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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绵密的情思(2)

沈的心有着一个文学爱好者所有的敏感和脆弱。他像空气一样把我团团包围住。他会说:“雯雯你今天早饭吃饱了没有?”“雯雯天气凉了,你要多穿一点衣服。”“雯雯你手上擦破了皮,要不要紧?”“雯雯……”“雯雯……”他的舌头咬得很厉害,把所有的“wen wen”都说成了“ven ven”。他说:“ven ven你不可以和男孩子出去玩得太晚,我很小气的。”

沈我不爱他,就像这个世界上所有现实的女人一样,我选择他是因为他有钱。在我还相信爱情的时候,我爱过若干个有才气的帅哥。首先,我喜欢有才气的人,阿飞是我见过的最有才气的男孩子,他能把鼓打得枝叶乱颤,并且会唱摇滚,还精通存在主义之后的一切精妙哲学,另外,他具有极强的批判精神,他能写很玄妙的批判性文字比如二十世纪末的道德沦丧技术主义和人文失落之类之类的,他最喜欢的摇滚是Kurt Bobain和崔健。他时常会有事没事地哼哼:情况太复杂了,现实太残酷了。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他唱《假行僧》,当时有很多女孩都很迷他。我看见他艺术节的时候潇潇洒洒地往台上一站,半哑不哑的声音唱开了“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我就觉得心都要碎了,眼眶也特多情地一下子变得湿湿的。

讲了这么多,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他是一个艺术家加知识分子。我觉得这是很难得的,他的左右半脑竟然是如此的平衡和发达。我喜欢他从后面搂过来的感觉,喜欢他不声不响地亲我的嘴唇。和他接吻的时候,我的耳边就会响起那句漫不经心的歌词:“假如你已经爱上我,就请你吻我的嘴。”

我甚至曾经想过要和他做爱。那时候我还很小,大一大二的样子,最后终于还是没有做成。因为在最后一刻我想到了我的妈妈。后来他就不和我好了。甚至,我不知道我和他是何时开始,又是何时结束的,我从来没有要求他向我表白什么,因为我觉得这不是一个艺术家所为;我也不需要他向我吐露多少动人的情话,因为这不是一个知识分子所为。所以,他终于什么都没有说就走了,没有留下任何与爱情有关的只言片语在我的记忆和日记里,而事实上,我和他的交往没有具体情节,我们没有像别的情侣那样,散步、看电影、买东西,或者去食堂吃饭的时候在彼此的宿舍门口等来等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本来就不多,而且可做的事情有限,除了东拉西扯地闲谈,就是接吻。日子一久,我就开始怀疑和阿飞的那段如此之抽象、如此之淡味的感情,是不是我做过的一场不完整的春梦,它们只是和风花雪月、年少轻狂有关,而与那种叫“爱情”的概念无关。我伤心透了,整整半年,有钱的上半月我跑到学校附近的酒吧里猛灌自己啤酒,让那种麻辣酸涩的黄色沫子一波一波地往喉咙口冲;没钱的下半月,我就坐在女生宿舍门口的路沿上大口吞嚼一块钱一个的香芋杯,一个接一个,直到捂肚子的时候发觉身体中间的一截移动起来非常或者极其艰难了为止。如此反复,以至于宿舍边那家小杂货店的老板娘一见我就笑得像朵开足了的花似的。终于有一天,在试穿了所有变得紧绷绷的冬装以后,我发现我的体型也变成了一个香芋杯,在那个半年里,我整整重了三十二斤。

在阿飞之后,我还陆陆续续地碰到一些有才气的男人和帅气的男人,可是他们可能只有两样中的一样,仅仅很帅或者仅仅很有才;或者他们有一点点才也有一点点貌,可两样有的都不太多。总之,他们再也没有我的阿飞好。我会把他纪中的每一个都小心翼翼地拿出来和阿飞比,阿飞的标准指数是一百,后面的这些最高的也只是六十五。噢,对了,我忘了说,阿飞非但有才气,而且很帅,失去他以后我曾经以为我不会再恋爱了。可是事实上,我又恋爱了若干次,出于寂寞或者出于倾慕或者完全是莫名其妙一时冲动。

有前面的前面一段里,我好像提到了一个“首先”。我说“首先,我喜欢有才气的人”,我差点忘了说“其次”了。我的其次就是:我喜欢长得帅的男人。我喜欢两种帅:一种是阳光灿烂的男孩,比如再阳刚三分的林志颖,他们不可以有棱角分明的轮廓,不然这种假模假式的酷会有损于他们的可爱,他们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应该是亮而清澈的,这种男人属于清晨;另外一种是艺术家型的病态的美,属于夜晚,比如阿飞。阿飞的脸色苍白,有一缕天然卷曲的头发从不宽不窄的额头上垂下来。他有一双坏男人的眼睛,这种眼睛让女人看了会有欲望。他们的身材不高,两腿纤细,一天到晚拎着一罐啤酒,可是永远都不会有啤酒肚。阿飞从前是没有啤酒肚的,他常对我说:他可以四天四夜不睡觉不吃饭,可是他不能没有啤酒。事实上他的确时不时地三两天不吃饭不睡觉,眼睛里带着一种艺术家兼知识分子的扑朔眼神,那种感觉就好像他快要得道升天了。所以他很瘦,瘦得可怕、病态,像吸了毒的那种瘦。有一次,我问他是不是吸毒,他眼神坏坏地说:没有。于是我就相信没有。那个时候我还很单纯,别人说是我就认为是,别人说不我就认为不。

