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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人间有侠 千年神君

作者:凡人取经姓名:陈圣又名:陈郎

第一章人间有侠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山。不是孤山!却是高山。翠绿的竹,茂密的林!

河。不是江河,而是小河。清澈的水,缓缓的流!

传说,就从这里流传。小说,就在此地开始!

山脚下,小河旁!南唐时,此地中。遍地长着一种异果,白里透红,红得如粉,似瓜不是瓜,是梨不象梨,于是,人们对它美名其曰:瓜梨!当然,这瓜梨有大的,有小的,大的粗如碗口,小的细如黄豆。大的太多,小的太少!而这瓜梨除了家种的,就没有野生的,据说大的能包治百病,可解千毒,小的更能延年益寿,返老还童,还据说,对内功的提升,更具神效!

当然,这瓜梨,既是家种的,就必有主,名花有主,瓜梨也一样!无疑,千年神君就是这片梨园之主!说此人是千年神君,并非言过其实,只因到如今,连自已都记不清经历过改了几次朝,换过几次代,轮回过多少次的春秋?传说此人在商周时就曾在姜子牙麾下效过力,伐过纣。

这绝不仅是一个传说,还是一个据说,一个传说中的据说!此人性格孤傲,每改一个朝,就换一次姓,换一次代就更一个名,此人换姓,还很讲究,只随当时的帝王之姓,不错,此人就是千年神君李啸天!也许是他这次的名字改得有点过分了,才招来天灾,但并无人祸!人怎么能啸天?没有谢天,反而要啸天,是以,老天才对他略加施惩,让他的梨园大旱,十年不见结一果!而对于一个不食人间烟火而就地取果的的神君李啸天来说,除了移驾中原外,就别无更好的去处了!因为此刻神君李啸天明白一个道理:此地再也不宜久留了,否则,凡间就少了一位神君,一位绝无仅有的神君,地府就会多一个饿死鬼,一个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的饿死鬼!

数日已过!

长夏后,初秋前。

午前,万里无云,烈日当空!午后,轰雷阵阵,暴雨倾盆!

湖北清宁镇,此时,已饱受了雨水的蹂辱。雨未止,人却行!少时,一条由四十个汉子结成的车马长队正向挂着“黑云酒家”四个大字的客栈快步跨来!跨步在雨水中的布鞋正有节奏似的咕咕作响,与车马声、埋怨声、吆喝声混合成一片,不是曲,但如曲!“他奶奶个胸,老天真会开玩笑,这屁说放就放,这尿说撒就撒,甚是可恶!”一个手握九环大砍刀的长衫大汉懊恼着道!看上去三十五六的样子!珍珠般的雨水已从其长发滴至印堂,从印堂滑到迎香,从迎香渗透全身,狼狈得比落汤鸡好不了多少!当然,这放的屁是老天打的雷,撒的尿就是这大煞风景的雨了!而这遭瘟的雨让本来就爆躁如牛的大汉心情坏透了,难免会大发牢骚!如此的大雨确实让人一点都感觉不到雨中阔步的浪漫!这大汉正是江西尚威镖局的二当家张通,刀王张通!一口九环大砍刀,不斩无名鬼的刀王张通!“张兄休再懊恼,人生难免有很多风风雨雨,莫要与天公怄气,等走完了这趟镖后,咱兄弟又能再快活些时日啦!”这青年汉子穿着一件黄袍,身背一口青铜宝剑,年方二十七八的模样,倒不冷不热的宽慰了刀王张通一番!此人正是尚威镖局三当家的葛子青,无情剑葛子青。人无情,剑更无情!此时,一位白须老者也缓缓道来:“二当家的,人人都说宁犯天条,莫犯众怒,依小老儿看来,众怒不可犯,天条同样不可犯,一个人若得罪了老天,少不了会多吃些苦头的哩!”老者对穿着不大讲究,随意得很:紫袍已被雨水淋得黑黑的,身上并未配带任何兵器,谁也看不出这位自称小老儿的老者竟然是名躁江湖的孤掌马行云!他的可鸣掌法极其诡妙!马行云又道:“更何况吃咱这碗饭的少个敌人总比多个朋友要好的多?”马行云行事素来谨慎,但在张通心里,总觉得马行云这老头太迷信,太怕惹事!他心里虽然有这样的觉得,但这并不影响刀王张通佩服这自称小老儿的大当家,这本来就并不矛盾。他不佩服他别的,他佩服这小老儿的一双手,这双看似平平的老手,却能力敌十万精兵。是的,是十万,不是十个,这并没有丝毫的浮夸!都说“孤掌难鸣”,但这四个字在小老儿身上却没有半点成立的勇气!能让刀王佩服的人本就很少,伸出十个手指来就可数得清的!无疑,马行云的“可鸣掌法”就是其中之一!平时一向目无万物、言无顾忌的张通此时正面带春风般的向孤掌马行云一抱双拳,道:“大当家的说的极是,张某一定受教!”

