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宗明也想,自己坐在这儿,觉得很别扭,再跟这么漂亮的一个女人,尤其是一个神婆坐在一起更别扭了。既然神婆这么说了,他就说,要不换个地方吧。我也觉得两个人坐在这儿很别扭。
“好啊。”神婆说着站了起来。党宗明也站了起来。
在服务员诧异的目光中,俩人走出了黄河饭店的旋转门。在大街上溜达了一阵,来到附近的宝鼎香饭馆。
环境优雅。俩人找了一间雅座,随便点了几个素菜,边吃边聊了起来。
党宗明没有说自己最近的烦心事,神婆也没有问。因为在这儿,虽然在雅座,说话还是不方便,说不定旁边的雅座里就有认识党宗明或者神婆的人。神婆也算一个公众人物。在华兰市周围有一定知名度,找她算卦的人很多。
党宗明发现,神婆吃饭的姿势很优雅,完全不像没有文化,在传统观念里从事这么一个职业的女人。她吃饭尽量闭着嘴,从碟子里瞅准一个菜夹上就吃,不像有些人在盘子里翻来翻去,弄得别人没有一点食欲。他俩各吃各的,谁也没有给对方夹菜。
吃完饭,俩人又步行来到七杯茶清吧。
点了一杯普洱茶、一杯奶油冰激凌、一瓶红酒和几个小吃。在淡淡的音乐声中,俩人就聊开了。
党宗明后来回想,清吧的环境很好,淡淡的泛红的柔和灯光,靡靡的轻音乐,柔软舒适的沙发,非常私人化的安全环境,很诗意。他想,他俩真正的交往就是从那个清吧开始的吧。要是没有那个晚上,就不会发生以后那么多的事情。
党宗明的心情很复杂。他感觉自己有点喜欢上神婆了,越是跟她相处这种想法越强烈。可是最近的事情让他很窝火,种种迹象表明,聂宝山是在有意识地栽培闫伟斌。闫伟斌的分量已经远远超过了他。他不敢看神婆,怕神婆看出自己的想法来。他又渴望神婆能够看出自己的想法,给自己个暗示,还有希望吗?包括自己的仕途和对神婆的感觉。
没有必要再掩饰什么,也不必担心别人偷听。党宗明就把话题引到自己的事情上了。
神婆低着头,很安静地吃着冰激凌,听他讲自己的事情。听完了,神婆问:“我让你去天堂寺祭奠,去了吗?”
他说:“没去。”
“为什么不去?”
“最近一直比较忙。”
“哦。”神婆说,“你一定要去祭奠啊,不祭奠怎么行呢?怪不得不顺利。”
“我还有希望吗?”
“有啊。我说过希望有,只不过最近被大鬼小鬼缠着,阴霾阻挡着前程,你去了就好了。”神婆说,“阴霾就会一扫而光,大鬼小鬼就会远远地离开你,希望就来了。而且,有一个贵人会适时来帮助你。你的事情就有希望了。”
一片喜悦掠过心头。“真的有希望吗?”党宗明搔了搔头发,有点羞涩地问道,“我的命中有吗?有些事情是不是命中注定的?”
神婆没有立即回答,而是用修长的手指轻轻拿起酒杯,说:“来,干一杯吧!谢谢你的款待。”
随即响起一声清脆的碰撞声。
神婆抬起头看着党宗明,说:“你们不是经常说我们讲迷信吗?迷信迷信,只有迷了,才会信。但是任何事情不可不信,不可全信。就像你们讲辩证唯物主义一样,任何事情都有它发生、发展的过程。每个人的生活、生长都有自己的轨迹,就像天空中的每一颗星星,都有自己的运行轨道。你问你的命中有吗?你不去试试,怎么就知道没有?再说了,咱俩现在已经是朋友了,我更没有必要骗你!有些事情是命中注定的。”
神婆的一席话,让党宗明暗暗一惊。他想不到神婆居然有如此的见解,不由得对她更倾慕了。
“你上过大学吗?”党宗明问道。
“没有,高中也没有毕业,就是个初中生。”
“那你怎么这么有思想?”
“思想谈不上,只是有点自己的想法吧。”
“我说的是真心话。自从第一次见到你,感觉你就不像个神婆。”俩人碰了几次杯,不胜酒力的党宗明脸有点红,但说话的底气却足了。“今天听了你的高论,我对你的看法又前进了一步,果然不同凡响啊!怪不得你的人气这么旺。认识你真的很高兴。来,再干一杯!”
