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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桑丘平原

“当天空陷入一片昏暗,当世界陷入无望的恐慌,当最后一抹光线彻底消失,底比斯将会陷入比永夜还要漆黑的梦魇,戒令被尽数销毁,法典全部破碎之后,地狱之门将会大开,血月凌空、魔天降临。届时,流动于地底的灭世之火将会重新出现,乾坤颠倒,它将成为新的——火种。”

——《鲁门全书》

这是一年中最令人向往的时刻。

温暖的春风逐渐吹进缇加尔湖西部,漫长的冬季终于宣告结束,整个缇加尔湖就在这和煦的暖风中,融化坚冰,水流缓缓由雅鲁河一直向西,途经东胡、米塞,最终停滞在哲纶。

而这稀缺的水资源,也滋润了各个部族,成为他们牧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开始。

位于哲纶西北部的桑丘平原每到春季,游牧的民族就会大片大片的从四面八方向这里赶来,洁白的毡房像是珍珠洒落下来一般,拥簇在草原的各个地方。

而在这些游牧部族中,犀竭族总喜欢早早的到来,占据最有利的地方,开始一年中最为关键的放养。

在这样艰难的条件下,有时为了一块适合牧养的肥沃土地,征战也在所难免。

而犀竭族健壮的男人总是以勇武出名,他们能征善战,再怎么艰难的情况也不能使他们畏惧。更何况族民信仰的阿旦也会及时的为他们指点明路,躲避灾难,所以在整个桑丘平原上,犀竭族都以十分迅捷的速度发展,逐渐成为这片草原的强者。

◇◆◇

“多罗,快点追!”

“别让它跑了!”

“死畜生!”

马背上一个高瘦的男孩甩动着手中的套索,双脚有节奏的在马腹不断点下,叱令胯下的骏马飞速向前。不远处受惊的羚羊正在慌不择路地逃窜,广袤的草原虽然迎来了春季伊始,但嫩绿的草芽星星点点的掩埋在枯草之下,四周都是光秃秃的,没有半点隐藏的地方。

马背上的高瘦男孩一脸洋洋得意,“死畜生,看你还往哪里跑,哈哈。”右手虽然还在有节奏的甩动着绳索,但脸上却已显露出狂妄不已的笑容。

身后马群上不大的孩子都跟着笑起来。

“多罗,不要伤了它的性命。”马队中一名女孩清脆的声音传了过来,“今日是阿旦的生辰,抓活的回去给她做礼物,她必然十分高兴。”

“知道。”多罗信心满满地点了点头。羚羊虽然十分矫健,但几个孩子胯下的马匹也甚是神骏,大家围追堵截,羚羊体力不支,速度也逐渐慢了下来。那叫多罗的孩子忽然一声吆喝,手中的绳索嗖地甩出,眼看着就要套中羚羊的脖子。哪知那羚羊也十分狡猾,眼见着绳索就到身前,忽然停住了脚步,只这么一瞬的功夫,绳索顿时套偏。

马队的孩子群声惊叫,显得极为可惜。

就在这时,一条绳索忽然从一旁甩出,在那羚羊要跑的瞬间套中了脖颈,跟着马队中一个人影从马背上飞快跳下,几步跑到羚羊身边,手脚十分利落的将羚羊捆了个结实。那羚羊再无力气反抗,任命地挣了几下,就此安静下来。

这男孩年纪和多罗相仿,但比他还要瘦上一点,双颊消瘦,只有一双漆黑的眼睛格外有神。他这一套动作迅捷无比,反应也是极快,但马队中的几个孩子面面相觑,却无一人叫好。

这男孩走到马队中唯一的女孩的马前,“丽姿颖,这只羚羊送给你阿旦吧。”

那叫丽姿颖的女孩年纪稍小,一身铁红色的衣裙,骑着一头温顺的白色母马,脸色微黑,双颊被风吹得通红,她瞥了一眼男孩,没有开口。

多罗却恼他抢了自己得风头,右手一扬,抽出一直插在腰间的马鞭兜头抽了过来,“狗杂种,用你献媚?”

