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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桃花,再见(3)

是你呀,我今天还打了你电话,没打通。我……我有些气喘吁吁地说,得到这把令人欣喜若狂的刀被我差点脱口而出,但忍住了。

我知道,在报社楼上我看到你了,那时我在开会,就没下来。他顿了一下,好像同旁边什么人说着话,他提升音量,你马上到“多元化”来喝酒吧。我等你。你来吧。

我当时所在的湘江北路离革命路的“多元化”酒吧很近,只要横插过那条不足五十米的岔街。我穿过马路继续以小跑的速度前进,几分钟后就到了灯火辉煌的有酒吧街之称的革命路。在“多元化”的高个小姐引领下,我穿梭过拥挤着男男女女的过道。以往我在这种地方出入总是带有小心翼翼的味道,那些俊男靓女的背后可能是一个小团体,初生牛犊猛于虎。我大模大样地走,这是第一次,我骄傲地盯着两边的人,太远的地方我的近视眼镜帮不了我,不时我脸部的肌肉要简单地抽搐几下,左胸口的那把刀似乎也跳动得厉害。我握着那块碎玉的手伸进夹层口袋和刀紧贴在一起,很神奇地刀安静下来,我怦怦跳动的心也骤然安静。

推开门走进去,剽记朋友正搂着个长得秀气却很拘谨的女孩,合用一支话筒,噢嗬喧天地唱着首老掉牙的情歌。旁边两个妆化得浓的女孩,碰着杯中的葡萄酒,见我进来,杯口停在唇边,不知是喝好还是放下好。

剽记把我的手抓过去,拍着肩膀将我推到两个女孩的中间,她们迅速地分开让出位置,不等剽记示意又合拢来钉在了我身边。我明白她们的身份了。右边的女孩很灵泛地倒酒,递烟,用牙签叼着块苹果片凑过来,我又将它们一一还回桌子上。

她们把点歌本和遥控器抓在手上,请我点歌,我说你们唱吧,我喜欢听。

她们不肯放弃地说,大哥喜欢唱什么,我们帮你点。

你随意,那边剽记说,然后搂着唱得有些走调的女孩如痴如醉地唱着下一首。

我感觉到有些热,就把衣服敞开了,想到那把刀,怕吓着她们,又拉拢了衣链。但左边的女孩明显是看到了露在外面的刀柄,她脸上谄媚的笑倏地消失了。她的身体也悄悄地往外挪了挪。我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而右边的女孩可能在同伴的暗示下预感到什么,上身不再往我的手臂上蹭,眼睛开始偷偷朝我的上衣鼓囊处瞅。

在包厢里形成了两拨很有趣的情景,剽记带着老走神跟不上调的女孩一首接一首地唱,而我们三个在一边像木偶一样地坐着。

你们唱呀,坐在那里请神呀!

我说,你们唱,我们听。那两个女孩就马上迎合似的说,张总,你们唱得真好。

她们认识剽记,看来不是一次两次陪他了。而那边的女孩脸涩涩的,像是第一次陪一个陌生男人唱歌,听得出声音不停地发颤,卡不住调。

声音抖有声音抖的特色,剽记总是用这句话给身边的女孩鼓气。

她就微微一笑,剽记的手巧妙地从后面包抄过去,一把揽住她的肩,摇动着身体,轮着你唱,轮你唱啦。

我真有些坐不住了,剽记******就喜欢打着记者的招牌在这种场所招摇撞骗。他喜欢女人,认识不认识的,他无所谓。我喜欢同她们交道,这就是一个记者关注底层生活的行动,以前他在酒桌上这般标榜自己时,常常惹来一阵哄堂大笑。还有一次,有个朋友问得更邪乎,你玩过这么多女人,没有中过飙?剽记大言不惭地说,中了,老子后来治好了,现在是百毒不侵。他与这提问的哥们干了一杯,更加神秘地说,告诉你们,吃一堑长一智,老子现在闻一闻就知道有没有病了,你说是不是,骚瘪。他的身边当时坐了个特意叫来陪酒的某娱乐城某某著名小姐,她在一边一脸坏笑地附和,压根没有一点羞耻感。

