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闪开!白痴!”追在羊蹄怪后面的男人大声朝路西法喊。他的声音很年轻,年龄不会超过二十五岁,但底气十足,再加上他能够紧缀在羊蹄怪身后的脚力,可以看出他是个军人而不是农民。而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人类的军队——净土骑士团已经被路西法彻底打垮,哪怕剩下些逃兵,也不会有能力和胆子去追着地狱来客跑。
路西法还没理清状况,沉浸在困惑当中,没有理会男人的警告。一方面是路西法不担心羊蹄怪伤到自己,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开天辟地以来的无数年间,哪怕是和他势如水火的米迦勒也没有胆子骂他白痴,恍惚之间路西法竟没意识到对方是在叫自己。
被追逐的羊蹄怪踏起一路尘灰,树干般肌肉虬结的大腿配上丑陋畸形的羊蹄,将途经的地面踩出放射状的裂痕。羊蹄怪是世界还处于混沌时便已存在的生物,它们无法与任何生命和谐共处,包括四大元素,因此不能使用任何魔法。但羊蹄怪天生力大无穷,躯体壮硕,性情残暴,全力奔跑所产生的冲击力比精锐军马还要可怖,是地狱军团的主力兵种。
路西法还记得他打开地狱裂口的第一天——无数的羊蹄怪疯了般朝着有阳光和草地的人间奔去,羊蹄踩在土地上的声音如若雷鸣风动,全世界都为之震颤。第一次面对羊蹄怪的人类军队甚至提不起反抗的心思,转眼间被两人多高的怪物踩在脚下,盔甲与血肉都化作纠缠成一滩的泥浆。
这只羊蹄怪显然受了伤,跑起来一瘸一拐,若非如此,几个人类步兵绝不可能跟上它的速度。但这点伤势并不影响羊蹄怪的力量,在它眼中,不远处挡在路上的瘦弱人类就和脚底下的蚂蚁没什么两样,它甚至不用特地去挥舞手臂扫开那家伙,只要一路冲过去,就能将挡路者的骨头撞碎、内脏撞个稀巴烂。
追赶羊蹄怪的年轻剑士也是同样的想法,逐渐靠近之后,他发现挡路者年纪和自己差不多大,二十岁左右,脸色苍白,身材瘦削,穿了一件流浪者常见的麻布长衫,脏乱打结的黑色长发直垂到肩上,典型的东部民族长相,估计连羊蹄怪经过时带起的风都能把这小子吹跑。
“快闪开!”此时年轻剑士也只能期望自己的喊声能把挡路者的魂儿给拉回来,看上去这家伙仍旧没注意到羊蹄怪,或者注意到了却不知该如何反应,人类在面对不熟悉或恐怖的事物时容易不知所措。总之,挡路者站着一动不动。
看来这家伙是死定了,年轻剑士暗叹了一声,然后一边跑动一边敏捷地伸手从绑腿上取下一柄匕首。羊蹄怪撞死挡路者的同时身形一定会遭到破坏,而他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也算是为这个倒霉的挡路者报仇了。
正在他准备投出手中匕首时,听到跟来的女弓手发出了惊呼声。
死个人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女人就是女人……年轻剑士腹诽一句,但当他重新将目光投向前方时,也惊疑的从喉咙里挤出了一个“呃”。
就在离挡路者还有大概一百米时,羊蹄怪突然莫名其妙地摔倒了,并且摔得惨烈无比,连续在地上翻了十几个滚儿才停到了挡路者的脚边。年轻剑士可以清晰地看到羊蹄怪小腿的腿骨因为这次摔跤而折成两半,红白一片,碎裂的骨头碴从膝盖处如剑锋般刺出,剧痛让羊蹄怪凄惨的仰天长嚎。
似乎直到此时那个挡路者才回过神来,只见他慢悠悠的从羊蹄怪身旁挪开,毫不慌张站在路边等待。
年轻剑士和他的同伴很快赶到,他先是抽出长剑,十分痛快地给了羊蹄怪最后一下,然后才转过头和站在路旁的路西法说话:“小子,运气不错,要不是这怪物摔了一跤,躺在地上的就是你了。下次听到有人让你闪开的时候,动作快一点,这样才能保住你的小命。”