那男孩身子稍稍一侧,迅捷无伦地躲过他的鞭子,站在原地,漆黑的眼珠看了多罗一眼,没有回话。

多罗一鞭不中,更觉得脸上无光,第二鞭又迎脸抽了过来。马队中其他几个孩子觉得有趣,又知多罗是部族第一勇士的儿子,微微有些惧怕他,这时都是拍掌叫好,替他助威。其中一个孩子甚至还叫,“狗杂种竟然敢躲闪,活活抽死他。”似乎尤不解气,狠狠冲着男孩啜了一口。

那被叫做狗杂种的男孩一愣,这次倒是不再躲闪,安静站在原地等着鞭子落在身上。

多罗脸现得意嘲弄之意,不想半空中鞭子一滞,只见丽姿颖已经持着马鞭将他拦住,“多罗,我阿爹说过,草原上生活不易,能够捕获到食物的人,都是族民的英雄。大家眼睛都看得清楚,今天既然是阿妄猎到了羚羊,你怎可随意欺辱他?”

“他算什么英雄?我阿爹才是犀竭族的第一勇士。”多罗口气十分不屑。

丽姿颖冷冷扫了他一眼,“我阿爹的话,总不会错吧?难道你不服?”她阿爹乃是犀竭族的族长,身份极为尊贵,之前几个孩子骑马时就将她团团围在中央,足见呵护之意。她这几句话说得十分干脆利落,一时间无人反驳,气氛顿时安静下来。

多罗恨恨瞥了阿妄一眼,“狗杂种,你给我等着。”说罢一夹马腹,循着来时的路飞一样的窜了出去,其他人互看了一眼,急忙跟了上去。

丽姿颖冲阿妄一点头,“天色已经晚了,带着你的羚羊和我们回去吧。”说罢,调转马头,缓缓驰去。

阿妄看他们都走出老远,这才转头看了看捆在地上的羚羊。那只羚羊经过一季严冬,瘦得可怜,似乎也知道自己大限将至,哀鸣不断,微微挣扎,似乎十分害怕。

阿妄慢慢走上前去,稍稍迟疑片刻,从腰间抽出一把匕首,割断了绳索,那只羚羊骤然脱困,箭一样的窜出几步,忽然停下来转头看了看阿妄,大有感激之意。

阿妄微微一笑,翻身上马,见那羚羊还痴痴傻傻地站在原地,他一声呼喝,那羚羊受了惊,这才飞快跑了。他心中好笑,“笨东西,早晚还要给人抓住。”正要扭头跟上马队,却忽然听到一旁有人叫他,“请等等,小伙子,你手里的东西……是什么宝贝?”

阿妄一怔,循声望去,只见草坡下站着一列小小的马队,只有十余人,马背上驮着许多皮囊,看来像是商队。和他说话的老者头发灰白,一双眼睛却咕噜噜的十分圆滑,显得又是精明又是诡诈,见到阿妄停下,他急忙催马上前,眼睛却一直盯着阿妄手里的匕首。这把匕首通体金红,寒光闪烁,削铁断金,是一把极为锋利的宝刃。

阿妄见他眼光十分贪婪,将匕首插回到腰间,“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催马就要走,那老者却一把抓住他的缰绳,激动道,“我用这个东西和你换,如何?”说着,从怀中掏出一个脏兮兮的布袋子,小心翼翼的敞开一个小口,露出里面金光灿灿的币子来,“你识得这东西吧?这是金币,足可以买几百头牛,几百只羊!”

阿妄毫不在意地摇了摇头,“我不要。”说着要走。

那老者却坚持不肯放手,见他态度坚决,似乎很难回转,眼珠一转,急忙说道,“你看看我这商队里的货物,你喜欢什么?或者,我可以把它们全部送给你,只要你把……”他的眼睛又落到了那把匕首上。

阿妄抢过马缰,说道,“这是我阿爹唯一留给我的东西,再宝贵的东西我也不换。”一点马腹,飞快地走了。

那老者盯着他的背影,久久不动。商队里有人追过来问,“桑卓,我们要抓紧走了,天色快晚了,这片草原晚间是有野狼的。”

桑卓仿佛没有听到,深灰色的瞳孔死死盯着阿妄逐渐消失的背影,似乎下定决心,忽然摇了摇头,连日来的奔波赶路令嗓子嘶哑低沉,声音却十分坚定,“不,我们马上掉头,向东方走,去哲纶,我们马上去哲纶。”说罢,急匆匆的调转马头向东疾行。

随从还愣在原地,“东方?哲纶?可我们刚从哲纶过来。”

◇◆◇

今天的犀竭族到处喜气洋洋,因为他们的阿旦迎来了一百二十三岁的生辰。在这样一个食物极为短缺,疾病频发的年代,能活到这个年纪的人,实为不易。因此整个犀竭族都将阿旦视为神明垂爱,是他们的福星。

