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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货币(1)

我们已经说明,致富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同家务管理有关系的部分(农、牧、渔、猎),另一种是指有关贩卖的技术(经商)。就这两种方式说,前者顺乎自然地由植物和动物取得财富,事属必需,这是可以称道;后者在交易中损害他人的财货以牟取自己的利益,这不合自然而是应该受到指责的。

摘自(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1258a38

一切用来交换的东西,必须是能够互相比较的。正是由于这个目的,货币才被引了进来,它被当作是中介物,因为它能够衡量一切东西。

摘自(古希腊)亚里士多德《伦理学》1133a18

一个人有责任去赚钱,但必须是用诚实的方式。同样一个人也有责任靠勤俭和节约去储存和增加金钱。

摘自(古罗马)西塞罗《论义务》Ⅱ,24

你知道金钱的价值是什么吗?你知道它能够用来干什么吗?它也许能买到面包,草药和酒以及其它东西。但进一步看,一但有了它,人们的心灵可不得安宁。你日夜守着它,吓得心惊胆颤,生怕那些挥霍无度的贼子们将它抢走,或者是一场火灾;或者是你的奴隶们将它席卷而去。这难道是愉快的事情吗?为了这一切,我真希望我是个一无所有的穷光蛋。

摘自(古罗马)贺拉斯《讽刺集》Ⅰ,1

正确地使用金钱比使用武器是更高的成就;但是不需要金钱比使用金钱更高尚。

摘自(古罗马)普鲁塔克《希腊罗马人物对比传记·科瑞拉娜斯》

丢失金钱是可怕的,没有人能对如此恐惧的事情装出悲伤,或装作撕扯衣衫,揉着眼睛,挤出几滴鳄鱼的眼泪;如果是你的钱丢了,你将会嚎啕大哭,发出心底的悲哀。

摘自(古罗马)玉外纳《讽刺诗》ⅩⅢ

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

摘自《新约全书·提摩太前书》6∶10

然而一个看问题不偏的人既发现乌托邦制度的其他一切方面与我们是如此不同,也许就不会那么觉得奇怪何以他们使用金银的方式适合于他们的生活习惯,而不必适合于我们的生活习惯。如上所说,他们自己不用钱,而是保存它以应付可能发生而又可能永不发生的突然事件。

同时,他们看待铸钱的金银,都只按其本身真实性质所应得的价值,不超过这个价值。尽人皆知,金银的有用性远远逊于铁。无铁,犹如无火无水,人类难以生存。自然所赋予金银的全部用途,对我们都非必要,假如不是由于人们的愚蠢而被看成物以稀为贵。相反,自然如同仁慈而宽容的母亲一般,使一切最有用的东西都显露出来像空气、水以及土本身,可是把所有空虚无益的东西尽量远之又远地从人类隔离开。

摘自(英国)莫尔《乌托邦》Ⅱ,7

巴奴曰你欠别人的债么?债主会不停地祈求天主保佑你身体健康、长命百岁、生活愉快,因为他怕损失了他的债权;他还会在各种场合替你说好话,使你得到新的债权人,好让你借到这些人的钱去还他,他是想用别人的田地来填自己的沟壑。……你放心吧,债主会尽虔诚之能事来祷告天主让你活下去的,因为他们害怕你死,他们在乎的不是胳膊而是袖子,不是生命而是金钱。

摘自(法国)拉伯雷《巨人传》Ⅲ,3

所有物质的东西都可以执行金钱的命令,这是所有傻瓜都知道的事情。这些傻瓜也最关心他们的金钱可以买到的物质东西。

但是,我们判断人类的精神产品不是根据傻瓜的认识,而是根据聪明人的思想。

摘自(意大利)阿奎那《神学大全》Ⅰ—Ⅱ,2,1

葛鲁米奥只要有钱,就是把一个木人泥偶给他做妻子他也要;倘然她是一个满嘴牙齿掉得一个不剩的老太婆,浑身病痛有五十二匹马合起来那么多,他也满不在乎,可就是得有钱。

摘自(英国)莎士比亚《驯悍记》Ⅰ,ii,82

庶子当金子银子招手叫我上前的时候,铃铎、《圣经》和蜡烛都不能把我赶退。

摘自(英国)莎士比亚《约翰王》Ⅲ,iii,12

福斯塔夫老年人总是和贪心分不开的,正像年轻人个个都是色鬼一样;可是一个因为痛风病而愁眉苦脸,一个因为杨梅疮而遍身痛楚,所以我也不用咒诅他们了。

摘自(英国)莎士比亚《亨利四世》下篇,Ⅰ,ii,250

福斯塔夫我这钱袋的消瘦病简直无药可医;向人告借,不过使它苟延残喘,那病是再也没有起色的了。

摘自(英国)莎士比亚《亨利四世》下篇,Ⅰ,ii,264

波格涅斯不要向人告贷,也不要借钱给人,因为债款放了出去,往往不但丢了本钱,而且还失去了朋友;向人告贷的结果,容易养成因循懒惰的习惯。

摘自(英国)莎士比亚《哈姆雷特》Ⅰ,iii,75

金钱好似肥料,如不普及便无好处。

摘自(英国)培根《论谋叛与变乱》

至于说金钱,我们可以这样来认识,它的使用不是根据它本身固有的贵金属的价值,或者是它的某种货币单位和铸币的形式,而是因为它能够被当作各种商品的支付标准,这种标准能够普遍地被接受。任何东西如果能被用来作为衡量其它东西的共同尺度,它本身就要能够被接受,并具有相对稳定性。而贵金属就具有上述特点。它几乎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地点都具有同样的内在价值,虽然一定数量的金或银的正常价值,无论它们是以自身的重量还是以铸币形式作为支付标准,可能会随着对它的普遍的需求的变化而变化。

