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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遇戎族古羽遭困 追强盗流霞请缨

“这里的空气好香啊!天空好蓝啊!”和虹霓回到了几千年前,古羽睁开眼,看到蓝得快出水的天空,呼吸着清香的空气,躺在草地上忍不住发出由衷的赞叹。

“真不知道几千年后你们干了些什么,把天空搞得那么灰蒙蒙,空气又臭又难闻,可难受死我了。”虹霓埋怨完后世的不肖子孙,也欣赏着蓝天,缓解对不肖子孙的嫌弃,不知为何,她的脸色微微发白,像敷了一层粉底。

几千年前的太阳并没有什么不一样,依然当空照耀着万物,天蓝得像一张高清的壁纸,那远处的青山像一颗颗凝绿的宝石隐隐发着光,连绵的草甸像铺在地上的绿缎子惹得人遐思无限,还有那开满山坡的五颜六色的野花,一群群不知名的飞鸟在林子飞翔、草间跳跃。

好一幅美丽的原始秋野图!若是能画下来,简直是绘画史上的旷世杰作,可惜古羽除了粗通拳脚功夫,根本不懂作画,辜负了这一片美丽原野。

“现在是什么时间?我们在哪儿?”古羽一时摸不着头脑。

“具体的时间我也不清楚,不过现在离捉鹿地大战应该还有不少时间,这样你准备的时间也充足些。这里应该是北方的山林,不过现在好像还不是神熊部落的地盘。”虹霓环顾四周,然后指着南方:“角力部落应该在那个方向,你先去寻找角力部落的氏族,记住:千万不要暴露自己的身份,也不要把玉环的秘密告诉任何人,否则他们会把你当成异类烧死的。你得找机会去见东王公,他会告诉你接下来怎么做。”

“东王公住在什么地方?要怎么找到他?”

“东王公在泰山顶上,从这里到泰山沿路会有许多毒蛇猛兽,靠你一个人恐怕无法安全到达,所以你还是找要几个帮手。接下来就靠你自己了,这玉环能保你免受寒暑之苦,哎,回到这里之后,我不能随意从玉环里出来了,一受到阳光照射,我的阴魂会受损,得回环里静养许多天才能复原。需要的话,尽量晚上来找我,轻抚玉环的虎头三下,我就会出来见你,记住了哦。”

“我知道,我记得了。”古羽大着胆子点点头,四处张望着。

虹霓在太阳下显得有些憔悴,叮嘱完古羽,朝他做了个鬼脸,便很快消失了,古羽心里害怕,但是早已见怪不怪,假装很轻松,这下一个人走路倒也方便,他站起身,观察四周的环境。

空气中荡漾着绿草野花的清香,草甸上,只有风儿吹过草丛的声音,蜜蜂、蝴蝶在花丛里成群结队地追逐着。

这蓝天绿草蝶舞蜂飞,简直是醉人的美酒,香气四溢啊,古羽哪里见过这样的美景,仿佛醉氧一般,久久陶醉在这如画的风景中。

但毕竟是原始山地,美丽的外表下面其实潜伏着未知的危险。

这里四面八方望不到一星半点人类的痕迹,只有近处的草甸,远处的森林,仿佛到处都潜伏着毒蛇猛兽,随时跃起向人发出致命的一击,这样的原野给人一种野性和神秘的美感。

一声清晰的动物嚎叫声惊醒了如醉如痴的古羽,他意识到危险来临了,自己现在变成了置身于侏罗纪公园的男孩蒂姆,嗜血的暴龙就在四周出没,他吓得头也不回地朝着南方小跑而去。

跑出草地,进入了一片阴暗的森林。

森林里阴暗潮湿,巨大的树冠遮天蔽日,阳光几乎射不进来,树干笔直挺拔得像有人刻意修剪过一样,巨大蟠曲的树根在地上形成一道道半人高的矮墙,上面生长着潮湿的绿苔,地上堆积着厚厚的树叶,下面藏着各种各样的蛇虫鼠蚁,被人的脚步声惊得四散奔逃。

没跑多久古羽就累了,他找了个空树洞,猫在里面躲了起来。

“休息下先。”古羽伏着身子闭上眼,打算打个盹再走。

还没睡熟,一阵响声惊动了古羽,古羽慢慢爬出树洞,悄悄探出脑袋,向树后窥视着。

从远处跑来一群灰色的野山羊,后面跟着四五个野人,全是男的,高的一米八几,矮的也有一米七,都是披头散发,胡子拉碴,光着长满汗毛、肌肉发达的上半身,下半身围着一块兽皮,手里拿着长矛,矛头上绑着骨尖或石刀,闪耀着武器的光泽,一路怪叫着,赶着羊群朝古羽走来。

没想到这么快就和原始人不期而遇,真是倒了大霉,古羽完全没有做好心理准备,他像个在半路上突然邂逅相亲对象的农村小伙,又紧张又害怕。

古羽缩回头,吓得呆了,内心迅速闪过几个问题:这是不是角力部落的族人?还是神熊部落的?到底是敌是友?现在该怎么办?

