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5031900000002

第2章 校园安全热点问题透视(1)

1、依法治校与校园安全

校园安全工作是全社会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不仅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我们整个中华民族的希望和未来。目前我国大中小学共有两亿多名在校学生,是一个相当庞大的社会群体,保障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是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正常秩序的重要方面,长期以来一直受到学校、教育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但无论是尘埃落地的马加爵事件还是屡见报端的中小学安全事故,家长们再也无法高枕无忧,佼园安全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已经是不争的事实。由团中央、教育部、公安部、全国少工委主办的“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活动在北京、上海、广东、陕西等10 个省市进行的关于中小学生安全问题的调查显示,家长担心孩子受到伤害的地方依次为:学校占 51.44%, 公共场所占 36.32%,自然环境10.44% ,家里1.8% 。这一调查表明 , 学校竟成为家长们最担心孩子受到伤害的地方 。根据青少年研究中心 2001 年至 2002 年的全国性大型调查发现,安全事故己经成为 14 岁以下少年儿童的第一死因。在对全国 11 个城市 4.3 万余名中学生的调查显示:非致命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为 24.1% , 其中造成身体损害的占1.64%,永久性伤残的占1.01 % 。比较而言,大学生多数已经成年, 他们能够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以及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的后果,相对较为理智,在一定程度上懂得保护自己 , 因此相对未成年人来说发生人身事故的几率要低得多,但近几年大学校园内的安全事故也有不断上升的趋势,加上一些媒体的过渡渲染 ,大学校园也不像以往那样宁静 , 社会也越来越聚焦象牙塔的安全。

各类事故、事件、案件接连不断地在大中小学发生,引起学校、家长、教育行政部门和司法工作者等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关切 ,近年来,教育部已经相继颁布了 10 多项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政策、规定,特别是 2002 年9 月1 日施行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学生在校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作出了较为详尽的规定,为妥善处理学校与学生之间的纠纷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持。教育部先后多次发文件、下通知,三令五申要求加强校园安全工作, 2004 年教育部把安全教育列为工作重点,明确提出:学校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要以对学生极端负责的精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要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内容之中,全面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培养学生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不仅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也是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基本要求。教育部同时要求,通过教学计划的调整,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内容之中, 各地、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 ,尽快制定执行方案。周济同志在 2004 年11月9 日的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一定要做到责任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以对广大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极端负责的精神 ,狠抓落实, 务求实效 , 在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下,把学校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教育部 2005 年度工作会议上周济同志也指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为青少年营造健康发展的环境,是 2005 年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由此可以看出 ,我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校园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

不仅仅是学校、家长、教育行政部门,社会各界特别是一些专家学者对校园 安全问题也十分关注。近些年的全国人大会议期间,校园安全成为诸多代表共 同关心的问题。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 ,700 多名代表、21件议案 ,共同关 注一个问题即校园安全问题 , 这种情况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历史上是少见的。西南交通大学陈大鹏教授在议案中提出 ,涉及亿万师生安全、学校稳定、保障校 园正常秩序的学校保卫工作无法可依,这与依法治校的要求不相适应。他呼吁 ,通过出台《校园安全法》, 把学校、学生以及社会对校园安全的义务与责任以明确的条文固定下来,有法可依,这样才能避免一些重大校园安全事故的重演。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 , 北京大学校长许智宏、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邱苏伦同时领衔提出了为 “校园安全立法”的议案。要彻底根除校园不安全因素,确保学校、学生安全,法律是一道不可缺少的屏障。在对校园安全的法律保障方面 ,现行刑法、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等都涉及 对学校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的保护;国家安全、消防等行政职能部门对发生在校园内的相关案件和灾害事故同样依法享有 管辖权。但这些法律对在校学生合法权益保护的规定不具体,存在立法空白教 育部虽然出台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但作为一部部门规章,它的适用范围和法律效力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迫切需要制定一部详尽、具体的法律和一套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真正做到保护青少年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 。

2、在校大学生具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在校大学生的权利和义务跟其社会角色或身份密切相关,内容十分丰富。

首先,对于具有中国国籍的在校大学生来说,具有中国公民的身份,因而享有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同时承担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其中基本权利有:平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 ,人身自由、人格尊严、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等人身权利,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劳动权、休息权、财产所有权、继承权以及有条件地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等社会经济权利,受教育权以及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基本义务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 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军事训练;依法纳税;劳动和受教育。

其次,在校大学生作为受教育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 位证书;(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 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在不影响完成学业任务的前提下 ,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以及在校内组织学生团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活动。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3)努力学习 ,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5) 按照 国家规定缴纳学费 ,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可以申请补助或者减免 学费。

