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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万寿寺(1)

1

莫迪阿诺在《暗店街》里写道:“我的过去一片朦胧……”这本书就放在窗台上,是本小册子,黑黄两色的封面,纸很糙,清晨微红色的阳光正照在它身上。病房里住了很多病人,不知它是谁的。我观察了很久,觉得它像是件无主之物,把它拿到手里来看;但心中惕惕,随时准备把它还回去。过了很久也没人来要,我就把它据为己有。过了一会儿,我才骤然领悟到:这本书原来是我的。这世界上原来还有属于我的东西――说起来平淡无奇,但我确实没想到。病房里弥漫着水果味、米饭味、汗臭味,还有煮熟的芹菜味,在这个拥挤、闭塞、气味很坏的地方,我迎来了黎明。我的过去一片朦胧……

病房里有一面很大的玻璃窗。每天早上,阳光穿过不平整的窗玻璃,在对面墙上留下火红的水平条纹;躺在这样的光线里,有如漂浮在熔岩之中。本来,我躺在这张红彤彤的床上,看那本书,感到心满意足。事情忽然急转而下,大夫找我去,说道,你可以出院了。医院缺少床位,多少病人该住院却进不来――听他的意思,好像我该为此负责似的。我想要告诉他,我是出于无奈(别人用汽车撞了我的头)才住到这里的,但他不像要听我说话的样子;所以只好就这样了。

此后,我来到大街上,推着一辆崭新的自行车,不知该到哪里去。

一种巨大的恐慌,就如一团灰雾,笼罩着我――这团雾像个巨大的灰毛老鼠,骑在我头上。早晨城里也有一层雾,空气很坏。我自己也带着医院里的馊味。我总觉得空气应该是清新的,弥漫着苦涩的花香――如此看来,《暗店街》还在我脑中作祟……

莫迪阿诺的主人公失去了记忆。毫无疑问,我现在就是失去了记忆。和他不同的是,我有张工作证,上面有工作单位的地址。循着这个线索,我来到了“西郊万寿寺”的门前。门洞上方有“敕建万寿寺”的字样,而我又不是和尚……这座寺院已经彻底破旧了。房檐下的檩条百孔千疮,成了雨燕筑巢的地方,燕子屎把房前屋后都变成了白色的地带,只在门前留下了黑色的通道。这个地带对人来说是个禁区。不管谁走到里面,所有的燕巢边上都会出现燕子的屁股,然后他就在缤纷的燕粪里,变成一个面粉工人。燕子粪的样子和挤出的儿童牙膏类似。院子里有几棵白皮松,还有几棵老得不成样子的柏树。这一切似曾相识……我总觉得上班的地点不该这样的老旧。顺便说一句,工作证上并无家庭住址,假如有的话,我会回家去的,我对家更感兴趣……万寿寺门前的泥地里混杂着砖石,掘地三尺也未必能挖干净。我在寺门前逡巡了很久,心里忐忑不安,进退两难。直到有一个胖胖的女人经过。她从我身边走过时抛下了一句:进来呀,愣着干啥。这几天我总在愣着,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但既然别人这么说,愣着显然是不对的。于是我就进去了。

出院以前,我把《暗店街》放在厕所的抽水马桶边上。根据我的狭隘经验,人坐在这个地方才有最强的阅读欲望。现在我后悔了,想要回医院去取。但转念一想,又打消了这个主意。把一本读过的书留给别人,本是做了一件善事;但我很怀疑自己真有这么善良。本来我在医院里住得好好的,就是因为看了这本书,才遇到现在的灾难。我对别的丧失记忆的人有种强烈的愿望,想让他们也倒点霉――丧失了记忆又不自知,那才是人生最快乐的时光……

对于眼前这座灰蒙蒙的城市,我的看法是:我既可以生活在这里,也可以生活在别处;可以生活在眼前这座水泥城里,走在水泥的大道上,呼吸着尘雾;也可以生活在一座石头城市里,走在一条龟背似的石头大街上,呼吸着路边的紫丁香。在我眼前的,既可以是这层白内障似的、磨砂灯泡似的空气,也可以是黑色透明的、像鬼火一样流动着的空气。人可以迈开腿走路,也可以乘风而去。也许你觉得这样想是没有道理的,但你不曾失去过记忆――在我衣服口袋里,有一张工作证,棕色的塑料皮上烙着一层布纹,里面有个男人在黑白相片里往外看着。说实在的,我不知道他是谁。但是,既然出现在我口袋里,除我之外,大概也不会是别人了。也许,就是这张证件注定了我必须生活在此时此地。

