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已是初夏。羊肠小道旁绿树成荫,花团锦簇,一匹雪白的高头大马和一辆由两匹枣红色大马拉着的马车在其间缓缓而行。
“少爷,大约再过一个时辰我们就到漓州境内了。”白马上的年轻侍卫说道。
“知道了。”马车里传出一个清脆的嗓音。
为什么那个乔峰可以骑马,我就要做马车?!我也想骑马!!!幻想自己骑着马飞奔在山岭之间,青丝飞扬,衣裙飘飘,那种英姿飒爽,意气风发的感觉多棒!没想到现在不得不坐在这个比牛车还慢的马车上不停忍受颠簸之苦。
呜!看到车外那个冷面煞星就一肚子气,居然还敢骑白马,你以为自己是白马王子?!虽然不得不承认他骑马的样子是满帅的,不过还不是狐假虎威,其实只是个给王子牵马的仆人。身旁的小少爷倒是一脸欣喜激动,就跟那些被关了十几年终于刑满释放的囚犯表情差不多。左瞧右看,任何一点景色他都不肯错过。
车夫是个五十多岁的大叔,头戴一顶遮阳帽,双手握着缰绳,两眼一动不动地盯着前面。看那架势,两个字:专业!
“大叔,你在沈家庄干了多久了?”我凑上去问道。
“已经四十三年了。”大叔的两眼仍然盯着路面。
哇!大半辈子都在沈家庄当牛做马,混到现在还是个赶车的,我开始担忧自己的前途……
这一路景色差不多,看久了也觉得乏味,得找点事儿做打发时间。突然我兴致大发,很想高歌,以前在庄里多有顾忌,害怕影响别人的工作休息,如今只有小少爷和大叔再加个冷面,不用再忌讳这么多。
“少爷,我想唱歌!”我对小少爷说道。
“唱歌?!”小少爷似乎有点心虚,“你要唱什么歌?”
“当然是好听的歌咯!”我一本正经地说。
“你还是别唱得好。”小少爷突然把头转开,不敢看我。
你这是什么态度,嫌我唱歌难听?!不是我自夸,如果我去选超女那也是全国前五名的水平!
“为什么?”我不满。
“少爷,就让这丫头唱吧。咱们坐车也坐得乏了,来点歌声也能解解闷不是?”大叔投了我一票。
乔峰没有开腔,选择弃权。二比一,还是我胜。
小少爷没法只好同意:“那你就唱吧。”他突然凑过来小声说道,“不过你千万别唱那天你给本少爷听的那种……”他脸上有些泛红。
我心领神会:我还不想被那个冷面拖出去揍一顿,说我妖言惑众,迷惑少爷呢!
为了配合我们的情景,我不禁唱道:“你挑着担,我牵着马,迎来日出——送走晚霞,踏平坎坷——成大道,都罢艰险又——出发,又——出发。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一番番春秋冬夏,一场场酸甜苦辣,敢问路在何方? 路在脚下。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
余音绕梁,三日不绝~我觉得自己真的有潜力去当个影视歌三栖明星!
忽然闻得一阵呜咽之声,只见车夫大叔老泪纵横。
我大惊:“大叔你因何事所悲,如此悲伤?”
大叔抹了一把眼泪说道:“你这首歌真是唱出我多年心声啊!赶了这么多年车,牵了这么多年马,经历多少风吹日晒,严寒酷暑,却不知到何时才是个头呀!”
想当初孙大圣整日跋山涉水,降妖除魔,却被那个罗嗦的唐僧骂他乱砸花花草草,虐杀野生动物,人家都没哭,你哭个什么劲啊?!虽然我知道我是唱得声情并茂,动人心扉,但你也不用这么夸张吧!
“大叔你别触‘音’生情,少爷回去就给你加薪……是涨工钱你说对不对,少爷?”我对身边的小少爷猛打眼神。
“啊?哦!没错,等本少爷回家后就让陈管家给你银子,让你买几亩良田和房子回家安心养老。”小少爷安慰道。
“老朽多谢少爷!”大叔更加激动,转身要对少爷磕头,我赶忙把他扶住。
大叔你是司机耶,怎么一点危险意识都没有?万一出了车祸你负得起责吗?!
安慰好大叔,我又道:“刚才那首歌大概苍凉了点,不如我换首欢快的。”
要喜庆,要老少皆宜,还要他们听得懂,难度系数还满高的。想想决定了,就是它:“太阳、太阳,给我们带来七色光——彩,照得我们心灵的——花朵,美丽——可——爱,今天我们成长¬;¬;——在阳光下,明天我们去创造——七彩世界!来来来——来来,来来来——来来,来来来——来来,来来来——来来!七色光、七色光,太阳的光彩,我们带着七彩梦,走向未来!”虽然是首儿歌,不过旋律轻快活泼,至少能活跃气氛。
“丫头你唱的真好听,是哪里的歌呀?”大叔赞道。
“是我家乡的。”
“你家乡在哪里?”