说完这句话时,众人已在客栈里无序地落座起来!因为没有人愿意在暴雨中停留半刻的,一个都没有!除非那人是疯子!一个身穿黄衣大褂、头戴一顶羊角帽的五尺矮汉过来向三位搭讪:“诸位爷来敝店,真是令本店生辉许多。”说话的这黄衣大褂原来正是黑云客栈的店掌柜!孤掌马行云目光注视着店外的车马,一刻都不敢放松警惕,长话短说地道:“掌柜的说笑了!好茶好菜但上来无妨!你忙去就是!无须过多客套!”本来还想再含笑寒喧几句的店掌柜知趣着应声附和:“诸爷稍候,茶菜少时就上来!”说完这句话后对店伙计吩咐一番,竟自忙去!少时,六七个店伙计端茶的端茶,上菜的上菜!就是未见上酒!喝酒是行镖时的大忌!非禁不可!必须禁!必须的!这是孤掌马行云说的!他说的规矩就得遵守!没有人会有异议,就是有异议也没人敢说!更何况酒的确能使人乱性,误人正事!平时马行云、张通、葛子青三位当家的很少在一起行镖,可以说是只有过一次!不难看出,这趟镖有多重要!有多惹眼了?江西尚威镖局是中原最好的镖局!从未失过镖!从未有过!没失镖并不等于没人抢过镖!而且镖被人抢过不少于百余次!只不过,那些镖没被抢走,抢镖人的命却被留下了!有的已成了剑中魂,有的已是刀下鬼了!还有一种人,那就是已成为了掌里魄!有弃尸深山的、有抛尸黄河的、有碎尸江海的。。。。。。这就是尚威镖局,一个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杀人的镖局!一个以杀人来立威的镖局!谁要惹这样的镖局,惹这样的人,不好玩,真的不好玩。非常的不好玩!

客栈内。黑云客栈内。孤掌马行云面朝门外,边喝着茶,边凝注着第四辆镖车!仿佛那就是他的命!已旁如无物!无情剑葛子青正在用纱布擦剑,抚剑!剑,就是他的一切!忽见有人两片厚唇抿了抿,满意地道来:“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依我看来,四十年也可以酵出一坛上等的女儿红来!”刀王张通在喝女儿红?不!绝对没有!刀王张通在看人喝女儿红,看着这个仿佛自言自语、又好像是对他说话的青年才俊,二十四五那样的一个后生!在客栈的最右角,一张小方桌,一个红衣少年,筷子上正夹着一大块笋尖牛肉,好不惬意!直看得刀王张通恨不得飞身夺走这红衣少年的上等女儿红,四十年才酝酿而成的女儿红!但他不能这样做!因为马行云在!马行云在,他的孤掌可不允许张通这样做!红衣少年一坛女儿红已全数入肚,放眼望去,十几桌上的盘、碟都已只剩些菜渣残骨了!

