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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11)

虽然中国已经结束了皇权统治,但皇恩浩荡的中国传统文化并没有结束。依赖别人,不依靠自己依然是我们的传统思维。虽然我们是弱势文化,但我们却看不起失败者。胜者王侯败者寇。这是最好的注解。而西方的强势文化的代表,美国,对失败者体现出的优雅风度是我们有目共睹的。奥巴马获胜的时候,共和党的那位竞选者,在奥巴马的获胜之夜,风度翩翩上台与奥巴马握手。在我们来说是不可想象的。一旦成为竞争者就是势不两立。当然我们的竞争和西方的竞争不是同一个范畴。这就是我们的文化。甚至我们的最底层的人,哪怕是弱势群体,哪怕是阿Q的子孙们,对失败者也会给予深深的唾弃。

小说的另一位主人公芮小丹在生活中也是一个强者。那么我们可以把她划在主流社会里面。在生活中她不依赖别人,依靠自己。用丁元英的话说,她的生活是一种病态,当然这是用常人的眼光。你想,拥有德国的居留权,又有母亲在德国。却留在国内干刑警。这也是一种强者的活法。谁能够这样随心所欲的活着,不受人的摆布,我认为这是一种强者的体现。当芮小丹被炸,她自杀的那一瞬间,是一种强者的生存姿态支配她自杀的。因为在她的心中,我可以怎样活或那样活是由我说了算的。

如果是一个弱者,始终处于被支配地位,他不会自杀。由此我想,什么文化都有优劣的,都是一分为二的。如果从生命的角度讲,芮小丹选择自杀是错误的,但是,在芮小丹的意识里,我无法那样活,我不能那样活。这一点和乐圣旗舰的林雨峰老总自杀的内在理由同出一辙。

那么,刘冰的自杀呢?如果说芮小丹和林雨峰自杀带有些悲壮色彩的话。刘冰的自杀让我觉得可悲、可怜!

因为刘冰是一个弱者。弱者和强者相比具有比强者更多的韧性。然而刘冰错把自己划入了强者的行列。他没有强者的基础,更没有强者的姿态。他错误地把自己当成了强者。因为开宝马也好,当主任也好。那是你想要的生活,不是你应该有的生活,当你错误地把自己想要的认为自己就应该拥有混为一谈的时候,你就糊涂了。所以理想和现实的差距不能人为的拉伸过大,否则让人崩溃。

刘冰的悲剧在于自己死都不知到自己死在谁的手里。当丁元英给他一纸密档告诉他这只能让他保住饭碗而不能作为要挟的条件时,他仍没能够明白丁元英的良苦用心。直到死的时候他仍没有明白丁元英在帮他,而是怪罪丁元英又一次骗了他。严格地说,这也是一种文化上的差异。

那么,强势文化和弱势文化哪个更好?

当今美国社会无疑是强势文化的代表,他也在推行自己的强势文化,他把自己的文化打造成一种普世文化,但树敌太多,招致众多的反对。

而中国的弱势文化却包容了更多的异族文化,一些其他的文化也湮没在所谓的弱势文化之中,孰优孰劣?

让我产生疑虑的是美国的普世文化到底适合于哪种土壤里里种植,我们到底需要哪种文化。

但我更多的还是喜欢强势文化。因为在每个人的个体中,强势文化带有更多的选择权。

但弱势文化有它更多的包容性和妥协性。

细细的想来,中国的弱势文化是中国的传统文化,是生长在根子上的东西。你要寻找弱势文化的源头,那么在中国的儒家文化,包括玄妙、哲学般的道家文化里面,你可以看到它的影子。我们每个人都饱受这种文化的浸染。比如,儒教中的君、臣、父、子,就是对人的一种束缚。

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老子的无为而治,以及他着名的对水的论述,“水善利万物而不争”,“柔弱胜刚强”,“大国者下流,天下之牝,天下之交也”。