二十一世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说了你也不知道。
小少爷看着我,我对他眨眨眼,回答道:“我家乡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
“桃花盛开的地方,那是哪儿?”大叔很是奇怪。
“你没听过吗?”我又开始唱道,“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有我可爱的故——乡,桃树倒映——在明净的水面,桃林环——抱着秀丽的村庄——”
“哈哈哈!”大叔大笑,“不错,不错!你这丫头肚子里的歌倒真不少。”
一路上我们说说笑笑,东拉西扯,时间过得很快。大概黄昏时分,我们终于到了一座小镇——沧县,是漓州的一座边陲小镇,很有点《边城》的味道:溪流如弓弦,山路如弓背。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桃花源记》里的仙境大抵也不过如此。
此时正是各家准备晚饭的时辰,山间一座座错落有致的茅屋燃起阵阵炊烟,隐约带着点饭香。
“少爷。”一直没开口的乔峰突然说道,“时候不早,今天我们就在这里将就一晚,明天继续上路。”
“好吧。”小少爷点点头,“正好本少爷也有点饿了,你去找间客栈。”
“是。”乔峰驾马率先而去。
不一会儿乔峰回来了,说道:“前面有间客栈。”
我们跟着他一起来到客栈门口,我抬头一看:“果然是‘有间客栈’啊!”
只见一栋貌似危房的破木屋的屋檐下挂着匾额:有间客栈。
小少爷不禁皱皱眉头:“这里也太破旧了。”
“属下已问过这里的人,方圆百里只有这一间客栈。”乔峰答道。
“少爷,出门在外就要随遇而安。外面的条件自然没有家里好,不过我们出门不就是图个新鲜吗?”我在一旁劝道,“这里的风景也挺不错的。“我指了指连绵起伏的山峦。
乔峰转头看了我两眼,不过我自动屏蔽。
“好吧,本少爷今天就住在这里。”小少爷走进客栈。
一位胖乎乎的中年人迎出来,满脸笑容:“客官打尖还是住店啊?”
我很想答一句:我吃面。当然事实是不允许我这么说的,于是我说道:“我们少爷今天要在这里住一晚,准备嗯……三间上房。”那个乔峰跟马睡就行了。
“姑娘,我们这儿地方小,只有一间客房。”老板灿笑道。
一间客房你还开什么客栈,你不是欺骗消费者吗?!
“如果你们要是不嫌弃,倒是可是睡我们的房间。”胖老板好心道,“我们自个儿有两间住房。”说完他指指正在擦桌子的小二。
小二赶忙凑过来说道:“别介意,我们的房间也不比客房差。”
众人一阵沉默,眼见天色已晚,晚上赶路不是明知之举,周围也没有其他地方可住。
我最先开口:“乔峰你和大叔住他们的房间,我和少爷住客房。”我可不想去睡那两个家伙的屋子。
小少爷想了想没说话;乔峰也默认我的分配;大叔更是无所谓。
“客官,我们去帮你们把行李搬进屋。”胖老板很是殷勤。
“没事,你们快去准备饭菜,食材可要好的。这可不能再打折了!”我吩咐道。
你们既当掌柜伙计,又当脚力厨子的,能忙得过来吗?
“诶、诶!”老板和小二赶忙跑到后堂准备晚饭。
“少爷你坐会儿,我们先把东西搬进屋。”我边说边去搬行李。
那个旅行包我没带在身上,毕竟太打眼,我只放了一些旅行必备品在布袋里,另外带了若干件换洗衣物。乔峰和大叔都没有多少东西,也都是些衣物之类。相比之下小少爷的东西占了总数的90%:什么专用脸盆,专用被褥,专用碗筷……只差没把床搬上车,据说这是为了防止有人投毒;还有一套珍藏版带注释的《四书五经》是夫子赠的,夫子认为小少爷出门在外也不能耽误学业,所以让他边学习理论边社会实践。
另外出门最不能少带的就是——钱!除了小少爷身上揣了一大叠银票,车上还有个神秘的木箱,里面装了五百两黄金!这是在美人的泪水攻势下被迫带上的,据美人的逻辑:万一银票遭遇不可抗拒因素而毁灭,这箱黄金还可以应急。不过我觉得有了这箱黄金,我们被毁的机率倒大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