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洛感到很无聊、很寂寞,今天不知道该怎么打发才好。他约了韩沁见面,但是要等到晚上。几个月以前,他俩刚认识的时候,韩沁告诉他,说她在“果园路”的一家奶品店工作,她要到晚上八点才下班。
新洛穿上背心和浆熨笔挺的西裤,慢步踱向宽阔的走廊。他很少跟别人一样在家穿拖鞋,习惯使然,这完全受了亡父生前的影响所致。即使待在家里,他也把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的,唯留一撮发丝让它甩落在前额边上。
他曾受过强烈而独特的家庭束缚,为了甩脱这一层束缚,负笈来到新加坡求学,如今终于成为年轻的律师,而他那种超然、腼腆和深不可及的眼神,或许与此有关。敏锐的双眼、忧郁而富于沉思的模样,以及文静的神情,都给他的英籍老板,留下很好的印象。
琼娜刚刚说,马来亚大学的毕业生--在英国商行工作的青年律师,像这么一位未婚男子,具有足够的资格做吴家的候选“驸马”,真是一大讽刺,他想。
他十九岁离家,当时父亲仍然健在。他来新加坡原是来学习医学的,之后,改变初衷修习法律。因为他一看到人体的内脏--不管是真的,还是解剖学课本上的彩色图片--就会觉得恶心,他宁愿选择法学的条律和精确的逻辑理论。
读大学的时候,真的,他最大的目标就是争取自己能在法律系,以优等生成绩毕业。现在虽已拿到了法学士的正式学位,然而文凭的魅力,却已日渐褪色。
他父亲过去是一位穷教员。
新洛读大学时,一半是靠奖学金,一半靠叔叔的资助与帮忙。由于在家里受过严峻的庭训--节俭、自制、守规矩,对课业和学习便始终持理想观念--使他成为超然、腼腆、不爱交际的学生。
大学的时候,他对女孩子从不正视,女生都觉得他是一个怪人。因为他体格魁伟,长相出色,一副生得俊俏的颚骨,又是网球健将,所以他的超然、冷漠的模样,以及严肃感,使得女孩反而更受他吸引。然而他只知一心一意争取每年五百新币的奖学金,就由于有了这一份奖学金和叔叔的帮助,他才顺利念完大学的。
现在,他每月可以赚到二百元新币,除了按月寄钱回去给妈妈外,还坚持慢慢地偿还叔叔供给他念大学的费用--叔叔为此简直气坏了。
难道叔叔需要这区区数千元的新币!难道说他不是叔叔的亲侄儿!这等于否认了叔侄关系,何况叔叔又没有子嗣,他还期望新洛将来能继承他的事业,与他分享事业成果呢!新洛也颇不习惯他叔叔社交圈的这一种安逸生活。他认为,自己既然生长在乡下,便永远是属于乡下的小孩。他羡慕这些城市的年轻的男孩,能够跟女孩子们轻松谈笑,拍手喧闹,自由自在地对一切事物充满信心。这些年轻人都是富家子弟,有些是他的朋友,但他就没办法像他们一样。
他只认识像他母亲、姊姊碧宫和柏英之类的女子。他们的家庭很特别,家境清苦却注重理想及生活的和乐,尤其在乎精神方面的事情。当初,受了父亲及叔叔的鼓励,而且他本身也想出外求学,所以才抛开了温馨的家乡情愫,远来新加坡读书。
失去柏英,他就失去了一切。受了这个影响,他总是给人一种脸色严凝,目光忧郁、沉默的感觉,使他的英国雇主和年轻女孩子格外地注意他。
而今,实在是太寂寞的缘故,他突然狂热地爱上了这位合乎他梦寐所求的女孩--欧、亚混血女郎。他只有二十五岁,内心却像三十岁的男子,渴望找回失去的一切。
他打电话给昔日好友,也是大学同学的韦生。他现在为一家大报--《南洋日报》主持一个社会专栏。他下午五点和他见面。