看着党宗明红红的脸和飞扬的神采,神婆说:“你酒量怎么样?要么我们等等再喝吧。我看你的脸都红了。”
“没事儿。我不能喝白酒,喝点红酒还是可以的,谁让我遇到了你,我很高兴,有点相见恨晚的感觉。”
俩人又碰了一杯。
神婆咯咯咯地笑了起来,比喝酒前开朗了许多。看来,酒确实是个好东西,能让人回到本质上来。刚才的神婆有点矜持,有点含蓄,自己有点缩手缩脚,甚至不敢正视她。这会儿俩人不但谈笑自如,甚至像老熟人,有点打情骂俏的感觉。
神婆说:“你们老是高高在上,就以为自己是天底下最聪明的人,其实不然。因为你们是领导,你们的下属老是在你们面前低着头,不敢表达自己的想法。时间长了,领导们以为自己的水平很高。事实上,你们的下属有很多有水平的人,但是他们没有表现的平台。要是给他们一个平台,不见得就比领导水平低。民间也有很多高人,但是他们往往被你们看不起。许多高人就被埋没掉了,永远没有出人头地的日子。我只不过是说了几句实话,你就感觉我的水平高,其实一点也不高,民间比我水平高的人多得是。”
“你的话真的很有见解。我很少听到像你这么表述自己想法的人,真的。”党宗明说,“但是你说你的水平一般,民间比你水平高的人很多,我不同意。
“呵呵。”神婆笑了,笑得那么灿烂迷人,“我知道你说的是假话,但我还是很高兴,我要真心感谢你,感谢你给了我自信和力量。来,再干一杯。”
党宗明的脸更红了,眼神迷离、妙语连珠,胆子更大了。他盯着神婆的脸和手看了起来,看得她有点不好意思。
“你的手怎么那么好看啊?”党宗明终于忍不住说了出来,“第一次见你就被你的手吸引住了。我能摸摸吗?”他可怜兮兮地说。
神婆哈哈大笑起来,左手搓着右手说:“我的手有什么好看的,还不是两个巴掌十根指头?”
党宗明放大了胆子,伸手去抓神婆的手。神婆也没有躲闪,甚至有一种迎合的感觉,把手往前伸了伸,被党宗明稳稳地抓在手里。
党宗明的心剧烈跳动起来。神婆的手饱满、白皙、绵软,指头修长,每个指头的关节处都有一个深深的窝。她又留着长长的指甲,修理得光滑、平整,上面绘了红黄色的彩。他想,要是仅凭手去挑选《西游记》里蜘蛛精的扮演者,绝对非神婆莫属。
党宗明握着神婆的手,在柔柔的灯光下仔细看了起来。他想自己想了很久的手,这会儿可是真真切切地到了自己的手里。原先想,握着神婆的手好好摸摸,甚至好好亲亲,这会儿握在手里,除了看却不知道再去干什么。神婆抿着嘴笑着,看他到底要干什么。
党宗明到底还是没有敢去亲,他只是摸了摸,瞅了瞅,再摸了摸,再瞅了瞅,就松开了。
俩人在不知不觉间,喝完了一瓶红酒,又要了一瓶,喝了差不多一半。
这时候,俩人既兴奋,又清醒。在暧昧的音乐中,不知道说什么。似乎在等待着什么,期盼发生点什么,又怕发生什么,担心什么不好的后果来临,就不停地喝着酒、听着音乐。
喝完了两瓶红酒。看看时间还早,他问:“还想喝吗?”她说:“算了吧,我已经喝好了,你也不行了吧。”
他说:“谁说我不行?男人最不喜欢别人说自己不行,尤其不喜欢女人说不行。我还能喝,不就一点红酒嘛,又不是白酒。”
她像哄孩子一样哄着他说:“好了,我不说还不行嘛,我说你很棒,很厉害,行了吧!但是酒就不喝了,因为我不能再喝了。咱俩出去转转,今天外面的空气很好,好吗?”
他说:“很好啊,我也喜欢跟你出去转转。你老公不找你吗?”
“不找!”她说,“没事儿,你老婆不找你吗?”
“我老婆才不找我呢!我就怕你老公找你。”
“不找,你放心。”神婆说,“咱俩到哪儿转转?”