更何况,阿旦还是犀竭族的精神领袖,年轻时就拥有预知生死的能力,保佑犀竭族平安度过了无数草原上的征战,如今她虽然衰老的只能常年躺在床上,但却一直被犀竭族奉为神明的信者。

阿旦安静的躺在床上,一头白得几乎透明的发丝宛若白玉,脸上深深浅浅的每一道皱纹都是岁月在老人脸上流逝而过的痕迹,她神态安详平静,嘴角甚至还含着似有似无的微笑。

她此刻也在经历着一个美轮美奂的梦境。

在梦中,时光的沙漏微微倾斜,仿似不经意的倒流中,她看到了少女时期的自己,在草原上欢乐的奔跑,手中还握着刚刚摘来的白色小花。迎面飞奔而来的骏马上少年豪迈硬朗,冲她跑来的那一刻,阳光亮得刺眼,她看不到他的表情,却觉察到自己的脸,微微红了。

在后来的部族内乱中,少年力排异己,成为犀竭族的族长,而她也很快成为了他的新娘。

一年后,他们迎来了自己的第一个孩子,那孩子眉目间像极了他,都是那么的英武刚强。

孩子一天天的长大,他们一天天的老了下去,终于有一天,他先一步离她而去,与世长辞。依照犀竭族历来的习惯,儿子们亲手为他扎了木筏,周围摆满了初见时她手中所握的白花,然后他就顺着雅鲁河一直飘出视线尽头……

梦好像忽然醒了,她仿似看到他又回到了她的身边,阳光依旧那么刺眼,她看不到他的表情,却看到他在温暖的阳光中,向她伸出了一只手。

她忽然明白了,自己的生命也终于走到了这一刻,在生辰的这一天,她也即将告别这个世界。她孤独的在世上徘徊了多年,就是在等待这一刻,让曾经的爱人带着自己,远离尘嚣,忘却一切。

可却有些不舍,这草原上还有她的儿子和族民,她多想在离开前,再为他们做点什么?

天际忽然暗了,她看到黑暗的天际中群星闪烁,无数的流星在草原的夜空中飞驰而过。紧接着,她听到了族民惊叫和嘶喊,周围都是痛苦而扭曲的尸体,灾难降临了。

她忽然睁开眼,看到了洁白的毡房顶,梦醒了。

守在床边的奴仆见到她醒来,吓了一跳,“阿旦,您怎么了?要喝水吗?”

她摇摇头,声音低哑,“夜空中的流星划过了阴霾的夜空,灾难即将降临。”

“什么?”奴仆好像没有听清,把耳朵凑到她的唇边。

她很想再重复一遍,眼睛却被白光刺得生疼,迷迷糊糊中,她看到那双有力的大手,再一次向她递了过来。

这一次她没有丝毫迟疑,微笑着把自己苍老的手交给了死神。

◇◆◇

白日里犀竭族的喜气已经全部被哭声所掩盖,他们的阿旦永远的离开了族民。这一生她用自己与生俱来的能力,保护犀竭族一次又一次的躲避掉了灾难。即便在死亡前的最后一刻,她仍然留给族民一个预言。

『夜空中的流星划过了阴霾的夜空,灾难即将降临。』

“阿爹,那是什么意思?”丽姿颖坐在毡房里,不解的看着自己的父亲。“星星为什么会带给我们灾难,阿旦不是说过吗?星星是草原上璀璨的灯,会引领我们找到回家的路。”

“我不知道。”一直坐在床榻边的威武男子脸色沉重又难看的站起身来,快步走到门旁,一把掀开毡帘,看了看外面的天色,阴沉的夜空乌云密布,看不到一点星光,草原的风从四面八方吹来,冷的仿佛浸过了寒霜,凉得吓人。“但不会是今晚,今晚没有星星。”他忽然叹了口气,“明日一早我们就离开这里。”

“可是这里有最好的牧草,可以让我们的牛马在这里吃整整一个夏天。”丽姿颖眨了眨眼,显得极为不舍,“阿旦老了,会不会只是在胡言乱语?”