2

早上,我从医院出来,进了万寿寺,踏着满地枯黄的松针,走进了配殿。我真想把鞋脱下来,用赤脚亲近这些松针。古老的榆树,矮小的冬青丛,都让我感到似曾相识;令人遗憾的是,这里有股可疑的气味,与茅厕相似,让人不想多闻。配殿里有个隔出来的小房间,房间里有张桌子,桌子上堆着写在旧稿纸上的手稿。这些东西带着熟悉的气息迎面而来――过去的我带着重重叠叠的身影,飘扬在空中。用不着别人告诉,我就知道,这是我的房间、我的桌子、我的手稿。这是因为,除了穿在身上的灰色衣服,这世界上总该有些属于我的东西――除了有些东西,还要有地方吃饭,有地方睡觉,这些在目前都不紧要。目前最要紧的是,有个容身的地方。坐在桌子后面,我心里安定多了。我面前还放了一个故事。除了开始阅读,我别无选择了。

“晚唐时,薛嵩在湘西当节度使。前往驻地时,带去了他的铁枪。”故事就这样开始了。这个故事用黑墨水写在我面前的稿纸上,笔迹坚挺有力。这种纸是稻草做的,呈棕黄色,稍稍一折就会断裂,散发着轻微的霉味。我面前的桌子上有不少这样的纸,卷成一捆捆的,用橡皮筋扎住。随手打开一卷,恰恰是故事的开始。走进万寿寺之前,我没想到会有这么多故事。可以写几个字来对照一下,然后就可认定是不是我写了这些故事。但我觉得没有必要。在医院里醒来时,我左手的食指和中指上,都有黑色的墨迹。这说明我一直用黑墨水来写字。在我桌子上,有一个笔筒,里面放满了蘸水钢笔,笔尖朝上,像一丛龙舌兰的样子;笔筒边上放着一瓶中华牌绘图墨水。坐在这个桌子面前,我想道:假如我不是这个故事的作者,也不会有别人了;虽然我一点不记得这个故事。这些稿子放在这里,就如医院窗台上的《暗店街》。假如我不来认领,就永无人来认领。这世界上之所以会有无主的东西,就是因为有人失去了记忆。

手稿上写道:盛夏时节,在湘西的红土丘陵上,是一片肃杀景象;

草木凋零,不是因为秋风的摧残,却是因为酷暑。此时山坡上的野草是一片黄色,就连水边的野芋头的三片叶子,都分向三个方向倒下来;空气好像热水迎面浇来。山坡上还刮着干热的风。把一只杀好去毛的鸡皮上涂上盐,用竹竿挑到风里去吹上半天,晚上再在牛粪火里烤烤,就可以吃了。这种鸡有一种臭烘烘的香气。除了风,吃腐肉的鸟也在天上飞,因为死尸的臭味在酷热中上升,在高空可以闻到。除了鸟,还有吃大粪的蜣螂,它们一改常态,嗡嗡地飞了起来,在山坡上寻找臭味。除了蜣螂,还有薛嵩,他手持铁枪,出来挑柴火。其他的生灵都躲在树林里纳凉。远远看去,被烤热的空气在翻腾,好像一锅透明的粥,这片山坡就在粥里煮着――这故事开始时就是这样。

在医院里,我那张床就很热,我一天到晚都像在锅里煮着,但我什么都不记得,也就什么都不抱怨,连个热字都说不出,只觉得很快乐。我不明白,热有什么可抱怨的呢。这篇稿子带有异己的气味。今天早上我遇到了很多东西:北京城、万寿寺、工作证、办公室,我都接受下来了。现在是这篇手稿――我很坚决地想要拒绝它。是我写的才能要,不是我写的――要它干啥?

