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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冰凉的啤酒顺着喉管进入了我的身体,平息了我心中怒气。我巴咂了一下嘴唇,说道,“朱鹃,这是唐朝诗人王维送别友人的诗句,后经历代文人曲家改编,就成了现在这模样。全曲共分三叠,每叠都分主歌和副歌两部分,而副歌部分依据主歌的基调有多种展开的版本,我唱你听的是最流行的一种。”

“明白了,张老师。”朱鹃拿起酒灌和我碰了一下,娇嗔道,“你先前是在装醉吧,你根本就没醉。现在,得罚你!”

我说你还让不让我唱歌的啊,若是想听,便不要灌我了,“咱们边喝边唱吧,”说着,我又拿起筷子有节奏地敲打起来:

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依依顾恋不忍离,泪滴沾巾,无复相辅仁。感怀,感怀,思君十二时辰。参商各一垠,谁相因,谁相因,谁可相因。日驰神,日驰神……

唱到这儿,我再次感到无法继续了,便拿起酒罐“咕噜咕噜”地一饮而尽,喝完了,见朱鹃都呆望着我,就长叹一声:

“噫!从今一别,两地相思入梦频,闻雁来宾。”

说罢,我突然将筷子和碗都砸在了地上。

“两地相思入梦频,两地相思入梦频……”,朱鹃默念着诗句,抬起泪汪汪的眼睛,望着我,嗫嚅着嘴唇,想说什么,却终于什么也没有说。

从这天晚上开始,我们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表面上看,一切仍然照旧,朱鹃照旧忙家务、锻炼身体,给公司打电话处理事务,我呢,照旧在床上静养,有时也进厨房帮她干点杂活。但家里的气氛明显比前些天和缓了许多,我甚至暗自感觉到了某种久违了的家庭生活的温馨气息。这种气息近似于我和杨芬婚后的那段日子,唯一的区别是,我和朱鹃没有肉体关系。有时,她也会爬上我的床搂住我睡上一觉,但我们没有更深入的接触。古人说,一个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在我看来,眼前的这个朱鹃和从前的那个恋人其实是两个不同的人,我已经不可能再爱上这个女人了,尽管她有时也令我怦然心动,但这样的时刻总是倏忽即逝的,难以唤起我精疲力竭的爱恋之心。我觉得我们这种平静温馨的生活等于是将晚年提前到了现在。从现在就开始安度我们的晚年?这样的想法的确有些滑稽可笑。

车钥匙仍然没有找到。但我现在已经不关心它的下落了,只要车在,钥匙就早晚会出现的。

晚饭后我去洗澡,朱鹃见我拿着睡衣进了盥洗间,跟过来提醒我道,你伤口那里还是得注意,不要进水了,不然发了炎就麻烦大了。她口气温软,全然没有了前些天的刻薄和刁钻。等到我洗好了从里面出来,她还在客厅沙发上坐着,“没打湿吧,”她又关切问道,“可不要大意。”

我们坐在沙发上闲聊。我问她当年做手术时感觉到了疼没有,她回答道,怎么没感觉,我打了麻药头脑仍旧清醒得很,只听见剪刀、钳子的磕碰声,还有皮肉被撕扯开来的声音,我想喊叫,却发不出声来。你呢?没感觉到么?我说我麻醉不久就昏睡过去了,没听见什么声音。朱鹃说她看过一本书上说,女人对疼痛的忍受力远远大于男人。这道理我是明白的,因为我自己就特别怕疼,不仅自己缺乏对疼痛的忍耐力,而且还见不得别人的疼。所以啊,我玩笑道,上帝专门安排了女人生孩子,因为男人怕痛。接着,我给朱鹃讲述了海明威写的一个故事:一个印第安男人因为实在忍受不了老婆生孩子时撕心裂肺地哭喊声,就在一旁自杀了。真有这种事?朱鹃不相信,她摇了摇头,说道,如果真是这样,上帝就不该创造男人来到世上。我笑了,说道,没有男人,人类就没法延续。

也许吧,朱鹃叹了口气,伸伸懒腰,嘀咕道,可也未必。

风越吹越大,天气渐渐凉了起来。我出来时走得匆忙,衣服带少了,也根本没有想到要在外面逗留很长时间,但现在看这架势,不是短期就能够完成这趟行程的。这天下午我让朱鹃带我去服装店转转,她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来到楼下,看见我的奥迪停放还在原来那个位置。朱鹃过去开了她的车,在路上她问我钥匙找到没,我摇头说算了,懒得找了。朱鹃笑道,我也经常这样的,东西丢了是找不回来的,如果是你的东西,它早晚会出现的。

我们大包小袋地买了很多东西,我买了件高领毛衣和一件可以当外套穿的羊毛衫,朱鹃也给自己买了件羊毛衫,还买了双靴子。走到商场门口,朱鹃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她让我在外面等一下,自己又回去了。过了半个多小时,才见她抱着一只纸盒出来。我问她买了什么,她说是一双运动鞋,给朱筝买的。

朱筝?我奇怪地接过鞋盒,打开看见是一双“阿迪达斯”童鞋。“朱筝的脚有这么大吗?”