暴雨依然!客栈外,不知何时多了一个手拿斗笠的八尺大汉!没错!斗笠是拿在左手中,并不是戴在圆头上!连孤掌马行云都没有觉察出这手拿斗笠的八尺大汉是何时来的!从何方而来的!好像此地一直站着此人!此人右手一柄钢刀紧紧握着,在暴雨中也能闪烁着寒光,这道寒光总能让人感觉到世界末日将至!这就是刀光杀气!只有屠龙刀才有的杀气!雨!雨未止!骤然:清宁镇强风!雨,更急!更大!更猛!“这人是个疯子!”有人惊呼起来!一种恐惧感的惊呼!“他不是疯子!”又有人严肃地道:“此人没有疯,却一直喜欢疯狂杀人,疯狂吃肉,疯狂喝酒,疯狂作乐!”。“大当家说的可是山西封杀封一刀的张封?”无情剑葛子青惊讶地问。“正是此人:山西封杀封一刀的张封!没疯的人却一直喜欢做一些只有疯子才会做的事!”“孤掌马行云果然好眼力!”封杀封一刀张封冷冷地朝刀王张通道来:“那位手提大砍刀的可是张通?就凭你也配称刀王?”一山不容二虎!显然,张封容不下人称刀王的张通!他的屠龙刀就是专屠刀王剑神之类的人中龙凤的!将别人的痛苦当作快乐,将杀人当作自己的成就!这就是张封!疯子一般的张封!“他奶奶个胸!你叫张封?来,爷爷待会会把你剁成蜂浆!”“蜂浆”两字还未说完,人已掠到封杀封一刀的身前不到半尺!“口气好大,不知道本事大不大?”“事”字说完时,已封住了刀王张通的九刀!刀王这响儿当然不是吹嘘出来的!在眨眼间,连飞带挥,共向封杀封一刀挥出了十四刀!九环刀法本就有八九七十二式杀着!每式又有九种变着!马行云本想止住张通冲出的,但他察觉到张通的真气已有九成聚蓄在九环大砍刀上!有如已离弦的箭,成了士无可挡之势!阻则可能伤人又伤己!据说封杀封一刀张封来自一个极其秘密的组织!一个庞大的杀手组织!象他这样的杀手共有九九八十一个!九九归一!全归一个人称九天魔王王无敌的人统治!他手下还有九公九护!据说,九公就是九个相当于太监的公公!每派任务之前,都由九公拟传九天魔王王无敌的法旨!法旨如圣旨!九公却远不同于太监,因为,她们全是女人!九护就是九大护法,其职位在九公之上,除九天魔王自己外,他麾下的杀将刚好九十九人!他喜欢九这个数!九的霸气是别的数不能比拟的!而据说张封是王无敌杀将中武功最逊色的一个!可就是这个武功最逊色的张封却在眨眼间已封住了刀王的七十一刀杀着!七十二刀还有一刀未使完!此时刀王张通也就仅有最后的一刀杀着使出而已!殊不知,这最后一刀才是七十二刀中的所有精华!漫天刀雨!不错,这最后一招刀法正是漫天刀雨!漫天刀雨这招杀着无愧于刀中之王!人们在得意时总难免会忘了形的!封杀封一刀已是如此!他本来算定张通已到了黔驴技穷的时候!接下来只有看着挨刀的份了!然而,却低估了这最后一刀!这漫天刀雨虽然天衣无缝,但张封本可依靠已抢尽先机时封住张通挥出这最后一刀的,可他既好奇,又轻视的心里让他必成刀下之鬼了!只听啊的一声惨叫!随之又咕咚一下!应声倒地!封杀封一刀张封的身上已被砍了七十二刀!七十二条刀口!而这七十二条刀口居然是一刀呵气而成的,说出来,连鬼都不会相信!现在,没有人会质疑张通这刀王的称号!无疑,他就是刀王!名副其实的刀王!就连马行云在他挥出这最后一刀时,也忍不住叫了一声好!此时,”黑云客栈”四个大字也无辜地被漫天刀雨所伤!血流不止!成了红云客栈!血,是张封的血!不是招牌流血!招牌被大砍刀刀锋划下,暴雨也冲洗不去血的红,血的腥!马行云苦叹了一声!他目光还是凝注着第四辆镖车。暴雨继续倾盆!天灾未至,人祸将临!暴雨没招来涝灾,张通却闯下大祸!将引来杀身之祸!突然!有三十七个镖客大汉正陆续口喷鲜血!血!黑得发紫!“有毒!”马行云惊呼!不错!三十七名镖客大汉就这样闭上了眼!永远的闭上了双眼!永远,永远。。。。。。孤掌马行云、刀王张通、无情剑葛子青均为自己捏了一把汗!因为,此刻,他们三人双眼都没有闭上,而是睁得大大的!个个都怒目圆睁!行走江湖多年,这三位当家的已是江南屈指可数的成名人物,江湖阅历经验自然不在话下,在酒菜入口前,当然是早已用银针试过毒的,这是用餐前都必须做的,而且都有做的,这次也没例外!所以他们活到了现在!当然!这三十七个镖将汉用餐前也都有检查过,却还是没能幸免于难!冷静的头脑总是能让人揭开心中的疑问的!而此时,只有无情剑葛子青冷漠地站在客栈正中央的一张红桌旁边,心中暗忖:大当家马行云当时在喝茶,二当家张通一直在看着红衣少年喝女儿红!后来一直在和张封恶战,而自己也一直在抚剑,拭剑!而中毒身亡的三十七个镖客大汉都动过筷."毒在筷子上!"无情剑葛子青向大当家的马行云道出了心中的推测!孤掌马行云看了红衣少年一眼!"那他?".马行云没再多说下去,但其意思却很明了!言下之意是红衣少年动过筷,却依然无事!竟还是活生生的坐在最右角!黑云客栈的最右角,一张小方桌旁!若不是这倾盆大雨,这红衣少年吃饱喝足后,定会离开这不宜久留的是非之地的!是以,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是一致被人们认可的!而并非是: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此时,孤掌马行云手中的银针已证实了这毒确实来自每一双筷子中!而能在半个时辰内仅用微量的毒致三十七个镖客大汉全部毒发身亡的剧毒江湖中本就不多!而最有可能的就是入木三分,剧毒七分的玉竹七虫液!说它是剧毒七分,完全没有错!传说,生在竹内的毒虫,共有七种:类虫、麻虫、迷虫、蛆虫、蛔虫、蜡虫、螺虫!而蛆虫、蛔虫、蜡虫这三种虫的液能破竹、能入木!这就是入木三分的由来!这七种虫液混制而成的毒能在半柱香之内,索命追魂!所以,此毒又有一个盛名:索命追魂丹!孤掌马行云瞟了红衣少年一眼,疑惑的道:“阁下就是陕西的毒王钟麦莎?”虽然马行云深知毒王钟麦莎是个三十岁的风韵少妇!但还是道出了心中的疑惑!因为钟麦莎不但用毒无声、杀人无形,还精通易容术,所以,她算得上是最好的杀手!因为一个只有懂得如何遁形的杀手,才算得上是最好的杀手!还未等这红衣少年开口,刀王张通已怒喝一声,向这红衣少年挥刀而来!大当家马行云并无阻拦其二当家张通之意,反而想通过张通的攻击看出这红衣少年的来历!一招"云刀削喉",一招"分劈孙猴"!一招"狐刀取心"!好家伙!招招致命!一环扣一环!紧凑得很!刀法如云!破绽难寻!这张通端的一手刀法已不是一个"好"字就能形容得了的!用"刀王"来称张通,一点都错不了!此时,就算这红衣少年是鬼王附身,也很难摆脱成为刀下之鬼的恶运!只见红影一闪,咣咚一声!砍刀落地!刀王呆立!不错!刀王的风池穴被点!已动弹不得!孤掌马行云不但未能看出这红衣少年的来历,而且就连这少年是在何时闪、如何闪都没弄清楚!更不谈这红衣少年是如何点穴的了!马行云痴痴的惊立原地!额上已是汗如雨滴!这样快的闪、这样快的攻、这样年轻的高人是平生仅见的!马行云自信自己的孤掌已是江湖一绝,在江湖中少有敌手!但在一招之内制住刀王是想都不敢想的!就算再苦练功夫五十载,也很难做到!他难以置信,发生这样的怪事,竟然不是在梦中,而是在眼前!他一时难已接受!此时,他才深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这句话一点不假!天下只有第七,没有第一?不!马行云宁愿相信另一句话: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如果眼前这红衣少年的武功算是天下第二,那么,没人敢称天下第一!又是叮铛一声脆响!青铜剑落地!没人攻击无情剑葛子青!剑是自己滑落的!这青铜剑在葛子青眼中,就是自己的命!从未离过手!但就是在没人攻击的情形下,剑竟然没握住!