手稿上继续写道:薛嵩穿着竹笋壳做的凉鞋,披散着头发,把铁枪扛在肩上,用一把新鲜的竹篾条拴在腰上,把龟头吊起来,除此之外,身上一无所有。现在正是盛夏时节。假如是严冬,景象就有所不同:此时湘西的草坡上一片白色的霜,直到中午时节,霜才开始融化,到下午四点以后,又开始结冻,这样就把整个山坡冻成了一片冰,绿色的草都被冻在冰下,好像被罩在透明的薄膜里――原稿就是这样的,但我总怀疑热带地方会有这样冷――薛嵩穿着棉袍子出来,肩上扛着缠了草绳的铁枪――如果不缠草绳子,就会粘手。他还是出来挑柴火。春秋两季他也要出来挑柴火――因为要吃饭就得挑柴火――并且总是扛着他的大铁枪。

我依稀记得,自己写到过薛嵩,每次总是从红土丘陵的正午写起,因为红土丘陵和正午有一种上古的气氛,这种气氛让我入了迷。此处地形崎岖,空旷无人,独自外出时会感到寂寞:在山坡上走着走着,忽然觉得天低了下来,连蓝天带白云都从天顶扣下来,天地之间因而变得扁平。再过一会,天地就会变成一口大碗,薛嵩独自一人走在碗底。他觉得自己就如一只捣臼里的蚂蚁,马上就会被粉碎,情不自禁地丢掉了柴捆,倒在地上打起滚来。滚完以后,再挑起柴来走路,走进草木茂盛的寨子,钻进空无一人、黑暗的竹楼。此时寂寞不再像一种暧昧的癫狂,而是变成了体内的刺痛。后来,薛嵩难于忍受,就去抢了红线为妻。这样他就不会被寂寞穿透,也不会被寂寞粉碎。如果感到寂寞,就把红线抱在怀里,就如胃疼的人需要一个暖水袋。如果这样解释薛嵩,一切都进行得很快。但这样的写法太过直接,红线在此时出现也为时过早。这就是只写红土丘陵和薛嵩的不利之处。所以这个故事到这里截止,从下一页开始,又换了一种写法。

读到薛嵩走在红土丘陵上,我似乎看到他站在苍穹之下,蓝天、白云在他四周低垂下来,好似一粒凸起的大眼球。这个景象使我感到亲切,仿佛我也见到过。只可惜由此再想不到别的了。因此,薛嵩就担着柴火很快地走了过去,正如枪尖刺在一块坚硬的石头上,轻飘飘地滑过了……如你所见,这种模糊的记忆和手稿合拍。看来这稿子是我写的。

既然已经有了一个属于我的故事,把《暗店街》送给别人也不可惜。但我不知道谁是薛嵩,也不知道谁是红线;正如我不知道谁是莫迪阿诺,谁是居伊?罗朗。我更不知道自己是谁。

3

正午时分的山坡上,罩着一层蓝黝黝的烟雾。走在这种烟雾里,就是皮肤白皙的人也会立刻变得黝黑,就是牙色焦黄的人也会立刻牙齿洁白,头发笔直的人也会变得有点鬈发――手稿上这样写,仿佛嫌天还不够热――薛嵩在山坡上走,渐渐感到肩上的铁枪变得滚烫,好像是刚从熔炉里取出来。这根铁棍他是准备做扁担用的,除了烫手之外,它还有一种不便之处――那东西有三十多斤重,用来做扁担很不适用。但是他决不肯把任何扁担扛在肩上。在铁枪的顶端,有个不大锋利的枪头,还有一把染红了的麻絮。如果你不知道这是枪缨,一定会把这条枪的性质看错,以为它不是一件兵器,而是一根墩布。在他的肚脐前面,一根竹篾条,好像吊了个大蘑菇。他就这样走下山坡,去找他的柴捆。

薛嵩的身体颀长、健壮,把它裸露出来时,他缺少平常心。当他赤身裸体走在原野上时,那个把把总是有点肿胀,不是平常的模样;所以他小心翼翼地避开一切低洼的地方。低洼的地方会有水塘,里面满是浓绿色的水。一边被各种各样的脚印搅成黑色的污泥,另一边长满了水芋头、野慈姑,张开了肥厚的绿叶,开着七零八落的白花。只听哗啦一声水响,叶子中间冒出一个女孩的头来。她直截了当地往薛嵩胯下看来,然后哈哈笑着说:瞧你那个模样!要不要帮帮你的忙?成熟男性的这种羞辱,总是薛嵩的噩梦。等他谢绝了帮忙之后,那女孩就沉下水去。在混浊的水面上,只剩下一根掏空的芦苇竖着,还有一缕黑色的头发。在亚热带的旱季,最混的水里也是凉快的。薛嵩发了一会儿愣,又到山脊上走着,找到了自己的柴火捆,用长枪把它们穿成一串,挑回家来,蜣螂也是这样把粪球滚回家。此时他被夹在一串柴捆中间,像一只蜈蚣在爬。他被柴火挤得迈不开步子,只能小步走着,好像一个穿筒裙的女人。假如有一阵狂风吹来,他就和柴捆一起在山坡上滚起来。故事虽然发生在中古,但因为地方偏僻,有些上古的景象。

