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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蒙絮不知道自己会到北京来工作,一点都不知道。她从未想到过自己会生活在这里。以前,她只是寄希望于张一平,希望张一平出人头地,可以独自抵挡家庭外面的风风雨雨,她只要做一个有福气的全职太太就可以了。她怕独自面对一个陌生的世界。她不想独自地去应付什么困难。她常觉得对于那些即使是很熟悉和习惯的一切,她也无能为力。她总想逃避什么。她知道自己不是一个坚强的女人。她希望能有什么人为她安排好一切,她只需过着一种既定的生活。她吃不了任何苦头。

蒙絮不想努力拼打,不想做任何动脑筋的事。她知道,即使自己努力工作,也没什么用处。多少年来,她惟一的梦想,就是能有一间小小的屋子,有一屋子她喜欢读的书,她只需呆在屋子里读书、编故事。她不知道怎样才能实现这个梦。也许,应该嫁给一个有钱的丈夫?

对于蒙絮来说,婚姻常使她感到一种说不出的味道。在很小的时候,她常会想象嫁给一个很穷很穷的男孩,就像七仙女和董永一样,然后奇迹般地给他一种幸福快乐的生活。随着年龄慢慢增长,感情上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纠葛,蒙絮终于发现,她永远不可能在婚姻中找到归宿。她可以死命地去爱一个人,在这样做的时候,她也会想和这个人永远相守。可是,一旦想到婚姻,她总觉不可靠,不可信。她不相信世界上有永恒的情感,而婚姻,实际上是使某种东西变成两个人的永恒。

但她还是结婚了。在她的手中,有一份法律认可的红缎面结婚证书。张一平也有同样一份。可它从未使蒙絮产生一种神圣的感觉,即使在刚刚拿到手的时候。她只觉得很滑稽。蒙絮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结婚,她总也想象不出自己是一个男人的妻子,和一个男人是自己的丈夫的那种情形。但因为要有个好工作,因为跟张一平结婚她大学毕业后就可以留在省城工作,这是当时的许多大学同学梦寐以求的事情。而张一平好像把跟她结婚作为他生活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为了报答他能通过他那在省城市里握有实权的父亲的关系给她找出版社这一份好工作,她才有了这张证书,有了一个结婚的概念。没有婚礼,没有蜜月,没有洞房花烛,什么什么都没有,她便已是人妻,但她并不为此觉得幸福和自豪。而且,就在她和张一平去领结婚证那天,她和张一平在路上因为要乘车还是要走路去这么点小事大吵一场。当他们板着脸,填好表格,拿到各自的结婚证书时,她笑了:“这就算结婚了?”当然,在这个世界上,如果有她要嫁的人的话,那个人就是张一平。张一平是实实在在地疼着她爱着她让着她的。

转眼之间,蒙絮来北京已经大半年了。这半年来,在蒙絮的生命中,也许是最困难的日子了。以前,她以为北京是天堂,她会在这个飞速发展、日新月异的国际大都市里自由自在地生活和创业,来了以后才知道,她得独自面对怎样的困境!金钱上虽不贫乏,但工作的紧张繁重,加上生活上的不适都让她无所适从,而最使蒙絮绝望的就是孤独和寂寞。这是一种她坚信永远克服不了的孤寂,不是因为没有朋友,不是因为独处,而是一种精神和心灵上的寂寞,一种漂泊异地他乡的孤独。没来几天,蒙絮就发现,北京人节奏很快,情感也是简单明了的,而蒙絮又是多愁善感惯了的,她觉得自己是被置身于一个无边无际的大沙漠中。在写给朋友们的信中,她大骂北京是“拥挤、让人心身疲惫和心烦意乱”的地方。她不明白,到底是因为什么,使得她和那么多大学毕业生想方设法地来到这块土地上,而且,好多人还想在这里扎根。仅仅是因为所谓的信息和发展机会比较多?