他也是被眼前这红衣少年的身手惊吓所致!这叮铛一声,才使马行云懵然恍过神来!多年的江湖经验使他明白,这是个误会!一个天大的误会!因为,以这红衣少年的武功,根本不屑用毒袭人!要任何人的命,简直是易如反掌,伸手就能取来的事!更何况马行云可不愿和这样的高人为敌,结下梁子!于是也春风般的一笑,双手一拱,向红衣少年抱着双拳,道:“敢问少侠大名?我等眼拙,错怪了少侠,还望您大人海量,宽恕则个,我等定会感激不尽!更何况,以少侠这样的身手,要我等小命,根本不屑用那些不入流的手段,就能办得到的!”老江湖就是老江湖,马行云总算圆场得及时,打马虎眼得体!“嗯!总算没糊涂到底!”这红衣少年接道:“但这位未免太犯浑了些!”他指的是刀王张通:“我李啸天若不是还有自保的防身术,此刻岂不是要冤为刀下鬼了?”说完,只听霹啪一声,解开了张通的穴道!但张通还是木立在原地,仿佛在梦中,神情恍惚如是!竟连道一声歉,道一声谢都忘记得一干二净了!还是马行云恢复了神志:“原来是李少侠,少侠的大度,真是折服我等!至于,李少侠对自己身怀之绝技过谦为是自保的防身术,那真是折煞我等了!”但马行云等当然不知站在他眼前的红衣少年正是如假包换的千年神君!人间仅有的神君!只因这神君每改一次朝,就换一次姓,每换一次代,就更一次名!更何况,他看起来,活脱一个俊朗少年的小伙子模样,谁都无法想象到这样的少年会和千年神君是同一个人!李啸天又道:“李某这‘仙人指路"的保命防身术也正是我常以自鸣得意之处!”“仙人指路?”这三位当家的异口同声的惊呼起来!他们曾听他们的爷爷的爷爷在讲过一个传说,一个关于“仙人指路”的传说!讲这个传说的那些人,个个都讲得诩诩如生!个个都将这个传说讲得有根有据,有模有样!好像这本来就是一个真实的据说!在他们爷爷的爷爷的爷爷,到他们爷爷这一代,一直存在着一个同样模样的、貌胜潘安的俊朗少年!而这少年总是一身红衣打扮,年年如是!曾用“仙人指路”的神技,灭过很多的魔教组织!用一种神果救过九死一生的无数中毒者!此时,三人听到“仙人指路”这四字都不约而同地仔细打量着李啸天:白晰的肌肤从脸到手,乌黑的长发披肩至腰!浓浓的一字眉、发亮得炯神的小眼睛、高高的鼻尖!槐梧的个子,让三人同时想到了同样的一句话:此人本只天上有!不知为何下凡间?三人同声异口地问:“阁少就是传说中的千年神君?长生不老的神君?百毒不侵的神君?”马行云没等李啸天回答,忽又自言自语的道:“看来,这真的不只是一个传说!红红的衣服、俊朗的脸蛋、唐王的姓氏、百毒不侵的仙身、仙人指路的神技!绝对错不了!”。“你倒知道得挺多!简直比我自己还了解我自己!”说着,只见千年神君李啸天像变戏法似的,又拿出了四瓶贴有女儿红三个大字的上等女儿红来,续道:“为你知道的这么多,我们当浮它几大白!”说完,三碗珍藏了四十余年的女儿红又已全数入肚!马行云不敢得罪千年神君!更何况!能喝到珍藏了四十余年的女儿红、能得到活了千年的神君的邀饮,简直是人生一大快事!现在,就算是天榻下来,他也不管了!那些“酒是穿肠毒,误人正事多”之类的良言全都抛至脑后!只见马行云喝得比神君李啸天还快、还干脆利落!根本忘了此时地上还躺着闭着双眼、将永远地闭着双眼的三十七个大汉兄弟,就连客栈外的第四辆镖车都忘了看管!刀王张通、无情剑葛子青见大当家的已浮了四大碗女儿红后,两人也都争先恐后地浮了一碗又一碗,一碗接一碗!啧啧了两声,刀王张通道:“真是好酒!来,李少侠,俺就借花献佛,敬神君三杯!”说是三杯,其实,此时,他名下的酒瓶子已空空如也!李啸天满赞地道:“想不到,三位皆是豪情大放之人!只可惜李某勿忙之中,酒未带足!改天再自酿一些,来个一醉方休!不醉无归!”说完,将自己还残余在瓶中的半碗女儿红递给了刀王张通!“多谢!能与神君同饮如此美酒,真是人生一大快事!那就一言为定,改天再登门讨扰!”无情剑葛子青倒只是喝酒,并未客套寒喧!李啸天“嗯”了一声,道:“三位是从何而来,到何处去?”孤掌马行云被神君李啸天这样一问,才想起客栈外第四辆镖车的事!大叫了一声:“不好!”已纵身飞掠而出,身法妙如行云,快如闪电!车内果然已被洗劫一空!马在物却已不翼而飞!随着一声长长的叹息,在眨眼间,又飞回原处!“就算我等三人倾家当产,也改变不了将会身败名裂的事实!”“哦?”神君李啸天只是“哦”了一声,他并不想打断孤掌马行云的话!正在附耳详听!“不瞒李少侠,此次是受了三皇子李敖之托,将一块玉面翡翠佛送至其皇弟李后主处!此物据说关系着今后的国运!里面藏着一些机密!这种机密只有李后主才能解开!自从在敝镖局接到三皇子李敖的这烫手的山芋后,我等三人商议率镖局众兄弟协力走好这趟镖!我等马不停蹄地奔波数日,行至这清宁镇时,突遭强雨,才得已偶遇神君李少侠!不曾想。。。。。。唉!我等所担心之事,最终还是发生了!幸好,......”说至此处,孤掌马行云就象泄了气的皮球,极其诅丧!神君李啸天并未宽慰马行云,因为他还在侧耳倾听。他不想打断诉说者。马行云续道:“我等在江湖中久负的盛名被毁事小,可这将关系到人间的一场浩劫,伤及的将是这些无辜的老百姓了!”说完,竟自极度伤感的喝完了瓶中的陈年女儿红!半滴不剩!这就是人性的弱点,在失落时,都想一醉解千愁!殊不知,欲借酒解愁,愁却更愁!如果说,世间还有解愁的东西,那绝对不不是酒,而是人!而这个人就是李啸天!也仅只有李啸天!从李啸天口中说出的话,就能解了孤掌马行云此刻的愁:“大当家的如若信得过李某,定当在两月内寻回此物!”如果世间还有一个值得人们信任的人,那这个人,就一定是神君李啸天!神君李啸天的那些神话般的功绩是苍白的岁月所无法磨灭得了的!终将载入史册流名千古!他的为人功德是有口皆碑的!此刻,孤掌马行云就如迷失在大海中突然遇见了救命稻草般的欣喜若狂!感激涕零地握着神君李啸天那白净的双手,哽咽着道:“小老儿,不!小可绝对信得过!”他突然觉得在神君李啸天面前,自称小老儿甚是不妥!改口为小可:“若得到神君李少侠的援助,小可便可安稳的睡个好觉了!神君的大恩大德,我等不敢言谢,更无以为谢,请受我等三拜!”说完,这三人竟又一齐行了个三拜之礼!神君李啸天赶忙扶起了这三人。道:“能为三位豪爽之友效力,本就是人生一大快事!更何况,此事有关天下苍生,李某更不能袖手旁观、置身事外了!李某自商周时期,就受教于姜丞相之命,要时刻以天下苍生为己任!想必,这次李某离园,也是姜丞相的仙灵之命了!”这真是:天降英才!----面生潘安貌,肚怀卧龙才!本只天上有!为民下凡来!于是,不但活人有福,而且死人有运!雨!雨止!天边,不知何时,挂了一道彩虹!顿时,清宁镇已恢复了往日的祥和!万物尽显勃勃生机!只见,神君李啸天已从怀中取出一小瓶瓜梨汁,将汁倒在茶碗中,双掌一挥,瓜梨汁正不偏不倚的流入三十七个镖客大汉的口中!稍时!死人睁开了久闭的双眼!已不再是永远的紧闭!此刻!这三十七个镖客大汉又有了一个新的称谓:复活的死人!不错!死人真的复活了!孤掌马行云、刀王张通、无情剑葛子青三人全都揉了揉自己的双眼!仿佛眼前的又一件怪事不是真的!如在梦中!这些,真的是真的!一点也不假!唉!“怪事年年有!今天特别多!”这三位当家的心里同时想起了这句话来!这对于三位当家的来说,不但是怪事,而且还是一件天大的喜事!不然,他们无法向这三十七位大汉兄弟的家属交待!在大当家的带动下,众人又一一向李少侠拜谢起来!黑云客栈里的店掌柜,那个头戴一顶羊角帽的五尺矮汉和六七位店小儿不知在何时,已不见了踪影!三十七位口吐鲜血的大汉拜谢了李少侠后,俱都擦了擦嘴角的血迹,和三位当家的整顿了车马,准备原路返回!约好了九月初九与李啸天在卢山的尚威镖局再会!不管玉面翡翠佛能否寻回,都要晏谢这位热情如火的神君李少侠!

