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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月隐息香【:欲飞之蝶】

转眼又已至夏,新年那夜之后,我又换回一身男装,无奈着百人精兵全部皆知我便是那奠公子了,想必是我酒后多言所致,不过这百人皆是死忠,发誓闭口不言此事,我亦像他们说明我即将出国远行之事,结果百人同跪,说要誓死跟随,已保我周全,无奈,想到如此之多的人一同出游,那不乱了套了?为了自身的安全考虑,外加他们的衷心当表,我干脆在这百人之中挑了四名颇有才智之人,分别起名为:梅、兰、竹、菊,并将这百人分为两队,一队负责打探国都消息的,名为:琴部。一队负责打探市井消息的名为棋部,所剩的万人归为一队,必要时便是我的挣钱工具我给这万人命名为:书部,那所剩的百人轻骑便是我的王牌,所遇见大型变动,此轻骑便可以一敌百便是画部,简单好记。

梅,本名:王义,映月四安人士,自小便送入宫中,当了父皇三年的近身侍卫,功底非常之好,此人话虽不多,但句句直达要害,我让他专门负责各部接头工作,如遇危险,他便可直接与下面四部传达信号已保安全,还可时时像我禀报映月国都内外消息。

兰,本名:陈雨润,映月凔齐人士,本是山脚下游村落的普通孩子,在父皇攻打烈日之时被父皇所救,有幸得见过我母亲几次,此人聪明异常,经常能在山穷水尽的情况下想出一劳永逸的法子,而且性情十分洒脱,长得也算风流倜傥,可惜在军营里呆了数年,一直无用武之地,所以一想到要跟着公主游历四方还被重用高兴不已,他是直管琴部的直接上司,可在我们即将到达下个城市之前便遣派人打点好一切,是个十分细心之人。

竹,本名:吴海洋,映月沧海人士,自小在海边出生与水为邻,野外求生一把好手,为人温柔细腻,唱的一曲好歌,因其长相若女子般温婉,却耍的一手好剑,颇受父皇赏识,轻功一流,又擅长使毒和医治,经常被兵营里的人视为国宝,我命他负责管理棋部,一来不用分心于管理,二来可以沿途照顾我们一些头疼脑热的症状。

菊,本名:王泽新,是映月国都的官宦子弟,当朝户部侍郎的独子,因从小抱有志愿为国分忧,其父忍痛将其送入兵营,熟知阴差阳错竟被父皇送给了我,无奈他已习惯兵营生活,便推脱了父皇让他回朝为官的念头,男儿应当为国家抛头颅,洒热血,死也应该死在战场之上!这是他与我说的,虽然他十分恋战,耍得一手好枪法,但他最大的用处便是精于计算,什么钱财收入与支出,分毫不差还能凭借自己三寸不烂之舌用最低的价钱买到最好的东西,书部与画部的平时吃穿用行,皆是由他打理,我经常玩笑似的劝他开家钱庄,此人很适合作此勾当,他只是笑笑,说能为奠公子分忧是他的福气。

师傅早在三月便音信全无,父皇说师傅年事已高,已将毕生所学毫无保留的交托于我,如今我那一手折扇可随风取人头颅于无声,一条白炼可耍的如舞般极致,既可护自己于水深火热,亦可弹指间取人性命,内功与心法亦是了得,师傅临行前将一身内力尽数传于体内,此后便离开了映月,听父皇说,师傅临行前留下一字条,上面只写了几个字:缘由天定,份在人为。我始终参不透这句话的意思,也许,等我长大了会了解这句话的深意。

锦亭这孩子倒是自从上次年夜饭吃过后隔三差五的就来一趟唐华院,看得出其实她母亲应妃是不愿我与锦亭有太多走动的,无奈这个孩子从那次见面后十分粘人,也已知道我女扮男装之事,不过她并未对她母亲提及,想必是怕我出国后她母亲加害于我,年纪小小,善恶观念便十分强悍,深知有些话该说,有些话不得说,我亦是十分喜爱这个孩子,锦亭得知我即将离国,十分哀怨,碍于自己年幼跟着我是负担,自我调节了好些时日,才算放下了这件事,还央求我答应她等她年满十三豆蔻,便让棋部之人送她去找我,我应了,还交代她我时不时的会回国一趟,并给她带些新鲜好玩的东西,她高兴的嘴都合不拢,直说月姐姐最好,月姐姐最疼她,若是我有个弟弟,想必我会比疼爱锦亭更疼爱他。

历时三个月之久,已是九月初秋,我们一行人才全副武装完毕,即将远行,贵姨担心我一女子与男子同处不方便,便在宫中要了俩位同胞姐妹与我随行,照顾我饮食起居,这姐妹二人,与那星辰姐妹大相径庭,言行举止简直一模一样,亦是闭月羞花之色,一人名唤:莺歌,一人名唤:燕舞。而人皆使长鞭,甚是听话,唯我命侍从,其他人等与她二人说话皆装未听见般,让梅兰竹菊十分头痛。