后来我又碰到几个与阿飞有某一点或者几点相似的男人,虽然我始终认为阿飞是最优秀的,虽然这些男人也足以令我心动。我觉得令我心动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我用了大学前三年的时间,在这些男人之间跑来跑去,为了一种我认为叫“爱情”的东西疲于奔命。可是我始终两手空空。终于有一天——我记得是在大四上的一个清晨,我站在阳光里,那些阳光从有蛀洞的法式梧桐树叶间洒下来。我愣愣地站在那里,低头看阳光里树叶的影子,突然有种被击中的感觉。在那一刻,我听见一个声音对我自己说:你要停下来了,不要再这样没有目标地跑下去。这种被击中的感觉足足麻了我十五分钟,我什么也不想地站在那里,站在来来往往提着饭碗和热水瓶的学生当中,觉得自己像极了一个得道高僧。

真的,自那以后,我就没有再为“爱情”那样东西烦恼过。“爱情”是什么?一个词语,所指,如是而已。

关于沈、情况太复杂了,现实太残酷了

我想,人还是实际一点比较好,实际一点的人更干得出实事,并且在人际交往的过程当中可以少受伤害。变得现实的我决定在我越写越现实主义的小说里安插一段很现实的感情。因为我觉得这比较符合实际、比较贴近生活、也比较显得成熟。现在的我并不认为爱情这码事听听歌弹弹琴,风花雪月花前月下一番就好了,所有的爱情都要回到现实当中——无论灰姑娘和白马王子最初的相遇是如何地浪漫。我想意识到了这一点,就证明我已经长大成人了。所以我决定让沈出现在我的小说里。沈也许存在也许不存在,他也许是一个人也许是一类人。

沈是我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男朋友,尽管我从来没有真正爱过他。不过他是实实在在地存在着的。他陪我买过衣服、逛街、看电影。这些,是前三年里那些与我有瓜葛的男人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沈陪我逛街的时候很耐心,在我抓着一大把衣服进试衣室的时候,他从来不会表现出一点点不耐烦。他会等我把一件件衣服试过来,然后沉吟片刻告诉我这件好,那件不好;在我逛内衣商店的时候,他像极了一个绅士,姿势笔挺地等在内衣店面不远处的一个厕所门口。在我走出这些商店的时候,他自觉地从我手里接过所有的包包袋袋。在这一刻,我真正感觉到了自己是一个女人,一个被人关心着、疼爱着的女人。于是我就幸福了。我对自己说,幸福真是一件廉价的东西,它用佐丹奴三件套休闲衫和两只精美的曼妮芬文胸就能买到。

沈是有钱的,并且他年轻,正走在变得更有钱的路上。他时常向我描绘未来的美好宏图:赚它个千万亿万,买一幢最好的别墅和几辆最好的车,和我结婚,生个儿子,然后再过一种简单真实的生活。“真想你明天就嫁给我。”他常常半真半假地看着我。我故做害羞地低下头,心里却颇不以为然。但是后来我却渐渐地害怕了起来,因为我发觉沈好像是认真的。他会半夜里手拿一束花守在我家楼下,用手机打电话上来说:“ven ven,嫁给我吧。”他还会猛然间用力握住我的手,眼睛里泪光点点,以一个庄重得有点可笑的慢动作从兜里掏出一个首饰盒:“ven ven,如果能够娶到你,这将是我今生最大的成就。”我提心吊胆地提防着沈感情用事再制造出什么戏剧化场景。

和沈谈朋友,一大半是出于对谋生的恐惧,一小半是因为他对我好得不得了(虽然现在我开始对这种“好得不得了”害怕了)。我从小就认定自己缺乏谋生的能力,我不知道这份不自信是不是源于自己不会烧菜和洗被单。总之,后来我长大了,这就成了一个心理暗示,我在这份不自信中消沉下去,最后竟然确信自己没有正常人所应有的自理能力。

于是我就开始忧心忡忡地担心自己的理想无法实现。我认为自己是有理想的,只不过是暂时没有确定而已:我想成为一个什么呢?女作家?自由撰稿人?大学教师?还是民间知识分子?这个问题考虑多了,我就糊涂了,并且开始头疼。