我对这个故事有种特殊的感应,仿佛我就是薛嵩,赤身裸体走进湘西的炎热,就如走入一座灼热的砖窑;铁枪太过沉重,嵌进了肩上的肉。至于腰间的篾条,它太过紧迫,带着粗糙勒进了阴茎的两侧――这好像很有趣。更有趣的是有个苗族小姑娘从水里钻出来要帮我的忙。但作者对这故事不是全然满意,他说,这是因为薛嵩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孤零零一个人的故事必定殊为无趣,所以这个故事又重新开始道:晚唐时节,薛嵩曾住在长安城里。

长安城是一座大得不得了的城市,周围围着灰色的砖墙。墙上有一些圆顶的城门洞,经常有一群群灰色的驴驮着粮食和柴草走进城里来。一早一晚,城市上空笼罩着灰色的雾,在这个地方买不到漂白布,最白的布买到手里,凑到眼前一看,就会发现它是灰的。这种景象使薛嵩感到郁闷,久而久之,他变得嗓音低沉。在冷天里他呵出一口白气,定睛一看,发现它也是灰的。这样,这个故事就有了一个灰色的开始,这种色调和中古这个时代一致。在中古时,人们用灶灰来染布,妇女用草灰当粉来用,所以到处都是灰色的。薛嵩总想做点不同凡响的事情。比方说,写些道德文章,以便成为圣人;发表些政治上的宏论,以便成为名臣;为大唐朝开辟疆土,成为一代名将。他总觉得后一件事情比较容易,自己也比较在行。这当然是毫无根据的狂想……

后来,薛嵩买到了一纸任命,到湘西来做节度使。节度使是晚唐时最大的官职,有些节度使比皇帝还要大。薛嵩觉得自己中了头彩,就变卖了自己的万贯家财,买了仪仗、马匹和兵器,雇佣了一批士兵,离开了那座灰砖砌成的大城,到这红土山坡上建功立业。后来,他在这片红土山坡上栽了树,种了竹子,建立了寨子,为了纪念自己在长安城里那座豪华住宅,他把自己的竹楼盖成了三重檐的式样,这个式样的特点是雨季一来就漏得厉害。他还给自己造了一座后园,在园里挖了一个池塘,就这样住下去;遇到了旱季里的好天气,就把长了绿霉的衣甲拿出来晒。过了一些年,薛嵩和他的兵都老了。薛嵩开始怀念那座灰色的长安城,但他总也不会忘记建功立业的雄心。

与此同时,我坐在万寿寺的配殿里,头顶上还有一块豆腐干大小的伤疤。这块疤正在收缩,使我的头皮紧绷绷。我和薛嵩之间有千年之隔,又有千里之隔。如果硬要说我们之间有什么关系,实在难以想象。但我总要把自己往薛嵩身上想――除了他,我不知还有什么可供我来想象:过去我可能到过热带地方,见过三重檐的竹楼,还给自己挖过一个池塘;我在那里怀念眼前这座灰色的北京城,并且总不能忘记自己建功立业的决心――这样想并非无理。但假如我真的这样想过,就是个蠢东西。

过去某个时候,薛嵩的故事是在长安城里开始的,到了湘西的红土山坡上,才和现在的开始会合。这就使现在的薛嵩多了一个灰色的回忆,除此之外,还多了一些雇佣兵。我觉得这样很好,人多一点热闹。