第三,在校大学生作为普通的消费者 ,享有的权利也十分广泛:(1)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2)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3)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 即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 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 情况;(4)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包括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 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 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 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5)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 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6)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7)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的社会团体的权利沃的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 的权利;(8)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9) 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 进行监督的权利 ,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第四 ,在校大学生作为一般的民事主体 ,可以享有财产所有权、债权、继承权、人身权以及著作权、专利权、发明权、发现权等知识产权。

最后 ,在校大学生作为家庭成员之一 ,也享有婚姻法上的权利,承担婚姻法上的义务。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瞻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 , 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瞻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腾养费的权 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元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赌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瞻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由凡、姐 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 ,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 兄、姐 ,有抚养的义务。此外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 ,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瞻养义务 , 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 变化而终止。

3、学生的哪些权利容易受到侵犯?

上一个问题谈到在校大学生的权利内容十分丰富,但由于大学生的 各种社会角色或身份往往都是处于弱势地位,因而其权利容易受到侵犯,特别突出表现在学校对大学生权利的侵犯和招聘单位对应聘大学生权利的侵犯。

正如摩罗先生在《中国学生权利状况报告》中指出的 ,在相关法律尚 未建立健全的情况下容易形成一些学校权力的泛滥 ,而学生作为公民的 基本权利则容易遭到忽视和侵害。摩罗先生通过调查得出结论 ,一些学校出台的管理措施常常自觉不自觉地侵犯学生包括人身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 ,学生的安全权、拒绝权、情感权利以及交往权利普遍没有得到充分尊重。从北京科技大学“凡考试作弊者,一律按退学处理” 的校规到深圳 大学近日出台大学生《行为道德规范管理条例》草案,严禁学生在校牵手、接吻 ,从重庆邮电学院“女大学生怀孕被开除”案到湖南外语外贸学院男性学生在女生宿舍留宿事件的相关当事人在全校大会上被公开处理 ,还有诸如在校园里安装监视器,带着手电筒夜巡校园隐秘的角落,突击检查学生寝室 ,压制大学生的情感生活,干预大学生正常的异性交往,教育管 理过程中公开宣扬大学生的隐私等等 ,很多大学校园的侵权事件,都是在 教育者普遍的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下发生的。此外,还有一些隐性的权 利侵犯现象,如大学生对学校教育设施等物质条件的要求权,对“好的”教师及“好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形式的要求权,这些方面权利的实 现状况似乎都存在问题。关于获得奖学金、助学金的权利要求,由于没有明晰完善的规范 ,各个学校依据自己的《学生手册》行事 ,一人说了算、暗箱操作等现象并不少见,同时因缺乏监督机制 ,学生可能根本就没有知 情权。在要求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以及在完成学业后获得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要求方面 ,矛盾更多也更激烈 ,权利受到侵害时的陈述权与申辩权以及申请救济与补偿的权利都容易受到忽视和侵犯。

同类推荐
  • 公司法(21世纪实用法学系列教材)

    公司法(21世纪实用法学系列教材)

    公司可定义为:依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公司只是企业类型的一种,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也不应该仅仅由公司一种类型采构成,而是应该包括完善的企业类型。公司的特征包括:依法设立;独立人格;营利目的;两权分离;有限责任。公司法是调整公司在设立、运行、终止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公司法调整对象就是部分的财产关系和组织关系。
  • 文艺维权实用手册——《维权行动》专刊汇编

    文艺维权实用手册——《维权行动》专刊汇编

    中国文联维权办公室、中国艺术报社编著的《文艺维权实用手册:<维权行动>专刊汇编》通过不同栏目,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典型维权案例,交流维权工作经验,全面介绍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崭新成就,充分展示中国文联及各个文艺家协会在维护文艺工作者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文艺工作者搭建起一个交流经验、传递心声的媒体平台,进一步提高了文艺工作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 法律篇

    法律篇

    《法律篇》1是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生平所著《理想国》、《政治家篇》和《法律篇》三部曲中最后一部力作,可以说它集中反映了晚年柏拉图对其生平思想轨迹的反思成果。无疑,通过研读《法律篇》,挖掘其中所涵摄隐寓的各种法律思想,对于理解古希腊法哲学的基础范畴与基本走向,对于正确评价柏拉图在西方法哲学史中的地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全面阐述了劳动法基础理论、就业促进法律制度、劳动合同法律制度、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法律制度、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工资法律制度、劳动争议处理法律制度以及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这些制度均是结合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方面的最新立法成果而撰写。《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内容设计独特新颖,各章均以引导案例展开学习内容,以重点提示突出易疏忽的知识,以章末小结归纳学习要点,以思考练习题检验学习效果。
  • “老王热线”法律咨询案例评析