清宁镇,湖北清宁镇。黄昏将近,千年神君李啸天已登上了黑云客栈的第二层木楼!行至第三间楼房,房门半掩。李啸天右手推门,门开。房内一床,一柜,两椅,八人,一味。床,是花雕大木床;柜,是普通方衣柜;椅形似红木太师椅;人,全是被一剑穿喉的死男人;味,不是鱼腥味,而是血腥味!而最让李啸天想不通的是,为何这八个死男人为何全裸着?当然,他此刻想不通的问题不止这一个,而是好几个:这些死者是谁?凶手又是谁?是否与玉面翡翠佛有着某种关联?那个头戴一顶羊角帽的店掌柜和七个店伙计为何突然消失?玉面翡翠佛现在在哪?李啸天很想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所以,他在凝神苦想。

夜,长夏的夜,因短而迟。但,在李啸天的凝神苦想间,已悄然来临!清宁镇,算不上是城镇,而是一个极其偏僻的郊外小镇,这里,住着百十来户的田园人家。在客栈的不远处,“呱呱咕咕”的响个不停。发出这些怪响声的不是人,却是被人叫着“青蛙”的一群夏蛙,这些“呱呱咕咕”的叫声,仿佛要告诉这里的每一个人,它们才是清宁镇之主!李啸天左手托着下巴,苦想依然,完全没去理会这群夏蛙的叫嚣。

如果有人认为。这些响声全是夏蛙们发出的,那你们就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错得离谱!其中,就有好几声是人发出的!这是为何?难道会有人无聊得大半夜里不睡觉,起来搞恶作剧?不,没有这样无聊的人,至少,这里没有。因为他们大多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田园人家,他们全是最忙最累的人,最老实的苦命人,就凭这两点,他们才不至于半夜起来学这群夏蛙叫,因为在他们的观念里,这样叫做“人不做,去做鬼”。而事实上,确实有人在半夜里学着夏蛙叫,而且,就在李啸天的门外。在江湖中,这种做法,是种合理的好方法,叫做“投石问路”!而这种方法,通常都很有效!