出城之日,父皇并未大肆声张,只是与官员说想看看映月国景,遥遥立于城楼之上,双目微红,我更是心痛难当,频频回首遥望,当日我一身青色锦衣,一头黑发如男子般玄冠束起,念及父皇的话,双目一直系着雪缎,手中一把白玉折扇,腰间用白炼挂着萧落辰赠与我的宝石宝剑,直到今年父皇才像我说起,这宝剑乃是星辰的镇国宝之一,名为:玄晶,可退邪魔,扬正气。不由得勾起我对四儿的记忆,微笑作罢,从此天人一方,我已不是宫翎千月,世间便也没有四儿,此时,我名为奠,单名一个夏字,是富家一方的奠家公子爷。

出城便是南郊,此行本就毫无目的可言,我顶多算是替父皇视察下映月民情,再去烈日诸国游历一番,看看烈日的风土人情,以及打探下他们蠢蠢欲动之心,不过去烈日是后话,此时南郊虽是郊区,但随处可见行人郊游之举,周边茶馆人满为患,到处一片祥和之气,路边不时有野兔窜过,映月气候四季如春,河流遍布,山水皆在,所以小动物随处可见,非到穷及之时,映月国民是不会伤害这些小动物的,我蹲下身抚起一直纯黑色的小兔,它并未害怕逃走,而是乖顺的受着我的抚摸闭目养神,我见得此兔如此乖巧,便将其抱起,这时我才发现,这小兔竟有一双如天空般明澄的蓝眼,虽然怪异,但一看便知其不凡,我甚是欢心,虽然竹再三叮嘱我这东西也许沾染疾病,或是变异了,但我依旧喜爱的不得了,经过一番声讨,梅兰竹菊才同意我带着这个小东西一起随行,闲来无事我还有个玩伴,何乐不为呢?顺便给这小东西起了个名字:暗月。

行过南郊之后,我们踏入白城,这是通往凔齐的路径。

入得白城之后,我们一行人算是吸足了眼球,所到之处皆是一阵骚乱,人人都在研究,这一众人定是身份不凡,男俊女俏,还保护这一位患了眼疾了少主子,那少主子定是心怀仁爱之人,因为--少主子抱着兔子,一众人听到别人此等见解,皆憋不住笑,我无奈之至,只得低头对暗月唏嘘:“看来今后都会这样,难道我这样样子真像双目失明之人么?”暗月眨巴眨巴冰蓝色的大眼睛,忽而点头,我几乎站不稳,这小东西,竟是能听懂人语么?哈哈,果真不凡,不凡才配的起我堂堂映月长公主!

黄昏十分,兰派人寻了一间不错的客栈供我们歇脚,一行人行走了一日,已是饥渴万分,点了一桌子的美味佳肴,暗月安静的蹲在我身侧吃着店家为它精心准备的时令蔬菜,暗月头都不抬一下,而梅兰竹菊早已经自顾自的喝起了小酒,莺歌燕舞倒是一个劲的往我碗里夹菜,显尽了女儿家的温软,由于整间客栈都被兰安排的人包了下来,被菊大损了一阵如此铺张浪费,怕是等到我们去了烈日回国钱都需要去国库借了,我没反驳菊的话,虽然如今我家底丰厚,好几百箱金银珠宝皆在我唐华院的地下室整整齐齐的码放着,但我必须把他们这种浪费的念头尽早扼杀在摇篮之中。

酒足饭饱之后,一行人各自去了各自房间,由于我是重点保护对象,莺歌和燕舞就住在我隔壁,梅兰竹菊中武功最高的竹住在我另一侧的隔壁,月落无人,只剩暗月有一下没一下的眨着眼睛看着我,我拦过暗月,紧紧拥入怀中,抚摸着它的小脑袋。

“暗月阿~如果姐姐曾经喜欢的人像你这么乖就好了,不会说话,不会撒谎,就算想骗我也没有那么大能耐。”我轻轻的揉搓它柔软的毛发,暗月抬起头眯眯着眼盯着我,好似我是在嘲弄它太过弱小,且不能言语一样。

我嘿嘿一笑,不好意思的扁了扁嘴:“好啦啦,小暗月,这么斤斤计较,姐姐错啦,我的暗月最好啦~!”

听到这话暗月才如小人得志般抖了抖毛发,高傲的扬起头跑到我脖颈的位置躺了下来。

我便寻求温暖似得紧紧依着暗月,沉沉睡去。

夜半,一样毛茸茸的东西在我耳边乱蹭着.

“暗月,不要闹啦~”还在继续。

朦胧中睁开双眼,之见窗外有一个黑影闪过,这是二楼,窗外是浓密的树林,我自是不信什么怪力乱神之说,拿起白炼,暗月跳至我肩头,隐藏于我发间,我的轻功在自家军营里说数一没人敢说数二,一个起落,立于窗前,侧耳倾听,外面数十个人的踩踏声尽数收入耳中,月光之下,明晃晃的的剑影印斑驳的印称在房间之中,我嘴角露笑,好阿,这么快就找上门了,还真不怕死。

一抹黑影自以为自己踏雪无痕的进入了窗户,今来后发现床上无人,正欲离去之时,人生中的最后一眼,是一双熠熠生辉的紫眸,仿若天上景辰月幕般璀璨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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