忽然想起自己曾经答应过,找一个周末去看秀瑛姑姑,他星期六有空,他已经有一个月没去看她了。秀瑛姑姑是他父亲最小的妹妹。她在一所公立学校教中文和绘画,看起来很年轻,还没有结婚。她像他父亲,也嗜爱文学、艺术和举凡富有诗意、美丽的东西。她自己也写诗。像极了她哥哥--新洛的父亲,她会为历史上的伟大英雄豪杰,或一幅不朽名作而欣喜若狂。她对于世间一般人追求利益而庸碌的情景,也能保持相当的超脱和冷漠。新洛认为,她不想结婚也好,这是自然现象,她若嫁给一个粗俗的新加坡橡胶大王,必定会悲哀一辈子的。因为她是一位极易受伤害的女性。
新洛觉得和她最亲密,因为她从小就认识他,而彼此又了解对方。和她在一起,他可以感受到家园的气氛。他觉得她是新加坡泥浆中的一朵莲花,出淤泥而不染。
他打了个电话给她,说他要到学校来看她。学校校址在查宁堡附近,待会从那儿到山城街和韦生见面,只要走几步就到了。
她的房间恰如其人。临窗是一张纤尘不染的书桌,上面整整齐齐陈放着一方砚台,笔筒里插着毛笔,精致的莲叶型细玉浅水钵,和一块白色的铜制文镇。床上的枕头和被单,折叠得井井有条。墙上挂着一幅明代山水画,是仿唐的作品。房间一角摆着一张梳妆台和少数化妆品。置身室中,予人一种“空灵”的感受,一切都恰到好处,布置简洁而适切,房间虽然不大,却也留下了充分活动的余地。窗边挂着一只鸟笼,里面养了一对鹦鹉,还有一个浅棕色的瓷质花盘,上面画有青苔、奇岩、卵石和铅粉画就的山水缩图,花盘就摆设在窗台上。窗外渗进柔淡的绿色光线,给房间带来凉爽的气氛。
如果让一个粗汉或大嗓门的男子和她同住在如此静逸、整洁、除了心灵外不会有丝毫波动的环境里,乱甩东西的话,那该有多么滑稽!
新洛自忖道,她真是永远不该嫁人。
或许有人认为,她很严谨,对于新洛的烦恼事,根本不予关心。其实他知道,她蛮有人情味的,而且总是十分了解他。
新洛兴高采烈地和她谈起昨晚的宴会,她也听得津津有味。
“新洛,你的个性跟你爸爸一模一样。你父亲和你叔叔,彼此间从来无法互相了解。叔叔对昨晚的事情,作何感想?”
“他气坏了。他要琼娜告诉我,叫我去道歉。你觉得我该不该去?”
“除非你想当吴太太的女婿,否则没有必要。”
她干脆地回答,使他非常满意。
新洛的父亲是长子,叔叔是老二,所以称为“二叔”,秀瑛排行老么,被唤做“三姑”。
“三姑,你昨晚上为什么不来?二叔请了你,他希望你也在场。”
“他没有告诉我他昨晚为什么要请客。他只说吴家的人会来,声音显得很兴奋。我觉得和吴太太见面,没什么多大的意思。”
她盯了侄儿一眼,接着说:“你怎么不常来看我?最近还好吗?”
“跟以前差不多,我想,公司方面还算喜欢我。”
“我不是指这个。”
“那你是指什么?”
“昨晚的宴会,使我想起了你的个人问题……你看起来似乎很忧郁。”
“是吗?”
“也不算真的忧郁,但你好像心事重重?”
“我向来是这副模样。”
“不是真的忧郁,可是你并不快乐。我看得出来。前一阵子你二叔告诉我说,他觉得你该结婚了。他还问我,你为什么对婚事老是提不起劲。有女朋友了没有?”
新洛没有答腔。
“还在怀念柏英?”
“也许吧!两个礼拜以前,她还寄来一朵含笑花。”
“是的,我知道。碧宫跟我说,柏英每次都按季节送花给你。她可真是一位不平凡的女孩子。”
新洛眼睛突然一亮,甩了个头,轻声地叹了一句:“柏英!”又说,“她生活快乐吗?你上次看到她,她是什么样子?”秀瑛寒假时曾经回去厦门一趟。
“你该知道,她每天只晓得忙着做事,哪还有时间去想什么快乐不快乐的问题。总是忙上忙下的,脸孔上倒是永远带着一份渴盼的微笑。我相信,她已准备开始读书和认字了。听说,她学习认字,是为了要赶在儿子罔仔之前,将来才好教他功课。”
新洛抬起双眼,面对面地盯着她望,过了好半晌才说道:“我想,你都知道了?”