我有点后悔来这里,心里一直在惦念着刀,我还没好好地端详端详它。我得上趟洗手间,坐两边的女孩见我起身,赶紧让道。在走道听侯服务命令额头长了几颗痘痘的小女孩指引下,我在那并不宽敞的洗手间里洒了点陈货,然后洗净手。我很小心地从皮套里抽出刀,手一偏,刀的锋芒在镜子里毕露,洗手间里略显暗淡的灯光像是被刀刺中了一样,闪动了几下。

面对宽大的镜子,我闭上眼睛,刀背在我脸上轻轻地滑过,刀身冰凉地,像是夏日山泉般地从肌肤上留下舒畅的印痕。有趣的是,一个人推门进来,小便得急的样子,看到镜子前拿刀的我,立刻闪回身关门出去了。

我收好刀,走出洗手间,那个不敢进门的男子正在另一头跺着脚缓解尿意。回到包厢,剽记他们正收拾东西要离开。他似乎知道我藏刀的秘密,对我不再保持那种亲切感,怀里夹着的女孩像是随时准备推到我刺向他胸口的刀下,成为牺牲的代替品。而那女孩有些无辜地,眼神哀求着我别伤害她。

我心里什么都明白了就觉得可笑。也好,就此与剽记告辞。我们始终躲躲闪闪地留着段距离,从这里可以看出剽记是个胆小谨慎的人,我和他素来没有任何利益冲突,就凭一把我佩带的刀,就使他那么紧张。走到大门口,他迅速地带着唱歌的女孩钻进一辆早早迎候在路边等客的的士车里。那两个告密的********拿了小费后早已不知去向。

到这里我不得不向大家交代一下我的身份。我做过好几种工作都不值一提,虽然我不到三十岁。但我必须提到阳城颇有名气的天一广告策划公司,曾经委身于首席策划的位置,在公司正欲壮大之时,股东们撤走资金去投资火烧在屁股上的股市,大盘塌方,资金打了水漂,股东们一蹶不振,志向四方各奔东西,广告公司就此瘫软下来。我没有像其他同仁一样三天两头地坐在空壳的公司里讨那要不到的最后一个月工资,虽然我一人顶他们好几人的。收拾好东西,我租了间位于泰和区的二室一居房住下来。那是一片老区,一天到晚闹哄哄的,以前治安一度不好,但这片地段交通便利,是附近做小生意的做民工的那种昼伏夜出的小姐,还有像我一样在阳城漂着的人的杂居地。

开始三天两头地有宝马大奔转到这里来,附近住的人议论纷纷这里不知住了个什么人物。这些香车的主人那些老板们不过是找我写策划,我写策划很内行,许多人辗转地找关系托路子搞到了大工程好地皮再凭借我的策划,走上了钱生钱更有钱的康庄大道。他们也不薄待我,一般的策划在三千到八千之间,但后来我厌倦了把智慧卖给这些大多数有钱就指手画脚的肥头大佬们,就给自己定了个规定,写一个就休息一段时间。钱快用完的时候,我的手机就开通了,电话不久就会响起来。

再回到那个让剽记忧心忡忡地离开的晚上。我回到家,打盆清水,把刀和玉置于盆中,然后找出那盒买了很久不曾用过的檀香点燃。烟袅袅升起,我似乎感觉到刀的有力颤动。它颤动得越厉害,我的欣喜一浪盖过一浪地涌来,说不定这是把流落民间的宝刀。我在书架上开辟了块地方用来供刀,并且喜欢刀带来整个房间里的肃穆之气。这天我屁颠屁颠地,一直转到很晚才睡。

后来相当长的时间里,我白天带着刀外出闲逛,晚上回家就用清水净刀,焚香,刀刃在那块碎玉上来回摩擦几下。有时我也拿刀砍砍木头,纯当练习,削过少数几次水果,刀很快,刀柄刷溜刷溜握在手中就使人全身充满力量。我喜欢这刀,刀也把我当成了主人,我想它应该早已忘记那个老人了。因为那次削梨子时,我的力度过大,刀很快地在我的大拇指和食指上划过去,却只划开一点表皮。

