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忏悔:无法选择的爱
如何对待爱情?在对爱情的认识和理解上,周东越来越接近殷黎,对殷黎的所行所言越来越理解。要保持爱情鲜美,就要保持距离,或者干脆就是不要结婚。
周东所爱的人,或者说撕心裂肺地爱过的人,都不是时时在他身边的人。
殷黎,大学毕业后离开粤海,他们在9年的时间里就见过两次面,即使同在粤海大学时,也是近在咫尺,终日思君不见君。他们都在一定的距离里彼此思念,再见面是就像久别重逢的夫妻,爱得死去活来。
柳鸣,他们曾经有4年没有见面,而再次相见就是凤凰涅槃,浴火重生。随后又是恩恩怨怨,若即若离。
方晓,自从那次周东回乡过年,她在他的额头亲过一口后,也是有7年没有见面了,而方晓总是忘不了她的情哥哥,就在方晓投入周东怀抱后,周东埋在心灵深处的爱就全部爆发出来了。
至今,只有杨洁,像一尊菩萨一样,慈祥地坐在那里,眼里看着人来人往,世事沧桑;心里记着酸甜苦辣,悲欢离合。
周东是爱杨洁的,杨洁也是爱他的。只不过,这种爱在平平常常的的日子里一点一滴地消费了,磨蚀了。没有任何激动人心的事件在他们之间发生,就像左手摸右手,太平常了。可是,谁都绝然离不开谁。
在周东心头始终徘徊着的一个久思不得其解的问题:一个人是否可以爱几个人?准确地说,一个人是否可以同时爱几个人?
首先,一个人同时爱几个人是不是一种客观存在?周东的回答是肯定的,至少对于他来说是如此。他的确同时爱过几个人,为了她们其中的任何一个人,他都可以为之赴汤蹈火、万死不辞。难道这种爱还不真实,还不彻底吗?他相信像他这样的人,还是大有人在。
如果说,一个人同时爱几个人是一种客观存在,那么我们限制一个人只能爱一个人并且只能与一个人发生性关系,那就是一种残酷的、武断的主观要求,而这种主观要求竟然慢慢演变成社会道德,成了一个普罗大众约定俗成的社会契约。
如果说,在我们的社会里人人都是平等的、自由的;并且,一个男人爱几个女人或者一个女人爱几个男人,都是他(她)们每个人在充分自由的、完全自愿的前提下做出的选择。那么,我们可不可以修改一下先前的习俗与约定,形成新的道德观念与社会秩序,让这种行为不再受到道德的谴责,也不受到法律的惩罚。其实,这些做法已经在某些国家是允许的;但是,它还不被大多数国家与民族所接受,并且被看成是古老的、落后的陈规陋习。
同时,一个人一辈子只能与一个人做爱,或者说只能与一个人有性生活,不管是从心理学,还是从生理学的角度来看,这都是对人性的极度摧残。正是由于这种人为的道德观念的束缚,乃至于在某些国家或者民族中上升到法律的约束,人们的幸福与享受的程度大大降低,幸福与享受的范围也极度缩小。
人们为什么要用这些自己建立的道德与法律的观念与秩序来自我约束,作茧自缚呢?当然,它会在一定程度上维持社会与家庭的稳定,但是,人们为之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一个男人或者一个女人,一辈子只能与一个异性有性交往,那真是失去了太多的乐趣。
人们应该明白:所有的道德观念与法律条文,都是为了尽可能使每个人在这个世界上得到最大的自由与享受,而且尽可能地使每个人的机会均等,都受到公平对待。在此前提下,任何以往的、俗定的道德观念与法律条文都是可以修改。
周东相信:随着人类征服自然界的能力越来越强,随着人类物资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类的欲望会越来越得到更多的满足,人类终究会慢慢地、不断的修改这些约束人们自身的自由与享受的道德观念与法律条文,使“博爱”的涵义越来越广泛、深刻。
看来,周东的这些观念与辩解是暂时不被世俗社会所接受,也是遭到“天谴”的。如果周东的辩解是成立的,其行为是“合天道”的,那么,为什么他以及他所爱的人都受到严厉的惩罚呢?
周东常常为自己的行为辩护,以求心灵慰藉,但是,他的内心深处始终备受煎熬,痛苦万分。他不断地在思考,不断地在忏悔。
现在,高潮都过去了,一切归于平淡。
我的生命还有什么意义?周东责问自己,他不停地问自己。
我要离开了,我要去赎罪,要去清洗我的肮脏的身躯和灵魂。
我要去寻找人生的真谛。
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