“天下莫柔弱于水”。当然老子的弱是形式上的,好像背后有强大的东西作为支撑。而儒教纯粹就是让你俯首称臣。

当一个民族的文化是处一种弱势的时候,你的国民们想不缺钙也难。

但世间的万物是相对的,中华文明能够传承下来,也得益这种弱势文化。

弱势文化的核心是善变和保存。当蒙古人的铁蹄踏进中原一统天下的时候,骁勇善战的游牧民族慢慢地消失在弱势的汉文化漫漫烟尘中,不见踪影。有人说中国出汉奸,概源于此。

在这篇小说里,一个核心词语是“杀富济贫”。在丁元英的鬼才般的导演下,把一个在音响界呼风唤雨的林雨峰逼在了悬崖边上。

杀富济贫,在中国的历史中并不陌生。梁山的好汉,历代的农民起义,都是在干这同一件事。这是一条在世界范围内通行的法则。因为国家、政府主要的任务是对经济的第二次分配。分配不公不光贫困的第三世界国家存在,就连发达的西方国家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分配就意味着将富人的钱通过合理的方式分配给穷人。这篇小说就触及到了这个问题的实质,用杀富济贫这个词有些不妥,富不能杀,杀富济贫这种方式过于极端,尽管现在讲的杀富已不同于以前的杀富,但用财富的重新分配更好听一些。

丁元英就是用合法而模糊的手段把林雨峰的乐圣旗舰的财富来转移到格律词或王庙村。丁元英的举动给人这样一种思索,代表中国落后农民的王庙村村民怎样才能过上好日子。如果不是遇上丁元英,王庙村的音箱卖不到欧洲。那么,我只是想,胜诉后的王庙村或者说格律词能走多远?因为格律词放在大的环境中只是一个个案。但这个个案显示出一种缺失,这是这篇小说不受主流社会肯定的原因。

这篇小说告诉你,世界上有没有救世主,有,很遥远,靠不住,那就靠我们自己。自己能靠吗?晓明和世杰、刘冰靠了一回自己,硬是把到手的机会拱手相让了,连他们自己都后悔不迭。这让我明白一个道理,靠自己首先有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自己必须有靠的资本。当然说到底,你仍然是一个弱势群体,当你自己无法依靠的话,你靠不靠别人?那么,怎样改变自己的弱势身份?

用丁元英的话说,中国属于弱势文化。弱势文化造就弱势群体,看来想要改变自己的弱势,需改变文化属性,那么,既然如此,由谁来改变这种弱势的文化属性?我又想到丁元英对林雨峰说的那句话:杀富富不去,救贫贫不离。

由小说说到现实,中国的经济最大的弱势在于分配不合理。中国要想稳定,光靠“保八”和提高GDP就能解决问题?每年政府万亿元的财政支出就可以提高GDP,但能提高就业率吗?

回到小说。

好的小说,是原汁原味的再现了生活,很少能看到作者自己“创作”

的东西。

有一类小说明显的感到作者笔下的人物经过了塑造,但你仍然爱不释手。当我看到丁元英在古城为了朋友卖磁带维持生活的时候,我感动了。我也知道,这是作者虚构的一个人物。但仍旧让我感动。我想,这就是艺术的魅力。哪怕艺术是粗糙的,能让人感动,一定是有像善的一面。

人肯定不会因恶而感动。

我们的社会需要更多的丁元英,因为丁元英想到的不全是自己。这读《遥远的救世主》

就够了,我们不能苛求更多。当社会中的每个人都能够想到别人的时候,即使文化属性属于弱势,我们的民族仍然能够强大。

好的小说给与人的感觉是把生活搬进了书本。另一类小说是把作者的世界搬进了书本,和生活有区别,但仍然能说是好小说,区别是熟悉还是不熟悉的世界。

2009年7月13日星期一

黑色的《琥珀》

话剧《琥珀》有人说是悲剧。我觉得有些不靠谱。导演用许多先锋的元素来表现有些过于嘈杂、躁动的现实生活,虽然有些悲怆的色彩,但仍不能说是悲剧。我倒觉得看完全剧有些喜剧或闹剧的成分,这样说有些不太严肃,仿佛对导演不太尊敬。

