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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两个世界(2)

至于母亲给他的那把大提琴,海明威从来没有对它发生过感情,尽管他几乎每年夏天都遵母命把它背到了温德米尔别墅,但一到那里,他便将它冷落在房间的一隅,他自己则投身于青山绿水,忙乎着去钓鱼、打猎、游泳、野炊、划船、露营。

他常常带着满身的泥水和这里那里的伤痕回到“白房子”里,橡园镇的“小绅士”转眼就变成了贝尔湖畔的“野孩子”。他宁愿跟着出诊的父亲穿过丛林沼泽地到印第安人的村子里去猎奇,却不愿在绿荫如盖的“白房子”里跟着母亲追求高雅的艺术。

这使他母亲伤心不已。

格莱丝出席儿子音乐会的希望日益渺茫,望子成龙的热情处处碰壁。而且,随着海明威年龄的增长,母子俩的距离越来越远。她对儿子的慈爱之心和热切期待便日益加速地转化为“恨铁不成钢”的责骂。

偏偏在这时,埃德蒙与格莱丝这一对当年引人歆羡的伉俪却频繁地爆发争吵。

格莱丝继承了她父亲的遗产,她本人在家教授音乐的收入也很可观,她又有知识女性的主见和刚强,热衷于追求上流社会的气派和荣耀。因此种种,她在家政决策、子女教育等问题上,常常与丈夫发生冲突,而且总是要争得丈夫退让的结果。

少年海明威在这种局面中颇识时务地保持表面上的“中立主义”,但内心里却常常倾向于父亲。

1928年,海明威已离家10年,正旅居巴黎,并在欧美文坛崭露头角,他父亲埃德蒙医生突然在家自杀。这一事件使海明威的感情急剧朝父亲倾斜,甚至产生了近乎欲伸张男权主义的义愤:“1928年以后,我们再也不曾作为一家人团聚在一起。有几年,我反复思量父亲自杀的问题,很想猜度如果他当初敢于理直气壮地对待我母亲,他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此后,他与母亲几乎断绝了关系,常在亲友面前出言不逊地评论母亲。甚至格莱丝病逝,也没有在他这个“游子”的心中激起多少涟漪。直到自己的晚年,他才复现童心:“我年纪越大,就越能谅解我的母亲。”

3 父与子

海明威研究者几乎有一致的共识:海明威更多地接受了父亲的秉赋。

弗洛伊德研究出来的“俄狄浦斯情结”在海明威身上不存在。

他确实有那么一种男子汉中心意识。

他的角色意识也许在性别方面特别敏锐,以致他谈到自家人也不作尊卑长幼或父母兄弟姐妹之分,而只是简单明了地分为“男”和“女”。晚年时他对人说:“我们家里不论男女,都各行其是。”这恐怕不光是为了说话的方便。

人有两种,一种满足已经拥有的,一种追求自己生活中缺少的。海明威属于后者。

他16岁以前,由于父亲经常在外行医,他实际上长期生活在母亲、姐姐和三个妹妹构成的女性王国里。当他两三岁就渴望有个弟弟时,显然已经产生了男孩的孤独感。这种“孤独感”随着年岁的增长逐渐向“中心意识”转化。

于是,在这段称得上“漫长”的时光里,在亲近的人当中,海明威只有从父亲那里寻求“男子汉”的认同。

而埃德蒙医生也乐于言传身教,按他的性格和爱好,按他对健全人格和完美心灵的理解,去培养和管教儿子。

海明威3岁生日的时候,父亲送给他的礼物是一根精制的钓竿,海明威扛着它兴致致地跟随父亲到贝尔湖去钓鱼。这是他平生第一次钓鱼,几乎是无师自通,父亲只略加指点,他就能把准鱼吃饵的时机,自己把鱼拖上岸。

再大一点,父亲又带他去打猎,他们在湖边、草原和树林里打打浣熊、打鹧鸪、打野鸭。有一次,他们和一个印第安人一起外出,路上碰到大群鹧鸪,受惊后扑扑飞向天空。埃德蒙医生用一枝老式步枪,很快就射落五六只。那印第安人非常佩服埃德蒙医生的枪法,小小的海明威也佩服父亲,多年后他说:“我父亲枪法很好,我从来没见到谁打得像他那样好。”

到海明威10岁那年,他父亲送他的生日礼物便是一枝一人高的猎枪。它得到小主人的百般珍爱,成为陪伴少年海明威遨游山林水泽之间的亲密伴侣。

埃德蒙医生有三大业余爱好:钓鱼、打猎和旅游。前两项他只要能从工作中抽身,便身体力行。后一项在结婚以后被迫放弃,但保持了毕生的心仪神往。这三大爱好,海明威不仅全盘继承了,而且轰轰烈烈地发扬光大,成为他生活与创作的重要内容。

5岁的海明威,参加了由他父亲组织起来的自然学习小组——阿卡西俱乐部。他在俱乐部里年龄最小,却最活跃,最自豪。这个俱乐部在埃德蒙医生的指点下,经常到树林里去采集标本,识别动植物。海明威在这个俱乐部的活动,一直持续到他的中学时代。