我是一个很后知后觉的人,从小是个典型的中国好学生,就是听极了老师的话的那种,老师说,你们要好好学习,不然就考不上重点大学,于是我就好好学习;老师说,你们要德智体全面发展,不然不能做三好学生,于是我就一圈圈围着操场跑步,学习跳舞和唱歌,为班级出黑板报,积极参加文艺汇演。所以在老师的谆谆教诲之下,我终于顺利考上了重点大学,顺利地得到了很多各类级别的三好学生称号。不过这是我进大学之前的情况了。那时我很听话,很听话就不太会有自己的想法,不太有自己想法的人会觉得目标明确、生活充实、心情满足。我考上了这个重点大学的重点专业,为的是四年以后能够找一个高薪体面的好工作,当然结果后来才发现是上当了,因为自己根本就无法爱上这个专业。

我不知道我是何时开始舞文弄墨、开始对现实生活不满的。反正高中读了三年理科班,血液里流的都是方程式。进了大学,我一开始还是懵懵懂懂的,只知道老师们说,要有广博的知识面,就要多读书。于是我多读书,什么书都读。

看了很多书以后,我就慢慢变得不再听话了。

我渐渐地相信,我的那些叛逆细胞是从小就根植在我的身体里面的,它们很弱小,并且时刻会冬眠过去。我的书们,还有结识的像阿飞这样的朋友们,使我的那些脆弱的、小小的细胞慢慢长大。

我从来不认为叛逆是一件好事,从不,这个世界上需要很多种人,而事实上,如果这些人中的大多数都有叛逆的性格,都是艺术家或者具有批判精神的知识分子,那么,这个世界无法稳定。我们需要一个稳定而庞大的中产阶层,他们小时候是听话的好学生,在大学里努力学习,有机会出个国什么的,然后工作,找一个很好的外资企业,拿一份高薪,过着舒舒服服的生活。一个稳定的社会,中产阶级应该是占据了人口的大多数,他们连接着社会的顶层和底层,成为这个社会的中流砥柱。事实上,中国的中产阶级人口是太少了,而不是相反。

可是,我们的知识分子已经开始批评中产阶级的没心没肺了。他们说:白领们没有思想、没有品位;白领文化是不是文化的文化。风花雪月的小女人,顾影自怜的小女人,一切一切的小女人和小男人。

我大学的某段时间很愤世嫉俗,我写了很多批判的文字,我加入了批判的大合唱,说了很多没有创意却自认为很有力量的话。我还听了很多摇滚,狂热地喜欢《假行僧》和阿飞。

后来我就不再愤世嫉俗了,这个转变是一下子的。好像就在那个顿悟的大四清晨,我站在路边,若有所思,像被什么东西击中了一样。

我从此以后就认定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只有吃饱喝足了才能谈文学、谈艺术、谈理想。而我总是会担忧未来的我会吃不饱穿不暖,因为除了缺乏基本的自理能力以外,自视清高的我还对任何重复而琐碎的工作都没有耐心。我在一家网站做兼职编辑,他们刚给我印好名片我就辞职了;我还在一家电视台实习过,因为那是我们的学校安排的,我只做到了规定时间的一半——一个月,就撒手不干了。我的工资是父母每个月给的四百块钱,我的奖金是拼命写字赚到的稿费。丰厚的稿费们在我的口袋里装不过三个晚上,它们变成了一堆书,或者一个晚上和狐朋狗友们在酒吧化成了一杯杯或黄或白的液体。

我对除了读书写字以外的任何事都缺乏热火朝天的干劲和坚韧不拔持之以恒的态度。我以“艺术家气质”这张标签来差强人意地原谅了自己的懒惰。我选择了在这个我不喜欢的专业里再呆三五年,混个硕士博士什么的,主要是因为我一想到工作就莫名恐惧,以至于考研时比谁都有动力,结果我是我们班惟一一个考上研究生的。

沈的学历没有我高,可是他信誓旦旦在不久的将来他会成为一个亿万富翁,我知道他是有钱的,但是一个亿万富翁的未来……我对习惯感情用事并且内心脆弱的沈不太抱有希望。况且我自己最多是个小资,私人财产超过十万就对我不太有意义了。我所能被激发出来的全部虚荣心只是一个平常女人的虚荣心,一堆漂亮的衣服、几支名贵口红,仅此而已。

可是我知道有钱还是会很快乐的。事实上,沈的有钱让我们的交往过程像机场跑道一样平坦宽敞。和沈在一起的日子,我的贪心和奢侈全都像阴雨天的风湿病那样,从各个骨骼支节里诡秘秘地钻出来。逛街买衣服的时候,我的目光已经开始从100元以下的衫裙那里忽略而过,挽着沈的我俨然鼓胀满了一个亿万富婆的气度。

沈在从口袋里甩出钞票的时候,风度是最潇洒的。他的手指灵巧地在皮夹那个最大的开口里数点百元大钞的数字、再数一遍,然后就用食指和中指把它们轻轻夹出来,一甩一甩地把这些颜色黯淡的纸放在收银机旁。我手里紧拽昂贵的新衣服,眼角瞥见他在收银台前若无其事地做那个甩出的动作,我的隐隐的快感和羞耻感就会像两眼暗泉那样从头顶心“扑扑扑”直向上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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