“是的,我都知道,碧宫告诉我了。”
罔仔是新洛和柏英的孩子。
为了罔仔,她才不得不匆匆下嫁给现在的丈夫甘才。
新洛沉默了一会。
然后他说:“你知道……一切就那样发生了……我们两个很相爱。碧宫跟我妈都晓得这事。就我目前所知,只有柏英的妈妈不知情。”
“所以你才没娶到她?”
“事情是发生在我学校最后一次放假的时候。我正要出国,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只好赶紧嫁人。甘才是在她们家农场做工的。我过了好几个月才知道。当时她的祖父眼睛快瞎了,家里凡事都必须靠她,她不能够也不愿意跟我一道出国……”
秀瑛灵巧地变换话题说:“上次我看到他们,她祖父已经瞎了,她对他真是孝顺。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做孙女的,能有人像她这么耐心照顾自己的祖父。”
“我知道,”新洛沉默地说,“唉!人实在是很难理解。那个时候,我也不懂她为什么不能抛下家庭跟我走。她无时无刻不牵挂着家里,看样子她祖父每一天、每一刻都需要她、离不开她……”
稍许偏离了主题,他接着说,“我永远忘不了,她以前可以把剥开的荔枝含在嘴里,不用手指,光是呶呶嘴唇,就能够将一粒清洁溜溜的核吐出来,比我们男孩子还要快。我们吐一粒,她可以连吐三粒。尤其是她那灵活的嘴唇,她还可以用荔枝核打中五尺外的目标。我们常蹲在地上,把荔枝核当弹珠来打,每回她的核儿打中‘堡垒’,你真该看看当时她脸上那副得意的样子。”
“是呀,我记得你们这些孩子,时常在荔枝林里玩耍。你和她老在一块儿,还一起到山下的峡谷中捉蝴蝶或捞虾。而你哥哥新庆,总是缠在大人身边。”
他们都耽于快乐的回忆中。新洛滔滔不绝。
“我们男孩子到鹭巢去玩,她就当主人,整天都围着我转。吃完一大堆荔枝以后,她会扯着我们到厨房里去,倒一大勺的酱油,要每个人吮一口。她说吃完荔枝后,喝一点酱油比较好。”
“你刚才说,‘我们’是指哪些人?”
“新庆、甘才和我,还有同校念书的其他男孩子们。她直爽得很。有一次,我问她为什么她的牙齿那么白,因为我晓得她是从来都不用牙刷的,她说,她先把手指浸湿,然后沾上盐巴,再用手刷牙。最好玩的,莫过于当荔枝采收过后,我们大伙爬到树上摇树枝玩。大人通常也会爬到树上去,砍截枝叶把它丢到地上,我们小孩子就在枝叶落地之前,把它接住。你记得吗?收获之后,树上总零零落落留下一些果实,还有树梢顶上摘采不到的那些。我们就猛力摇摆树枝。柏英她还告诉我们说,荔枝树就喜欢这样,我们愈是摇它、弄它,它明年就长得更好。她说果树跟人类一样,大年之后就来一个小年。它们也需要休息呢!”
