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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混帐的历史(3)

刘知远当了皇帝后,就任命苏逢吉为宰相,命他草创各种制度,主持政务。这个时候的苏逢吉倒还算卖力,对朝堂之事总是过问。但最大的问题就在:他仅凭着主观对各种事情做出决断,刘知远让他草创的制度,他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无法可依成了后汉的主要特征。

早在后晋时,宰相李菘被契丹俘虏,带往北方停留于真定。刘知远称帝后,就将李菘的住宅赐给了苏逢吉。这本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改朝换代中,前朝宰相已经没有资格再住自己的府邸。况且,李菘又被契丹捉去,根本回不了中原。但过不久,李菘逃回了中原。这位李宰相对既成的事实并没有怨恨,相反,为了在新朝得到重视,他还百般巴结苏逢吉。

他将早已是苏逢吉住宅的宅契送给苏逢吉,可苏逢吉却认为这个小子不是好东西,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想讽刺自己,另外,他能这样豪爽地将这么好的宅子送给自己,肯定还有其他的财物。讥讽自己,因而忌恨在心。因为没有法律,他随便找了个借口。这种借口找起来简直易如反掌——因为李菘曾在契丹呆过,他寻找到的借口就是李菘私通契丹,并且立即将李菘下狱。在刑具的帮助下,苏逢吉得到了李菘私通契丹想要造反的证据。然后,他又把李菘的家属牵连进四十多人来,一同处斩,将李菘仅剩下的一点点财产占为己有。许多大臣都为李菘鸣不平,但他们无法找到法律条文来为李菘说话。因为苏逢吉并没有蔑视法律,而是因为后汉根本就没有法律可依。

当他得到了刘知远的欢心,彻底掌握朝廷大权后,更是妄加杀戮,拿人命当儿戏。当时,朝廷想整顿各地拦路抢劫的盗贼,派人到各地前去捕捉,苏逢吉就草拟诏书,其中写道:“所有盗贼,其本家及四邻以及保人,加上住处人家的全族一并处斩。”

有大臣跳出来反对说:“盗者固然可恶,可只诛他一人即可,要是诛灭全族就不合王法,邻居和保人同罪,不是更过分了吗?”

苏逢吉冷笑道:“王法?我就是王法!”这句话说出不久,郓州就有捕贼官吏张令柔将十七个村庄的百姓杀尽的惨事发生。

接着更大一起惨剧发生在卫州,刺史叶仁鲁从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他奉命到山里去围剿盗贼时正碰上许多百姓也在山里追捕盗贼,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叶仁鲁明明知道这是些老百姓,但仍旧下令将他们捉了起来。百姓们大呼自己是百姓,叶仁鲁哪里肯听,最后竟残忍地命令手下人割断了百姓们的脚筋,扔到山脚下扬长而去,惨遭酷刑折磨的百姓疼痛难忍,躺在地上呻吟不止,几天后,这些不幸的百姓惨死于山下。而这一切,完全都是苏逢吉那个臭名昭著的诏书所造的孽。

为名为利是人的本性,但名利的获得如果不是通过正常手段那就是犯罪。苏逢吉有了名后自然也想有利,众所周知,他不可能通过合法手段获得,因为当时根本就没有法律。

曾是后唐李氏后裔的李永吉从凤翔来到后汉京城,苏逢吉认为他是王室之后,手里肯定有奇珍异宝,就派人到李永吉的住处,告诉他可以让他当一州长官,但他必须将先王的玉带拿来交换。李永吉当场拒绝,在这位皇室看来,我有玉带就是交出来也应该是当今皇上,而不是你苏逢吉。可他错了,在后汉,一切东西,只要苏逢吉要,就必须要给他。几天后,苏逢吉拿了一条瞎子都能看出来是破烂的玉带要李永吉买下来,价格贵得要命。李永吉不能拒绝,只好忍气吞声地买下了。

