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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午间休息时,我居然站在落地窗前迷迷糊糊地做了一个怪梦。在这个梦里,我既是被告又是原告,还是公诉人、辩护律师和法官、书记员。庭审开始了,我上窜下跳地忙碌着,整个法庭里面除了若干个我,再也没有别人。也就是说,我既是六个人,同时又是六分之一个人……我拼命撕扯着自己,又极力将遗失在各处的身体的碎片拼合在一起。法槌砰砰地敲打着沉重的桌面,可是我怎么也安静不下来……我睁开酸涩的眼睛,终于发现这不过是个噩梦而已,但心跳声依然清晰可闻。此刻,我的脚下是这座庞大的、被各种尘烟笼罩的城市,正前方是这座城市的标志性建筑——黄鹤楼,在明艳的阳光下,红色的琉璃瓦闪耀着刺眼的光斑。我猛然拉开玻璃窗,朝外面使劲吐了一口唾沫。一阵狂风扑过来,将唾沫星重新还给了我。我悻悻地骂了一句,转身去盥洗间洗脸。当我出来,看见秘书小柳正掩门而去。我的目光从她圆润的肩头滑落到宽大的枣红木办公桌上,只见桌面正中央端放着一只白色的信封,封皮左上角写着:好望角广告策划公司张望先生收。右下角寄信人一栏写着:内详。

应该是第五封了吧。

我在心里嘀咕了一声,极度烦躁地拿起信封,右手持剪,准备拦腰将它一分为二。想了想,又将剪刀放下,将信塞进抽屉里。怎么办呢?事到如今,回避已经不再可能,正视吧,却又找不到任何线索。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在某个隐秘的角落,这封信的主人正冷笑着注视着我的一举一动,我越是心神不宁,她就越是兴高采烈。是这样吧?陌生人,恭喜你的阴谋得逞了。

我魂不守舍地坐在办公室里。我把抽屉拉开又合上。我掏出手机在电话簿里漫无目的地搜寻熟人名单,哦,那么多的人我都认识,但能在此时为我分忧的却没有一个。这是个问题,在这座将近八百万人口的城市里,我生活了十多个年头,认识的人大概也能以四位数计了,但当需要有人与我推心置腹时,他们居然集体消逝了。想到这里,我再次郁闷地站起身,叨着一支“老水手”香烟走到百叶窗下,将窗叶拉起半截,朝远处看去。我一无所视地呆望着混沌的天空,天上明明有太阳,但你就是看不清太阳究竟处于什么位置,也难以闹明白阳光洒在了哪些地方哪些人的头上。我索性将脑袋伸出窗外,一阵凉意很快就贯彻了我的脑海。楼下,甲壳虫一般的车辆和蝼蚁一般的人流散漫而有序地蠕动着,我再一次感到了眩晕。我始终不理解恐高症是一种什么样的疾病,它算得上“疾病”么?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有些恐高大约是在五岁左右,那时我刚刚与哥哥分床,独自睡在那间由过道改成的房间里。当天夜里,我梦见一个接一个娃娃从空中往下跳,他们五颜六色,边跳边发出叽里哇啦地喊叫声。我被这样的喊叫声吓出了一身冷汗,睁开眼睛发现周围一片漆黑,只有屋顶上那块半尺见方的亮瓦映现出夜空的清白来,顿时觉得自己是从天上掉落在床铺上面的,是那些看不清嘴脸的若干个娃娃中的一个。我在黑暗中捂住怦怦乱跳的心窝,在被子里紧紧地蜷缩成一团。后来我暗自锻炼自己的胆量,走独木桥,攀高树枝,结果却适得其反。及至今日,莫说从高处往下看,哪怕是闭上眼睛想一想陡峭的山壁或楼层,我都会呼吸困难,心跳加快,严重的时候几近虚脱。我命令自己不要去想那些悬崖、过山车、索道、蹦级,那些玻璃马赛克的高楼,可反而想得越发频繁,如同瘾君子陶醉于吸食吗啡过后产生的瞬间失重、轻飘和眩晕,而无力自拔。

就在这种近似于虚脱的状态里与街市对峙了近一刻钟,我缩回脑袋,拉下窗叶,回到过于宽大的红木桌边坐下。我再次重复着刚才的当作:把抽屉拉开,合上,再拉开,再合上;在手机的姓名栏目里搜索,最后,我决定给吴起打个电话。

我叫张望,好望角广告策划公司的法人、老总。当初我把公司取名为“好望角”,无疑效法了早年欧洲探险者的不屈不挠精神:在无望中看到了希望,在希望里满怀想望。嗯,大致就是这个意思吧。

