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与"漏桶原理"不谋而合。在实现美好理想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同理,在开展慈善事业的过程中,也不能绝对避免出现漏水的桶--一些人鱼目混珠。正如我们要修水桶一样,自然就要加强对民间慈善组织的监管。但正如水桶会老化或受碰撞,必然要漏水一样,对民间慈善组织的监管也很难尽善尽美,正如水总是要运的,民间慈善事业也总是要开展的。
这就如同用刀子划分蛋糕,平等代表了如何分,而效率则代表蛋糕的大小,人们必须在平等和效率之间做出选择,因为,效率关注的是能不能尽量把蛋糕做大,而公平则更加关注能不能平均地分蛋糕。
为什么涨也滞后,跌也滞后?
--工资粘性
工资粘性或工资黏性是指工资率不能随劳动供求的变动而及时迅速地变动。失业率上升时,劳动力市场供给是超过需求的。因此相对于失业率较少的时期,工人的工资似乎应该有所下降。2009年9月15日纽约时报的一则小新闻却记录了截然不同的答案,美国在2008年经历了自大萧条后最为严重的失业危机,可是工资却一反常态地继续小有上升。
"粘性工资"不会随着价格的起伏而立刻变化,总有一段滞后,需要经过一段时间后才能调整。关于"粘性工资"的原因,有工资合同说、公会协议说、效率工资说等等解释,都言之有理。至少进入2008年下半年,美国价格水平开始大幅下降,美国劳动者的平均周薪依然原地不动,紧接着微微上升、"粘性工资"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雇主为下一次复苏所预付的成本,为了不伤害高效率员工的积极性,保持他们良好的工作状态,有必要把工资维持在实际出清工资之上。
新凯恩斯学派认为,工资是由雇佣合同规定的,在协商合同时,劳动者根据他预期的价格水平来决定他要求的工资的高低,如果劳资双方同意某一水平的工资,合同便会被签订下来。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必须按照根据他预期的价格水平计算出来的工资提供劳动,即使在此期间实际的价格水平有所变动,劳资双方也必须遵守合同中规定的工资水平。基于这样的事实,新凯恩斯学派提出了两个工资具有粘性的主要原因,即合同的长期性与合同的交错签订。
合同总是具有期限的,而这种期限通常都不是短暂的,因为过于短暂的合同会增加劳资双方的谈判成本和调整成本。经调查研究发现,在美国占有决定性的重要行业中,劳动合同的期限往往为三年,即货币工资在三年内不能改变,这样,由于合同具有期限,而且期限往往较长,因此工资的调整总是缓慢的,这便使工资具有了粘性。
一个社会经济中所有的劳动合同不可能是在同一时间签订的,也不可能同时达到终止期,因此,各种长期合同都是交错签订的,从而工资的调整也是交错进行的。这种合同的交错签订使得工资的调整不可能非常及时,这也是工资具有粘性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为什么发行国债反而有害?
--挤出效应
国债的信用风险很小,在市场上很受欢迎,很多投资者喜欢这种投资工具,因此大量购买,从而导致企业用于非生产的资金减少,造成企业与政府争资金的情况。如果政府将用国债所筹集的资金用于弥补财政赤字,那么这种国债的"挤出效应"就非常明显,是有害于生产的。基于这个原因,很多古典经济学家提出了国债有害论。
通俗地说,挤出效应就是政府支出对减少私人支出,尤其是减少私人投资支出的影响。
当政府通过在公开市场上出售政府债券来为其支出筹资时,由于货币供给量没有增加,政府债券出售使债券价格下降,利率上升。利率上升减少了私人投资,引起了挤出效应,而挤出效应的大小取决于投资的利率弹性,投资的利率弹性大则挤出效应大。
当政府通过增加税收来为其支出筹资时,增税减少了私人收入,使私人消费与投资减少,引起了挤出效应。而挤出效应的大小取决于边际消费倾向,边际消费倾向越大,税收引起的私人消费就减少越多。
2009年上半年,零售公司销售收入增长乏力,平均增速远低于宏观消费增速。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而51家零售公司(不包含ST公司)营业收入加权平均增长仅4.13%,其中收入下滑的有15家,8家收入增长在0~5%之间,10家为5%~10%,7家为10%~15%。增长差异和公司所处业态以及所处的区域的竞争状况、区域经济有很大的关系。连锁业态、内地城市、集中度较高的城市的零售公司增长较快。
引起上述现象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挤出效应"。消费疲软时候挤出效应尤为明显。2009年上半年汽车销售额增长41%,与2002年类似,政府政策推动和降价是主要原因。经济处在最初的复苏阶段时,政府推出包括汽车等在内的促进消费的政策,导致了大件消费对其他消费的挤出效应。另外,房地产市场火爆对日常消费的挤出效应也非常明显,对家电消费的推动作用则有所滞后。
应该通过什么方式拉动经济增长?