有人这样说:为了营造出一种魔幻的荒诞感和隐藏的悲剧氛围,《琥珀》的舞台空间将现实与超现实、世俗场景与抽象心灵景象融合在一起,展示了一种强烈的实验色彩和情感的唯美追求。

魔幻、荒诞、超现实、世俗的场景,确实给人一种黑色的幽默感,孟京辉导演用一切可能的元素,在制造一种奇特的效果。这种目的达到了,但结尾小优在呼唤高辕的时候,我觉得有些牵强。可能是导演觉得现实过于冷酷,这样的结尾能给人一些温暖,因为高辕确实是一个目前社会症候中一个典型人物,玩世不恭、唯利是图、得过且过的人物,起初他以为是自己诱惑了小优,当他明白小优喜欢他是因为小优男友的心脏植入了他体内时,他有些控制不住自己,有些歇斯底里,仿佛是小优诱惑了自己,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这个玩世不恭的小伙子彻底喜欢上了小优,还是一时兴起?这种人有真挚的感情吗?可以算作例外吧!

结尾确实出乎我的意料。小优在呼唤高辕的时候,我明显感觉这个结尾和整个的剧情不太相符,破坏了整个剧本的平衡。编剧一方面是在撕开现实的帷幕,让人看到现实浮华、喧嚣的一面,又在安慰人们,世间的真情依然存活在心底,用一个发臭、丑陋的外壳包裹着美丽而哀伤的心灵,是一种无奈,还是孟京辉和现实的一种妥协。

我前面有闹剧一说,是因为当天津快板出现的时候,我觉得有些滑稽,可能是导演的有意为之,因为现实生活本身就有滑稽的一面。

小优执着的爱是因为自己的前男友说过,我的心爱你,小优就固执地爱上了颓废、生活糜烂的高辕,因为只有高辕能让她听到自己男友的心跳。最终小优爱的是死去的男友,还是现在的高辕?我有些糊涂。

除去一些先锋、杂乱的外在元素,《琥珀》仍旧讲述了一个爱情故事。

孟京辉导演是否在告诉人们,生活中不能没有爱。

散场后,孟京辉和《琥珀》的编剧——自己的妻子廖一梅在签名售书,夫妻俩面带谦和恭敬的微笑,礼貌地给每一个读者认真地签字。我心中除了尊敬之外,心中竟然升起一种异样的感觉。在宏大的国家大剧院映衬下,夫妻俩和话剧艺术而变得有些微小……

辛苦了,这一对为艺术而辛苦的夫妻。我心中暗暗地祝福他们。

2008年4月2日星期三

“刺客”豫让的精神悖论

话剧《刺客》的故事梗概很简单。晋国大臣智伯兴兵伐赵,反被赵襄子所杀。门客豫让为了给智伯报仇,服赵襄子的劳役接近赵襄子,行刺不成又不惜以毁容为代价以期获得行刺的机会,最终失败。留下一句千古名言“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

话剧的开始,留下了一个悬念,赵襄子问同和豫让给智伯当大臣的郗疵,得知豫让的经历,知道豫让做过范氏的门客,后投奔在智瑶的门下。

那么让赵襄子不明白的是既然你豫让节气颇高不事二主,为何却能转投在智瑶的门下,而不能为我所用?这是赵襄子的疑问,也是我的疑问。

当剧情接近尾声的时候,赵襄子终于明白了原因,豫让如实相告,之所以我为智伯而死是因为智伯把我作为上宾国士对待,而范氏把我当普通门客对待。这是我能为智伯报仇而死的原因。我们终于明白原来豫让是以一种感恩的心态来为智伯报仇的。