薛嵩部下的雇佣兵在找到雇主之前是一伙无赖,坐在长安城外晒太阳――从早上起来,就坐在城门口,要等很久才能等到太阳。这样看来,太阳好像很宝贵,但现在去晒,肯定要起痱子。长安城门口有一排排的长条凳,上面坐满了这种人,脚下放着一块牌子,写着:愿去南方当兵,愿去北方当兵,或者是愿去任何地方当兵;在这行字下面是索要的安家费。薛嵩既然付得起买官的钱,也就付得起雇佣兵的安家费。当然,这些钱不能白给,当场就要请刺字匠在这些兵脸上刺字,在左颊上刺下“凤凰军”,在右颊上刺下“亲军营”。这些刺下的字就是薛嵩和他们的契约。有了这六个字的保证,薛嵩觉得有了一批自己人,再不是孤零零的。不幸的是这个刺字匠和这些兵认识,所以把字迹刺得很浅,还没等走到湘西,那些字迹就都不见了,于是薛嵩又觉得自己还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了。

在这种情况下,薛嵩当然觉得自己钱花得不值,想要请人来在士兵脸上补刺,但那些兵都不干,并且以哗变相威胁。此时薛嵩干出了一件不雅的事情:他把裤子脱了下来,请他们看他的屁股。薛嵩为了和士兵同甘共苦,并且表示扎根湘西的决心,也请刺字匠刺了两行字,左边的是“凤凰军”,右边的是“节度使”。但他以为自己是朝廷大员,这些字不能刺在脸上,所以刺在了屁股上。不幸的是,屁股上的字也不能打动那些雇佣兵。而且这两行字刺得非常之深,一辈子都掉不了。所以,这会是薛嵩的终身笑柄。那些兵看了这些字就往上面吐唾沫。我觉得自己能够看到那两行字,是扁扁的隶书,就像写在象棋子上的字。而且我有一种难以抑制的冲动,想要脱下裤子,看看自己的屁股。之所以没有这样办,是因为这间房子里没有镜子。另外,这间房子也不够僻静。假如有人撞见我做这个举动,我就不好解释自己的行为……

4

有一段时间,薛嵩的屁股甚为白?,那些黑字嵌在肉里,好像是黑芝麻摆成的。现在薛嵩虽然已经晒黑,但那些字还是很清楚。他只好拿墨把屁股上的字涂掉。在那个赤裸裸的红土山坡上,一切都一览无余,长着一个黑屁股,看上去的确可笑;但总比当个屁股上有字的节度使要好些。薛嵩还给每个兵都出了甲仗钱,足够他们买副铁甲,但是他们买的全是假货,是木片涂墨做成的,穿在身上既轻便,又凉快。可惜的是路上淋了几场雨,就流起了黑汤,还露出了白色木头底。薛嵩说:穿木甲去打仗,你们可是拿自己的生命去开玩笑哪!但那些兵脸上露出了蒙娜?丽莎般的微笑。等薛嵩转过头去,那些兵就纵声大笑,拍着肚子说:打仗!谁说我们要去打仗!那些兵一听说打仗,就好像听到了天大的笑话。这说明,虽然他们是士兵,但不准备打仗。他们给自己盖房子、抢老婆却很在行。

雇佣兵最擅长的不是打仗,也不是盖房子和抢老婆,而是出卖;但薛嵩不知道这一点。统帅手下有了雇佣兵,就如一般人手里有了伪钞,最大的难题是把它打发掉。想要使这些人在战场上死掉,需要最高超的指挥艺术,很显然,这种艺术薛嵩并不具备。我听说有些节度使用骑兵押雇佣兵去打仗,但是不管用,那些人在战场上跑得比骑兵还快。还有些节度使用雇佣兵守寨子,把他们锁在栅栏上,但也不管用。敌方来打寨时,一个雇佣兵也见不到。因为他们像土拨鼠一样在脚下打了洞,一有危险就钻进洞里藏起来。所以最好把地面也夯实,灌上水泥,让他们打不动洞,但这样做太费工了。我还听说有些最精明的节度使手下有“长杆队”这样的兵种,由可靠的基干士兵组成,手持坚硬的木杆,杆端有铁索,锁住雇佣兵的脖子,用这种方式把雇佣兵推向阵前,只有在这种情况下,雇佣兵才会进入交战。长杆队的士兵还必须非常机警,因为稍不小心,就会变成自己被锁上长杆,被雇佣兵推向敌阵。除了不肯打仗,雇佣兵还很喜欢闹事:

