大笑。李某哭着离开教室,回到家里吃了一把安眠药,因发现及时,未发生严重后果。

的确,从教师的角度讲,老师是“恨铁不成钢”,希望用强烈的手段,让学生“永不再犯”。但是,面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是个别教育批评,还是当众曝光甚至当众羞辱,这是文明教育和“粗暴管教”的原则问题。中国传统上有“不打不成才”的说法,社会和新中国以前的法律也容忍老师、师傅对学生的体罚行为,但是,这种粗暴的教育方式越来越多的受到社会的谴责。未成年人有偷窃行为,监护人发现后,用手或尺片打其手掌,只要不对未成年人造成伤害,社会和法律也是容忍的。教师在教育学生时,同样的手段惩罚学生,没有对学生造成伤害,虽然不妥当,学生家长也不会追究,但前提是不对学生的身体造成伤害。同样,教师、学校公开批评某种行为,或某个学生,也是正当的,但前提也是不得当众侮辱学生的人格。如果说在古代,以酷刑惩罚犯罪人是一种野蛮的惩罚,那么,在今天以当众羞辱的方式让学生吸取教训、纠正错误的做法同样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是不可能得到法律承认的。相反,法律从保护学生合法权利的角度,对实施侵权行为的教师应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保护一切公民的名誉权,包括学生这个群体。不论学生的年龄怎样,也不论学生本人是否意识到自己的尊严问题,作为教师,在管教学生时,必须明确,不得侵犯学生的名誉权。法律之所以严格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名誉权,就是因为,保证公民的名誉权是维护个人的人格尊严的需要,通过保护个人希望维护自己名誉的精神利益,实现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基本和谐;也通过对个人名誉的保护,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总之,学生从小学到大学,是一个成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学生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是正常的,教师在开班级会议时公开点名批评某个学生,或者学校领导在学生大会上批评个别学生,这都是学校和教师的正当权利,是教育的一种方式。但学校在行使正当的批评教育权时,也应当注意:(1)在决定是否应当对某个学生进行公开的批评时,应当考虑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学生的年龄和心理承受能力。(2)教师及学校领导在公开批评学生的同时,应当对其他学生如何对待犯错误的同学提出明确的指导,为犯错误的学生改正错误创造良好的氛围。(3)原则上,对于未成年学生的轻微的错误,不宜采取在年级大会或者全校大会上公开点名批评的方式,应当对犯错误的学生进行个别批评教育,而对其他学生主要是针对某种行为教育学生分清是非,明白事理。(4)对于涉及性侵害、性骚扰、不正当性行为方面的违纪行为,不宜公开点名批评,应当特别注意保护无辜的受害人的隐私权利。(5)批评学生不应使用侮辱性的语言。

【法条指引】

《民法通则》

第101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17、在校办产品包装上擅自使用学生肖像,是否构成侵权?

【宣讲要点】

学校将学生的肖像用作校办产品的包装,系营利性的行为,如未经学生的监护人同意,也不具备侵犯肖像权的阻却违法事由,则构成侵犯肖像权,需承担赔偿责任。

【典型案例】

某小学附属食品加工厂生产一种豆奶,为了美观和便于识别,加工厂在食品的包装上印上了一个正在喝豆奶的小女孩的照片。这个小女孩是该校三年级的一名学生刘某,照片是在一次课间加餐时学校为了制作生活纪录片时拍摄的,至于何时用到豆奶的包装上,该学生并不知晓。刘某的家长得知这一情况后,向学校提出抗议,并要求学校停止使用肖像,赔偿损失。

【专家评析】

该学校的做法是否侵犯了学生的肖像权?让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肖像和肖像权。

一、肖像

肖像,是大家非常熟悉的概念,但也是一个内涵非常模糊的概念。日常生活意义的肖像通常是指以相片、绘画等表现出来的人的容貌。《辞海》对肖像的定义为:“以图像以肖人者,为之肖像。即将其人之姿态、容貌、表情等特征,精确表出之也。如绘画、雕刻、塑像、摄影、刺绣等为表出之方法。”根据学界通说,法律意义上的肖像,是指以摄影、雕塑等平面或者立体方式,表现自然人容貌、姿态、外观等主要特征,并使熟知的人据此特征认定该特定自然人的再现图象。据此,肖像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肖像应当是自然人所具有的人格标志因素。肖像是自然人的人格的外在表现,其内含了伦理以及法律意义;法人等社会组织体的外观(比如企业的厂房、厂容)仅仅具有物理意义,表明了该组织体的客观外形,没有伦理和法律意义,不能成为肖像权的载体和对象。