“我看着你们俩长大,”秀瑛姑姑说,“我记得有一年夏天的下午,不知道你记不记得,我和你母亲、柏英的母亲一起坐在荔枝园的小凳上。那儿很美、很凉快。老鹰对着落日盘旋飞翔。右边就是鹭巢。你们两个跑到西边的山坡去了。过了一会儿,我们看见你们小头忽上忽下的,你们手拉着手从山坡爬了上来。远处金色的光芒,照射在层层的山岚上。我看她举起一只手,把你脸上的眼泪轻轻弹掉。她问你:‘哭什么?’你说:‘好美哟。’她又说:‘什么,你就为这个哭哇?’你说:‘是啊。’也许这事你已经忘了。”
“我还记得。”
“喔,你母亲和她母亲都说,你们俩真是最理想的一对。我想这话还是柏英她妈妈先提起的,你母亲立刻同意了。”
“她跟甘才快乐吗?上次我回家,她说她很快乐。”
“她不是那种喜欢闲荡而为往事郁闷不乐的人。她很快乐,甘才既善良又老实,现在她又生了一个小孩--该满周岁了……这事我该告诉你,上次她来漳州,还订做了一件长袍。”那时候长袍正流行着。“她穿起长袍好看极了,人也完全变了。你绝对想象不到。”
“回到家她就不会穿了。”
“当然不会,穿长袍做田事不行。但是每个女人都有虚荣心,她来漳州的时候,还买了一些扑脸的香粉和人造花。”
漳州就是出产这些个玩意儿出名的。
“什么!买人造花!她习惯戴一朵红玫瑰或七里香在头发上的。你记得沿着通往她家的路旁,有一条小溪流?我们小时候常在那儿玩一种游戏,岸上有很多蝴蝶和蜻蜓,她把一朵花别在头发上,然后悄悄地躲进树丛里,直到有蝴蝶落到她头上,她才慢慢地站起来,从树丛里走出来。游戏的趣味,就是看她能走多远,而不会把蝴蝶吓跑。那种橘黄带有黑色的蝴蝶很容易抓到,但是又大又漂亮的蓝绿色燕尾蝶很敏感、很机警,柏英一站起来,它们马上就飞走了。抓蜻蜓很容易,我们经常在盛开紫色花朵的石楠枝上抓到它们……”
秀瑛微笑着。她的样子,使新洛感觉窘赧不已。这会儿,他简直就像一个在河岸边上玩耍的小男孩一般。新洛顿时不语。
“你笑什么劲儿?”他追问着。
“你们男人真是浪漫得不可救药。我想,在你心目中,她是一个头上栖着蝴蝶的少女。事实上,我倒时常看她头发上有着谷壳和稻屑,脚上还沾着泥巴。”
新洛心情为之一宽,他接着说:“我崇拜她脚上的泥巴,”然后大笑。“你觉得我傻,对不对?整个新加坡还没有一个女孩子够资格吻她脚上的泥土呢。”
“喔!是吗?”年轻姑姑说着也跟他一起大笑起来。
这时候,他突然忆起韩沁赤着脚,走在退潮的沙滩上的景象。
但是他说:“你是基督徒,我可不是。你们圣经上有这么一句话,令我感动和赞同:‘她的脚在群山之间,是多么美丽!’而不是‘她畏惧上帝的双脚。’那就是指‘她的脚’。她一直打光脚,直到十三四岁。她经常静悄悄地走过草地,站在我后面,蒙住我眼睛,然后问:‘谁?’我就说:‘当然是你嘛!’我一把抓住她的手,她赶紧挣开,然后我就在后面追她。‘她的脚在群山间,是多么美丽!’她习惯在五点钟起床,下过一夜雨后一大早就陪着她祖父去检查稻田的水位……山间的生活真美!”
“不要过于激动。你把每一件事都太过美化了。你像个诗人。农家生活并非像你所讲的全是美丽的。你不喜欢新加坡,我感觉得出来。”
“我不喜欢,也不是讨厌。并不是每一个人都一定要喜欢这里。我是一个个体。新加坡是一个刺激、伟大的大都市。周遭每个人、每件事都匆碌不已。热!热!热!吃沙嗲,然后又吃小黄瓜。我并不是美化农家生活或乡村生活。我是在谈鹭巢,我的意思是说……”
“你的意思是什么?”
“我是指柏英,她的农庄、她祖父、她母亲、她的鸭子、她的荔枝园,还有鹭巢。柏英很刻苦,硬得像橄榄核似的。这可不是对她瞎吹。有一次她正忙着做家事,她弟弟天凯和她捣乱,我看见她狠狠地把他给揍了一顿。农家生活使她变得坚强,也使她懂得辛勤干活,知道生存的重要……只是山间的工作和嬉戏,彼此间和谐地融合在一起,所以她干活的时候,我老觉得她是在游戏一样……”
秀瑛内心掩不住的高兴,她乐于看到年轻的侄儿身上也具有他父亲那种贫穷而自负的精神。她愉快地笑着说:“我想,我应该把你描画成一个站立在河里小舟上的渔夫,头戴斗笠、身穿蓑衣、手执撑篙,那样才是真正的你。”
新洛微笑说:“谢谢你。”
“在别人眼中,你看起来不像一个真正年轻的律师,所以你才会这么悠闲。我很了解,柏英在你心目中占有了极大的地位,不过无论怎么说,她都已经结了婚了。你总不能为了这份感情,不找个好女孩结婚吧……今天下午你打算做什么?”