说完后,也没等路西法回话,年轻剑士便和自己的三个同伴一起开始搜寻羊蹄怪满是血污的尸体,想要找到一些战利品,或者给恶魔带的信。
路西法看了年轻剑士一眼,沉默不语,并没有因为对方的不礼貌而生气。他当然不是因为运气好才躲过一劫,在羊蹄怪冲向他的时候,他悄悄地释放了一个一级魔法:风刃术,这个风刃术的力量控制巧到极点,没有被任何人发现,只带起了砂原上的一块石子。
瞬间,飞起的石子击中了羊蹄怪膝盖骨节上最脆弱的一处地方,那是个连军医解剖羊蹄怪尸体时都未必能找到的缝隙,缝隙后便是羊蹄怪腿部的麻筋。麻筋遇袭,只一下就让狂奔中的羊蹄怪失去了平衡。羊蹄怪冲得越快,摔倒时受伤就越重,结果就这么被自己引以为傲的速度与力量搞成了残废。
半分钟后,年轻剑士直起身子,在破旧的皮甲上抹了抹沾满鲜血的手,看来是没什么收获。这些羊蹄怪崇拜天生的力量,认为自身的皮肤比盔甲更坚硬,故而不穿盔甲,不带饰物,更极端的连武器都懒得拿,指望在这群怪物身上捡到值钱的东西太难了。
检查完战利品,年轻剑士重新将目光投向了路西法,他发觉这个瘦削又苍白的挡路者并没有因为眼前死了个地狱来的怪物就惊慌失措,神色平静如常。虽说这小子弱不禁风,但胆量还是值得钦佩的。
于是他伸出手,与路西法礼貌的握了一下手。如果他知道自己是开天辟地以来三界中第一个有此殊荣的人,不知道会作何感想。
“你好,幸运儿,我叫利迪亚,是一个斥候小队的队长。”
路西法想了一下,决定使用自己在天界时的名字,他并不担心被人认出来,因为炽天使的名字人类根本不会读也不认得。人间教典里描述他时一般使用“晨曦之星”或者直接叫他“撒旦”,那是上帝之敌的统称。
“我叫路西菲尔,你们的斥候小队只有四个人?”
“当然不,我们只是在营地附近巡逻时偶然发现了这只羊蹄怪才追出来。给你介绍一下吧,这三位是柏妮丝、诺恩与诺德。”
名叫柏妮丝的是一个看上去还没成年的少女,手上满是长期握剑生出的老茧,可身材却纤细的可以,估计连皮甲都是订做的。她看着路西法的双眼里充满了好奇,毕竟斥候小队多是在地狱占领区活动,很少会见到陌生的人类。
诺恩与诺德则明显是两兄弟,长相十分相似,虎背熊腰,泛着潮红的大脸盘,农民长相加农民体格,如果不是人间遭到地狱入侵,他们将是村子里数一数二的耕作高手。诺恩兄弟穿着的不是皮甲,而是铁甲,腰间还配着重剑,因此刚才跑在最后面。
“说起来,你怎么会在这里出现?这里已经被地狱军团占领几个月了,应该没有活人了才对。”利迪亚口气随意,可眼中的目光却锐利如刀,如果路西法回答的不对,他会立刻一剑斩过去——能在地狱占领区活动的,多半是将灵魂出卖给恶魔的异教徒。
“我是……一个遗民。几天前,我的部族被一只狂魔发现,只有我一个人逃了出来。”路西法脸不红心不跳的开始扯谎。和人类打了这么多年,他对人类的了解可能比人类自己都还要清楚,随便编造一个身份不在话下。
遗民是当地狱军团从地狱裂口来到人间后,来不及撤向西方的人类。战争刚开始时人类拥有无数强者,没有给予地狱军团足够的重视,因此只撤离了一部分生活在埋骨之地的民众。当教会发现地狱军团变得无法阻挡时,东方部族已经沉陷其中,以教会的能力只允许将军队撤出,普通民众就管不了了。教会的祭祀们真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一场战争会打上百十多年还没结束。要知道,人间战争往往打上十年就要民不聊生,官逼民反了。而天界的战争是以万年为单位的,他们不幸遭遇了三界中最擅长持久战的路西法。
被抛弃的遗民只能被迫东躲西藏,靠着对东部丘陵复杂地形的了解,过着有今天没明天的生活。这个名字带着一点自嘲,也带着对教会的愤怒。
出于抛弃同胞的负罪感,教会命令骑士团一旦发现遗民的幸存者,就要不惜一切代价去保护,将其带回神佑之城后还会进行妥善的安置,分配工作与房屋。
“遗民!”名叫柏妮丝的少女捂着嘴巴惊呼,“你的家乡在哪?”