刀是平行着从大拇指和食指上划过去,但没有流血。对于这样一把锋利的刀,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可以解释的是,刀很懂事,它知道它的使命是放别人的血的。

我完全沉浸在这种自由自在的生活之中。我的起居、饮食、出行等不必在任何人的目光和干预之下,我在过着以前梦寐的日子。我想,那把刀,无可否认地给了我一种底气,让我从容地穿梭在人群中,在夜归的路上我可以大声歌唱,在酒吧那种鱼龙混杂的地方漠视他人。

这种让我还没感到厌倦的生活随着一个人的出现而结束。一个月后,我看见了那天晚上一直被搂着陪剽记唱歌的女孩,她搬来作了我的邻居。

她住在同一层西头的房子,以前好像是三个晚出早归的女孩合租的,她们才一搬走她就来了。我上午出门时在走廊里碰到她。我们都愣了一下,但她没有马上认出我,可能是感觉到眼熟。

我叫住她,你认识我吗?

她站在原地,脸吱溜地泛起一阵红晕。

我想提醒她一下,就是一天晚上唱歌,有蛮长时间了,是在。我一紧张就习惯地抠了抠鼻子,做完这个不雅的动作我就后悔了。是在“多元化”。

她的脸又红了一点。我的话一说完。阳光正穿过楼群,射在走廊上,她整个人就沐浴在阳光里,我看得清她脸上细嫩的皮肤上的浅茸毛,一根根麦苗齐崭崭似的被金光笼罩着,像是在清早我家乡所能看到田野一派郁郁葱葱的景象。

在这一刻我心里浮升起对这女孩的好感来,凭直觉,她与那天晚上另两个女孩不是同类型的人,即使她们是做一个行当的。我猜想。

你是张罗的朋友?她的声音清脆,没有一点儿颤音,脸色的红晕闪动,像是为自己迟迟才回忆起而惭愧的样子。我闻到从她口腔里散发的一阵微香。

我微笑着点头并嗯了一声,看到她还是有些拘谨的样子,我补充道,我就住在这里,有空过来坐坐。

那个上午我没有像以往一样在外面转悠太长时间,这阵子钱也用得差不多了,昨天我又接了一桩生意,到立交桥附近的商业区看了看,了解个大概,着手写个策划。然后在那家最大的心连心超市买回可以塞满一整冰箱的吃食。

我没有直接开门回家,把大袋小袋堆放在门口快成了一座小山,想要去看看这女孩居住的情况。一路上我就盘算着以后如何处理这种邻居关系,她已经让我产生了很大的好奇心。我敲了敲门,没有人应答,正好对门一个与我打过交道的中年妇女出来,说,她出去了。

我有些沮丧地回到自己房里。之后两天我寸步不离,坐在电脑前怦怦地敲击着微软键盘。这个策划使我遇到了许久以来没有过的阻力,对几个方案我都感到不满意,即使如此,我时不时地想到那个会害羞的女孩。她的任何情况我都不清楚,到现在还甚至不知道她的名字。我不是没想过打电话问问剽记,但一想到那个晚上他的所作所为就把拨出的号码掐断了。

第三天晚上,我终于找到些灵感,开始把策划的框架搭起来,陆续地往里面灌注五花八门的内容。门响了,轻轻的敲门声,响了几声又没有了。我没有理睬,没有人这时候来敲过我的门。

门又响了,我坐在电脑面前没动,扭过头,谁?

外面声音闷闷地嗯了一声,然后我听到离开的脚步声。我心一紧,飞快地打开门,女孩的身影往走廊另一头走动,我喂了一声,她慢慢转过身,犹犹豫豫地又走过来。

是你呀,有事吗?我的心跳加快,的确没有想到她会主动来敲我的门。

找你借点东西,我刚回来,要做饭吃,发现没盐了。她低着头,有些局促不安的样子,接着问,你平时做饭吃吗?