新洛看看表说:“我该走了,我跟韦生约好见面的。”
从秀瑛的学校走出来,瞥见偌大的校园,在这星期六下午却显得十分空旷辽阔。他叫了一辆黄包车,下了陡坡,来到博物馆附近的广场。就在山城街一座盖得不错的二层楼房里,找到了韦生。人行道上依然炙阳照人。
韦生建议一起到“雅德菲饭店”的酒吧去凉快凉快,新洛却说他比较喜欢中国人较多的“兰亭”。于是两人结伴走过新桥路,穿过几条拥挤的小巷。人行道上的石柱子后面有不少店铺,店老板们都住在店铺的楼上。这些斑白而掺杂蓝色的屋子,墙垣剥落不堪,并且将要承受雨水的冲刷,到处变得青迹泛泛。除了附近有几家店铺的“彩纤商场”外,整个城里,找不到一条像香港或上海式的所谓“大街”,在这里的店铺,大玻璃柜中都陈列着一些炫目而迎合中产阶层有钱人胃口的物品。
韦生和新洛信步来到华人汇集区拥塞而潮湿的街市,举目所见都是店铺、小食摊、蔬菜摊,和一大群梳辫子、穿木屐的广州、潮州籍女佣们,还有一些半裸的孩子们以及满街打赤膊的男人。
新洛内心很不是味道。这儿虽然不是中国,但它一点也不像一座现代化的西方大都会。
他和韦生上楼来到“兰亭”饭店的顶楼,这儿整天都供应广式饮茶和点心。穿着木屐的女侍“咔啦咔啦”在倾摇不定的地板上穿梭着,有些女侍梳着辫子,有些却留着摩登的发型。有一个广州女侍认识他们,因为他俩是常客,经常来这里闲坐。
顶楼是一处可以摆上二三十张桌子的大房间。近门的台子已经被饮茶、吃冰激凌、喝饮料的客人占满了。他们选了一张可以面海的靠内角台子坐下。韦生点了一瓶生啤酒,新洛则叫了一杯姜汁露。
他们自从大学时代就很要好,两人还是同乡。韦生今天穿了一件短袖衬衫,下着轧别丁斜纹西裤,人较清瘦,脸色白皙,手指纤细。令人费解的是,为什么擅好文学的中国人,个个都是一副白脸、细手的模样?这倒和他一头乱蓬蓬的硬发,不经心梳理的卷毛颇不相称,使他看起来是一副散漫不羁但又略带诗意的模样。
两个人都是中、英文造诣极佳的能手,他们的话题经常是含涉当代时事与中国古代历史、文学,等等,其内容深度远非一般现在的大学生所能达到。新洛觉得韦生跟他很谈得来,彼此也都敬重对方的修养。
韦生有一个习惯,谈话时总爱叼支香烟,让烟轻轻拂过脸孔,再眯起双眼。他老是垂着眼皮坐在那儿,头部微微后仰,加上整齐的髭须,予人一种老牌红记者的味道,仿佛他什么都知道,又好像什么都不相信似的。偶尔,他会眼睛睁得大大的,目光炯炯地观看周遭有趣的世界。
新洛曾经多次听他说过:“当一个记者,我报道事实的真相,但是上帝却又不让我说出整个的事实。”或者他说,“我从没有说过不真实的话,但是我也不能说出每一句真话,要不然我就会保不住饭碗了。”
他热爱记者的工作,毕竟干这一行并不是荒谬透顶。“我对新加坡有兴趣极了,它简直把我给迷住了。我看透了生命丑陋的黑暗面,也看透了那些吹牛大王和所谓‘爱国’的民间领袖,但对他们又不能挖苦得太过分。我倾听他们优美的演说,事后详加报道,有时候自己感觉像是戴假奶、装假睫毛的电影明星的丈夫。我喜爱这一切,因为写起来很容易。不过,若是连我自己也以为每天胡写乱涂的这些废话可以当真的话,那我才真是该下地狱。为了维持生活,就是这么回事。”
相反的,新洛直挺挺的仪态、整齐的头发、熨烫平整的白衬衫,处处给人一种整洁、讲究、有涵养而又具有运动青年的形象。所以,连家里的女佣人阿花,也知道他在英国公司做事,每天给他烫衬衣、擦皮鞋都格外勤快和用心,好配合他和英国人为伍的身份。新洛和韦生两人,都极为钦佩对方特有而本身缺欠之处。