实际上,蒙絮不应该多愁善感,她不应该有时间多愁善感。即使不吃不睡,她应付起工作来也是力不从心。她不应有空闲多愁善感。可她实在是孤独、寂寞!孤独寂寞时她就拼命怀念,怀念另外一块土地上她曾有过的那一切。因为怀念,这里每一个日子都变得越发单调、漫长起来。

为了使自己轻松些,蒙絮又开始动笔写起小说来。在大学时她常写,参加工作以后就渐渐没了兴趣,丢掉了。来到北京后,不知是一种什么心理,她又开始有了一种冲动,想把内心里的某些东西表达出来。在她看来,人心灵空虚的时候,需要用某种东西来填补,就比如恋爱,而她的文字可以表达出那种复杂细腻的情感。她不想承认有这种感觉是因自己有了太多的失落。

公司大致每周开一次选题会。蒙絮记得自己第一次报选题,她的选题是叫《城市******揭秘》的一本书,故弄玄虚地宣扬像“爱情=性‘爱’+激‘情’”、“爱而不做,怎么知道是爱?”、“赢得男人心的最佳办法就是当胸一枪”等等。选题组的领导很感兴趣,蒙絮却在心里不停地骂自己。她觉得,编辑这类图书仿佛是在出卖作为一个女人的人格,无耻透了。她当然不知自己为什么会这样责备自己。

公司老总长得很胖,却喜欢穿得鲜艳,蒙絮觉得她至少有五十岁了。她很会说,也很能说,蒙絮坐在那里,看着她,灵魂早已不知飞到哪里去了。她的目光总是空空洞洞,老总也总是问她:“蒙絮,你还在这里吗?”蒙絮抱歉地笑了笑,把目光收了回来,却不知在看些什么。

蒙絮知道老总不喜欢她,什么样的领导都不会喜欢这样心不在焉的下属。可蒙絮觉得老总很伟大,因为她告诉过蒙絮,她为出版社在北京展开这么庞大的业务并以独到的眼光筹备组建公司时,丈夫便为了别的女人和她离婚了并带走了他们的孩子。她自己一个人在北京拼打创业,终于打下了这么一片天下,使一家小小的地方出版社在强手如林的北京里站稳脚跟而且日益壮大起来。蒙絮想象不出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毅力和魄力、智慧和勇气啊!她觉得自己太无能了。

蒙絮很喜欢老总办公室墙上的那幅画:紫色的天空,金色的星星,一个黑色的被夸张得变了形的人体。蒙絮觉得这幅画里有一种无法言传的深奥的哲理。每当她凝视这幅画时,她就会感到一种被压得喘不过气来的感觉。她想爆发,想渲泄,可那只是一种内心的挣扎。即使自己痛苦得扭曲变形,她也只能扯过一片忧郁的紫色,严严实实地裹住自己。那些金色的星星,只是一种诱惑,一种诱惑人去梦想却又无法捕捉的空朦!

那时,蒙絮大学还没有毕业,在读大三。她总想画点什么,她觉得,若是蘸着自己的鲜血,在一片白色画布上随便一抹,便会诞生一幅惊天动地的杰作。自从那时起,她便有了一个总也摆脱不了的恶梦:自己置身于一个血池里,就像风靡全球的那款华文游戏《仙剑奇侠传》里血魔王的血池那样,使她艰于呼吸。

为了她,张一平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蒙絮有时觉得他很可怜,为了爱她,他连自己什么都不在乎了。为了让蒙絮快乐,他殚精竭虑想尽了办法。记得有那么一连几天,蒙絮忽然来了兴致学剪纸。先剪字,后来剪简单的人物和花鸟鱼虫,最后剪一些奇形怪状的……蒙絮竭尽了自己的想象,她觉得很开心。蒙絮难得有那样心平气和的时候。

张一平高兴得不知怎样讨好蒙絮,为她买了许多剪纸用的红纸,为她打扫满地的废纸屑,还把那些剪纸一张一张地拼贴钉在墙上。嘴里不停地说:“蒙絮,你真聪明,真有天才,你该去学艺术的。”

