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来到以前的出租屋,这里的小区比不得水月别馆那样高档,也比不得林臻那闹中藏静的高雅别致。
这里是一片脏乱的廉租房,拥挤的街道、狭小走廊,一走过去满是苍蝇乱舞的垃圾堆,还有旁边毫不嫌脏的烧烤摊奶茶铺,小孩在路上玩得疯了,发出欢乐的尖笑,肆意而快活。
埋头干活的大人们,或者招揽生意,或训斥几句淘气的小孩,这里聚集着社会底层人士,走在这里,尽管环境喧闹嘈杂,心里却倍感踏实。
林怀秀和卢峰在这里住了大约一年半,这里的每一条小巷,每一个小吃摊都有他和她的身影。那时候的他们嬉笑怒骂插科打诨,虽然没有钱,日子却过得快活自在。
究竟是从什么时候,他们的关系像走斜坡一样,一路下滑,直到彻底跌入谷底?
林怀秀似乎想了想,最后淡出一抹苦笑。
仿佛是从迷上那款该死的网游开始吧!
若不沉迷,就不会自欺;若不自欺,就不会因为背叛而愤恨。
若不愤恨,就不会连夜出去买醉寻找刺激;若不是那一夜的放荡,又怎会惹上许文生和阮斌这两个难缠的魔王。
回想起最近发生的一件件事情,犹如连环圈般又将她转回起点。这短短的两个月里,竟像过了好几年般漫长,将她本来平静的生活搅得一团乱,而她最珍视的那个人,也已离他远去,再也找不着了。
林怀秀在楼底下看了两眼自己蹲了一年多的小窝,小小的阳台上原本有一盆鲜嫩的仙人掌,那是卢峰最心爱的盆栽,每天当宝一样看细心打理,还因此被林怀秀嘲笑:一根仙人掌有什么好照顾的,那可是最贱性的植物,随便往那儿一****就能存活,你这样每天捧着呵护着,会让它折寿的!
当时卢峰根本没搭理林怀秀,只小心翼翼地把仙人掌从阳台上搬进来放到林怀秀的显示器旁,冷言道:“花在,人在,花亡……”卢峰用手指着林怀秀的鼻尖,唇畔的笑诡异又凶狠,看得林怀秀眉毛一竖,反问:“怎地?难不成我还没这破刺儿头金贵?”
卢峰哈哈一笑,转身离去,没有回答她。
后来林怀秀才知道,仙人掌有很强的抗辐射作用,卢峰之所以那样宝贵那盆仙人掌,不过是怕林怀秀一天到晚对着电脑会被辐射影响,故意弄盆来替她挡辐射而已。
臭男人,明明是好意,偏偏要绕个大弯子!
有时候林怀秀真相掰开卢峰的脑袋看看,里头都装了些什么弯弯道道,一天到晚没个正形。
可是现在没有机会了!
林怀秀往隔壁的出租楼走去,当初她为了躲避许文生而搬进了何浔家里,而且卢峰也听她的话搬出原来的房子。可能房子里现在已经住下了别人,可林怀秀还是忍不住走了进去,心里竟还隐隐有些期待,会不会就在下一个转身,疯子就又会叼着根烟无所谓地出现在她面前,用那种微眯的眼神斜睨着她,痞痞地朝她吹着口哨:“美女,哪儿潇洒去?”
林怀秀勾着一抹笑,深吸一口气,抬脚转过六楼的楼道拐角。
楼道中最后一间房依然如故,与隔壁楼的她的房间比邻相望,透过楼道的玻璃窗,甚至能看到她以前住的小房间的一角。房间里头空荡荡、黑漆漆的、堆着杂物的阳台、脏乱的厨房和小套房,一切仿佛还是她离去时的样子。
林怀秀在卢峰的门口站定,望着那扇绿色的铁门有些愣神。
阳光自窗外斜照进来,在奶黄色的地砖上投下一个亮眼的白框,框框里倒映着一道黑影,黑影短而胖,是很诡异地形态。林怀秀垂眸看着脚边自己的倒映,很丑,很恐怖,就像她现在对自己的感觉,很恶心的感觉。
以前,林怀秀一直没觉得自己有多么的无下限,就算林臻那样狂暴地打骂责难她玷污林家的声誉,她也没有像现在这般厌恶自己。
林怀秀盯着那一团黑影就在想啊:如果我没有出去喝酒,就不会遇到许文生他们了吧!如果我没有去招惹他们,也就不会中他们的招还被拍****了吧!如果我没有自以为是地在许文生和阮斌之间周旋,疯子也就不会被我卷入其中了吧!如果我没有太过得意忘形,卢峰怎么会被我害得这么惨!
林怀秀啊林怀秀,你为什么这么贱格!
为什么总学不会珍惜?
