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叫允空樱,很高兴认识大家,请……请多多关照!”戴着土气的黑色大框眼镜,女孩站在讲台上,背完昨天对着镜子反复练习了几十遍的话,对着台下的同学狠狠的鞠了一躬,背在后面的手,冷汗直冒。
这个叫允空樱的女孩,不擅长与人交流,没什么特别爱好,长相也并不算出众,学习成绩很是一般。永远无法融入集体的她,存在值是负数,父母不常与她沟通,使得她有些自闭,她唯一能表露自己想法的途径,就是笔记。
那天是高中开学第一天,她紧张地做完了自我介绍,最后她一个一百度的鞠躬,引得台下一片哄笑,她一言不发的回到坐位,微微低头,额前刘海轻垂。
一段时间后,她和第一个愿意和她说话的女生做了闺蜜。高一结束那年,她把自己的高一工工整整地记录在了自己的崭新的回忆录上:
高一那年,我认识了我认识的第一个闺蜜——林沫。
她是班里长得最漂亮的女生,她有个男朋友叫郑回,也是我们班的,长得很干净,是班里的班草。大家都说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虽不是什么豪门大家,却也是富庶家庭,学习成绩都不错。
我想,能成为他们的朋友是一件非常荣幸的事情,毕竟,镜子中的我,相貌平平。生活中的我,资质平庸,家境一般,学习成绩徘徊在中游,父亲早出晚归,母亲整日窝在房里不肯见我,偶尔见到我,面上也是看到垃圾般的嫌恶。
家中有一个房间,挂上了厚重的铁索,母亲说,那是家中的禁地,万万不可进去,进去会死人的,小时候听了害怕得很,长大后却也不关心了。
我这个人啊,惜命的很。
我印象里的林沫,很白,齐刘海,脸上总是恬淡的笑容,我很喜欢她,她待人很和善,她第二次跟我说话时我送给她了一盒母亲做的樱花护肤膏,她很喜欢,回赠了我一条银白色的手链。此后,每当她的护肤膏用完,她都会跟我要,这个樱花护肤膏很珍贵,母亲是这么说的,以至于我自己都舍不得用,母亲每做好一盒,我都会偷偷的把它送给林沫。
我总是觉得,认识她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
郑回是个爱笑的大男孩,脸上永远挂着干净的笑容,校服的拉链总是拉开的,露出里面纯白的衬衫,无论怎么样都不会脏,就像电视里那些人的白衣一样神奇。手指的骨节分明,是网络上说的最好看的那种男生的手。他和我一样,也很喜欢樱花,是他闻过我送给林沫的樱花膏,经由林沫介绍我们才认识的。
林沫告诉我,他们的爱情,是在初四那年的寒假,天上下着纷纷扬扬的雪花,街口放着一个领养盒,盒子里有一只圆头圆脑的小黑狗,头顶上落了些雪花,盒子里也满都是。林沫见它可怜,便把自己的伞支在盒子上,又去附近的便利店里买了根热热的烤肠和一小杯热牛奶。
回来的时候,她看到盒子旁正蹲着一个和自己年龄相仿的男孩,握着小狗的爪子,不知道在干什么,只听着小狗凄厉的惨叫。林沫冲过去,一把把男孩推倒在地,把牛奶倒进小狗空空如也的食盘里,把烤肠的竹签拔掉,放进盒子里,然后站起来,指着正在站起来的男孩一通乱骂,指责他“虐待小动物”、“没有爱心”、“这么多年的书都是白念了”、“老师的辛勤教出了一只禽兽”,总之骂的非常的难听。
男生无奈的摸摸自己的鼻子,指了指小狗的爪子说:“拜托你看看我刚刚在干什么好不好?”林沫低头一看,小狗的爪子上缠了一小圈纱布,她蹲下握着小狗的爪子,不知所措。
男孩走到他旁边,笑笑说:“现在的女孩嘴比这冬日的寒风还要锋利,小的今日算是受教了,刚给这小狗爷处理好伤口,您这大小姐就向我开炮了,小的我冤枉哦!”小狗急着去吃烤肠,挣脱了林沫,林沫索性也不掩饰了,站起来:“喂,那什么,对不起啊,要不……我请你喝杯奶茶?”
“别了,小的今天有事,这只小狗爷您带走吧,记得按时给它的爪子消消毒,小的告退,告退。”说完就开溜。“站住!”林沫喊道,“把你的企鹅号留下,有空给你赔罪。”
“我叫郑回!成初九年级八班!”男孩的声音渐远,留下林沫站在原地咕哝:“成初?和我一个学校啊……”后来他们建立起了联系,逐渐对对方产生了好感,恰逢高中在一个班级,于是他们正式确立了关系。
我真的很羡慕他们的爱情故事。我和郑回的关系也很好,搞得班里风言风语说我喜欢郑回,我怕林沫对我误会,向她解释,她却一笑淡然,安慰我说没事。
我觉得,在高中我唯一认识的这一对朋友,将会是我一生的挚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