完全没有答案,他赶紧摸了三下手臂上的玉环。

虹霓出现了。

“怎么——”虹霓还未说完,就被古羽捂着嘴拉到树根下躲了起来。

“嘘,小声点,你看。”古羽将野人和羊群指给虹霓看。

虹霓也吃了一惊:“他们头上没角,不是角力部落的族人,也没有穿熊皮,肯定也不是神熊部落的,你看他们头上绑着什么?”

古羽仔细看了一下:“是什么动物的耳朵,是狼,不对,好像是狗耳朵。”

原来那几个野人头上都系着两只灰色的狗耳朵,在脑后耷拉着。

“是狗族,我听阿嚒说过,狗族人喜欢戴两只狗耳朵,他们很可恶,老是跑到角力部落的氏族来抢吃的,伤害族人,又非常狡猾,不容易抓到。”

“狗族?他们不吃人吧?会不会伤害我?”

“这可难说。”

“那怎么办?他们人挺多的,硬拼的话,我肯定会拼不过他们。”

“最好别被他们发现,能躲最好先躲过去,等后面你找到角力部落的族人再来收拾他们,你千万小心,阳光太强烈,我先回去了。”

狗族也称戎族,生活在现今河北的海河沿岸,奉狗为神,驯养野狗打猎、看守村舍,经常偷袭角力部落靠近北方的氏族,抢掠粮食,杀害族人,每次偷袭之后,又远遁深山,难以觅其踪影。

虹霓很明智地撇下古羽,先闪人了,古羽还来不及埋怨,羊群和狗族人很快走近了。

这里没有警察叔叔维护治安,出了事只能自认倒霉,古羽赶紧又缩回树洞里,还把一堆树枝堆在洞口作掩护,没想到就是这堆树枝坏了事。

狗族人叽叽喳喳地走过了古羽藏身的树洞,并未发现什么。

羊群走累了,开始捡食地上的落叶。

古羽在心里默念着:赶紧走,赶紧走。

偏偏有一只羊看中了古羽树洞口的树枝,它伸出嘴巴咬住了树枝,慢慢咀嚼着。

古羽冷汗直冒,想道:羊祖宗啊,你为什么不去吃叶子啊,树枝有那么好吃吗?你吃就吃吧,千万不要往下拽啊!

那羊仿佛听到了古羽的话,含住一根树枝,向后倒退一步,咬紧牙关,猛地向后一扯,树枝掩盖下的树洞一下子暴露在羊面前,这一串动作简直如行云流水、吃饭拉屎一般衔接自如。

古羽吓得闭上了眼睛,心里一万只***跑过,边跑边祈祷着:不要叫,千万不要叫出来。

“咩——”羊被吓得羊容失色,以HighC的音量惨叫着跳开了,这等于是在报信。

原本聚在一处的狗族人一下子警觉起来,呼啦一声散开,分头朝古羽的树洞包抄过来。

古羽这下陷入了包围圈,想逃恐怕是不可能了,除非这些狗族人发了疯改吃素。

狗族人发现了古羽,他们端着长矛把古羽围住,个个耸肩乱晃,拍打着胸脯,呲牙咧嘴,嗷嗷乱叫,这是原始人见到异族时炫耀武力的挑衅舞,一是打个招呼认识一下,二是亮亮肌肉恐吓对方,让对方屈服,不战而胜。