闹军饷、闹伙食、闹女人,等等。薛嵩率领着这支队伍刚刚到了湘西,就被人闹了一次,打出了满头的青紫块。具体地说,是一些圆圆的大包,全是中指的指节打出来的。被人敲了这么多的包,薛嵩会不会很疼,我不知道。因为我已把自己视为薛嵩,我很不喜欢这个情节。我还觉得让那些兵这样猖狂很不好。

薛嵩手下这伙雇佣兵从长安城跟薛嵩跋山涉水,到凤凰寨来。当时薛嵩骑在马上,手里拿着一张上面发下来的地图,注明了他管辖的疆域。结果他发现这片疆域是一片荒凉的红土山坡,至于凤凰寨的所在,竟是一个红土山包。总而言之,这是一片一文不值的荒地,犯不上倾家荡产去买。那些雇佣兵见了这片山坡,鼓噪一声,就把薛嵩从马上拉了下来,拔掉他的头盔,在他头上大打凿栗。打完以后却都发起愣来,因为四方都是旷野――如前所述,这些人擅长出卖,但现在竟不知把薛嵩出卖给谁。因为没有买主,他们又给薛嵩戴上了头盔,把他扶上马去,听他的命令。薛嵩命令说:住下来。他们就住了下来,当然心里不是很开心,因为要开河挖渠,栽种树木,还要在山坳里种田。那些二流子从来没做过如此辛苦的工作,加之水土不服,到现在已经死了一半,还剩一半。我已经说过,让手下的雇佣兵死掉,是让所有节度使头疼的难题,所以薛嵩的这种成绩让大家都羡慕。正因为有了这种成绩,薛嵩不大受手下将士的尊重。假如没有这些成绩,也不可能受他们的尊重。这样,这个故事从灰色开始,现在又变成红色的了。

1

我在万寿寺里努力回忆,有关自己,所能想起的只是如下这些:我头上裹着绷带,在病房里乐呵呵地躺着时,有个护士告诉我说,我骑了一辆自行车,被一辆面包车撞倒了,这辆面包车在我头盖骨上撞了一个坑,使我昏迷不醒;我就乐呵呵地相信了。现在我才知道:这是别人告诉我的事,我自己并不记得;而且我不能人家说什么就听什么,最起码得问问那开车的为什么要撞我――所以,必须要自己有主见。有一段时间我怀疑自己是薛嵩,但眼前无疑是二十世纪。此时我在万寿寺里,火红的阳光正把对面的屋影压低,投在我面前的窗户纸上。我不该无缘无故来到这里,总得有个前因才对。

有关万寿寺,我的看法是:这地方不坏。院子古朴、宽敞,长满了我所喜欢的古树,院子打扫得很干净,但有一股令人疑惑的臭味,刺鼻子、刺眼睛。房子上装着古老的窗棂,上面糊着窗户纸。像这样的窗子,冬天恐怕要冷的,但那是冬天的事情。眼下的问题是:这是个什么地方,我到这里来干什么。虽然这是一座寺院,但没有僧人出现,我自己也不是和尚。这一切都漫无头绪,惟一的头绪是我被一辆面包车撞了。还有一个问题是:那个开面包车的人和我到底有何仇恨,要这样来害我……

据说,对方出了我的医药费,赔了我一辆崭新的自行车,还赔了一套新衣服,这件事就算了结了。出院之前,我对大夫说,我好像还失掉了记忆。他笑了一笑,说道:适可而止吧。然后毅然决然地给我开了半个月的病假条。这个大夫又白又胖,长着很长的鼻毛……我对他说的话、做的事一点都不懂。但我还是觉得,他不信任我。可能他受了开车的什么好处――想到了此处,我露出了微笑,觉得自己已经很奸诈了。

现在我猛然领悟,医生怀疑我之所以假称丧失记忆,是想让对方赔偿更多的东西。其实我没有这样想。我不想对方赔偿什么,不过是想打听一下我该做什么,到哪里去。为了证明我的诚意,我把病假条拿了出来,撕得粉碎。我想给自己倒点水喝,却发现暖瓶盛了一些污浊的冷水。然后,我坐了下来,疑虑重重地看着那个暖瓶,终于想到,这里既有暖瓶,肯定有地方能打到开水,于是起身拿了暖瓶出去,终于在角落里找到了那个小锅炉――取得了一个小小的胜利,感到很快乐。假如我不曾失掉记忆,就不能取得这个胜利,也不能得到这个快乐――所以,失掉记忆也不全然是坏事。总想着自己丧失了记忆,才全然是坏事。