房内,红衣人一动不动,仍然左手托着下巴,形如蜡人,静如死人!

房外,黑衣人飞如快箭,居然全都杀气腾腾,好似恶魔,胜似厉鬼!

顿时,屋内,金剑乱舞,银针乱飞,快刀乱挥,毒镖乱掷!

看似乱,实不乱。刀,剑,针,镖,全都朝红衣人的要害大穴急奔而去,剑刺天突,刀砍期门,针入听宫,镖袭晴明。

这一刻,已成了红衣人生死攸关的一刻,眼看红衣人,将成血衣人。刀,剑,针,镖已距离红衣人身上不足两尺。

突然,红衣人挥手伸指,食,中两指已夹住金剑,金剑截住了快刀,快刀拦住了毒镖,毒镖封住了银针。这已是不可思议的事。而最不可思议的事是,本来是银针在最前,金剑在最后,而毒镖又比快刀先至,结果恰恰相反。红衣人竟能巧妙地将其顺序颠倒,巧妙得竟是如此的轻松自如!自如得就好象是天上的苍鹰在翱翔,水里的闲鱼在嬉游,没有丝毫的慌乱。四黑衣人皆欲溜之大吉,红衣人只一闪,又挡住了四黑衣人的去路!红衣人不怒反笑,道:“四位既然来了,又何必急着走?”,红衣人极其自信地接道:“我敢打赌,走你们是走不了啦,既然走不了,倒想四位给李某一个说法,如何?”“哼!好大的口气,我们不但能走,还能让你挂点彩头!”排站在第三位的一个矮瘦子黑衣人更是自负之极,自信心一点也不输于红衣人!“哦?有趣!这倒是有趣得很!这样有趣的事,李某倒还真是没遇见过,至于像四位这样有趣的人,更是头一回见到。那么,请问这位兄台,您说的挂点彩头,是能让李某伤残,还是能让李某半死?或是不活?”红衣人调侃着说,样子极不严肃。此时红衣人的表情,倒有三分酷似轻浮的纨绔子弟在轻薄良家妇女,完全没将这四位黑衣人放在眼中,就像是猫从不将老鼠当天敌,而只是将它当作猎物而已!“死到临头,还嬉皮笑脸,真是不撞南墙不回头,不见棺材不落泪!本姑娘说的当然是指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啦!至于是伤是残,倒都不是,当然是你死定了,明天的太阳,你恐怕是见不到了!”“不错,还想讨个说法?也许阎王会给你一个说法!三妹,少跟他废话,动手吧!”,站在第一位的黑衣人个子比这位称作“三妹”的略高,身材却比“三妹”粗大了一圈!她接道:“三妹,记着,天下的男人都是贱骨头,而且还一肚子坏水,个个都阴险狡诈,你要小心,千万不可和他们多说一句话,更不可爱上他们,否则,会悔恨终生的!”说完,便取针欲射!“放心吧,大姐,我才不会爱上他们臭男人呢!”,说完,也拔刀欲战!其余两位黑衣人像接到命令似的,起了连锁反应,也纷纷欲战!

“且慢!原来都是母的!喂!死肥婆,吃多辣椒了吧?难怪这么大的火气,再加上更年期,就更是不得了啦!很伤肝的!”

“噗嗤”一声,三妹由怒转笑,忽又由笑装怒!

只见红衣少年一副完全不在乎的样子,不知是不在乎她们已将向他索命,还是不在乎三妹这突然的一笑。他接道:“肥婆娘,你这种拿一说十,以偏概全的言论千万别教坏了年轻的小女孩,要知道,一道圣旨会灭了九族人,一张毒嘴,能教坏多少小孩?”,三妹撅着嘴,狠狠地瞪了红衣人一眼,大“哼”了一声,本想为自己已不是小女孩而辩护的。但,大姐却抢到了发言权:“住口!”,她已恨不得拿出手中的银针将红衣少年的巧嘴全缝起来,续道:“恶贼,淫贼,天下乌鸦一般黑,你们臭男人没一个是好东西,休再多舌。小贼,老娘要给你掌嘴!”大姐已被激怒,杀气冲天,说完,数十枚银针蜂涌而至,全朝红衣人的巧嘴而来。很名显,巧嘴将成破嘴,烂嘴!因为,银针多如群蜂,快如闪电!

顿时,一个男人的嘴已由破转烂。仔细瞧去,这个男人并不是红衣人,而是一个全裸着的死男人!红衣人在弹指间松手放了夹在手中的金剑,抓起一个死男人的后颈,用了八成内力,推向已攻来的银针,银针已全数钻进了死男人的嘴内,嘴已不成嘴,已成了肉泥!红衣人微带讥笑地道“死肥婆,人家已不能开口说话了,还缝他的嘴作甚?这岂不是脱了裤子放屁------多此一举么?”