另一位同僚王筠并不比李永吉好到哪里去,早在后晋时,王筠就被派到南方出使楚国,等他回来时后汉刚刚建立。在苏逢吉看来,王筠在南方呆了那么久,肯定捞了很多油水,于是派人到王筠的家里去,先许诺让他主管一州,但他要拿点宝物出来。王筠只好将半袋子金银珠宝送到苏逢吉的府上,苏逢吉手舞足蹈,可答应王筠的事情早就忘了,王筠又不敢问,此事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为了贪财,苏逢吉可以说是不择手段。而且不论什么情况,只要能敛财,他就去做。他的老婆因病死后,他便让人传话给文武大臣和各地的大小官员们,让他们贡献绫罗绸缎,说是做丧服用。大臣们以为他疯了,因为依照民俗和律例,丧服的制作材料要用麻布,在为死者服丧的人中,和死者关系最远的亲属也只是穿用细麻布做的衣服,用绫罗绸缎做丧服,是一种不仅违犯伦理道德而且触犯法律的行为。但大臣们也只能按照苏逢吉的要求去做,因为他们明白,什么法律民俗的鬼东西在这个时候已经不存在了,存在的只是苏逢吉的一张嘴。

这样的美日子,苏逢吉只过不了不到两年,刘知远病死后,儿子后汉隐帝继位。在刘知远所选的顾命大臣中,苏逢吉和其他人的关系都不好,特别是后来成为皇帝的郭威,他过去曾经多次在喝酒时侮辱过他。

一个人一旦想要把自己向地狱里推,任何人都休想拦住。汉隐帝为了抵御契丹,巩固北部边防,派郭威领兵去邺都也就是魏州驻守,在是不是带枢密使之职走时,苏逢吉和郭威一派发生了激烈争执。苏逢吉建议免除郭威的枢密使的职务,隐帝问他:“有先例吗?”苏逢吉说:“枢密使这个职务,驻守外地的将领兼任不合适。”另一位顾命大臣史弘肇反对说:“兼任枢密使,可以使各地将领畏服。”因为此事,史弘肇对苏逢吉非常恼怒,苏逢吉却为自己辩解说:“这是国家大事,而且以朝内节制朝外则事顺,以外制内怎么能方便呢?”

而郭威更是恼火非常,过不久,郭威造反,领兵打到首都郊外时,苏逢吉跟着隐帝出兵,一战失利。晚上苏逢吉喝了很多旧,回首往事,悲从中来,向手下要刀自杀,手下不给。他就睡着了。第二天早晨,他又和隐帝跑到了一家农舍,偷偷地取了把刀抹了脖子。

从苏逢祥身上,我们看到了一个畸形的朝代。这个朝代没有法律,全凭苏逢吉一张嘴。这是五代时期的一个最有戏剧性的特点,苏逢吉只不过做了他该做的事,就是在发挥了这个朝代戏剧性的特点。

如果说,苏逢吉是最标准的混蛋人,那么,后汉就是最标准的混蛋朝代。

“眼中钉”的快乐生活

活在世上,如果被别人视为“眼中钉”,那他的日子绝不好过。因为“眼中钉”三个字本身就有着深仇大恨的意味,可这三个字第一次出现的时候,被视为“眼中钉”的人过得却非常好,有吃有穿,心中无愧。这个人就是五代时期的赵在礼。

赵在礼本没有被百姓视为“眼中钉”的机会与能力,但五代时期的大动乱帮了他的忙。他开始从军时是在刘仁恭手先当一个小校,后来又被编到刘仁恭儿子刘守文帐下,刘守文后来驱逐了浮阳节度使卢彦威,占据了浮阳城。赵在礼在这场兵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被刘守文看好。901年,刘仁恭被他那个讨厌的儿子刘守光软禁,刘守文想要解救父亲,却被兄弟打败,最后死掉。这时,李存勖正在大肆招揽人马,他就跑到李存勖那里,因为屡立战功,李存勖称帝后,就封他为效节指挥使,屯戍贝州。

926年,贝州军士皇甫晖暗知军士思归欲为乱,就劫拥军将杨仁晸为师,杨将军坚决不从,被杀;接着,皇甫晖又推一个人缘好的小校为师,该名小校也不从,又被杀。赵在礼得知此消息后,连衣服都不穿,就想逃跑,谁想,皇甫晖率一大帮军士把他从墙上拽了下来,并把两颗血淋淋的人头往他面前一扔,大叫:“不从者视此!”赵在礼只好当了他们的主帅。