“有,怎么没有,这孩子就长了一双大脚,”朱鹃把鞋子装好,开车朝另外一条路上驶去。

我问我们现在去哪儿,朱鹃说去接朱筝。

“去哪儿接他?”我看了看手表,才四点来钟。

“育才小学。他快放学了。”

在前往育才小学的路上,我的心跳得厉害,一想到马上就要见到这个也许是我儿子的小孩时,浑身的血液都加快了流速。我没有去细想朱鹃的态度为什么突然来了个这么大的转变,难道她真看了我包里的信件,发现了我来樊城的秘密么?我没有心情去琢磨这个问题,此刻,我太想马上就见到朱筝了,由于过度紧张,我连一句话也没敢多讲,生怕不小心说漏了嘴,惹得朱鹃一不高兴就取消了计划。

我们在小学门前马路边停了车,但见门口挤满了接孩子的家长,把铁栅栏围得水泄不通。这番景象我以前曾多次见到,但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也会成为这个群体中的一员。

朱鹃梗长了脖子朝校园里面的马路上张望着,不时看看手腕上的表,嘀咕道,该放学了啊,怎么搞的?我站在她背后,心里有好多问题想问,却一次次欲言又止。这时,校门被推开了,一群孩子在老师的带领下从马路那头列队走过来,走在最前面的孩子手里举着一块木牌,牌子上写着班级。我轻声问道,朱筝是哪个班?朱鹃没有吭声,直到第三个举着牌子的队伍出现时,她用胳膊肘推搡我一下,“来了,出来了!”她高高举起那只鞋盒在头顶上挥动着,我闻到空气中飘荡着一缕生胶皮的气息。

朱鹃未等那队孩子走出校门,就径直走了进去,只见她牵住一个男孩的手,想将他的书包拿过来拎在自己的手里,男孩却拼命挣扎,拽住自己的书包带子不放手。他们在干什么呢?我朝人群中挤过去,孩子们像潮水一般往外泄出来,一次次将我往外面推。这时,我看见朱鹃松开了手,那个孩子一扭身从人缝里钻了出来,跑到了门外梧桐树下的一个老头的身边,将书包递给了老人。我眼看着这一老一少顺着街道朝远处走去,待我回过头来,看见朱鹃依然怔怔地站在不断涌来的孩子们中间,像个木雕,一脸茫然的样子。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我连喊了几声“朱鹃!”她没有理会,她那样子简直与河滩上一截孤单的杨木桩没有两样,洪水呼啸着越过她身边,她摇晃着,无依无靠……

终于,人群散尽了,只剩下了站在校门外面的我,和校门里面的朱鹃。看门的中年男子过来关栅门,发出一阵吱吱呀呀的声音。男人看看我,再看看朱鹃,问她道,“孩子们都放学了,你还没接到自己的小孩么?他哪班的?”

“二(5)班。”朱鹃木讷地回答道。

“早出去了,你没瞧见?”看门员挥挥手,走到墙角边拿起那块写着“二(5)”的小木牌,扬了几下,又放下,接着他拿起笤帚扫起地来。

我绕进那扇小门,低声问朱鹃,“朱筝呢?”

朱鹃好像这才醒来,脸上露出难以捉摸的微笑,说道,“我们也回去吧。这家伙现在认生呢,等他和你混熟了,不烦死你才怪。”

我说,“刚才那个男孩是朱筝吗?”

“哪个?那个啊,不是不是,”朱鹃连连摇头道,“朱筝比他漂亮多了。”

“那么,朱筝呢?”

“哦,他可能今天没来上学吧。”

朱鹃在回家的路上说她要去她父母家看看,看看朱筝怎么了,今天为什么没有上学。我说好的,我们一起去吧。朱鹃说,你不用去,他怕生人。我说,一回生二回熟嘛,要不我们去再给他买些礼物带过去?

“不,不要!”朱鹃说道,“我先去看看是怎么回事吧,改天我带他回家来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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