古羽吓得直冒冷汗,缩在树洞里,一动也不敢动。

群魔乱舞过后,一个面目狰狞的胖子撇着肥大的嘴唇,瞪着眼白过多的双眼,说道:“你是谁,是什么族的?”口音和虹霓又有不同,显得生硬,鼻音很重。

“是角力部落的吧?”一个高个狞笑着说,他的大鼻子真像是隆过一样,腰间挂着一个大得夸张的石锤,上面隐约还沾着血迹,这是个硬茬,不好惹。

“说!跟着我们做什么?”大鼻子皱着眉头说。

古羽鼓起勇气,爬出树洞,背靠树干站着,狗族人身上发出的臭味令他作呕,他感觉全身都在发抖。

这可是几个还未开化的野蛮人啊,个个长得凶神恶煞,关键是没办法沟通啊,而且手里还拿着武器,就这么逼视着你,换谁也得发抖。

古羽对着面前这几位原始大爷谄笑着:“我、我是角力部落的,我没、没有跟着你们,我是迷路了,在这休息下,我、我要回部落了。”古羽靠着树向一边挪,想逃出包围圈。

“不准走!”狗族人涌上来,用长矛把古羽逼住了,他们的武器很简单,一根细长的木棍,棍头上绑着一根动物的肋骨之类的尖锐之物,虽然很简陋,但是实用,若被扎一下,不死也得重伤。

古羽吃了一惊,一把攥住一支长矛,往下一按,又一架,遮开了另一只长矛,使了一个马踏飞燕,飞起一脚将离自己较近的一个狗族人踹倒在地,转身跑了。

这是古羽多年的基本功,换别人估计就被钉在树上做标本了。

狗族人吃了一惊,从没见过这样的身手,但是野蛮人毕竟是野蛮人,被击倒只会点燃他们的斗志,他们一窝蜂朝古羽追去,连羊群都不顾了。

古羽玩命地跑起来,在密林里腾挪跳蹦,一路狂奔。狗族人在身后呼喊着听不清的口号,穷追不舍。

别指望他们懂得穷寇莫追的道理,他们是标准的文盲。

狗族人仗着对路径比较熟悉,前后包抄,古羽好几次都差点被抓到,还好凭着敏捷的动作逃脱了,还把几个狗族人摔倒在地。恼羞成怒的狗族人使出浑身解数,一定要捉住这个怪异的角力族人。

有一个善使套马索的狗族人,追到离古羽不远处,甩出了绳套,不偏不倚正好套住了古羽的脖子,他用力一拉,古羽应声倒地。

还没等古羽从地上爬起来,几个狗族人一拥而上,将古羽捆了个结实,那个时候还没有发明粽子,不过他们已经拥有了捆绑粽子的技术,地上的古羽就是个例子。

“宰了他,竟然敢踹我!”之前被古羽踹倒的倒霉蛋举起长矛就要刺向古羽。

“滚开!”大鼻子一把推开倒霉蛋,倒霉蛋摔倒在地,嘴里还在不停地骂脏话,和现代人的措辞估计也差不多,因为几千年的时光流逝了,有些人的德行还是没有多少改观。

“这个角力族人还有用,等下一次我们再去抢他们,就让他带路。我们之前还没有活捉过角力族人呢,先别杀,去找个木棍,把他带回部落交给首领。”大鼻子发号施令道,几个族人不情愿地妥协了,但不杀可以,揍一顿总不会管了吧,几个狗族人把古羽摁在地上揍得鼻青脸肿,嘴里骂着不知什么意思的话,大概就是问候古羽女性家人。

不过幸亏古羽练过武,身体底子好,仅受了些皮肉伤而已,没有大碍。古羽想:我知道你们是野蛮的原始人,你们有天不要落到我手里,要不然让你们见识见识什么叫功夫,特么的打人不打脸不懂啊,这帮野蛮人忒没有人性了。

他们找来一根木棍,将古羽用藤条捆上,绑在木棍上,两人抬着上路了。

路上狗族人只给古羽喝了几口羊奶,连撒尿都不给解开绳子,古羽尿了一裤裆,又饥又渴,浑身酸痛,头晕目眩。

古羽默念着骂人的三字经,心里一遍一遍回味虹霓的脸,苦熬了两个日夜,终于到了狗族的居住地。

眼前出现一片矮小简陋的茅草屋群,看不到一点现代气息,甚至古代气息也没有,显得极其粗陋笨拙,这就是原始人的聚居地了。

狗族习惯迁徙,在一处位于下风口的山林里,搭建了许多临时的茅草屋,里面挖了个半米深的方坑通向外面,一半烧火取暖熏烤食物,一半供人坐卧休息,几十个茅草屋就聚成了一个简易的椭圆状分布的村舍。