我说你进来吧,我去帮你拿。

我从厨房找到剩下的半袋盐,她还站在门口,接过盐,说,谢谢,我先回去做饭了。明天还你。

我说,别还了,不要紧。

关上门,我才想想,怎么一见面又忘记问她的名字,真是个好记性。

我知道她的名字也就是她要我称呼她陆凡的时候,我们从见面到比邻而居怕是有半个月时间了。此间她真来还过一袋盐,又在我房间里坐了片刻,并从我这里借走了一本有关励志的书。

我的书多,够她借的,如果她喜欢的话。我心里暗自猜想,这一借一还,不就变一为二,为三,为无数了吗?

这里大家不要以为我将在后面的故事中讲什么爱情和更直接的内容。我对她的好感完全是一种对清纯的美的欣赏,没有什么不轨企图。当我们接触了一段时间后,我把她当作我的小妹妹看了。一次,她坐在我床沿,我坐对面的电脑软椅上,她弯腰去捡落在地上的一张卡片纸,我从她敞开的衣领缝里看到了那令人心动的被胸罩紧紧保护着的乳房和挤露出的清晰****,她似乎从我眼神的迷幻中也感觉到什么,立刻坐端正,我又看到她脖子侧不易察觉的一颗暗红色的痣。

我那不到八岁被溺死的妹妹,在同样的位置也有颗这样的痣。要是她长这么大的话,应该也长成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了,也有高挑的身材、漂亮的脸庞、挺拔的乳房,和好听的嗓音。不过,她肯定会读完大学然后去读研,或者有一份收入可观的工作。而不是像陆凡现今的处境,大学毕业后还四处找着工作。

陆凡在我做完策划的那个周末到我这里借用电脑上网查阅资料。我拆了包一个老板送的高档的龙井茶,她喝过后说,很香,这是我喝过的最香的龙井。

你喜欢喝这种茶,要不,你拿去喝吧,才开封的。我很开心地说。

不用了。她的脸马上红了,我以前在杭州读书,我们宿舍里同学都常喝普通的龙井茶,好的喝不起。

陆凡告诉我她大学毕业后,到上海深圳找工作,不是工作不如意就是男老板男上司们喜欢动手动脚。我笑着说,这世界哪有不沾荤的男人呢?我看你就不像。知人知面不知心啊。我相信我的直觉。一切慢慢都会好起来的。她的眉头一锁,诗歌里说生活是多么广阔,其实生活更像是一条狭长的巷子,许多人束手缚脚地走一辈子,也走不到豁然开朗的一天。我看到她嘴角露出的苦笑,为自己心态的懒散惊愕。

陆凡说到家里托尽关系找到了阳城日报社,正好分到我那位朋友剽记主任所在的记者二部,我才知道剽记摇身一变当上主任了。对于像他这样喜欢钻营的人,混个主任应该不是件难事。关于剽记主任和在实习期的女下属之间的事,我没有多问,陆凡也不多说。有天晚上她开心地讲起她在报社工作过的趣事,我脱口而出问她为什么没留下来?她坦然地说在报社的实习没有通过,主要是剽记主任对她极大否定的实习鉴定。她闭口不说话了,我八九不离十地能猜到这种否定的原因,以前就听说剽记看中的女记者女实习生没有走篓(逃出手心)的,陆凡的遭遇正好说明没有真正顺从的结果。剽记在我们以后的说话中成了雷区,不愿去触碰。而我对那个晚上的存疑也如冰释般地瓦解了。

陆凡和我熟了,就常来上网,借书读,和我谈论些天南海北的话题。我不时请她吃饭,看电影,逛超市。

不知是我死去的小妹还是剽记和她在一起的那个夜晚影响了我对一个长相漂亮的女孩的退避,从而成为男女关系发展的障碍。我们的往来在外人看来像是一对恋爱中的男女,但我内心清楚那道界限很分明。我知道陆凡这样的女人只要偏一偏自己坚持的路就可以开始另一种生活。

陆凡在一家房地产公司找了个临时性的文案工作,我认识那老板,算得上老关系,就悄悄地打了个招呼,把她换到办公室一个工作清闲待遇不错的位置,她很高兴。而我付出的代价是又为那家公司免费做了一次预售楼盘的策划。

陆凡在我的书架上看到过那把刀,不过她没有问刀的来历,只是很兴奋地取下刀,握在手里挥舞了几下,我色正辞严地叮嘱她要小心,不许玩,刀是没长眼睛的。她很调皮地吐出舌头做了个怪模样,把刀放回原处,问我,这是那天晚上你带在身上的刀吗?