第二,肖像应当是自然人外部特征的视觉形象和客观再现。在认定某个形象是否就是肖像时,不要求该形象与本人完全一致,只要其在客观上能使他人根据通常标准认出其具有本人的形神特征,就可以认定为是本人的肖像。因此,只要表现出特定人的形体特征,并足以使他人知道所反映的形象就是该特定人,则无论该形象是一幅寥寥数笔的漫画,还是只有身体而没有图像的图片,均应认定为是该人的肖像。反之,不能反映人之外部形象和特征,而且他人也不能辨认具体人物的形象,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肖像。强调这一点在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在很多场合下,他人可能会将某人作为景观的陪衬而摄入镜头,并进而使用该相片,只要出现在相片中的此人没有特定清晰的面貌,没有其他明显的人物特征,就不能认为该相片是此人的肖像作品。在这种前提下,摄影人就能够自由地使用该图片,而不受此种人物意志的制约。

第三,肖像应当固定在物质载体上。肖像的载体可以是相片、绘画、录像、雕刻等,其应当具有固定性和稳定性,只是暂时出现在水面、镜面上的人物形象,不是人物的肖像。这也说明,肖像具有物的属性,可以脱离本人而独立存在,其物质载体也可以作为物而为人所支配。

肖像作为法律上的概念,具有以下特征:

1.肖像是公民外部形象的客观真实反映,即自然人肖像的客观真实性。不管公民肖像用什么手段和什么方式再现出来,都必须以某特定的公民为对象,因而该肖像是客观存在的,自然人及人物(包括历史人物),而不是虚构的、想象的、梦想中的“人”,也不是在社会生活中客观存在的法人等组织“形象”,而且,该肖像能真实地反映出该公民的外貌形象,该外貌形象能体现出该公民外在人格特征(容貌、身材和其他特征),其中主要以面部容貌为基本内容,但不要求所有人体(面部)的细节特征。通过公民与肖像进行比较鉴别,能以一般人的视觉清楚地辨别该公民为标准。

2.肖像是公民外貌所展现的视觉主题形象,即肖像视觉主题性。该特征反映出肖像两个内容:一是该肖像所展现的特定公民的外貌形象,可以通过视觉(眼睛)来感知,非触觉、听觉等其他感觉所能感受的。二是对该肖像必须以特定人物(公民)作为“画面”的中心内容,即主题形象,而不是像风景画、事件画等作品中人物形象只是作为点缀、修饰之用,这样才能使人视觉一看便知该幅作品的主题是肖像,这种肖像主题使个人肖像与“集体肖像”区别开来,法律上肖像以个人肖像为论述,集体肖像一般不在论题之内。

同类推荐
  • 刑事诉讼法一本通(第六版)

    刑事诉讼法一本通(第六版)

    “法律一本通”系列丛书自2005年出版以来,以其科学的体系、实用的内容,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2007年、2009年、2011年、2014年,2020年我们对其进行了五次改版,丰富了其内容,增强了其实用性,再次博得了广大读者的赞誉。
  • 天平与杠杆:欧盟的司法制度

    天平与杠杆:欧盟的司法制度

    本书介绍了欧盟司法制度的特征与功能,以及司法结构、司法程序、审查制度等。
  • 领导干部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识

    领导干部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识

    《领导干部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识》精选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常用的一些法律常识,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领导干部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识》一书,涵盖了各个领域的法律知识,领导干部想了解的法律常识尽在其中。它不仅适用于各级领导干部,也适用于广大公务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同时,也是广大法律工作者和公民的学习参阅读物。
  • 治安管理与执法监督

    治安管理与执法监督

    治安管理违法行为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常见,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与公共安全。而事实上,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老百姓不懂法。为了让老百姓知晓哪些行为是治安违法行为,本书以浅显生动的语言,精选大量老百姓生活中常见的典型案例,系统讲解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各种治安违法行为。目的在于提高老百姓的守法意识,避免违法行为,并能利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 天平与杠杆:欧盟司法制度

    天平与杠杆:欧盟司法制度

    欧盟的司法制度是关于欧盟司法机构的性质、地位、职权、任务、组织、人员以及活动原则和运行程序等各个方面制度的总称。欧盟法主要指欧盟层面上的国际法,即欧盟三大支柱的法律规范,那么,欧盟的司法机构指的是欧盟的法院,即欧洲法院及其附属的欧洲初审法院。研究欧盟的司法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一,理解欧洲一体化的进程必然要研究欧盟的司法制度;第二,欧盟司法制度自身的特点吸引了众多的目力;第三,研究欧盟的司法制度有利于中欧交往及其法律整合;第四,研究欧盟的司法制度还是现实的需要。本书就是这方面的初步尝试。
热门推荐
  • 商家五女系列之追爱成双

    商家五女系列之追爱成双

    她,是商家的长女,身中合欢散,失身于一个陌生人。他,是隐国的翼王爷,从小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一颗心只停留在她的身上,这个女人居然要选夫婿?我翼王的东西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要的吗?从此他踏上了漫漫的追爱路!
  • 奇异修仙传