现在,在万寿寺里,我读到这样的故事:“过去有一天,薛嵩到山坡上去担柴,回寨的道路却不止一条。他的寨子是一片亚热带的林薮,盘踞在红土山坡上,如果从高空看去,这地方像个大旋涡,一圈圈长着大青树、木菠萝、山梨树,这些树呈现出成熟的绿色;在树之间长满了龙竹、苦竹、凤尾竹,这些竹子呈现出新嫩的绿色;在竹丛之间长满了仙人掌、霸王鞭、龙舌兰,这些林荫中的植物呈现出蓝色。在仙人掌之间长满了茅草,在茅草下面是绿色的苔藓,在苔藓下面是霉菌生长的所在。至于还有什么在霉菌下面生长,它们是什么颜色,我就看不到了。在林带里,盘旋着可供大队人马通行的红土大路,上面铺着米黄色的砂石。在大路两边,岔出无数单人行走的小路,这些小路跨沟越坎,穿进了林荫。小路两面有猪崽子走的路,有时是一道印满了蹄印的泥沟,有时是灌木丛上的缺口。在猪崽子走的路边,有蛇行的小道――在压弯的茅草上面蜿蜒的痕迹。在蛇行的小道边上,有蚂蚁的小道――蚁道绕开了绵密的草根。在蚁道的两侧,理当还有更细微的小道,但不是人眼可以看到的。薛嵩像一串活动的柴捆一样从大路上走过,越走近旋涡的中心,道路就越窄,两边的林荫也越逼近。最后出现在他面前的,是一道真正的壕沟,沟壁有卵石砌的护坡。在壕沟对面,有一道真正的营栅,是一排无头树组成的,树干上长出了密密层层的嫩枝条。壕沟正面是一道吊桥。这道吊桥是十六根梨树扎成的木排做成,由碗口粗的青藤吊着。不幸的是它是吊不起来的,因为梨树在壕沟两端都生了根。这些树还结了一些梨,但都结在了桥下面,不下到沟里就摘不到。”

我也不记得这片热带的林薮。但这不是别人告诉我的事情。这是我自己告诉我的事情。比之别样的事情,这件事更可相信。所以,我宁可相信以前有一个薛嵩担着柴捆从两面生根的吊桥上走过,也不相信我骑在自行车上被汽车撞倒了――虽然我头上有个很大的伤疤,但它也可以是被人打出来的――假如大夫受了打人凶手的好处,就会这样来骗我,帮他开脱罪责。这样一想,我又觉得自己还不够奸诈。奸诈这件事,只要开了头,就不会有够。

薛嵩挑着柴捆从吊桥上走了过去,在大青树的环抱之下,眼前是个小小的圆形广场。在阴暗的光线下,有座草棚,草棚下面,有个黑色大漆的案子,两端木架上放着薛嵩的铠甲、弓箭、仪仗等等破烂发霉的东西。这里是薛嵩心中的圣地。广场的侧面有夯土而成的台子,台上有木板房,这是薛嵩心目中的另一个圣地。这两个地方都是军队凝聚力的源泉,是凤凰寨的中枢。

他把柴捆卸在木板房的屋檐下,拉开纸糊的拉门,走了进去,坐在木头地板上,解开拴住龟头的竹篾。等了一会儿,不见有人来,就用手掌拍击起地板来了。假如我的故事如此开始,那天下午薛嵩没有回到自己家里,而是走到寨心去了。需要说明的是,这座木板房里住了一个营妓。看到此处,我也恍然大悟:原来,薛嵩手下是一帮无赖。没有女人的地方,无赖们怎么肯来呢。