蒙絮于是也不知天高地厚了。她忽然萌发奇想,要准备周游全国各地,用双手剪出自己美丽的世界来。当张一平说安徽还是陕西某地是中国剪纸的故乡时,她兴冲冲地竟去买了火车票,要去看看,拜师学艺。可是,没过两天,她就把这事彻底地忘到脑后了。

蒙絮对老总说:“苏总,您特像我妈妈,真的,很像很像……”老总的头发是少女般垂泻下来的飘柔式,并且染了黑。她穿着一件深蓝色的T恤衫,一条黄底印有大朵红色郁金香的裙子。这身打扮,让蒙絮觉得忙乱不堪。更让蒙絮觉得烦躁不安的是,老总头上别着一只大大的金光闪闪的蝴蝶发夹!

蒙絮坐在她面前,眯起两眼,直直地盯着老总不断翻动的两片薄唇。其实,她内心很明白,她和自己的母亲根本就不一样,只是这种感觉,这种坐着听一个人不停地讲什么而自己什么也没听见,连自己在哪里都不知道的情形,她一直很熟悉。

老总吃惊地瞪大眼睛。她的眼睛是慈祥而且智慧的那种类型,又有一种幽幽深深的涵养。开会时,它们常常能使蒙絮想起上大学时每次从家里出来母亲站在村头目送自己远行的情景。如果只是这双眼睛,是富有诱惑力的,蒙絮想。深邃的眼神会使人有一种想走进去沉睡不想醒来的欲望。如果老总是个男人,而且是个不太老、不太矮胖的男人的话……蒙絮最不喜欢的就是矮又胖的男人。矮胖男人令她想起老家地头上圆圆的大南瓜。老总脸上涂着厚厚的粉,却掩盖不了褐色的老人斑。薄唇画成了两条血线,像返老还童的妖精。其实,蒙絮很喜欢皮肤自然白皙的人,像婴儿一样皮肤白得透明,仿佛去皮后的荔枝,只要用指甲轻轻一画,那皮肤就会破裂。最主要的却还是孩子的眼睛,没有见过丑恶的东西,总是那么清澈无邪,折射着太阳和彩虹的颜色。

办公室里有个女孩,叫朱艳,是公司在北京招聘来的行政秘书。人长得还可以,只是妆化得很浓,两个眼圈涂得黑黑的,嘴上抹着荧光唇膏,显得太做作太妖艳了。她对蒙絮倒挺客气,有事没事会在一起聊上几句。可是,对朱艳,蒙絮总是有种不友好的态度,她觉得她太颐指气使,居然要给编辑人员指派工作,而更可笑的是,大学毕业的行政秘书竟然连会议记录都不会写。

朱艳喜欢谈论她的男朋友。她总说他长得“非常有形”。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中午,在蒙絮的印象里,好像难得有那样好的天气。吃完午饭后,朱艳叫蒙絮一起去办公楼下的“休闲地带”坐坐。那儿实际上只是一片巨大的草坪,有铺着青石的人行道纵横交错。天蓝得可怕,透明一般,蒙絮觉得它不是在头顶,而是在脚下,心里一直有某种想跳进去的冲动。旁边的各种写字楼商务楼庄严肃穆,高耸屹立着,犹如一股冲天的怨气或怒气。远处白云悠悠,清风拂面而来,蒙絮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没有那种“身居人间仙境”的感觉,而是觉得自己周围的一切在这片祥和的氛围中是绝对的极不真实。

她和朱艳相对而坐。朱艳的手里,正折叠着一只漂亮的纸鹤。蒙絮仰头看着天,风吹过的时候,头发便乱乱地遮住了半边脸。她总试图从无限深远无比辽阔的晴空中看出点什么。

“蒙絮,喜欢这儿吗?”朱艳有一搭没一搭地问着话。她的头发很长,很轻柔很顺滑。

年轻漂亮的女孩似乎都喜欢留一头漂亮的黑发。

“不,我会死在这里的。”蒙絮的神情很严肃,她的脸上现出一种痛苦的表情,眉毛也随着紧皱到一起。

“为什么?”朱艳的声音里有种夸张的不解。她把折好的纸鹤放在掌上,歪着头仔细打量着。

“不知道。感觉而已。”蒙絮冷冷地说。她讨厌朱艳的做作。她总觉得朱艳在刻意表现一种女人气,所谓的贤淑的女人气。

“你不该这样。蒙絮,咱们公司现在发展得这么好,况且你又是在编的资深编辑,拥着铁饭碗,你会大有作为的。”朱艳很认真地劝慰着她。

蒙絮开始有些不耐烦。她最恨听这些话。她觉得一切都和她没有关系。她不喜欢什么在编,铁饭碗,稳定工作,她可以不要这些东西,因为它们并没使她高兴。她不知她要什么,也不知什么会使她高兴。