韦生啜了一大口啤酒,手指抓抓僵硬的乱发。“像昨天,我从头到尾出席中国商社的一次集会。赖鹫在发表演讲。他张大了嗓门,和平常一样慷慨激昂,黑黑的粗手忽上忽下地摇摆,真不愧是大演说家。我全神贯注地倾听着。我得强调一点,这些坐在下面听讲的听众,他们可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士,全是咱们中国人,属于老一代的人。林老先生也坐在那里,一身笔挺的白色西服,用手摸着白胡子,扇子一开一合的。亲切、红脸、胖嘟嘟、人缘最好的银行家谭凯松也去了。还有一些外貌严肃的商人,看起来不那么富有,他们是被责任感逼来听演讲的。”
“他们正在讨论应该怎样为生在这里的中国女孩子们多筹办一些女子中学的问题。你想,这些人会不知道赖鹫和他的为人吗?但是大家都静静坐着听他讲。他的话题主要是说新加坡到处道德沦丧,有必要维持我们中国女子的固有道统。大家面面相觑,交换眼神,还有人在吃吃偷笑。他提到欧洲妇女穿着那种不堪入目的单片浴衣……拜托,借个火。”
韦生烟卷叼在唇上,但讲话的时候,香烟湿了半截。他常常忘记带一些东西,缺火柴是其中之一。新洛点了支火柴给他,一小股白烟随而又冲入韦生双眼。他继续说道,“听众里当然没有欧洲人。大家静静地听着,没有人愿为自己惹麻烦。我发觉掌声稀稀落落的……文盲赖鹫居然还戴了副眼镜。连你也可以看得出来,眼镜和他那张绷得紧紧长满胡须的脸,一点都不相配。真可以说是满脸横肉的德性……你叔叔也去了,笔直地坐在一张藤椅上,狠狠地瞪着赖鹫,像雕像似的动也不动,仿佛在审判他。”
“他和赖鹫不和,我很清楚。你知道我们家客厅走道上摆的那尊古董铜像吧。只要一进门就看得见的那个。叔叔特别喜爱它,故意放在那儿,因为他是在一个拍卖会中,喊价压倒赖鹫才买到的。”
“你叔叔直端端坐在椅子上,双手抓着扶手,但是他一动也不动。”
“居然听到赖鹫谈论维护女子贞节的重要!天哪,假使你也像我一样当个记者,你就再也不会相信任何事了。我们四个报界代表坐在前排,拼命记录。集会结束以后,赖鹫还特地跑来问我,是不是全记下了?我复诵了一遍,他听后表示很满意。看到今天早上报上的大标题了吧?”
“看到了,结论就是那样:我们需要一所新的女子中学,理由是,为了维护中国女性纯洁而完整的处女之身……大标题,登在第一版上。”
“当然啰,那是他的报纸。他对我们挺不错的,他还经常抽空跟我们在一块玩,若有什么消息想让我们报界为他报道的时候,他便邀请我们到他的俱乐部去。并一再向我们解释为什么他要替中国社会尽那么多力。他使我想起了‘狗肉将军’,怀抱中搂着白俄女郎却又一面和美国顾问见面,有时候几乎让我相信他是诚心诚意的。”
新洛微笑说:“你觉得他不是?”
韦生倾身捻熄了烟蒂,抿起嘴唇说:“得了,得了,你该不会相信报上的每一条新闻吧?”
“有时候我也看看小型画报。”
“他也可以买通它们。你知不知道有个叫于雯的记者小姐,文笔绝佳,写讽刺文章很有一手,可以说是讽刺专家!她在一份小报上写了两篇报道赖鹫的文章,妙语如珠,他就立刻在我们报馆给她安了一份工作。我告诉你,赖鹫是新加坡最精明的人物之一……”
韦生把头扬一扬,吸引女侍的注意,说:“再来一杯生啤酒。”
“喝一杯姜汁露吧!”新洛说。
“不,我不太喜欢混合饮料。”
新洛把他叔叔要他娶吴爱丽的计划,以及他所采取的举动等等,都告诉了韦生。
“你真笨,”韦生说,“换了我,抢都来不及呢。反正都是年轻的女孩子,有什么差别呢?”