五代时期,士兵拥戴一个人为他们的头和朝廷叫板是很稀松平常的事,赵在礼就在这种潮流下当上了造反军的首领。作为首领有很多好处,也有很多坏处,成功了就能称帝,不成功,就会被砍脑袋。但拥立他的那些士兵却没有一点坏处,因为成功了,他们就能得到荣华富贵,失败了,他们主帅的脑袋已经赎罪,跟他们一点关系都没有。

赵在礼当然明白这个道理,他被众人推到了生死最前沿,唯一的办法就是艰苦努力,争取杀出一片天空来。

他首先向今天的河南安阳进军,为了感谢拥戴他的士兵,他让士兵们在来安阳的路上可以随便抢掠。士兵们就像是一群蝗虫,所过之村落,尽成废墟。安阳城的第一把手王正言是个老头,人一老,做起事情来就不利索。当他得知赵在礼已经率兵进入城中时,大声吆喝幕僚写奏折,向皇帝报告。有人告诉他,贼人已经进城了,您的幕僚全都跑光了。王正言哆嗦着,“怎么比我跑得还快呢。我如何跑?快,牵我马来。”人说,“你的老婆都成俘虏了,哪里还有马在。”

王正言不知该怎么办,踉跄着走出府门,正巧赵在礼带领士兵要向里冲,一看到这位老头,先是一愣。王正言急忙下跪,赵在礼连忙扶起,像是很委屈地,“不要这样,我之所以造反,都是军士的好意,并不是我真想这样做啊。”

他是否真的想这样做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李存勖认为他就是要造反,派出大将元行钦征剿他。元行钦攻击安阳,赵在礼死守。元行钦千方百计想要攻进城去,可赵在礼偏不要他得逞。元行钦跟李存勖说,这个小子看上去不怎么样,守城本事还不错,我攻不下来。

李存勖就让李嗣源去剿赵在礼,李嗣源刚到安阳,赵在礼知道这个人的厉害,就跑出城来,跟李嗣源谈人生和理想,李嗣源就掉转马头向京师逼进。不久,李嗣源称帝,封赵在礼为义成军节度使,仍旧驻在安阳。可赵在礼坚决不受节度使一职,他对打仗并没有太大兴趣,他一心想的是如何能捞到更多的财宝。李嗣源只好封他为安阳留守、兴唐尹。

在安阳,赵在礼开铺子,放高利贷,大肆收税,当地百姓恨之入骨。可他在府里不知道百姓骂他八辈祖宗的事情,即使他知道,他也装作不知道。他过得很快乐,但不久,他就有点不快乐了。拥立他的皇甫晖等人或是战死或是被调到外地,他感觉到了孤单。本来,他对军事就不太懂,对军队管理也是个外行,他的得力助手一走,他就成了个瞎子。

926年十二月,他被任命为沧州节度使,930年,充任西川行营步军都指挥使,跟随石敬瑭讨伐蜀国,并收剑州而还。

后来,石敬瑭称帝后,封他为横海当节度使,他在那里搜刮了一阵后,他又请求去别地方当节度使。就这样,他历镇泰宁、匡国、天平、忠武、武宁、归德、晋昌等数镇节度使,他就像一只蝗虫,所过之处,百姓被搜刮无一幸免。

他弄了这么多钱到底都干什么了呢?我们看,在五代时期,一个人能任如此多镇的节度使,恐怕只有他一个人。任免节度使都是由朝中大臣提出来,皇帝定夺的。赵在礼之所以能频频地到各地去当节度使,就是因为他把搜刮来的钱贿赂大臣,要他们在适当时机提出适当的对他有利的意见来。还有一部分钱,他捐给了佛门。大概,他知道自己做了那么多缺德事肯定会有报应的,所以,就给佛祖上点好处,要佛祖保佑自己别遭天谴。

总而言之,赵在礼在五代时期大臣的敛财风潮中,可视为站在最前沿的第一人。

石重贵称帝后,为了与契丹作战,命他为北面行营马步都虞侯。这位在军事上几乎是个白痴的人在与契丹的作战中毫无建树。或许,他想的就是过着一种快乐的生活,打仗这种事离他越远越好。

石重贵大概明白这位军事饭桶的心思,但他并没有责怪他,相反,还让自己的儿子石延煦娶了赵在礼的女儿当老婆,石重贵之所以愿与赵在礼联姻,是因为赵在礼很有钱。赵在礼果然是个有钱人,这场婚礼结束后,他对人说:“知道我嫁个女儿花了多少钱吗?整整十万缗!”