村舍中央,用石头砌成了一个羊圈。几小撮男女正在远处的草屋旁忙活着什么伙计,他们是群居,过着氏族公共生活,没有个人财产观念。

篝火燃烧升起的青烟消散在半空中。

村口拴着几只野狗,面目狰狞,正竖着耳朵执行着警戒。村舍前面有一座高高的山岗,有这座山岗作掩护,村舍显得十分隐蔽,外族人很难发现。

大鼻子将抢来的粮食羊群和古羽带回村舍,在氏族长面前请功,氏族长叫狗勥,五短身材,长着短胡须,粗眉大眼,面目狰狞,他原本不是首领,狗族的老首领身老体衰,在一个夜晚和女族人**时体力不支,暴毙在女族人的肚子上,他因为脑子聪明,被族人推举做了首领,这时候还没有家族世袭的概念,权力只配强者拥有,头脑精明的人能保证族人不受饥寒,身强体壮的人能保护部落不受他族侵扰,都有可能被推选做首领,狗勥是两者兼而有之,狗族首领的不二人选。

他打量了一眼被俘的古羽,阴郁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他要是知道有一天古羽会把他从死神的镰刀下救出来,他肯定会给古羽松绑,好吃好喝地招待起来,可惜他不能未卜先知,看到这个角力族人,他只是觉得以后兴许用得着,他照例夸奖了大鼻子几句,挥挥手,吩咐族人把粮食羊群分别带走,古羽则被关到了羊圈。

羊圈四周的围墙有将近两米多高,石头又湿又滑,长满了青苔,难以攀爬。

终于从棍上松了绑,古羽的手脚都快被勒断了,差点变了残废。

狗族人派了两个人看管古羽和羊群,他们虽然给古羽松了绑,但是还是把古羽的双手捆在背后,拴在一根树桩上。一群狗族人还把古羽的衣服鞋子都扒了去,古羽浑身上下赤条条的,一丝不挂。他们哪里见过现代人的衣服,狗族的祭司说这些东西是角力部落的邪物,古羽眼睁睁看着自己从地毯上买的四叶草衣服、阿迪王鞋子被投到火里烧成了灰,虽然是地摊货,但毕竟是花钱买的啊,古羽没想到一来就先做了俘虏,真是倒霉啊。

有个狗族人突发奇想,想要摘古羽臂上的蚩尤环,被五兽神的封印电了一下,吓得再没人敢碰他。他们嘲笑完古羽的那话儿短小,又嫌古羽的光身子会给部落带来厄运,就胡乱给古羽穿上一件烂羊皮、一双烂草鞋,裆部包了一块熟羊皮,古羽开始还不习惯,裆部总痒,不过古羽总算没有光屁股推磨——转圈丢人了。

晚上,漆黑不见五指,除了古羽之外,所有人都睡了,看守他的两个狗族人的鼾声比赛似的打得震天响,吃饱就睡,别无挂碍,这两个狗族人真是幸福。

古羽就没有那么走运了,他浑身难受,靠在柱子上,用手臂夹着蚩尤环,在后背连蹭了好几下。

虹霓出现了。

“呀,这是什么地方?好臭!”虹霓被羊圈的屎尿熏得连连摆手。

“我知道,小声点,我被狗族人抓住了,现在被他们关在羊圈里,快来替我解绳子。”古羽央求虹霓道。

“怎么被狗族人抓住了,真是难为你了。”虹霓把古羽身上的绳子解开,看着一身伤又穿着烂羊皮的古羽,有点心疼。

“别提了,差点就光屁股了。”古羽揉揉发酸的手脚,然后迫不及待地试着爬羊圈的墙,没有成功。

羊圈的大门被一堵巨石挡住,没有两个力量大的成年人是推不开的。

古羽在石墙上摸索着,终于他摸到几处凸起的石块,可以勉强做支点,他试了几次,终于翻上了墙头。

四面都是狗族的村舍,他和虹霓悄悄地出了羊圈,在羊圈四周查看地形。

村舍四周除了野狗之外,还有几个明哨、暗哨,明哨就是站在村口擎着石刀的四个强壮的狗族人,暗哨则伏在几处草甸之后。一有风吹草动,明哨正面堵截,暗哨背后偷袭,别说几个人,就算是猛兽也插翅难逃。

“我知道我一个人未必能逃得出去,还是等待时机成熟些再说吧,万一逃跑不成,恐怕会被他们杀了,那我们可就白忙活了。”古羽躲在草丛里对身旁的虹霓说。

“可惜,这环内的先天神力你我都不会用。”虹霓悻悻地说,“只好再委屈你一段时间了,我相信一定有机会逃出这里的,不要轻易放弃。”