--霍夫曼定理
霍夫曼定理又被称作"霍夫曼经验定理"是指资本资料工业在制造业中所占比重不断上升并超过消费资料工业所占比重。
20世纪30年代初,德国经济学家W.C.霍夫曼根据工业化早期和中期的经验数据推算出了该定理。他把工业化某些阶段产业结构的变化趋势外推到工业化后期。通过设定霍夫曼比例或霍夫曼系数(霍夫曼系数=消费品工业的净产值/资本品工业的净产值),对各国工业化过程中消费品和资本品工业(重工业)的相对地位变化做了统计分析。得到的结论是,各国工业化无论开始于何时,一般都具有相同的趋势,即随着一国工业化的进展,消费品部门与资本品部门的净产值之比是逐渐趋于下降,霍夫曼比例呈现出不断下降的趋势,这就是著名的"霍夫曼定理"。
霍夫曼把工业化过程分为四阶段。
(1)消费品工业在整个制造业中居于占压倒优势的地位,其净产值平均为资本品工业净产值的5倍。
(2)消费品工业最初所具有的主导地位被削弱,资本品工业逐渐发展起来,但前者的产值仍是后者净产值的2.5倍。
(3)两类工业的净产值大致相当。
(4)消费品工业远不及资本品工业增长来得迅速,后者的净产值将大于前者。
"对同一个问题,10个经济学家会给出11种不同的答案。"有人主张中国应走"重工业化道路",通过投资拉动经济增长,随后这一理论在我国很快风行起来。2004年年底,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先生对这种说法进行了批驳。他认为,霍夫曼定理对应的是依靠大量资源和资本投入支撑的外延(粗放)增长。当前,信息化时代方兴未艾,服务业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部门,这种由重工业推动经济增长的模式已经过时,我们大可不必重走西方国家的老路。
为什么必须明确产权?
--科斯定理
当大家都认为"外部影响"是市场机制失灵的原因的时候,科斯却认为市场机制可以解决"外部影响"问题,前提是必须让它产权清晰。
"科斯定理"是对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现代产权理论开拓者、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R.H.科斯提出的产权理论与观点的通称。科斯是最早对产权安排、交易费用与资源配置效率之间的内在联系进行研究的经济学家,其有关思想见诸《企业的性质》和《社会成本问题》这两篇著名的论文中。后来人们把科斯有关产权的思想归纳为"科斯定理",并做出如下区分。
科斯定理I。在法律及市场结构可以保障自由交换的条件下,如果交易费用为零,那么不管财产权利的初始安排如何,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导致财富最大化的安排,即市场机制会自动使资源配置实现帕累托最优。
科斯定理Ⅱ。在交易费用为正的世界里,不同的财产权利界定会产生不同的资源配置效率。换句话说,由于交易是有成本的,不同的产权安排会使交易成本有很大的不同,因此会对资源配置的效率产生不同的影响。为了保证资源配置的优化,法律制度对产权的初始安排和重新安排的选择是至关重要的。如果不能保证资源的最优配置,产权就会让渡或交易。实现这种产权交易的有效途径之一,就是在市场上通过等价交换,实现财产权利的重新配置。
科斯定理Ⅲ。任何制度的选择与取舍均存在着一个成本比较的问题。如果成本大于收益,制度创新就没有必要。这个定理说明,由于清晰的产权制度安排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因此,使得包括产权制度在内的制度选择,在经济运行和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制度选择本身不是无代价的,而是有成本的。这种制度选择成本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制度的制定者和实施者所直接耗费的成本,即内在成本或私人成本;二是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给接受者造成的资源耗费,即制度的外在成本与社会成本。
科斯定理宣称,在交易费用为零的条件下,只要产权明晰化,不论产权归谁,私有制的市场机制总会找到最有效率的办法,从而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
科斯定理的精华在于发现了交易费用及其与产权安排的关系,提出了交易费用对制度安排的影响,为人们在经济生活中做出关于产权安排的决策提供了有效的方法。
根据科斯定理,外部影响最终导致资源配置无效的原因在于产权不明确。如果产权明确,有些外部影响就不会发生。也就是说,解决外部影响问题时不一定要求政府干预,只要产权明确,市场就能自动解决外部影响问题。但是,在该理论提出以前,传统经济学认为解决外部影响的问题时要求有政府的干预。当出现外部不经济时就要进行征税,征税的数额应等于外部不经济给其他社会成员造成的损失,从而使得私人成本等于社会成本;当出现外部经济时,政府就要采取津贴的办法,使私人收益等于社会收益,从而使得资源配置达到最优。可以说,科斯定理对传统的经济学解决外部影响问题的方法提出了挑战,并且其科学性在理论和实践中也得到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