“东北方的龙脊大峡谷。”
当然是胡说的。
“天啊,居然能从那么远的地方迁移过来。”
“其实东边要比前线安全得多,地狱军团在占领区并不进行统治,而是一味的推进,只有恶魔家族会选择一些地区居住,而那些恶魔也不会花费精力去寻找我们这些遗民。但我们能在东边找到的食物越来越少,继续住下去可能挨不过今年的冬天。”
“辛苦了。”利迪亚正色道,他深知遗民的不容易,而且路西法的表情平静,不像是在说谎,长相也确实带有东部民族的特征,“路西菲尔,你是个幸运的人,说不定有天使护佑着你。对我们这些斥候来说,多一点幸运比多一柄长剑重要得多,跟着我们走怎么样?”
“来吧来吧!”柏妮丝也跳着脚在一旁起哄,难以想象这是个货真价实、经历过血与火的职业军人。路西法十分怀疑女性的战斗力,可他也知道人类招收女兵是不得已而为之。
人类在百年战争过后就开始实行了“无条件征兵制”。只要没有特殊天赋或者无力支付免役税的年轻人,成年之后无分男女都要加入净土骑士团,以此来补充捉襟见肘的兵源。哪怕其中大多数少女连铁剑都拿不动,只能负责后勤工作。尽管征兵不止,长达一百五十几年的战争还是让人类军人的数量越来越少,逐渐滑向全线溃败的深渊。
“好,我和你们一起走。”路西法犹豫了片刻后,便点了头,他并不觉得以自己的身份要靠几个斥候来保护有什么不妥。
路西法是天界中最为务实最有人味儿的一个炽天使,否则也不会感慨于地狱的悲惨便一怒之下起兵造反。换了别的天使,哪怕对地狱的境况心存不忍,也绝不会有胆子忤逆上帝。天界是冰冷的,上中下三天的等级制度无比森严。但在路西法眼里,力量才是唯一的真实,抽象的等级制度只是虚妄。
他的拳头比上帝大,凭什么要遵从上帝制定的规则?
如今路西法既然不知为何变为了人类,他觉得也没必要纠结于过去的身份,暂时老老实实跟着人类走才是正确的选择。等到恢复了力量,再去琢磨自己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的问题。
“对了,现在是血月历多少年?”路西法脑中忽然闪过这个疑问,他觉得自己因为被米迦勒以天谴之光击败而晕倒前看到的异象有些古怪,无数倒退逆行的事物让他有一个不详的猜想。
小女孩柏妮丝怜惜的笑了笑,只以为路西法是远离人类社会太久,没有了记录时间的习惯,回答道:“如今是血月历一百五十三年。”
“哦。”
路西法淡定的回了个哦,然后无语的将目光投向天空,似乎能穿过白云看到天界。
米迦勒,你是如何把我送到了五年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