编剧徐瑛说:刺客身上所承载的人文精神在《刺客》一剧结束的时候已走向死亡,随着利己主义一跃成为新的时尚,我们的灵魂逐渐地被“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人生哲学所主宰。

豫让的那份纯粹被我们确确实实的已经丢失了。

这是很可悲的事情。

因为可悲,我有了写《刺客豫让》的激情。

……

是的。全剧结束的时候,我也看到了豫让的可悲之处,但我以为的可悲和编剧理解的可悲是不同的。

我们来分析一下豫让这个人。在战国春秋时期,游走于各国之间的术士、门客多不胜举,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用自己的三寸之舌登堂入室,实现自己的梦想。豫让也不例外,作为一个门客最大的愿望是被主子认可。

之所以他能够在范氏的门下转投在智瑶的门下,是因为范氏待他一般,也就是不被重用,所以在转投智瑶的门下时,他是没有任何顾忌的。在智瑶这里,豫让实现了他人生的最高理想。尽管智瑶是一个骄奢淫逸、独断专行、贪婪无比的家伙,然而对豫让百般宠信。这让豫让找到了人生的最佳位置,同时也是实现了他人生的最大理想与价值,所以,让豫让不光是感激涕零,而且让豫让所理解为自己的知己。当智伯为赵襄子所杀后,豫让不能够接受,与其说是豫让为了“义”为智伯报仇,不如说给他提供表演舞台的那位“知己”死了,就像一个政治家离开了政治舞台,郁郁寡欢会愤激而亡的。如果单纯的理解为豫让就是为了“知己”而不惜身家性命,以死相报,那么这是一种“愚忠”,是思想狭隘的一种表现,只能理解为这个人够朋友而已,充其量是一个带有“侠客”义气的门客而已,很难上升到精神的层面来理解。

如果把它上升到精神层面来理解,那就是给我提供“表演舞台”的智伯死了,我活着的意义不大了,我甚至很难在你赵襄子那里找到我理想的“舞台”,豫让所言的不事二主那是虚言。他不是从范氏那里出来了吗?范氏不是他的主子吗?只是这个主子对他像一般的门客而已。没有识我其才,没有给我理想的天地让我驰骋,所以我投靠智伯门下没有一点心理负担。你说豫让纯粹吗?他是有选择的。如果我同意编剧徐瑛的对豫让所说的纯粹,就必须从精神的层面来理解豫让,否则豫让够不上纯粹。如果我从精神的层面来理解豫让,那么豫让又是一个糊涂蛋。赵襄子之所以不杀豫让,一方面感叹豫让的“义”,一方面想为我所用。所以赵襄子感叹:你豫让是铁石心肠。我赵襄子屡次放你,你一点儿感化都没有。当然你可以理解为赵襄子不杀豫让是往自己脸上“涂漆”。漆图在墙上让人看上去亮堂(豫让的一句台词)。实际上赵襄子是有胸襟的。郗疵说:是不是你豫让的一次次的刺杀未遂,赵襄子一次次地放你,成全了赵襄子的美名。到底是赵襄子成全了豫让,还是豫让成全了赵襄子。让我看来是赵襄子成全了豫让,是赵襄子脱下自己的“龙袍”成全了豫让的梦想。让这个具有“愚忠”情结的豫让终于完成了自己的梦想。实际上赵襄子是有挣扎的。从剧情来看,赵襄子也动过杀豫让的念头,但是当他冷静下来的时候,他还是放了豫让。从内心来讲,赵襄子对豫让还是有敬意的。这敬意表现在豫让对智伯的“忠”上,所以连开明的赵襄子都仰天长啸:智伯身边有这样的人,死也足矣。统治者最喜欢的“忠”在这里表现得淋漓尽致。赵襄子在杀郗疵的时候几乎是毫不犹豫的,在他看来,郗疵是一个小人,虽然他光明磊落地给赵襄子出了一个三全其美的计谋,同时也让赵襄子看到了郗疵的骨子里的东西。

在豫让自杀后,赵襄子说:可敬,可叹,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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