几年前,我买下了这套精装修的房子用于办公,它位于本市最醒目的商业大厦之一——江天富豪写字楼——的第23层。事实上,这里也是我主要的生活区,将近三百平米的面积被我隔成了工作和休闲两个相对独立的区域,工作区被电脑写字台分割为一个个规则的方格子,员工们秩序井然地坐在这些四方形的格子间,各司其职;生活区呢,则由颜色夸张的布艺沙发、弹簧床垫和羊毛地毯、壁挂所组成,这些都是我从各处搜罗来的,有的是托朋友从外地买回来的,我将它们不规则地摆放或悬挂起来,慵懒、随意,富于浓郁的消闲气息。一天之中,我的大部分时光都是在这里度过的,我很少下楼,除非有人拿着支票在下面某个地方等我,哈,当然,这样的好事不会常有。公司的业务主要来自一些固定的老顾客,每年我都能从他们那里拿到一定数额的订单,以此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转。渐渐地,我成了一个被高处宠坏的懒汉,一个自我囚禁者,一个“天堂看门人”——这是朋友们对我戏谑的称呼。每天早晨一觉醒来,我就会含着甜津津的牙刷,身不由己地走到宽大的落地窗前,用食指撩开百叶窗的那三张叶片(因为总是习惯性地拨拉那几片,它们的颜色看上去要比其他叶片略深,而且有些变形了),眺望城市睡眼惺忪的表情,杂乱而有序的楼房,以及从楼道之间腾涌出来的雾霭和尘埃,被一阵狂风吹往空中的塑料袋,越来越嘈杂的马达声……我喜欢这样眯着眼睛打量这个有身无形的巨人,它的确像个无头无脸的庞然大物,我们看见的不过是它身体的皱纹,衣带上的褶子,听见的也不过是它的哈欠声、喷嚏或咳嗽,而手之所触也不过是它极度臃肿肥厚的皮肉,如同盲人摸象。三十多年的人生经验告诉我,当你被迫与这样一个巨人遭遇时,你应该尽可能的表现得谨慎和谦卑一些,以免被它捏为齑粉。

最近一段时间,我却一反常态,每天都要下楼了。下班后也不再在酒吧、茶楼或其他娱乐场所逗留。一落地,就大步流星地直奔停车场,驾上我的“奥迪A4”匆匆往家里赶。与那些十分规矩的好男人一样,我越来越像个称职的丈夫了。回到家,我就进厨房忙碌起来,首先检查冰箱,如果食物充裕,就亲自动手烧几样拿手菜;如果冰箱是空的且时间也来得及,我就会去一趟隔壁的家乐福超市,买些罐头、蔬菜和鲜牛奶,抢在杨芬按响门铃前,做出几盘简易又美味的菜,摆放在雅致的乌柏木餐桌上。

杨芬是我的妻子,市实验中学的语文老师,兼高一年级的班主任,她课上得好,曾多次被学校推荐参加全市语文教学观摩,并获奖,本地晨报不久前还做过关于她教学成果的整版专访。我们已经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九年零四个月,前三年甜蜜、快乐,近些年愁闷、悒郁,其间的转折缘于婚后第四年发生的一场事故:那年初春,她感觉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结果被查出子宫里面长了几个良性肿瘤。本来这病是可以通过吃药来进行治疗的,但杨芬要子心切,不想因此耽搁了生育的最佳年龄,她坚持要去做手术,哪知道不负责任的医生居然“不小心”切掉了她的子宫,从此丧失了生育能力。

经此打击,我们都几乎精神崩溃。杨芬在得知自己今后再也无法生育后,一次次寻死觅活,我则在一边仔细照顾,含泪为她宽怀。我对她说,其实我一点都不稀罕小孩,即便他(她)是个天使,也觉得是个累赘。我言不由衷地说着类似的谎话,发誓,赌咒,天花乱坠,口是心非……直到这么一天,杨芬说了这么一句话:

“张望,我们还是离婚吧,你这个人太虚伪了。”

虚伪?离婚?我有些不解地愣住了,咬着下唇,尽量不动怒火。

杨芬提出和我离婚,我当然不会答应,老实说,我还是爱她的,尽管爱的激情已经消逝殆尽,但爱的惯性依然还在我们之间延续。在我看来,爱到最后就是一种习惯。再说,她为我、为这个家作出的牺牲实在太大了,我可不愿意做不仁不义的小人,被人在背后戳脊椎骨。杨芬说这样对我们家不公平,她还拿出我那位不久前才去世的母亲的临终遗言来说事儿,“我不能给你们张家延续香火,你母亲若泉下有知,也不会安宁的。”