“你!”,大姐除了一个“你”字外,已是力微词穷,样子万分的无奈,因为,她真的奈何不了红衣少年,这点她比任何人都清楚。若不是她的巫术失灵,她绝不会这般的无可奈何,一想到此处,便恨上心头:他恨李啸天,但更恨他心中的那个负心汉。恨终归是恨,但还是要面对眼前的现实,打算作最后一拼,她道:“二妹,三妹,四妹,我们一起全力围攻小贼,一有机会,大家就走,以后让王兄来收拾他,我们不是他的对手!”说完,大姐已从怀内拿出一条七星鞭,此鞭有七节,每节象是一个小五角星形状,它的好处就是灵活性极强,锋利无比!银针已不再是她的主战兵器!二妹也已不再使金镖,而是两柄两尺七寸长的钢皮剑,三妹仍然使快刀,一柄快刀!四妹也手握金剑,金剑早已出鞘,血战在即,但胜负却已分明,毫无悬念可言,胜利的天秤已倾向了红衣人!但——

天秤不会永远倾向红衣人,因为,天秤的另一边,已加了一个法码,一个颇有几分重量的法码!“我来也!”说完这三字的,是一个身穿灰衣长袖的黑面中年男人,看上去三十四五的样子,六尺高的个头,瘦长的黑脸,手里拿着一枝形似毛笔状的铁器,长不足半尺,脸上十足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看起来,和阎罗殿中的阎王无异,四妹大喜地道:“二王兄!”。

不错,此人便是江湖人称冷面阎王的王无情,他的这枝铁笔,就是震惊江湖的杀神魔笔,据说,见过这枝笔的人都已下了地狱,绝无一人幸免!大姐得意地道:“我说过,阎王也许会给你一个说法,只不过,这个说法,你一定很不满意!”她说这话时看红衣人的表情和在看一个死人的表情没什么两样!因为,在杀神魔笔之下,绝无生还者!绝对没有!

世事没有绝对,只有相对?这一战,没结束之前,胜败没有人会预知!因为,半斤遇上了八两!

“满意不满意,由我说了算,而不是由他!”红衣人指着灰衣人道!

“哼!!!”灰衣人一声绝对无情的“哼”,阴冷的“哼”。他不再说话,此刻,他已挥舞起了魔笔,他绝对是一个“少说多做”的人!从他的出现到此时,他共说了四个字!“我来也!”这三个字足已证明了他的目空一切!“哼”也说明了他的冷面,挥舞魔笔透明了他的无情!他不喜欢耍嘴皮子!也不喜欢和耍嘴皮子的人磨破嘴皮子,他喜欢直截了当的杀,用他的魔笔挥杀!

红衣人是李啸天,千年神君李啸天!可是他的降魔神杖不在!灰衣人是王无情,冷面阎王王无情!王无情的杀神魔笔尚在!到底是神降了魔,还是魔杀了神?难道真的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相信邪不胜正的人一定急红了眼!但事实真的不容乐观——魔与神的比例是5比1!

“笔扫千军”,这是冷面阎王使出的第一招,内行人都看得出这是最有效的攻着!以面找点,只攻不守!也就是说,将红衣人看着一个面,魔笔已完全将红衣人这个面笼罩在其攻击之下,从而找到一个突破点将对方击倒!“死里逃生”,这是李啸天用来化解其攻势的妙招,此招只守不攻,在十面埋伏中找活门,而此时的活门便只有王无情的左侧,因为王无情不是左撇子。但闪到左侧时,大姐的七星鞭正在等其就范!这就象是一个经验十足的老猎人早已在猎物的必经之处挖下陷阱,以逸待劳地坐享其成!但陷阱只能捕猎到走兽,而失效于飞禽!而这次经过的刚好只有飞禽!因为,李啸天的速度远要比大姐快,李啸天随手夺其鞭,大姐收鞭为守!二妹的两柄钢皮剑忙来救驾,双剑直指李啸天双手的内关与曲池穴,李啸天又只好弃鱼肉而斩熊掌,双手去拿二妹的合谷穴,二妹撤剑欲守。三妹的快刀又已杀至,这真是刚驱走了豺狼,又来了虎豹!李啸天哭笑不得,但幸好还能应付自如。只见,李啸天的右脚已踢向三妹右手的内关穴,,这时,四妹的金剑已横刺至李啸天的委中穴和承山穴,李啸天飞起左脚踢四妹右手的外关穴,四妹回剑为守!这一个回合,仅仅只是三个弹指间!

“笔点神庭”,冷面阎王又使出了釜底抽薪的一招,这一招自如得好似蜻蜓点水,变招灵活,攻击到位!李啸天仍是只避不攻,力保有一丝回旋的余地。一招“孙猴空翻”又已躲过。大姐连退数尺,二妹两柄钢皮剑业已杀到。..........

风,不是夏风,是劲风。

劲风吹来了天明,赶走了明月。

天已破晓,冲出了黎明!

屋内,劲风拂晓依然!三个弹指一个回合,又有谁能算出神魔酣战了几多回合?是无人能算,还是无人愿算?

曹操没说“鸡肋”,神魔却想早撤,双方已作好了鸣金收兵之势。大姐放了数枚银针,飞身便逃,二妹,三妹,四妹跟其后,王无情断后,也早已消失在茫茫破晓中!这一战,无人胜,也无人败。神君未追!不是穷寇莫追,而是凶寇不能追!

幸好,这一战,无人下地狱,李啸天也并没有像大姐所说的那样,成为下地狱见了活阎王的死人,而还是徘徊在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凡间,凡间一间客栈的雅阁间,这间客栈,依然还是“黑云客栈”。

空山神庙,一座宛如鸡蛋形模样的庙口,此庙又叫“洞庙”。洞庙内此时已传来了回音:

“四娘,想必这厮已不敢追来,东西找到了没?”