在户外活动中,埃德蒙医生注意培养海明威的勇气、耐心、坚韧精神和对大自然的热爱,教给他各种知识和技能:如何在野外生火烹煮食物,如何使用斧子砍树,如何在林中空地搭棚子,如何观察动物的踪迹,如何区别有益动物和有害动物,如何上鱼饵,如何自制猎枪子弹……而且要求他无论学什么干什么,都要全神贯注、精益求精地做“好”。

“做好”,是他们父子俩终生奉行的信条。

海明威从父亲那里最初理解了人与自然的关系。14岁那年夏天,他同一个叫哈罗德的朋友在朗费尔德农场上搭了一个帐篷,整个夏天他们就睡在帐篷里。一天清晨,他们发现一只圆滚滚的小刺猬,一枪将它打死了。他们得意洋洋提回家,满以为会得到夸奖。结果埃德蒙医生却批评他们:不应该伤害无害而可爱的动物。可接着又说:“不过既然已经打死了,就得把它吃掉。”他们在树林边上生起一堆火,用吊锅把那只刺猬炖了好几个小时,可是吃起来又硬又韧,像炖牛皮鞋一样,索然无味。

这事给海明威留下深刻印象,悟得了人既要从自然中追寻乐趣和享受,又不可破坏它,更不能浪费它的道理。

父子俩一有机会,就到朗费尔德农场上去劳动。跟雇来的印第安工人一起,什么都干:锄地、上肥、种菜、栽树、劈柴、挑水……海明威后来回忆:父亲喜欢到农场去,在灿烂的阳光下劳动,常常干得汗流浃背,他认为出力流汗可以强壮身体,还有助于清醒头脑。

他上中学时,几乎每年夏天都在朗费尔德农场劳动。有一年他和哈罗德一放暑假就徒步长途旅行到农场,欢快忙碌地割干草,挤牛奶,挖马铃薯,还开着快艇在湖面上穿梭,把新鲜的青豆,萝卜卖给沿湖的客店和居民。他们这个夏天干的活差不多顶得上两个农场工人的劳动。父亲的“出力流汗可以强身醒脑”的信条,海明威奉行了一生,运动与创作在他成年以后的生活中平分秋色。

埃德蒙医生也注意引导海明威勇于自律,勇于面对惩罚,勇于正视人生中不可避免的失败。

海明威16岁时遇到一场风波。后来他说那是他遭受的第一次大挫折。

这年暑假里的一天,他驾着小汽艇到瓦伦湖的芦苇丛中玩,一只蓝色的大苍鹭受惊飞起。苍鹭是受保护的,海明威清楚。但他见周围没有人,一时冲动,举枪把它打了下来。他用旧报纸把苍鹭包好丢在汽艇里,然后就上岸去玩。转来时,不见了苍鹭,原来是巡边员的儿子拎走告状去了。海明威情知不妙,赶忙跑到湖对岸的农场去避风。不久巡边员果然找到他家的“白房子”里来了,被他那极爱面子的母亲盛气凌人地顶走。海明威感到事情不会就此了结,又跑到他伯父乔治·海明威的避暑地,想把事情躲过去。

他很快收到他父亲从橡园镇写来的一封信,要他到法庭接受审判,承认自己的过失,承认触犯了法律,这,也是男子汉的一种勇敢。

海明威听从父亲的意见,在波恩市的法庭上述说了事情经过,缴了15元罚金。

海明威的伙伴认为这件事很开心,但16岁的海明威把它看得很严重,认为自己吃了官司,很不光彩。他50多岁时与别人谈起这件事,还说,谢天谢地,幸亏当时没被送进劳动教养学校。

埃德蒙医生希望儿子富于勇敢精神,又不要真正完全像他一岁多时说的那样:“我什么都不怕。”

海明威成年以后既能将自己的个性与自由发挥到近乎极致的境地,而又绝少或者说从来不“犯规”,颇有“随心所欲不逾矩”的风度,这正是得益于他父亲最初的引导。

但是那个暑假还没有过完,海明威又偷猎了一只“又肥又大,一身肉”的野鸡,而且趁着暮色的掩护成功地带回了温德米尔别墅。

这次不同,“法律”不保护野鸡,巡边员不会过问,不过,那只野鸡是在私人猎场的范围里,或者是在说不清的边界部位。

海明威“什么都不怕”的天性看来也是难以遏止的。

埃德蒙医生希望子承父业。当格莱丝日夜盼望出席儿子的音乐会的时候,埃德蒙医生却为儿子的另一些表现欣喜不已。他曾经发现9岁的海明威在早该就寝的时候还在烛光下神情专注地阅读达尔文的书,他深信儿子将“一如其父”,可以走上行医的道路。

埃德蒙医生满怀热情“因势利导”。

在明尼苏达州的圣玛丽医院作高级研修时,他也念念不忘儿子的志向和前途问题。他给即将升入中学的海明威寄回一张具有直观效应和启发式意义的医学宣传画,并附有一封语短情长的信:

亲爱的欧内斯特:

现寄给你一张关于世界第一流水平外科医院的画片。你爸爸正在进行一项有意义的研究和探索。几年以后,相信你能和爸爸一起参观这里的医药卫生中心。祝家里人好,永远爱你的父亲。