摘自(荷兰)格劳秀斯《战争和平法》第二部,ⅩⅡ,17

黄金和白银实际上几乎在世界各国都极为人们所贵重,所以便是各国之间其他一切物品的一种方便的价值尺度;而主权者无论用什么原料铸成货币,在本国臣民之间又是一切其他物品的充分价值尺度。通过这些尺度,一切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商品便都可以伴随人们离开通常的住所,到他所到的一切地方去。它在国内人民之间周转,并在周转过程中营养各部分。其情况很像国家的血液流通:因为天然的血液也同样是由土地的产物构成的,而且在流通过程中一路营养人体的各部分。

摘自(英国)霍布斯《利维坦》Ⅱ,24

要想得到这些事物,如果人们彼此间不互相帮助,则单凭一个人的力量,很难有济于事。而金钱恰好供给了我们一个一切有用物品的兑换券。因此金钱的意象总是主要地占据着大众的心灵,因为如果没有金钱的观念伴随着作为快乐的原因,他们很难想象出任何一种快乐。

摘自(荷兰)斯宾诺莎《伦理学》Ⅳ,附录28

那些知道金钱的正当使用,并知道以他们的需要为准去规定财产的限度的人,只需要少量的(金钱),即可过满意的生活。

摘自(荷兰)斯宾诺莎《伦理学》Ⅳ,附录29

对人类生活实在有用的东西的最大部分,以及诸如世界的最初处于公有状态的人们所追求的生存必需品,如现在的美洲人所追求的那样,一般说来都是不能耐久的东西,如果不因有人利用而被消费掉,就会自行腐烂毁坏。金、银、钻石则由人们的爱好或协议给以比它们的实际用处和对生活之需的价值更高的价值。自然所供应给大家的那些好东西,如前面所说,每人都有能使用多少就拥有多少的权利,而对于他能以他的劳动予以影响的一切东西,他都享有财产权;凡是他的勤劳所及,以改变自然使其所处的原来状态的一切东西,都是属于他的。谁采集了100蒲式耳橡实或苹果,谁就取得了对这些东西的财产权,它们一经采集便成为他的财物。他只要注意在它们未败坏以前加以使用,否则他就取了多于他的应得部分,就是掠夺了别人;的确,窖藏多于他能使用的东西是一件蠢事,也是一件不老实的事。假如他把一部分送给旁人,使它不致在他的占有下一无用处地毁坏掉,这也算是他把它利用了;又假如他把隔了一星期就会腐烂的梅子换取能保持一年供他吃用的干果,他就不曾损伤什么,只要没有东西在他手里一无用处地毁坏掉,他就不曾糟蹋公有的财物,就不曾毁坏属于其他人的东西的任何部分。又假如他愿意将他的干果换取一块其颜色为他所喜爱的金属,将他的绵羊换取一些贝壳,或将羊毛换取一块闪烁的卵石或一块钻石,由他终身加以收藏,他并不曾侵犯他人的权利。这些结实耐久的东西,他喜欢积聚多少都可以。超过他的正当财产的范围与否,不在于他占有多少,而在于是否有什么东西在他手里一无用处地毁坏掉。

货币的使用就是这样流行起来的——这是一种人们可以保存而不致于损坏的能耐久的东西,他们基于相互同意,用它来交换真正有用但易于败坏的生活必需品。

摘自(英国)洛克《政府论》下篇,Ⅴ,46—47

全世界初期都像美洲,而且是像以前的美洲,因为那时候任何地方都不知道有货币这种东西。只要一个人在他邻人中间发现可以用作货币和具有货币价值的某种东西,你将看到这同一个人立即开始扩大他的地产。

摘自(英国)洛克《政府论》下篇,Ⅴ,49

一个不耕种土地的民族,他们的自由最大的保障就是不懂得使用货币。由打猎、捕鱼或牧畜所获得的东西,既不可能大量集中,也不可能大量保存,而使一个人有可能去腐化其他的一切人。但是如果人们所拥有的是财富的“标记”的话,那末一个人便能够聚集大量的“标记”,并且随意给与别人。

没有货币的民族,每人的需求不多,并且可以平等地、容易地得到满足。因此,平等是必然的,他们的首领也就不是专制的。

摘自(法国)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ⅩⅤⅢ,17

金钱是商品的价值的标记,而纸币是金钱的价值的标记,当金钱的价值好的时候,纸币也就能够很好地代表它,因此在效用上二者毫无区别。

同样:金钱是物品的标记,代表着物品,所以每件物品也就是金钱的标记,代表着金钱;如果,在一方面,金钱很好地代表了一切物品,而且,在另一方面,一切物品很好地代表了金钱,二者彼此互为标记,也就是说,二者价值相适应,如果取得其一,即可取得其二,这种情况就说明这个国家是兴隆的。这种情况,除了宽政的国家之外,是不可能有的;而且,在宽政的国家里,也并不总是这种情况;举一个例子:如果法律优待不诚实的债务人的话,属于他的东西就不能代表金钱,也不是金钱的标记了。在一个专制的国家里,如果物品能够代表它们的标记的话,将是一件奇事,因为暴政和疑忌使每一个人把金钱都埋在地下,因此那里的物品是不能代表金钱的。

摘自(法国)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ⅩⅩⅡ,2

正确地说,货币不是商业的目的,而不过是用来简化一种商品和另一种商品相交换的工具。它不是商业的车轮,而是使车轮转动的更好,更平稳的润滑油。

摘自(英国)休谟《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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