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7日晚上9点。共和国广霞省杰利县某街头。沈俊用惊艳的目光赤裸裸看着突然出现戴着面具的美女。当然,这条街上不止他一只狼!
女子原本戴着的面具已经碎裂一大半,裸露出她较好的面容。虽然青褐色长袍加身,但是破烂的长袍掩盖不了她魔鬼般身材。
她在遇见沈俊以前历经过生死大战,乃至现在穿着十分的狼狈。
只是如此绝色本应该出现在电视剧里,出现在豪车里,出现在土豪劣绅怀里。最不计也该有个男士跟随,可是她没有。她违背美女出现原则,就这样一个人凭空出现在沈俊面前。
“美女!我们是不是好像在那里见过?”犹如推销员一样,沈俊面带微笑缓步上前。
这个美女实在是太特别了,别人戴一半的面具就已经显得很有性格。可是她却只戴四分之一,只是遮挡了左眼!话说这也叫面具?太有创意了,不过我喜欢!
美女淡淡笑着:“我们是见过,而且还不止一次!”犹如牡丹花一样笑容耀眼端庄,又似百合清纯可爱。不少路人甲犯花痴一般流着口水,内心喊着口号:“绝色,我靠。快要越过井空君在我内心深处的地位。”
沈俊傻眼了,本是一句泡妞口头禅。没想到真见过?可是为什么想不起来呢?不行,既然她说见过那我就贱过!犯贱般省略过后面的形象!
沈俊面对着美女夸张一般跃起,单膝跪倒在地。“美女,给个电话号码吧。我也18岁了。我上有哥,下有弟。他们都有女朋友了,你就可怜可怜我吧。”
这下轮到边上的路人乙傻眼了。你妹!你哥和你弟有女朋友和你没有女朋友有个毛关系!再说,可怜你就一定要做你女朋友?美女,不要答应他啊,千万不要答应这混蛋啊。
“噗嗤~,你可真够无耻的。这么些年没见你还是老样子。我很忙,所以我的电话号码不会给你的。以后有空我还会来看你,希望那时候你还能记得我。”
她含着笑甩了甩长发,仟细右手迅速晃过脸部。原本纯白色破碎面具被妖红色面具取代。同时转身大步离开。
沈俊察觉到他的眼球严重突起。一秒钟不到如同魔术师一般。换了一张面具。这也太牛逼了吧!
眼看着美女即将离去。沈俊蹦了起来。连跪在地上裤管都不拍并追着同时问:“美女,那你至少要告诉我叫什么?什么时候来看我啊?”
绝色美女可不是超市里的货品,只要有钱要多少有多少。尤其听到特意来看他的,沈俊自然是上心了。虽然两者都有假货的存在!可是并没有影响到她们的价值不是吗?
“我曾经告诉过你我的名字,等到有一天你想起来时自然而然就知道啦!”美女的声音远远传递而来。
可是沈俊追过去时除了马路上穿梭的汽车,其他什么都没有。唯独空气中传来阵阵香气证明她存在过。
遥远的大厦上,美女遥遥俯视数百米高空之下沈俊。这需要多么好的眼力!
只见她喃喃自语到:“即使我再一次告诉你我的名字,可你能够记住吗?挣脱了命运的人,全部都是被历史遗忘的可怜虫!”再一个眨眼,大厦之上已不见美女踪影。
2011年5月6号晨。一晃七年多过去了。这七年来那位绝色女子再没有出现过。沈俊不曾想起那晚偶遇的这个人。那段记忆好像被某种神秘力量抹掉一般。事实上,第二天沈俊起床时就对昨晚发生的事情十分模糊。更不用说七年后的今天!
七年间,沈俊从一个没心没肺游戏人间只爱泡妞的网游爱好者,变成了一个24小时至少十五小时都专心扑在工作上的工作狂。更是从小男生变成大男孩。是的,大男孩!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爱情早就已经断档,似乎从没有一个女人能走进他的内心。或者有人占据他的心却始终没有出现过。
“你是风儿,我是沙……”如此老掉牙的歌曲也只有沈俊才会把它当成铃声。从内心深处他就喜欢这首歌。
“喂,我是沈俊。”此话一出,沈俊沉稳的气场通过电话线辐射另外一边笼罩着他们。
“沈总,我是破蛋啊。出事了,出大事情了。财务科长小张死了,居说是昨晚上出去被人酒后驾车撞死的!”