我一下子明白了,两人对视一眼哈哈大笑起来。后来她见过我焚香,用清水净刀的情景,也不具体问为什么要这样,就像是面对一个少数民族朋友的特殊习惯。她在书架上翻找书的时候,总是巧妙地避开刀,有时也就只是凑近看看,再没有把玩的意思了。

陆凡和我在一起和谐地相处让我对现状产生极大的满足感。我拒绝一些朋友的邀约,宁可陪她到附近花园散步、聊天,我对自己说我想过的生活就是这样的。

而生活总是给人不时带来惊喜或者失望。陆凡过生日那天,我们商量好在家庆祝。我忙乱了一下午,菜单摆在桌子上,是昨晚拟好的。六点半左右,平时她早该下班回来的,还不见人影。我洗了手到床上找手机时,手机响了,陆凡在电话里一个劲地说,对不起对不起,我到省城出差了,恐怕得半个月的时间。

我突然间火了,你现在哪里?你们老板胡扯蛋。

你千万别怪我们老板,他这段时间忙得焦头烂额,为了投标一个工程。陆凡撒娇似的说,我现在已经上了火车,车站里闹哄哄的,就没打电话给你。

工程的事我早有耳闻。你也不早打电话,我正准备了饭菜等你呢?你不是今天过生日吗?我的口吻像是批评自己的亲人。

生气了,回来我补请你。她说,补请两顿。我到那边后会每天打电话给你的。

她这后一句话让我心里一暖。那好,你注意身体。我的口气缓和了,她已经上了火车我有什么办法。

陆凡到省城后,的确是每天都给我打了个电话报平安。不过很奇怪的是,每个电话她都是白天打的,而晚上,我想打过去的时候,被告知关机了。我没有问她,很奇怪的是两个人隔开了,关系就冷淡下来,好像曾经只是一种普通的朋友,电话里常常是沉默中断线。我没有权利要求她时刻报出行踪,她的隐私生活我能管多少呢?我突然间对陆凡在我生活里出现显示出无比的烦闷不安。虽然在每次电话中我努力压抑住,但我的冷淡她感觉得到。

她的出差和那从心底升起的冷淡让我极不适应,孤独和空虚在黄昏时一涌而出占领我的整个身体。我不知道该干什么,又开始晚上出入那些热烘烘的酒吧、迪厅,但某种说不出滋味的阴影已悄悄逼近并把我笼罩。半个月后,陆凡打电话来像是请示领导续假一样,说工作任务没有完成,要延长时间,然后叮嘱我给她房间里的几盆花浇浇水什么的。我只是答应下来,没有多说什么。也就在她离开的一个月里,因为我经常性地开机,原本是等陆凡的电话,却不料陆续地接到四个不同时期的朋友的结婚宴请。

从那些被酒和胡闹一次次推向高潮的宴会上回来,我忽然发现那个叫青春的东西逐渐离我远去,不再只是我的骄傲了。更多的是那些染出五颜六色的头发,在步行街广场玩滑板,跳街舞,照大头贴的小青年男女读高中的孩子们,相比之下,不仅是心态,连衣着的选择,我都变得老了。

更令人意外的是,曾经有过几面之缘的一个大龄小学女教师,频繁向我发出邀约。这个听说对恋爱很挑剔的女人,挑到年龄大了自己终于也着急起来。虽然她很优秀且家境不错,但我害怕她果真将矛头对准我,就躲躲闪闪地找借口,不过被她和另外一个关心我的人生大事的朋友无可逃避地逮上两三次,在外面吃过饭或者在西餐厅喝上一杯咖啡就低头看手机往回赶,弄得朋友和女教师尴尬地站在原地,好像是他俩要谈恋爱,而我只是那不知道瓦数的灯泡。