新洛搞不清楚,是他这位好朋友太肤浅,还是他的话意味深长。
韦生又说:“爱丽是一个不错的女孩,我绝不在乎当吴恩喜的女婿。天哪,我还真求之不得呢!”
“要是你受不了那又胖又老的岳母的时候,你怎么办?”
“我会要她破财,花大把的钞票,让我跟她女儿办理离婚。我说新洛啊,你是理想主义者。我会离她远远的,然后再偶尔去拜访她、慢慢和好,就算你不想娶她也没关系,这样做也不伤感情。反正,世上就是这么回事。”
“说些关于赖鹫的事情听听吧!”
“你是指报上没登过的,还是要我讲他见不得报的事情?”
“我叔叔跟我讲过一些他的事情。说他如何叫戏子到他的俱乐部去,每次玩几个月以后,就把她给甩掉,然后再换一个新的。”
韦生皱皱眉头。“他追求那些年轻的女孩子,尤其是玩弄一些穷家少女,倒无所谓。昨天的演讲,让人感到滑稽,也就是这个道理。每一位在场的人对他都一清二楚。他还走私武器和弹药到印尼,换取雅加达和泗水运来的少女,像这种事,也已不值得大惊小怪了。反正,他在接收站的下手会替他办事,诸如此类的非法勾当,我们守法的商人是绝对不敢的。”
“那他为什么当上中国商社的总裁?”
“因为他想当,别人都不愿意干。”
“他干了些什么?”
“我刚才说过了,他干了些什么都无所谓。真正叫我惊奇的是,当他老婆住院开刀的时候,他连去都不去看一下。最后虽然去了,那还是他的儿子们求他去,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他才去的。”
“还有呢?”
“还有很多事情,都是正经的商人所不屑一谈的。我们中国人向来恪守法律,英国人在这里定下良好的法律,咱们就乖乖遵守。因此中国人在南洋发达,全靠节俭、卖力和守法。我们尊敬英国人,因为他们自己也一样守法。我们的商人都靠做合法的生意发财致富了,固然‘无奸不商’,有时候,生意人也恨不得割断同行的喉咙,但是他们不去走私,赌牌也不作弊。”
“赌牌?”
“打麻将。你守秘密,我就告诉你一件事。他们俱乐部里,暗中装有一套完善的闪光信号系统。有一位从槟榔岛来的林先生,一夜之间就被骗掉了十万元。”
“怎么被骗的?”
“在俱乐部里玩麻将的时候,你知道的,有很多女侍来去不停地送些湿毛巾、饮料、香烟和水果。其中之一受赖鹫指示偷看对方的牌,然后上楼去打电话,假装是外面打进来的,赖鹫就拿起旁边墙上的电话来听。只要赖鹫跟同谋知道对方手上有什么牌后,就不放出他要吃、要和的牌,对方也就没有机会赢了。当然,这一套也不能频频使用。还有其他的手法,女侍可以走上来问对方,要不要‘水’、‘啤酒’或‘威士忌’,这些字眼儿分别代表他手中的每一局牌。你去过那里吧?”
“去过一两次。”
“你知道那是一个方形的房间,四面部有窗户,三面环海。窗子外有一串细小的小电灯泡--红、绿、蓝、黄等颜色。当蓝灯亮的时候,表示对方正要和‘风’子;红灯一闪,表示和‘条’子;等等。由于里面的灯光太亮,对方根本注意不到外面的小灯。”
“一夜输了十万?”
“你猜怎么了?林先生终生变成了他的奴隶,供他使唤。赖鹫只要威胁他说要收回全部债款,他就只好乖乖地为赖鹫做他所要做的勾当了。”
“你是怎么晓得这些的?”
“哎,任谁都知道。像这种事情,那些跟他同谋的人,会忍不住透露给好朋友听,也有些已离职的女侍,她们也会无意中说出来。”
新洛站起身来,走到电话边,打了个电活给琼娜,告诉他,说他要回家吃晚饭。回到台子上,他付了酒钱留下五毛小费给女侍,拿起太阳帽,他们一道离开了“兰亭”。新洛踏着轻快的脚步走着,路旁的少女们忍不住回眼多瞄他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