这世界很奇妙,有些人哪怕没见过只听声音,也知道他是个胖子。显然破蛋就是这一种类型。
电话机另一端,并不只有破蛋一人。破蛋左手拿着手机右手不断擦着汗。他背后有一个人拿着手枪顶着他的脑袋。
此人一身黑色,戴着墨镜,耳朵上还有蓝牙耳机。嘴角更是流露出残忍的笑容。
沉默片刻,电话另一头传递来沈俊声音。
“嗯,我知道了。你只需要做好你自己的事情就可以了。小张的事情让警察去操心吧。”
“可是,沈总。小张不是已经是我……”还没等胖子说完沈俊就抢到。
“魂淡,还想让我说几遍。管好你自己的事情就可以了!”那是一种上位者的威严,不是胖子这种地位低的人能随意违逆。
“那好吧!”有气无力回答体现破蛋的此刻充满了无奈。
“嗯,就这样,有什么事在打电话给我。”接着电话被沈俊直接挂掉。
当沈俊挂掉电话后,胖子瞬间举起双手。惨烈叫到。
“大哥,你要我办的事情我都办了。你还要我做什么你说,只要留小弟一条狗命就可以了。”
“碰~!”回应胖子的是枪声。胖子倒在自己家里。血泊中,胖子流血脑袋上染出一朵花。
戴着消音器的枪声显得很闷沉。音量也不大,如同砸碎的鱼缸一般。所以左邻右舍以及周围行人都没有注意到胖子出租屋,更不会猜测这里发生命案。
随后黑衣男子掏出手机摸着蓝牙耳机开始给某人打电话。很快电话就通了。
“老板,姓沈的那小子倒是满警觉的。没有套出有用的信息。”
“嗯,既然这样,那就做了他!留他不得。事后兄弟出路我已经安排好了。马来西亚那里风景不错。钱足够你们花了。”电话内声音好像经过电脑过滤,听上去很假。
“谢老板,你放心。这家伙做梦都想不到小王已经在路上。”
“哈哈哈哈哈……”电话内声音阴阳怪气。
“哈哈哈哈哈哈哈……”那黑衣男子也跟着笑了起来。好像事情在他们掌握之中……
沈俊眉头邹成一团。他真的没想到小李这个刚刚投靠过来的人就这么死了。意外事故?骗鬼吧!明的玩不过,没想到董事长居然出阴招,居然要人性命!
既然你做得了初一,那我自然也能够做十五。
于是拿起了手机,按照记忆拨打起一个神秘电话号码,接着电话内传来……
半小时后,沈俊面带微笑出门。
并没有戴保险带开着往常宝马小轿车,以每小时40公里速度驶向高速公路。上加速带一连加到每小时110公里并进入左侧车道。对于一个老手来说,这根本不算什么。只是沈俊不知道他早已被人盯上。
小王出生于贫困地区。年幼时无知认为贫苦随处可见。当他成年时因为家里穷娶不上媳妇,而不得不被迫出家乡来到大城市打工。几年下来的打工生涯让他打破了人人平等这个世界观。同样因为早年贫苦所以对奢侈品内心深处就有一种狂热。尤其是羡慕土豪的生活。
于是,渐渐地,钱,代替他内心深处神明的地位!钱那种无所不能精神(除生死以外)彻底贯彻他所有欲望!
为了钱!放火算什么?为了钱!杀人算什么?甚至,不息拿命去赌。因为,他穷怕了。
所以至今为止,为了钱他背上两条人命。当然,今天他根本不会介意在背上一条。
缓慢的给自己点上一根雪茄。当看到目标开车出门时,深深抽了一口然后沉迷般缓慢呼出。最后不舍般扔掉烟,开着皮卡跟上去。同时也上了高速。并且不断加速。
如果你能看到他的脸,那一定是张狰狞的脸。是的,就像大鱼吃小鱼一样,他决定碾碎他前面那辆宝马车。
上了高速后沈俊不知道为什么眼皮狂跳。当他看到反光镜中越来越近的皮卡时像是明白了什么。于是也开始超速行驶。
两辆车在高速公路上开始表演。前方的宝马车还是有点人性只是不断超车。可是身后那辆皮卡就不一样了。能撞就撞,撞不过就让。有一种神当杀神,佛挡杀佛的气势。其实在他撞上第一辆车时,就有警车跟在他屁股后面。
沈俊此时汗水流了不少。要知道他驾车已经超过每小时190公里的速度。维持这种情况是及其消耗体力的。这是他的极限,也是身后那个杀手的极限。毕竟,他们不是开f1方程式赛车职业选手。每小时200公里随便开开那种。
正当沈俊听到警笛声时。内心松了一口气。只是他不知道天空中都有警方的直升飞机。要知道此时那辆皮卡撞了一百十五辆小轿车。这种恶劣事件完全值得反恐精英出手。
“以下超速车辆请减速停车,静待检查……”直升飞机上喇叭一连将内容重复了三遍。
沈俊开始减速时,警方以为事件将画上句号。没想到那辆皮卡却没有丝毫减速的倾向。
沈俊也万万没有想到对方居然如此猖狂。即将撞上那一刻,沈俊以为他必死无疑。也不知那里来的冲动,踹开了高速行驶中车门。一下子飞跃了出去……
“碰~!”的一声巨响,撞上了并产生爆炸。事后据悉,皮卡是国产的,所以在如此高速行驶下发生致命流油事故。所以才导致爆炸。
飞跃出去的沈俊自以为捡到一条命,正当回家时却被一个黑袍男子拦住。男子脸上戴着青色面具。只听他说到
“恭喜你,年轻人。挣脱了命运。欢迎你,加入,命运规划局!”
哈哈哈,我又回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