好吧,你现在终于一无所有了!
你开心了吧!
林怀秀靠着墙跟缩着身子蹲下来,双臂抱着膝盖,下巴放在膝盖上,像一只被遗弃的小猫,在普天艳阳之下品茗孤独的滋味。
……疯子,我好想你……
这时候的林怀秀才明白,能用眼泪宣泄的痛都不叫痛,她现在就是想哭也哭不出来,这一切都是她咎由自取啊!怎么哭?
哭了,还有谁来替她擦干眼泪,给她温暖的守护?
那个神采飞扬的男人已经舍她而去,再也不会像影子般跟在她身旁,笑她所笑,哭她所哭。
他的爱,那么深,那么沉!
她的伤,那么痛,那么……无言以对!
日渐西斜,白色刺眼的阳光逐渐化为娇黄,直至暗红。
手机忽然响了,在空荡荡的楼道里疯狂回响,吓了林怀秀一大跳。林怀秀忙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却发现自己呆坐了一下午,身体长时间维持着同一个姿势,早已麻痹不堪,手臂连抬都抬不起来。这一动,逐渐恢复过来的知觉在全身上下游走,仿佛被强电流击中一阵阵地麻到灵魂深处。
此刻她就像个癫痫症患者,浑身不由自主地发抖,却一点力道提不起来。
口袋里的手机铃声响了一遍又一遍,好不容易消停一会儿,马上又响了起来。
楼道里传来一阵脚步声,林怀秀艰难地扭过头,见到一个高大的年轻人缓步朝她走来。
年轻人穿着白色休闲体恤,蓝色牛仔裤下白色的板鞋很干净,裤管笔直随着走动的姿势,隐约可见腿骨修长笔挺,很有劲道的感觉。
“小姐,你怎么了?”年轻人走到林怀秀跟前,很友好地询问。
林怀秀抬起头,努力眨眨眼,这才看清年轻人有着一张轮廓很清晰的面孔,而这张面孔让林怀秀觉得异常的眼熟,一时却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
“小姐?”年轻人拿手在林怀秀眼前晃了晃,见到林怀秀眨眨眼朝后退了退,才松了口气,“还以为你是个盲人呢,你怎么了?怎么躺在地上?身体不舒服吗?”
年轻人说着就要伸手过来拉她,林怀秀忙一摆手,忍着浑身浪潮般地麻痛,艰难道:“别,别动我!我麻了……一会儿就好……”
这时候刚刚停歇半秒的电话又欢乐迪唱起歌来,老式翻盖手机比不得现在触屏的高级货,那铃声虽然美妙但是音量大得惊人,隔老远就能听得到这惊天的歌声。
林怀秀朝年轻人尴尬一笑,朝旁边的包包扫了一眼,问道:“你能不能帮我把手机拿出来?”
年轻人看林怀秀一眼,转头开始翻她身边带着的小包包,不一会儿就翻出那个天煞的红色翻盖手机。他拿着手机询问。
林怀秀暗地里动了动手臂,还是麻得没有一点力气,无奈道:“你帮我接一下吧,我这会儿还不能动。”
年轻人皱皱眉,很奇怪地看林怀秀一眼,翻开手机接了电话。
林怀秀看着年轻人,越看越觉得自己肯定在哪儿见过他,那鸦黑的长眉,黑白分明的眼眸,冷峻而柔和的面容,举手投足间有种很温雅疏淡的气质,与林臻有一点点相似,却不似林臻那般令人感到压抑。最值得一提的是那一双手,十指纤长,指骨关节分明如玉琢,很匀称,也很具有骨感。
这么完美的一双手,到底是在哪儿见到过呢?
林怀秀失神地想着,年轻人不知道林怀秀已经把他从头到脚意淫了一遍,只托着手机问道:“有个何先生问你在哪儿?说是要来接你。”
林怀秀一愣,半晌才反应过来,却忽然盯着年轻人的手,脱口而出:“是你!我想起来了!”
年轻人也一愣,看着林怀秀的目光多了些许审视,迟疑道:“你是——?”
林怀秀指着年轻人的鼻子,大声道:“你是好人哥哥!”
年轻人翛地睁大眼睛,看着林怀秀的目光更加惊异,“你怎么知道我叫郝仁,还有……你可以动了?”
林怀秀回神,动了动自己的身体,似乎没那么麻了,这才反应过来,哈哈大笑道:“哈,你还真是好人,每次遇到你我都能逢凶化吉!”
郝仁面色一冷,他其实不大喜欢多与人接近,不过是刚好路过,又听到一阵这么连绵不绝地刺耳的铃音,有点好奇才走过来看看的,却不想居然还遇到个熟人,虽然他有点记不起这熟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不由道:“小姐,你的电话还要不要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