陆凡失踪了。在她三天没给我打电话之后,而我打过去,听到关机的提示。第四天变成停机了。陆凡失踪了,我断定。我把电话打到那家房地产公司的老板,他说,陆凡两个月前就辞职了,她干事不错,我挽留她,还说了你嘱托我照顾她。她说在公司上班很好,是她家里出了事,还说要是我不信可以问你。我支支吾吾地表示知道了,房地产老板又说,如果陆凡要回来,我还是欢迎的。

这是个心机重重的女人。我告诫自己,但没法不茫然地猜测着她在哪里,为什么莫名地离开,这是一个设计好的圈套还是一次注定要分离的人生际遇。我开始抽烟,把头埋进满屋的烟雾弥漫之中,也陷入深深的沉思。

过去的那段日子,陆凡的身影连同她的音容笑貌一晃而过,像那只翠鸟蹬开苇秆,掠过水面,叼起刚浮出头的鱼,像箭一样飞过去,剩下那苇秆在摇晃,水波在荡漾。我就变成了那根傻不拉叽的苇秆,天天开着手机接听着不想听到的声音与事情。

我以为我一辈子也不会见陆凡了。我真是这么想的。我在心里说害怕她变了模样来和我见面,痛苦将无法克制。我四处打听需要我智慧的人,然后像苍蝇一样地叮过去,没日没夜地做事。也只有钞票装进口袋,然后疯狂地消费掉。最后一次见到陆凡,是在一年零一月后的一次私人Party上,我记得这么清楚说明我始终没忘记她。我万万没有想到会在那里见到她。主办者是请我多次策划后大红大紫的房地产老板,我是以贵宾身份受邀参加的。

陆凡是挽着剽记的手从一辆三开门林肯车里走出来,房地产老板就热情地迎上去。噢,要声明一点的是,剽记已经从报社停薪留职,摇身一变,成了省城一家大型娱乐城的老总。他是如愿以偿,掉进了花丛中,不要惹一身花毒病就可以了。坐在我旁边的一个有了很多钱还在抱怨人生不得志的朋友,愤愤不平地说。

我在这一年中蓄起了小胡子,头发梳得很整齐,系了根领带,今晚出场的装束与以往的休闲相比略显正规。陆凡不知是疏忽没认出我还是忙于陪着剽记应酬那些知名的各界名流,没有过来和我打招呼。我一个人在不显眼的角落里隔着人群盯着她,妆饰衬得人成熟多了,一身凸现丰满身材的鱼尾晚礼装十分得体。她的眼睛左右流盼,就是不曾注意到我。

聚会的人群慢慢散去,剽记和陆凡坐在露天花园里,正和一对中年夫妇热火朝天地谈着什么事。我现身于他们眼前,就像是从地下冒出来似的。陆凡脸色倏然变了,不过颜色不是以前那种好看的红涩,而是偏暗的紫色。

剽记推掉搭在他臂弯里的陆凡的手,十分夸张地跨上前来,和我拥抱,连声说,好久不见好久不见。

我冷笑着回答,你是大老板了,不敢高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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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璃末是一个排行榜前10家族的领养孩子。她的养父母告诉她,他们的女儿车祸身亡,但是一年后养父母的亲生女儿居然回来了顶替了她的位置还把她赶出去了,不巧的是夏璃被夏安绑架了,她的养父母也在现场但是没有救她,夏安在杀璃末的时候。家族排行榜第一的南宫家族的手下救出了璃末,并且告诉她自己是他们的亲生女儿,还告诉她其实她不是之前出车祸的父母所生,璃末之前的那个父母为了报复南宫家族就把南宫菲月也就是现在的夏璃末抱走,家族排行榜第二的韩秋至和她的妹妹韩初然跟夏璃末是非常好的朋友。她们跟夏璃末一起隐瞒身份和样貌进入毕斯高中,为了就是报复夏氏家族,她们隐瞒的不止是排行榜的身份,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