党宗明想了想,说:“干脆去尾矿坝吧,那儿挺好。”
尾矿坝原来是郊区的一块垃圾场,后来华兰钢铁集团开始放置废弃的矿渣矿石,逐渐堆成了一座小山。当时由于冶炼技术一般,矿石里许多金属元素没有被提炼出来。日本人想要买这些矿渣,钢铁集团不同意。后来,城市发展了,周围的农村被扩进了城市,变成城中村。尾矿坝被绿化了,种上了许多花草树木,变成了公园。
登上尾矿坝,已经没有多少人了。尽管是一座公园,但因为偏僻,许多游人已经回去了。党宗明想,真好!这正是他所希望的。
月儿圆圆的,极其皎洁透明,看来正好是农历十五左右。尾矿坝地势较高,灯光稀疏,远处的城市灯火辉煌,别有一番风韵。尾矿坝旁边是一个军营。看来,这会儿军人们还没有休息,因为萨克斯吹奏出来的《泰坦尼克号》主旋律正在悠扬地响起,苍凉、幽咽,在夜空中动人心魄。
后来,党宗明来的次数多了,就发现了这个规律。也许部队首长很喜欢这首曲子,那一阶段几乎天天晚上都在放萨克斯吹奏出的这首曲子。时间正好是十点左右。曲子一完,部队官兵就熄灯就寝了。
漫步在这样一个美好的夜晚,俩人都有点激动,再加上酒精的刺激,党宗明就大胆地拉起了神婆的手。神婆一迟疑,没有拒绝,任由党宗明拉着手像一对情侣。
谁也没有说话,月光把他俩的身影映在周围的花草树木上。
握着神婆的手,党宗明的胆量急剧膨胀,手的力度越来越大,抓得越来越紧。那软绵绵、滑腻腻、冷冰冰的感觉直向心底渗开去,一种奇异的感觉又从心底散发开来,痒痒的、躁躁的。他忍不住伸出另一只手,抓住了神婆的双手。俩人几乎面对面移动着脚步往前挪。谁也不看谁,但彼此呼出的热气几乎哈到对方的脸上,带着浓浓的酒气,只是由于彼此喝了酒,谁也闻不到,谁也不嫌弃谁。两个肉体之间的距离在慢慢靠近。
游人越来越少,夜色越来越沉重。他俩继续往前挪动着,呼吸越来越急促,心跳加快了。好几次,党宗明想抱住神婆,但他忍住了。前面的路边有一块白光光的东西,走近一看,是一块大石头。党宗明一阵高兴,加快了脚步把自己和神婆移到大石头旁,几乎是抱着她坐了上去。
神婆像梦游一样,几乎毫无反应,任由党宗明抱着、搂着。党宗明终于亲到了神婆,先是脸蛋,后是嘴唇。神婆似乎躲了躲,把脸蛋、嘴唇转过去,紧接着又转过来。他按着柔软的薄薄的嘴唇吸吮起来。
明晃晃的月光,温馨的花草,心醉的音乐,暧昧的环境,空无一人的天地,不知名的小虫唧唧唧地叫着,显得那么浪漫!彼此零距离的接触终于让党宗明忍不住了,他窸窸窣窣动了起来,双手不安分地上下触摸起来。
“啊!”神婆忽然发出声来,似乎从梦游中醒了过来,一把推开了党宗明。
“怎么啦?”
“不要!不要!”
“哦!”
“咱俩刚刚认识!坚决不要!”
党宗明像个不知所措的孩子,下意识想伸手再去抓神婆的手,神婆一甩手,没有抓住。这时候,音乐声停止了,月到中天分外明。神婆快步走在回去的路上,党宗明在后面慢慢地跟着。
那晚,党宗明才知道神婆叫草莓,是华兰市郊区农村人。当姑娘时,由于长得漂亮,追求她的小伙子很多。后来有一个长得很帅的小伙子追求她,加上能说会道,家道殷实,她的父母就看上了。嫁过去后,草莓发现,丈夫除了长得潇洒,有一张好皮囊外没有一点真本事,好吃懒做,嗜赌如命,家境一天不如一天。公公婆婆死后,丈夫更是夜不归宿,家里经常是上门讨债的人。日子实在没法过了。再后来,丈夫干脆拐了一个邻村的小媳妇,到新疆打工去了。草莓没有办法,就开始信奉佛教。后来才慢慢出了道,成了神婆。
“草莓。”党宗明此后慢慢回味着,仔细品尝着,多好的名字啊!色泽艳丽,鲜艳欲滴,很符合她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