古羽点点头,给了虹霓一个坚定的眼神,在他心里,他给了虹霓,也给了自己一个承诺,尽管他自己也不知道能不能完成它,姑且先这么想吧。

在离狗族居住的山岗正南方几百里之外,渡过一条小河,有一个角力部落的氏族,他们全族人彻夜未眠,正在举行一场特殊的葬礼,以寄托对被狗族人杀死的族人的哀思,尤其当死者是一名未满两周岁的婴儿,这葬礼便显得更加阴郁伤感。

葬礼是从夕阳下山时开始的,脑袋被石锤砸扁的婴儿的尸体,被洗净擦干放置在场地中央的木头架子上,旁边还有一个黑色的陶瓮,瓮身描着高山河流日月星辰的图案,象征着天空大地,宇宙四方。

全氏族几百口人都围在木架子周围,他们没有哭,他们都戴着牛角,脸上涂着各种各样的颜色,以遮住他们的悲伤表情。

他们静静地看着祭司把婴儿的尸体用麻布缠好放在瓮中,盖上一个中间有孔的陶盖,孔是留给婴儿的灵魂通过用的,他们坚信族人死后,灵魂会回到祖先最早出发的地方。

祭司穿着涂满染料的牛皮,头发上缀满牛牙,头上戴着细长弯曲的牛角,他抱起陶瓮,开始送孩子去坟岗埋葬。

族人全都走在祭司后面。祭司慢慢地走着,边走边轻声祝告,以一种低沉又迂回的语调:

“闭上眼睛吧,我的孩子,天黑了,

想想从前的黄昏,孩子,天黑了,

我牵不到你的手,孩子,天黑了,

快找地方藏起来,孩子,天黑了,

当你的太阳落下了西山,孩子,

我再也看不到你的脸!

当你的太阳落下了西山,孩子,

你将踏上一条黑暗的路啊!

快些安息吧,我的孩子,天黑了,

想想从前的雨夜,孩子,天黑了,

我听不到你说话,孩子,天黑了,

快躲到父母背后,孩子,天黑了,

当你的太阳落下了西山,孩子,

我再也看不到你的脸!

当你的太阳落下了西山,孩子,

你将踏上一条黑暗的路啊!孩子……”

跟在祭司后面的族人缓慢地跳起送葬舞,低弓着腰,甩着手臂,进两步退一步,每当祭司念到孩子,送葬的队伍便低沉地叫一声“孩子”,这压抑悲怆的气氛,仿佛现场正演奏着JoyDivision乐队的歌曲《Atmosphere》。

送葬队伍缓缓到达了坟岗,那里有几个族人已经用石刀挖好了一个圆坑,祭司把陶瓮放进圆坑,抓起一把黄土撒在陶盖上,进行最后一遍祝告:

“天黑了,太阳下山了,孩子,上路吧,去往北方遥远的故乡,那里我们的祖先的亡灵在向你招手,踏上归途吧,忘记这来时的路径,永远不要回头,孩子,上路吧。”

送葬队伍发出低沉的呜呜声,这是他们吹响了他们的牛角、骨哨,给死者的亡灵奏响出发的号角。

号角声响起的时候,几个族人用黄土把陶瓮掩上了土,并用手拍平了地面,在上面用石头堆起了一个凸起的坟头。

送葬队伍在祭司的带领下,回到了部落,一堆篝火在婴儿被杀死的草屋里点燃,所有人都坐在草屋里外,彻夜为死去的亡灵守夜。

这个氏族刚刚被狗族人偷袭,粮食、兽皮、羊群悉数被抢不说,氏族长一岁的孩子由于看管人疏忽,竟然被一个狗族人一石锤砸死了。得手的狗族人分两拨撤退,古羽遇到的正是第一拨。

氏族长樟宽是个四十岁的汉子,他身躯高大,生得面阔耳长,络腮胡须,他是榆罔八十一个结盟的氏族长之一。

樟宽是他的名字,也是这个氏族的名字,他在二十五年前临危受命,担任起首领,一直用他强壮的双手和宽厚的心灵守护着氏族,他尽职尽责,无怨无悔,驾驶着樟宽氏的小船,在原始山林的大风大浪里艰难地前行。

举行完葬礼的第二天,整夜未眠的他一个人闷坐在草屋前发呆,想起自己的孩子,昨天还在怀里哭笑,今日已经埋在黄土之下,怎么能不叫人伤心愁闷?