那么,赵在礼搜刮了这么多钱,并且搜刮的对象是各地的百姓。这些百姓就没有反抗吗?我们知道,中国百姓历来都很忍辱兵能负重,他们生下来的目的就是让赵在礼这样的人来搜刮的。普通的百姓根本就不会愤怒,如果有愤怒,大概也正如当年秦王所言的“用脑袋撞地而已”。

所以,赵在礼在这种搜刮生涯中活得很有滋味,也很心安理得。为了钱,他可以不要脸,但他从来没有想过会丢掉性命。渐渐地,他把搜刮当成了一项事业,并且认为这是合法的事业。一旦他这样认定,当有人认为他不合法,或者是咒骂他的时候,他就会恼怒。

早在李嗣源时期,赵在礼被派到宋州去当节度使。宋州是今天的河南商丘一带,五代时期,那里民风淳朴,百姓八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

这样的氛围中能产生老实巴交的平民,当然也是赵在礼这样的人的温床。赵在礼在宋州只要是有钱可拿的事情就做,这样的事情做得太多,连他自己都数不过来。他与他所在的宋州政府成了搜刮百姓的机器,这机器运转了两年后,百姓依旧不恼。

这个时候,朝廷下令要赵在礼移镇永兴。百姓们听到这个消息后,欢欣非常,他们逢人就说,“此人若去,可谓眼中拔钉,这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啊!”

看看宋州的百姓,把快乐建立在一个短命王朝的一道旨令上。他们似乎只长了一个逆来顺受的脑袋。可是,他们高兴地太早了,赵在礼还没有离开宋州,当他听说百姓们这段话后,认为这是他们对自己极大的侮辱。其他地方的百姓都没有骂过自己,凭什么你宋州的人敢这样侮辱我?

他向朝廷上表,说宋州之地还需要建设,他想再留一年搞搞建设。朝廷方面觉得他很有忠诚之心,就答应了他的要求。赵在礼得到原地继任节度使的诏书后,立即下令在原来的赋税基础上再加一项:宋州百姓无论主户还是客户,每年每人交钱一千,名为“拔钉钱”。

宋州百姓叫苦不迭,他们很后悔。但后悔的却是当初不应该说这句话。在收“拔钉钱”的过程中,对交不起的人就用鞭子抽。仅这一年,赵在礼就收走了钱百万。

看来,百姓的财物就是一个无底洞,只要你肯下功夫去搜刮,就绝对能搜刮出来。赵在礼似乎很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到任何地方任节度使,都很开心。即使那个地方穷得经常饿死人,他也能搜刮出钱来。

一年后,他带着搜刮来的钱财从宋州出发去洛阳,在路上,他遇到了入侵中原的契丹大将拽剌。赵在礼慌忙下马跪拜,拽剌比他还不是东西,用各种方法侵辱他,希望他能反抗。可赵在礼活得还能耐烦,就坚决不反抗。最后,拽剌没有办法,只好把他的钱财夺走,让他滚蛋。赵在礼火冒三丈,但一想到一旦有机会还可以搜刮百姓,就熄火了。到郑州时,有人从京师送消息给他,说朝廷已经不在,诸多大臣都被契丹俘虏了。赵在礼一晚上没有睡好觉,因为他觉得再也不能实现搜刮的梦了,就在凌晨十分上吊而死。这一年他已经六十二岁,他活了六十多年,期间至少有三十年是以搜刮百姓为乐的。就是这样一个混蛋居然能活到六十二岁,苍天真是瞎了眼!

一个屠夫的结局

混蛋总喜欢乱世,因为乱世有一个好处,就是杀人不偿命。朱友宁本是朱温哥哥的大儿子,年轻时曾读《诗经》诵《礼记》,此人有一副好相貌,再加上书生气,总给人风流倜傥的感觉。朱温在黄巢军中时,朱友宁就一直跟随朱温左右,朱温很是器重这位不苟言笑的侄子。后来,他父亲战死,朱温对这位侄子就更器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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