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新闻工作者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在新闻报道中,要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主旋律,动员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投身到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伟大事业中来。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制造有利于推进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生产力的舆论;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的舆论;有利于鼓舞和激励人民为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和社会进步而艰苦创业、开拓创新的舆论;有利于人们分清是非、坚持真善美、抵制假恶丑的舆论;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人民心情舒畅、社会政治稳定的舆论。新闻报道不得宣扬色情、凶杀、暴力、愚昧、迷信及其他格调低劣、有害人们身心健康的内容。
遵纪守法
新闻工作者要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宣传纪律,坚定地宣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得利用自己掌握的舆论工具,宣传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内容。
新闻工作者要维护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不得报道他人的隐私,不诽谤他人。要通过合法正当的手段获取新闻,尊重被采访者的正当要求。
新闻工作者要维护司法尊严,对司法部门审理的案件,不在法庭判决之前做定性、定罪和案情的报道;公开审理的案件报道,应符合司法程序。
新闻工作者要严格遵守和正确宣传国家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坚决维护各民族的团结,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自觉维护国家的利益和安全。
新闻工作者在新闻采访、新闻稿件编发中,要随时随地注意有关法律规定和纪律规定,不做违纪采访,不做违法报道,新闻活动要在法律、纪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新闻工作者在同外国新闻界的交往中,要维护祖国的尊严,维护中国新闻工作者的尊严,不为祖国抹黑,要向世界展示中华民族的良好形象和奋发向上的民族精神。
维护新闻的真实性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新闻工作者要发扬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报实情、讲真话,不弄虚作假,不为追求轰动效应而捏造、歪曲事实。
新闻工作者要力求全面地看问题,防止主观性、片面性,努力做到从总体上、本质上把握事物的真实性。
新闻工作者采写和发表新闻要客观公正。不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利用自己掌握的舆论工具发泄私愤,或做不公正的报道。
新闻工作者要认真负责,避免报道失实。如有失实,应主动承担责任,及时予以更正。
新闻工作者要有高度的敬业精神,把维护新闻真实性作为自己的基本职业道德规范。
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
新闻工作者要发扬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坚决反对“有偿新闻”等不正之风,树立行业新风。
新闻工作者不得以任何名义索要、接受或借用采访报道对象的钱、物、有价证券、信用卡等;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时,不得索取和接受任何形式的礼金;不得在企事业单位兼职以获取报酬;不能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新闻工作者不得用新闻形式做广告,不得从事广告或其他经营活动。
记者不得向被采访地区或单位提出工作以外的个人生活方面的特殊要求,要自觉遵守财政纪律和财务制度,严禁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的行为。
发扬团结协作精神
团结协作,形成合力,是社会主义新闻工作者的一大优势。新闻工作者相互之间应建立平等、团结、友爱、互助的关系。提倡互相学习,互相支持,开展正当的业务竞争。
新闻工作者要尊重同行和其他作者的著作权,反对抄袭、剽窃他人的劳动成果。在新闻采访、新闻稿编写中,要力争掌握第一手资料,从事实出发,以自己的诚实劳动写出新闻报道,而不可仅当新闻“二传手”。
19.出版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
出版工作者是指图书、杂志、音像制品等出版单位的专业人员,他们以书籍、期刊、音像盒带、磁盘、光盘及电子出版物等其他媒体向社会提供各种文化产品和技术、信息服务,对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起着重要的社会作用。
出版工作者要遵守以下职业道德规范: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增强政治责任感;树立精品意识,提高出版质量;遵守纪律,廉洁自律;敬业爱岗,忠于职守;团结协作,诚实守信;艰苦奋斗,勤俭创业;遵守外事纪律,维护祖国尊严。
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出版工作者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做出贡献。
出版工作者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把最好的精神食粮奉献给人民,为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要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出版工作者应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加强行业自律,贯彻党的方针和国家的出版法律法规,繁荣社会主义出版事业。要努力提高出版物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力求物美价廉,让人民群众对其出版物能买得起、用得上。
出版工作者在选题构思、项目认定、编辑加工、审校出版、印刷发行等一系列环节中,都要认真负责,把为读者和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
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增强政治责任感
出版工作者要有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力求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
在出版工作中,把好政治关、文字质量关,坚持多出好作品,不出坏作品,保证出版作品对社会的正效应,避免出版对社会和读者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作品。要模范遵守出版法规,坚决与非法出版行为作斗争。
树立精品意识,提高出版质量
出版工作者要对读者负责,树立精品意识。
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力争出版品位高、质量好、受读者欢迎的精品,避免出版内容粗糙、质量差、社会影响不好的作品。出版工作者要对出版作品从初审、复审到终审严格负责,把好编、排、校、印、发各环节的质量关,向社会和读者奉献格调高雅、内容健康、可读性强、装帧精美的作品,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要,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遵守纪律,廉洁自律
出版工作者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遵守出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反对以权谋私、钱权交易。坚持以质取稿,不徇私情,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个人名利,不买卖书号、刊号、版号,不参与非法出版、印制、发行及其他非法经营活动。
出版工作者不可利用职务之便,接受作者的馈赠,对有业务往来的单位,要坚持做到请吃不去,送礼不收,回扣不要。要以良好的信誉和形象从事出版工作,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为基本的职业道德准则。
敬业爱岗,忠于职守
出版工作者要发扬无私奉献精神,敬业爱岗,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扎实工作,努力学习和掌握新知识、新技术,熟练运用出版新工艺,以最方便快捷、准确高效的手段向社会奉献高质量的出版物。反对粗制滥造、玩忽职守的行为。
团结协作,诚实守信
出版工作者要发扬团结协作精神,诚实守信,提倡公平竞争,反对利用不正当手段损害他人利益。
无论是出版单位,还是出版工作者,都要遵守团结协作、诚实守信的职业规范,正确处理好与著作权人、企事业单位和客户的关系,严守信誉,履行合同,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合作企事业单位和客户的利益,不能仅为本企业或个人利益而无理违约,使著作权人或合作单位蒙受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艰苦奋斗,勤俭创业
出版工作者要艰苦奋斗,勤俭创业,励精图治,自强不息,反对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要严格财务管理,严格审计制度,不得在出版、印刷、复制和发行活动中,以任何名义搞任何形式的“体外循环”或虚假的“体内循环”。
遵守外事纪律,维护祖国尊严
出版工作者要在对外交往中,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严格遵守外事纪律,自觉维护国家的利益和祖国的尊严。严格禁止有损祖国尊严、损害国家利益和我国出版业形象的出版物流向社会和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