我出生在中原地区的一个“琴瑟世家”。我父亲自幼跟随他父亲学习琴艺,二十来岁就成了中原琴派的代表人之一。他一生与古琴为伍,不谙俗世,生性高洁,也因此在****时期饱受磨难。我母亲其实是个乡野女子,她和父亲的相识相爱极具传奇色彩,父亲总说等自己老了一定要将他们的故事写成小说,当然,直到母亲病故身亡,他也没有能力将这个计划付诸现实。相传,父亲十九岁那年遵从父命前往林区选购琴木,在一户农家遇见了我母亲,两人一见钟情。回来后他终日郁郁寡欢,在爷爷的逼问之下,父亲才道出了原委。不久,父子俩再次跋山涉水来到那户农家,爷爷也一眼相中了眼前这个聪明伶俐的女孩,于是将她带回家,收为女徒。等到两人到了合适的年龄,便促成了这桩婚事。照理说,我的家人应该都是很开通的性情中人吧,可他们在对待哥哥和我的前途及婚姻的事情上显得极其保守。首先,他们要求年长我五岁的哥哥学琴,但哥哥最大的梦想是成为军人,父母坚决不同意,逼他习琴,最后导致哥哥不惜以自残的方式相抗:我们家的古琴都是自己制作的,屋子里随处可见刨子、凿子、锯子和斧头什么的,一次,哥哥趁帮助父亲干活的机会,用斧头剁下了两截右手指头。在一声“哎呀”的惨叫之后,哥哥换回了给自己前途做主的机会,父母再也没有强迫他习琴,可是他也没有能够如愿成为一名军人,而是进家具厂当了一名木匠。直到后来改革开放以后,哥哥才凭借自己精良的手艺成了一家家具厂的老板。

父母特别看重家族香火的延续,虽说哥哥已经为我们张家生育了一儿一女,但他们仍然希望我和杨芬能尽快有自己的孩子。我没有哥哥那么叛逆,在父母的催逼下我从小就认真习琴,最后顺利地考进了一座远近闻名的音乐学院,毕业后留校任教。大概因为我继承了他们的衣钵吧,所以他们在对待我的婚事方面特别挑剔。当初我领杨芬回家,母亲居然首先看中的不是人家的性格长相什么的,而是杨芬的臀部。母亲悄悄将我拉扯到一边,指点着杨芬说道,这孩子胯骨宽大,臀部结实,说明她有很强的生育能力,一定可以为我们家族添丁加口。母亲的话让我哭笑不得。

刚结婚的那阵子,我和杨芬都忙于各自的事业,谁也不想被小孩拖累,所以,三次受孕都被我们毫不留情地干掉了。“报应啊,”现在,杨芬痛哭流涕地说道,“当初每流产一次,我就会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没想到报应终于还是落在了我的头上。”要是当初我们就把孩子要了下来,现在会怎样呢?杨芬反复在这样的假设中打转,度过了将近一年的以泪洗面的日子。之后,才逐渐振作起来,投入到了废寝忘食的教学工作中。

事故发生以后,院方不想扩大事态,就通过熟人牵线搭桥,答应私下赔偿我们一笔在当时看来还算数目不菲的损失费,并承诺将医院的一个广告项目交由我的公司代理。杨芬起初坚持起诉院方,非要将主治医生绳之以法不可,我权衡再三,晓之以理,在做了大量的疏导工作以后,她才勉强接受了对方的歉意。熟话说因祸得福,我的公司在这件事情发生后才逐渐打开局面。

做完饭菜,我打开电视机,一边看经济新闻节目,一边抽着烟耐心等待杨芬回家。“花生”跳上沙发,偎依在我身边,两条前肢搭搁在我的大腿上,含情脉脉地望着我。每逢这样的时刻,我总觉得她有话要说,同时又胆战心惊地想到,如果某一天她真的开口说话了,我会不会被吓个半死呢?“花生”是一条并不名贵的杂毛母狗,如果仔细考察她的血缘,应该是西施犬与蝴蝶犬杂交的产物。“花生”这个名字是我帮助取的,因为我第一眼看见它就觉得它酷似一颗没有去壳的花生。杨芬在他们学校大门口捡到了它,刚捡回来时有一身柔顺的白色毛发,但长到后来就成了眼前这个样子:卷毛蓬松,杂乱无章,躺在那里,酷似一团陈年败絮。俗话说,丑人多作怪,丑狗多聪明。此话在“花生”的身上得到了完美的验证。“花生”的确是一条极其聪明的狗,能察言观色,洞悉主人内心世界里的喜怒哀乐。她给人的印象永远是那样乖巧,而她的表情又永远是那般楚楚动人。她是杨芬精神上的伴侣,我清楚,这几年杨芬施加在“花生”身上的爱怜已经远远超过了我。可是,我并无醋意,相反有一种解脱感。

我抚摸着“花生”柔软的毛发,想集中精力将电视里正在播放的那个有关煤矿瓦斯爆炸案的现场采访看完,但我发现,今天我的注意力比前几日更加涣散了,眼睛盯着电视屏幕,耳朵却在谛听楼道里的脚步声。她早该回家了,平时这个时候都回来了啊,她怎么还没回来呢?我时而瞟一眼电视,时而瞅一眼餐桌上冒着热气的饭菜,心烦意乱。

这时,“花生”突然跳下沙发,带着我遗留在她背脊上的手掌的余温,叮叮叮地跑向防盗门,狺狺地摇头摆尾,“张望”着楼梯口越来越近的脚步声(我相信,她能透过厚重的铁门看见她的身影)。

杨芬回来了。肯定是杨芬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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