薛嵩坐在寨中心的木板房子里,用手叩着地板,从屏风后面跑出一个女人来。她描眉画目,头上有一个歪歪倒倒的发髻,身上穿着紫花的麻纱褂子,匆匆忙忙束着腰带,脚下踏着木屐,跑到薛嵩面前匍匐在地,细声叫道:“大人。”她愿意给薛嵩用黄泥的小炉子烧一点茶,但他拒绝了。她还愿意为薛嵩打扇,陪他坐一会儿,他也拒绝了。如前所述,薛嵩赤身裸体,像个野蛮人――虽然他已经把龟头从竹篾条上解下来了。这种装束使他决定使事情简单一些,所以他做了一个坚决的手势:左掌举平,掌心向下,朝前平伸着。这个女人平躺下来,岔开两腿,两手平摊,躺成一个大字形。于是薛嵩膝行前进,进到那女人的两腿之间,帮她除去脚上的木屐和袜子――她的脚因为总穿木屐,所以足趾变成了蟹爪形一并且解开她的腰带,让她身体的前半面袒露出来,她的身体当然像粉雕玉琢一样的白。至于模样,可能是这样:大腿有点过粗,腹部的皮有点松懈,乳房头上尖尖的,整个胸部是个W形,但也可能不是这样。薛嵩憋住一口气,插了进去,这仿佛是打开了语言的禁忌。那个女人开始和他聊起来:你怎么老不来呀?这么热的天,怎么还出来?等等。但薛嵩憋着气,一声都不吭。

这位妓女十分白皙:不但脸色白,连嘴唇都白。眉毛几近透明,只带有一点点淡黄色,浑身上下到处可以见到蓝色的血管,只是这些血管全都很粗,全都曲张着,好像打着滚。她好像笼罩在一团白雾里,显得比较年轻,实际上是个老太太。在凤凰寨的中心,一切都是绿色的:首先,一切都笼罩在一片绿荫之下;其次,到处长满了绿色的青苔;就是呆在白色的纸门后面,浓绿的光线还是透过了窗子纸,沁到房子里来。在这间房子里,薛嵩黝黑的身体变成了青铜色,而妓女苍白的身体上好像布满了细碎的绿点,好像某一种磁砖――当然,这只是一种错觉,假如凑近了去看,却看不到任何的绿点。除此之外,空气也潮湿得像油一样,这使薛嵩感觉自己悬浮在绿油当中,一切都变得缓慢,甚至就要停止了。在这绿色的一团里,有一股浓郁的水草气。一切都归于沉寂,但真正沉寂下来时,又听到远处水牛在“哞哞”地叫,那种声音很沉重,很拖沓;近处的青蛙在“呱呱”地叫,这种声音很明亮,很紧凑。而那女人却一声不吭了。她还闭上了眼睛,好像一个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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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宝太监西洋记》,又名《三宝开港西洋记》、《三宝太监西洋记通俗演义》,简称《西洋记》。明万历廿六(1598)戊戍年三山道人刻本,廿卷一百回,题二南里人著。作者将明代永乐年间郑和七次奉使“西洋”的史实敷演描绘成神魔小说,希望藉此激励明代君臣勇于抗击倭寇,重振国威。本书描写明代永乐年间太监郑和挂印,招兵西征,王景宏为其副手,共平服39国。郑和七次奉使“西洋”(指今加里曼丹至非洲之间的海域),经历39余国,为历史事实,但《西洋记通俗演义》却非历史小说,此书多述降妖伏魔之事。按序,二南里人即罗懋登,字澄之,明万历间陕西人,作有传奇《香山记》,并注释传奇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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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本短篇集,选录了精干、鲜明、饱满,具备戏剧冲突的、有情节转折的老舍作品,突出展现老舍的京味幽默,以及他作为人民艺术家对社会的思考。每篇作品都是寥寥几笔就让人过目不忘!每个短篇都能对应上一个当下热点问题,一个典型人物:开市大吉——开医院的江湖骗子;抱孙——不让剖腹产的医闹婆婆;辞工——上班摸鱼的员工;马裤先生——没素质的火车乘客;吃莲花的——煞风景的什么都吃;有声电影——电影院里的奇葩;话剧观众须知二十则——话剧剧场的奇葩;善人——自欺欺人的慈善家;毛毛虫——婚姻问题、邻里八卦;热包子—情感问题中所谓的“接盘侠”;狗之晨——精神胜利法;兔——演艺圈的黑暗;老字号——传统手艺人的困境;断魂枪——逝去的武林;铁牛和病鸭——官僚病;不成问题的问题——体制病;一封家信——知识分子的苦闷;小木头人——充满趣味的爱国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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