“无论是不是,我都不能拿整个犀竭族来打赌。我……输不起。”中年男子看了看丽姿颖,语气坚定地说道,“你也立刻回去收拾东西吧。”

丽姿颖还想再说什么,但阿爹十分疲惫的冲她挥了挥手。她一咬牙,闷闷不乐地走出毡房,刚扭了个弯,就听到前面传来阵阵呼喝打骂的声音,她眉头一皱,一脸不快地走了过去。只见两个毡房之间极小的空地里,多罗正指挥几个孩子踢打一个瘦小的身影,瞧那破旧的衣料,应该就是阿妄。

她顿时觉得反感,“阿旦刚刚辞世,你们就在这里胡闹,天下可有这样的道理吗?你们心中不敬重我阿旦,连我阿爹也不放在眼里是不是?走,跟我去阿爹那里讲理去。”几个孩子乍见她发怒,都是一呆,急忙围了上来,连声求饶。

多罗见她有意护着阿妄,更是不忿,“这狗杂种有什么好,你要这样帮他?”

丽姿颖瞪了他一眼,“我且问问你,他做错了什么,你要这样打他?”

多罗哼了一声,“他弄丢了羚羊。”

丽姿颖看了阿妄一眼,只见他满脸血污,垂头不语,显是默认。她自小生在草原,对英勇之人最是敬仰,先前见阿妄出手迅捷,于他的印象稍有改观,哪知最终还是弄丢了羚羊,不禁脸现鄙夷,但之前既然出口帮忙,如今若是改口,反倒像是承认自己做错了一般,她少女心气最是要强,冷声道,“即便是他没用,那羚羊又不是我们的,何必在阿旦离世这样的日子胡闹?若是被我阿爹知道了,岂不麻烦?”说到这里,声音已经软了下来,斜瞥了阿妄一眼,扭头就走,再不回头。

一个孩子见她走远,贴到多罗身前问道,“还打吗?”

多罗自小爱慕丽姿颖,之前发怒,以为她移情阿妄,如今见她满脸鄙夷,心胸顿时舒畅了不少,他看了阿妄一眼,洋洋得意地哼了一声,“你没听丽姿颖说今天的日子非比寻常吗?这狗杂种又能跑到哪里去?回头再拾掇他就是了。”冲几个孩子一挥手,“走,去我家吃烤羊肉,我阿妈的手艺是极好的。”

“那还用说,老远就能闻到香味啦!”

“快走快走!”

几个孩子顿时兴高采烈手舞足蹈的拥绕着多罗而去,难免又自吹自擂了一番。

阿妄见他们走远,用袖子抹了抹鼻子的血迹,也不出声,沿着小路回了自己的家。

犀竭族近年来发展甚好,稳中有升,又因每年都能占到最有利的地点,牧畜生长极好,羊毛和牛奶都卖了好价钱,因此几乎每户都换了新毡房,草原虽然还枯黄一片,但洁白的毡房一簇簇的拥在一起,中间夹杂着忽明忽暗的星星火光,倒也十分好看。只贴边的一户却依然沿用了老旧的灰色毡房,像是被隔开了个似的,孤立无援的立在极不起眼的角落。

阿妄掀开毡帘,只见一个佝偻着腰的老者正在锅前做饭,他头发灰白,也看不出实际年龄,毕竟常年在草原上劳作的人,多少都要看上去更老一些。但他举手投足,精神很好,瞧不出半分老态。饭菜虽然不见得多好,却香气十足,屋子里暖烘烘的十分舒服。

那老者见到阿妄,见他虽擦净了脸上的血污,但鼻青脸肿,显是刚刚挨了打,柔声问道,“又挨欺负了?”阿妄点了点头,“嗯。”也不多做解释,就找了个木桶,舀出些水抹了抹脸,他原本不想多问,但实在忍不住,还是问道,“爷爷,我阿爹是什么人?为什么多罗他们都叫我狗杂种?”

那老者一怔,“他们胡言乱语,你何必理他们?快来吃饭吧。”说完,从锅里舀出一大勺土豆来。

阿妄知道再问也没什么结果,嗯了一声答应下来。祖孙两人吃饭十分安静,老者既不多问,也不多说,只是见阿妄快要吃完时,嘱咐他要多吃一些,又往他的碗里盛了半勺土豆。晚饭已近尾声,忽然听到外面嘈杂声不断,他们的毡房离得最远,听得也不清楚。阿妄急忙打开毡帘向外一看,只见原本晦暗的夜空忽然流星闪闪,似乎有上万颗流星一齐从暗夜划过。

远处还能听到有人赞叹不断的声音。

“爷爷,这时候怎么有流星?”他十分不解地看了看身边的老者。

那老者格外认真地盯着天空研究了半天,脸色忽然一变,“不,不……那不是流星,是着了火的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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