    “老王热线”法律咨询案例评析

    《"老王热线"法律咨询案例评析》总结了“老王热线”服务百姓的实践经验,内容包括:什么样的抵押合同有效、偶犯盗窃罪可以从轻处理吗、离家出走17年返回没有户口怎么办等问题。
热门推荐
  • 无聊的亡灵法师

    无聊的亡灵法师

    发呆的王井云怎么也不会想到。只是因为别人的一次醉酒。自己就将卷入一场奇妙的冒险中。
  • 引爆你的创富潜能:让你的年收入增加10倍

    引爆你的创富潜能:让你的年收入增加10倍

    人生是一个过程,获取财富也是一个过程,当你在思索人生的前途时,你是否也会思考一下该如何获取财富呢?拥有财富是很多人的终身愿望,商业社会里,有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人都是有上进心的,难道你甘于一辈子平庸和贫穷吗?回答当然是否定的,那么请从现在开始,从这本书开始,好好研究一下获取财富的方法和途径,来圆自己的财富梦吧!
  • 海岩文集(套装共12册)

    海岩文集(套装共12册)

    1985年,出版人生第一部长篇小说《便衣警察》,并首次改编为电视剧呈现荧屏。1994年,创作《永不瞑目》,并获得第二届中国人口文化奖。2000年,因改编电视《永不瞑目》开始受人关注。2002年,海岩《拿什么拯救你,我的爱人》被改编为电视剧,并凭此获得北京电视春燕奖最佳编剧奖。2003年,他告别海润公司,加盟世纪英雄电影公司,并成立了“海岩影视工作室”。2004年,凭借编著《玉观音》改编的同名电视剧获得中国电视金鹰节最佳编剧奖;同年,入选“福布斯中国名人榜”第62名。2005年,获选“福布斯中国名人榜”第100名。2006年,以380万元版税的收入占据第一届中国作家富豪榜第16位。2007年,再次名列第二届中国作家富豪榜,排名第17位。2008年,获得《国剧盛典·回响30年》最具影响力人物奖;同年,斩获第三届中国作家富豪榜第20位。2009年,获得“新浪网络盛典60年专场”时代影响力文化人物奖,2010年,海岩获得“2009中华文化人物”终身成就称号。2013年,获得第八届中国作家富豪榜编剧作家第4名。
  • 最后一个战犯

    最后一个战犯

    他从小山村走出来,远渡东洋去日本留学。他也曾想报效国家,但他是伪县长、国民党、战犯。解放后他在监狱呆三十年。但他始终以积极的人生态度面对生活,面对接踵而来的人生打击,他没有消沉、回避,保持着良好的生活习惯和一贯的信念。在小山村,他靠替人写诉状过日子,他成了一位有传奇色彩的人物。
  • 我的时光匣子

    我的时光匣子

    高考以后的几个月,很多事情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直陪伴的男友莫名其妙的有了新欢,一切不为人知的过往一点一滴浮出水面,就好像一个神奇的匣子装载了许许多多“时光”,她不得不强迫自己去面对、去改变。
  • 重生之后宫历险

    重生之后宫历险

    一个现代男意外穿越回古代,本想着“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完成自己的终极梦想,却不慎穿到一个女人身上,更糟的是此女子并未死去,于是,俩个灵魂共同使用一具身躯……
  • 终是归途雪成星

    终是归途雪成星

    时间轴逆转,世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只有弟弟一个亲人,不是亲人胜似亲人,谁要是敢伤害他一点,她就和人死拼!吴漾曰:“玩的世界我在行,找我!”她以先笨后慧的智商一路过关斩将,降妖除魔。这个世界满是套路,骗局,直到弟弟出世,她才清醒,却跳河?可有人救活了她,并且有超于常人的智慧和记忆,后来才知她是天神星辰转世并恢复了记忆。曰:“今天又是哪个妖魔想要害我?”
  • 我每周解锁一个新职业

    我每周解锁一个新职业

    解锁职业——美食摊主,奖励10栋汤臣一品!解锁职业——快递小哥,奖励价值4300万布加迪威龙一辆!解锁职业——酒吧驻唱,奖励企鹅集团百分之三十股份!……从此,魔都多了一个开着跑车摆摊送外卖当快递员的传说。从此,无数姑娘成了他的小迷妹。姑娘:“我爱他不是因为他有钱,而是因为他单手开跑车送快递的样子很励志!”
  • 极品保洁

    极品保洁

    “你好,先生,难道你不觉得开宝马上班有点高调了吗?”“不会,其实还好啦,我一直寻思着要不要把家里的法拉利开出来呢。”“可是难道你就没有想过后果吗?”“什么后果,我开车上班能有什么问题?”“可是你只是一个保洁工人啊!”
  • 旅行琐记

    旅行琐记

    身心俱疲的时候,需要一块巧克力,消磨劳累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