远处,两个光着膀子的小男孩在玩足球,柔软的头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黑白相间的足球在他们脚下滚动着,在绿色的草地映衬下,好像某种系着梦幻的东西,在两人之间飞来传去。蒙絮好像也有过这样的时候,在好多好多年以前。她的心里,掠过那么一丝若有若无的温柔的痛楚。

她轻轻地叹口气,对朱艳说:“你有你男朋友的照片吗?能不能给我看看?”朱艳从口袋里掏出皮夹子,抽出一张照片递给蒙絮,脸上是一种期待和愉悦的表情。

蒙絮突然大笑起来,笑得满眼是泪。“哦,朱艳,这就是你‘长得有形’的男朋友吗?哈,多么丑陋的小男人!瞧他的眼睛,细得像一条线,还恶狠狠的,鼻子朝天,雨可以滴进鼻孔里,牙齿暴突,门牙大得吓人,简直是一个活生生的小丑嘛!”蒙絮只是知道,“小丑”就是小时候看的戏里在舞台上跳来跳去长得难看而好笑的人。

朱艳的脸涨得通红,她一把夺过照片,大声地说:“你太欺负人了!”站起来飞快地离去。

蒙絮依然坐在那儿,茫然地看着朱艳背后飘飞的长发。她知道自己太无礼,但是,她有了一种发泄之后略微的轻松。其实,她说这些话是毫无意义的,不要说朱艳的男朋友没有长得那么丑,即使丑,和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呢?但她就是想刺刺朱艳,什么也不为。她知道说这些话时,自己的心里很是有一种恶狠狠的劲头。

蒙絮迷迷糊糊地又在那里坐了很久、很久,那两个小男孩也在那里玩了很久、很久……天空依然晴朗得不真实。

晚上,蒙絮想给张一平打个电话,却不知该跟他说什么。好长时间没联系了,有时似乎忘记自己有个丈夫在远方。刚来的时候,她隔几天就打电话,什么什么都要告诉他。她不想让张一平为她担心,在她迄今为止所遇到的男人中,张一平是最爱她的一个。可是,自从那次去了青岛,自从她和夏华之间发生了那些以后,要给张一平打电话是很难很难的事了。往往地,几个星期也不联系一下,张一平总是发来短信问到底怎么了。

蒙絮为张一平感到难过,有时候她真想如实地告诉他,到底怎么了。可是她知道不能。等回去再说吧。有些东西,不知道反而比知道要好,不知道不烦。

“一平,你好,我想写信比打电话更能使我的心情安静下来……”蒙絮坐在桌子前,摊开的信纸上,只写了这么几句。她呆呆地坐着,脑子里想象着张一平此时正在做什么。她发现,根本不可能再对张一平说“想你”“爱你”等等。她有时候很好奇,如果信是写给夏华的将会表达得多么的缠绵。而他是不是会说一些水分很高的甜言蜜语来满足她呢?蒙絮很奇怪女人为什么会喜欢受骗。

《圣经》上说,蛇引诱了女人,女人引诱了男人,这是人类罪过的由来。这样看来,男人比女人愚蠢多了。可蒙絮总觉得夏华是在和她玩一场游戏,她却傻得当真了。夏华很聪明,她不是对手。再说,她没有玩游戏的心思。随他去吧,她常常会这样叹息。她觉得自己已死下一条心,什么都不顾及了,哪怕夏华把她杀死碾碎,她也绝不哼一声。

她惟一担心的是,张一平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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