这位被称作“四娘”的,其实并非问话者的四娘,而是此人芳名杜四娘,杜四娘有一张迷人的脸,这张脸很媚,人们常称这种媚为妩媚。杜四娘很美,有人叫这种美为丰满美。而通常沉醉于这种美的,都是些瘦男人,像猴子一样瘦的男人。这句话,显然不是一句哲理,但,还是颇有几分臭道理。杜四娘,曾有过一段情,一段让她刻骨铭心的情,这种情毕竟是曾经,而曾经早已成为了过去,不等于现在。这种情,到了现在,已演变成为了一种恨,一种极为偏激的恨!她恨尽天下所有的负心人,尤其是负心的男人!

此时,能有这种恨的,恐怕,也只有大姐。所以,杜四娘,就是大姐。大姐虽然还是黑色衣装,但早就不是蒙面黑装,因为黑色蒙面巾早已褪下,露出了这张妩媚十足的脸。

洞庙长九丈,宽九丈,高九丈,庙内正中,摆有一副石像,此石像是一个人的画像,只见石像手持方天化戟,座骑赤兔宝马,高大威武,好不英姿飒飒!这种石像,据说是一个人刻意找名师巧匠雕刻的,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人称九天魔王的王无敌,而这被雕刻的石像,正是三国时战神的布,这绝不是一块布,而是天下无敌的吕布。也许是英雄惺惺相惜,九天魔王王无敌无疑是吕布的铁杆粉丝,绝对的崇拜者!王无敌也常以战神的化身自居,这种自居,是无愧的!

问这话的人,当然不是九天魔王王无敌,而是冷面阎王王无情,王无敌的二弟!

王无情站在石像正前方,站在王无情右边的,正是四妹,四妹叫做夏语,夏语与王无情正是男左女右地配站在一起,两人站在一起,像是一对璧人,一对绝对让人羡慕,嫉妒,恨的璧人。尤其是杜四娘,杜四娘无意识的怒瞪了四妹夏语一眼,四妹也歪脸回敬大姐杜四娘,眼睛似看非看着三妹韦依,心中想着眼前人王无情。坠入爱河的,显然是不止四妹夏语一个。此时,三妹韦依脸上泛起一阵红晕,脸上红扑扑,热辣辣,滚烫烫的,心也在加速的跳,她不是为刚才那一战胆战心惊的跳,而是为了刚才那一战中那个红衣人而跳,韦依此时,心中深深埋着李啸天,脑中时时闪现着一个红衣人。这就是爱情,一种所谓的一见钟情,爱情永远充满着玄妙,永远让人意想不到,更让人花了一辈子的时间,都难以琢磨透底。女人,一旦爱上了一个男人,就会远离其他男人,除非,这种爱不是真爱,而只是一种喜欢,这句话,可以算是哲理,因为,这句话,是某人说的,砖家说的,一个凡人说的。所以,四妹韦依在王无情的三丈左侧静静地坐着,在石凳上坐着,根本没有听到王无情的问话。一波秋水,在韦依脸上流露无疑,心中仿佛想要告诉李啸天:“我喜欢你,你可知道?”,但,苍天对她无语,大地没有回音,李啸天也没有给她答案,心灵感应这种说法,有时不但会显得不切实际,还觉得很荒诞。

“我们还没来得及找,就遭遇了他,所以......”

“所以还没找到?”王无情打断了杜四娘的回话:“这也并不能怪你们,普天之下,能与我兄弟四人战上三十回合的,可以说是寥寥无几,能胜过我四人的,更是屈指可数,和此人交手,就是我敌哥亲自来,也未必能讨上便宜!”

“二王兄知道此人的来历么?”四妹夏语好奇地问王无情。

“你听过江湖传说么?”,王无情不答反问!

“二王兄,什么传说?是关于他的么?”“他”字是顺口而出的,声音压得很低,三妹韦依反应过来时,马上将“他”这一个字改成了两个字“此人”。看得出来,三妹韦依对这个话题颇感兴趣!由本来的静静发呆,变成双眸炯视,炯视的方向当然就是冷面阎王王无情。要是平时,她才不愿意和冰冷无情的阎王二王兄搭讪!更不会去多看他一眼,她现在这样做,无非就是做好准备,准备侧耳详听。

“你们可知道什么植物最年轻,什么动物活千年?什么人最长命?”王无情又是不答反问,他喜欢用问话的方式来回答别人的问题!

“嗯......,植物嘛,就是松树喽,因为人们常说‘不老松”嘛!动物嘛就是......”

“就是乌龟,乌龟号称是千年王八,二王兄,你说是不是呀?”四妹夏语抢着打断了大姐杜四娘的话,和二王兄半开起玩笑来,因为二王兄姓王,人们常把姓王的和王八联系在一起,所以,四妹可不愿失去一个难得和王无情开玩笑的机会!但她却同时遭到了两个人的白眼,王无情与杜四娘!王无情白她一眼,当然是因为四妹有在拿他开玩笑之嫌,而杜四娘却怪别人总是打断她的话!

“什么人最长命?当然就是皇帝啦,万岁万岁万万岁嘛!二王兄,你说对吗?”三妹也不甘落后,有所启发地猜起谜语来!“可是,这跟...此人有何关系?”,三妹韦依差点又将“此人”两字简单地说成了一个“他”字!有时,复杂的问题需要简单化,而有时,简单的问题却需要复杂化!

“没关系?”王无情又用问解答:“但你见过有几个皇帝能活过一百岁的?恐怕一个都没有吧!但此人就活了不止千年!”王无情一本正经地道!

“啊?那他岂不是成精了?乌龟精!呵呵!”四妹总是爱开玩笑!

“难道他是神杖的主人千年神君?”杜四娘面带惊色地道!

如果换成别人,都会说“没错,正是此人!”可从王无情口中却听到:“除了他,还能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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