    奇异修仙传

    修仙修的累了?开着汽车去兜兜风怎么样?撩妹撩的累了?躺在沙滩上喝着果汁再抱个美女怎么样?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宿命里有你,是喜是悲

    宿命里有你,是喜是悲

    一纸契约,两次签!为了妹妹她甘愿屈身,为了儿子她放弃生命。在最美的青春遇见最残酷的他,一时天堂,一时地狱,她被折磨的体无完肤......他,为了一个人的生命,牺牲她的健康,面对危险时又残忍的放弃她,只是,他心中的纠结与疼,霸道的爱,她却不懂......斗转千回,她和他再次被红线相牵,上天给了他们太多的考验,最后,还能在一起吗?一个半真半假,一半发生过一半没发生过,一半正在上演的故事,雷同吗?老套吗?庸俗吗?生活不就是这样,随时都在撞衫,又各不相同。宿命啊,如何抗衡呢......非喜勿喷!
  • 一心平天下:王阳明

    一心平天下:王阳明

    本书生动而深入地讲述了王阳明57年的完整一生,通俗而准确地阐述了心学的奥义所在。王阳明其实是一个真实、鲜活、有血有肉的“人”,而非一个“神”,只因“龙场悟道”,达到了觉悟和解脱,开始“知行合一”,之后“致良知”,再之后“四句教”,实现了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并被后世无数军政领袖人物奉为精神导师。这是一部用丰富的内容作支撑,能够真正走进王阳明的内心世界的传记。它充分地展开对大明王朝政治生态、文化生态、社会情态细节的充分讲述,并以王阳明一生的修为与功业缔造为材料,从普罗大众之“心”出发,将“知识合一”解读得淋漓尽致,极接地气,借鉴性也更强。能让我们对王阳明多一份了解,对心学多一份感悟,人生多一份修行。同时可以让我们更好地洞悉人性的弱点,让内心更加强大。深刻了解王阳明的生平,领会“知行合一”的精髓,自能临事不乱,心静如水,答案源源从内心而来!
  • 芙蓉帐暖:皇妃不要逃

    芙蓉帐暖:皇妃不要逃

    她是21世纪的小神童,穿越到盛世天朝,落入无法救赎的黑暗。他是生杀予夺心狠手辣的王,一道圣旨,天朝臣子可尽情享用罪臣之女;夜夜被送去不同的府邸,三个月后,她再遇俊秀无双的帝王,他说:今夜,由你侍寝。这一次,她再不能逃脱命运之手。她的聪明,她的才智,再也派不上任何的用场……建功累累的小侯爷,对神一般男人说:王,我要的封赏,是她。她终于知道,所谓的王,是主宰一切的神。【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姑娘救命啊

    姑娘救命啊

    作为商业女企业家的方正正,什么也想不到,三十七岁生日这天打算给自己放假一下,放松放松自己,上天给他开了个玩笑,因不小心把水杯抓破,手受伤流血、正好流在了那块所畏的免死金牌上,就被白光包住,受不了强列流光晕了,醒来就在山顶一块大平台石上。
  • 寻卿昔

    寻卿昔

    一生虚无,一世流漓人为梦里浮生又何必计较太多?他曾经是她最信任、依赖的青梅竹马她以为他们可以一直这样简单、平淡的度过一生其实不过是奢望…他堕道,她相随直至长剑刺向她时幡然醒悟只不过是自作多情罢了有一人现于她流漓的一生承诺愿护她一方天地可无人能料下一瞬会发生什么;兜兜转转,不过再原点;寻寻觅觅一生,亦是虚无寻卿昔矣寻你之过往,叹今朝物是人非
  • 神霄之境

    神霄之境

    杯中酒,一滴忘尽千般恨。掌中剑,一剑斩落云中仙。“载酒寻花,仗剑纵横”,是一个不醒亦不眠的梦想。一朝魂归异世,人生重启,梦想复燃。其山高,云生重楼,剑动风雷。其人秀,花娇学脸,眼媚如妖。虎啸深林,龙潜九渊。人鬼神魔争霸,君臣父子相残。刀剑之世,命如转蓬。众生相战,神鬼同途。要活下去,便要心坚如铁。要杀我吗?握紧你的剑!
  • 辣妈养成记(千种豆瓣高分原创作品·懂生活)

    辣妈养成记(千种豆瓣高分原创作品·懂生活)

    作者以自己怀孕生产及产后恢复的亲身经历,来介绍辣妈是如何养成的。内容包括孕期体重管理及营养搭配、如何科学的坐月子、产后如何恢复少女身材、辣妈健康减肥的秘笈及皮肤保养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