这时,一个女孩子从草屋后走出来,她中等身材,肤色黝黑,皮肤散发着黑珍珠一样的光泽,长相算不上美艳,但是给人一种活力之美,像极了年轻时的杨紫琼,她穿着麻布衣服,鹿皮坎肩,左手小臂上绑着一块熟牛皮,上面站着一只雄赳赳的黑鹰。下半身围着麻布短裙,腰际挂着一张短弩,一把石刀插在羊皮鞘里,脖子上还挂着许多小零碎物件,脚上穿着一双麻鞋,给人一种干练、洒脱的感觉。

她刚安慰完自己的母亲,又来看望刚失去儿子的父亲。

“父亲,你不要伤心了,我已经知道,杀害我弟弟小毛子的是一个大鼻子的狗族人,我不信我杀不了这个狗族人!”少女边说边把右手按在短刀的柄上。

“狗族人来得快,跑得也快,上哪去报仇?”樟宽烦恼地摆摆手,示意作罢。

正说着,一群族人手里举着石锤、长矛,走到樟宽面前,吵吵嚷嚷,叫着“报仇”两个字,表达他们对于狗族人的愤怒。

原始人的感情简单直接,爱你就给你兽皮食物,恨你就给你石刀拳头。

流霞看看忧虑憔悴的樟宽,又看看愤怒的众人,向前跨出一步,拔出锋利的石刀举在手中,面向众人说:“各位族人,狗族人又来趁我们外出打猎偷袭我们的部落,他们抢走我们的粮食、羊群,又杀害我们的族人,这次连一岁的小毛子都杀死了,这个仇,要不要找他们报?!”

“要报仇,要报仇!”族人发出怒吼,吼声如此之大,惊得附近的鸟儿纷纷仓皇飞去,怀疑这里发生了地震。

“大家都知道,狗族人行踪不定,这次得手之后,肯定又要躲起来一段时间。所以要报仇,先要找到他们的老窝,然后我们要他们拿头来还,把他们抢走的东西再抢回来,我不信狗族人能飞上天去!”流霞举着刀说。

众人无不咬牙切齿,个个摩拳擦掌:“好,先找到他们,然后杀光狗族人!”

“谁愿意跟我先去北方山林打探?”流霞说完,向着众人扫视一眼,目光落在一个手拿长矛、肩背弓箭的年轻男孩身上。

“我愿意去!流霞,我跟你去!找砸的狗族人太可恨了!”流霞的话音刚落,一个身材高大、膀大腰圆的男孩手里攥着一个大骨头棒子,气鼓鼓地站了出来。他眯着小眼睛,圆圆的脸上长满了雀斑,他生得虎背熊腰,身体壮得像只小号的成年狗熊,身材威猛,像来自WWE擂台上的“野兽”布洛克-莱斯纳。

“好。”流霞赞许地看了男孩一眼:“算你一个,猛子。”

“还有我,这有点意思。”背弓箭的男孩也站了出来,他身形矫健,手长脚长,一双眼睛闪闪发亮,目光像正在捕猎的野兽般透着精准,一看就知道是个神箭手。

“好,旋风、猛子,就我们三个打前哨,我们一找到狗族人的踪迹,会立即回来通知你们,大家时刻做好准备,我不信找不到他们!”

“好,我们等着你们的好消息!”族人举起武器欢呼着。

角力部落虽然靠种植小米生活,但平时也要外出狩猎,以补充肉类和毛皮。

流霞、猛子、旋风三人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她是氏族长的女儿,和其他只参加采集野菜、播种黄黍也就是后来的小米等农业活动的女孩不同,她十四岁时就参加狩猎,奔跑、打猎的能力不比男孩子差,而且一把短弩既快又准,二十步以内任你是何物也近身不得。猛子天生神力,曾经在一次狩猎时,搬起石头砸死了一只野牛,救了几个族人的性命。旋风的箭法奇准无比,而且跑动起来像一只猛兽一样快,就算博尔特也不是对手。所以这三人前去打前哨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樟宽站起来,拉着自己的女儿和猛子、旋风,嘱咐他们一定要安全回来,他忧心忡忡,担心自己唯一的女儿再发生什么意外。

流霞、猛子、旋风组成的侦查小组当晚便趁着夜色悄悄出发了。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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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为众生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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