C·E·海明威博士

1910年10月12日

另一封祝贺儿子15岁生日的信中说:“看到你已长大成人,具有男子汉气概,我感到很高兴也很自豪。相信你会按我寄托于你的希望去开拓自己的前途。”

4 追求“力之美”

大提琴,显微镜,教堂唱诗班,阿卡西自然学习俱乐部,温馨的生日晚会,快乐的林中野炊,缅怀家史和历史的长途旅行,灿烂阳光下出力流汗的农场劳动,还有画板、彩笔、钓鱼竿、猎枪……这一切,象征着海明威的父亲和母亲在橡园镇和瓦伦湖为他安排的童年和少年时代的生活。

而橡园中学则给他的生活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内容,构成他青少年时代的重要经历。

他4岁入幼儿园,6岁入初级小学,14岁入橡园镇高级中学。按他的出身和教养,他本来还应该进大学的,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实现,以至他成了唯一没有进过大学的美国现代作家。

但全州第一流的橡园中学至少能部分地弥补这个遗憾。

橡园中学建筑宏伟,规模可观,校舍主体是一幢黄色的四层大楼,颇有堂皇而肃穆的气派,连教室座位都是皮靠椅。

这里名师云集,像古希腊的学园一样,注重文科教育和体育,当然也有代数、几何和科普知识等。

青少年时代的海明威既聪明又健康。他适应性很强,在瓦伦湖和父母力所不及的地方,是个“野孩子”,好奇贪玩,“什么都不怕”,管不住自己,小小年纪就有过许多次离家出走,乐而忘归的经历。

但一跨进那幢黄色的大楼,他又是个文明好学、不违校规的“小绅士”。而且母亲给他的“虚荣”和艺术创造气质,父亲给他的“务实”和勤奋认真精神,使他样样事情都要争第一。出人头地的追求经常给他带来欢乐,也常使他感到苦恼。

初入学时,他深为自己个子矮小而苦恼。他比只大他两岁的姐姐玛丝琳矮一个头。姐姐上学迟,与他同年级,虽然也才16岁,看起来却像个成年的女子。海明威渴望长到他姐姐那个高度,可老是上不去。

他想加入足球队,但个子小,体重轻,不符合基本要求。

于是他进了射击队。射击与身高体重无关,个头小照样能成为神枪手。可他眼睛的视力又不好。他全靠那种争第一的精神,在一次满分为150分的射击比赛中也取得了112分的好成绩。

他对同伴解释说,自己本来可以打得更漂亮,但左眼视力不好,是他母亲的遗传,他母亲小时候得过眼病。

他另一项扬“短”避“长”的选择是加入校田径队。他认为自己有耐力,参加了一年一度的越野赛跑。但在参赛的46人中他仅仅超过了3人。

这次他说,自己坚持跑完了全程,而且不是最后。

每逢有远足、野营活动,他必定报名。有一周内,他连续参加两次,第一次走了32公里,过了两天,又走了20多公里。

入学的第一年,他忙个不停,但他的个子就是不肯长。直到全家在瓦伦湖庆祝他15岁生日的那个夏天,盼望已久的奇迹终于出现。像春天的竹笋一样,他的个儿一个劲地往上蹿,每月平均长高一英寸多。开学后,同学们都认不出他了。

到16岁时,海明威反倒比姐姐高出一个头。以至“苍鹭事件”中那个巡边员硬说他有18岁。幸亏有这个年龄误差,不然那次光交15元罚金是脱不了身的。

身高体健的海明威现在“出人头地”了,在田径队当了队长,在游泳队也当了队长,在篮球队做了主管,而且成为水球队、射击队的主力。此外,他在大提琴方面漫长的学艺史,也使他成为学校管弦乐队的成员。他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没有音乐天才,但他不放弃这份“荣耀”,他要成为同学们中最出色的。

但不知为什么,他总是与最能显示男儿威猛雄健的足球没有多少缘分。他一到足球场上就笨手笨脚,他总说是鞋子不合适。可跳舞时他的脚也一样笨。而且,他不会与其他队员配合,足球队长曾向教练抱怨:“海明威一上场,我就踢不好。”

但他还是凭他那副特棒的身架进了足球队,不过,是候补队员。足球队出外参加重大比赛时,常请他爸爸作随队医生。一次他爸爸对教练和队长说,欧内斯特身材魁梧,体力好,是队里最好的巡边员。教练和队长都不表态认可。但比赛结束后,还是给海明威发了一件印有“橡园中学”字样的球衫,这是被接受为正式队员的标志。

父子俩都喜气洋洋,认为是一个很大的胜利。

也许是发现自己“不会配合”,也许是承认自己确实“脚笨”,海明威的足球热没有持续多久,他要显示男儿的威猛和雄健的欲望把他的眼光引向了拳击场。

拳击不要考虑与别人配合,脚笨点也无妨。

拳击,短短几分钟,甚至几十秒钟,就能把男儿的“力与速”之美展露无遗,胜与败来得既鲜明又果断!

它把文明和野蛮以极端的形式结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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