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历二十五年三月,正值春暖花开之际,社稷城里桃树正含苞待放,柳树也渐吐新芽,一派欣欣向荣之景象。
花若雪坐在未央坊一品居的二楼隔间里,窗户打开,正好可以看见一整条街道和街道上的新绿色,一尘和老王在一边作陪。
“暮城和灵州的丐帮初步成立,一品居和玫瑰庄园也在两座城里扎根,至于快递公司,三年前就开始从社稷城分散到花国的好多大城池里,现在差不多笼罩了整个花国,夏奈尔服饰五年前开始流行起来之后就已经风靡了,一批批服饰也开始随着快递在全国销售,至于一品居,虽然在几个城里都有分店,但是还是有点少,所以这方面还要加强,最后就是千机,刚过年的时候才对外开放,现在生意惨淡,因为名声很难打出去。”老王拿着一个青瓷杯,青瓷杯里装着血色的液体,散发着一股有些醉人的味道。
花若雪看着街上走过的行人,“千机的事情不要在意,这个组织的生意只要向着极少数的人做就成,走的是高尖端,我们只要把这个消息散发给江湖少数有背景的人或者俗世里很有名气的人,总会有人会用到,再说,千机的最重要目的还是给我们自己留条退路,前两天的那封信你也看到了,武林已经开始在意丐帮了!”看花若雪的表情,似乎有些心事。
老王点头,“帮派会每五年聚一次,这次邀请丐帮应该是给个下马威吧,毕竟是新晋帮派!”老王分析着,然后喝了一口青瓷杯里的液体,享受的抿了抿嘴。
“丐帮现在还没有底蕴,在江湖上真正能撑起门面的也就老刘胡一刀他们几个,至于那几个供奉,还是不要太相信,毕竟不是自己的人,所以我们要低调!”花若雪嫩白纤细的手指在桌子上敲了敲分析着,“我们要的不是江湖,而是财富,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我还是信的,许多事情都是钱能摆平的,我要的丐帮就是要有富可敌国的气势!”
老王从怀里掏出一个账本,“现在的发展势头还不错,我相信这些资金已经比大多数帮派富裕了,如果按照这种势头的话,再过十年时间不敢说富可敌国,但一定会富甲一方!”老王翻着账本。
花若雪也端起桌子上的酒杯,轻轻的抿了一口酒杯里的酒,“至于一品居,我要把它打造成一个品牌,和夏奈尔一样,过两个月就开始推出葡萄酒吧!”花若雪看着酒杯里的血色液体说。
老王笑了笑,“葡萄酒出生了两年了总算是要露面了!”他再抿了一口葡萄酒,一脸享受的表情,“不烈,却有很奇怪的韵味在里面,我老头子欲罢不能啊!”
“葡萄园没什么问题吧?”花若雪转头问坐在身后的一尘,一尘两手抱着一杯葡萄酒,酒杯沿一直搭在嘴边。
“一切正常!”一尘抬起脸答道。这几年的时间变化最大的或许就是一尘,个子长高很多不说,脸上的稚气也渐渐敛去,多了几分刚毅,或许是练功的缘故吧,花若雪说不清一尘是帅还是不帅,两个人在一起太久的话说不出对方的长相如何,只能说是顺眼而已,本来就是长那样。但是从上街时候人们的眼神里可以看出一尘至少是个俊俏的孩子,还是有些黄毛丫头眉来眼去的。
至于花若雪的变化,身高长高了一些,脸上的婴儿肥没了,眉目更显得俏了些,尤其是最近几天,整个人换了一层皮肤,本来还算白皙现在更显得白嫩,一尘对此有些不喜,虽然不像他那般看起来有些营养不良的惨白,但是就是不太适应。其实花若雪街头上的回头率能说明自己的魅力,只有一尘说不出,或许他本来就是一个嘴笨的人。
前几天的时候花若雪差点被调戏,用那些流氓的话来说‘这个小美人的脸上有一种很难说出的英气和野性,但是整体看来却又觉得是一种自然的美,很奇怪!’当时花若雪看到那两个流氓的时候很诧异,因为在她的记忆里社稷城的所有流氓应该都被老刘收拾过了,所以应该能认识自己,自己有多长时间没有遇到过流氓了,还真是值得怀念的!当然最后的结局就是一尘买东西回到花若雪身边后把那两个流氓被丢进了一条脏的小河里,用一尘的话说‘洗涤他们的心灵’,也就是那个时候花若雪对自己面孔的自信又回来了,也不枉自己每天晚上敷水果面膜和早上起床对着手机照无数遍!
“咚咚咚——”房间的气氛被急迫的敲门声打破了,然后老刘推开门走进来,“小雪,货物被劫了!”老刘说完话才端起桌子上的葡萄酒喝下。
“货物?什么货物?”花若雪皱眉问。
“快递公司从社稷城运往灵州的货物,整整十五车,走到云山脚下的时候被一群人劫走了,逃出来的人说应该是山贼,被劫持的还有快递公司的五十来个人!”老刘解释整件事情。
“山贼打劫,那就是求财!如果只是求财,那就无碍了!人没有受伤吧?!”花若雪问。
“没有,这些人里会武功的只有四五个,本来快递公司这几年里一直很顺利,不曾想还会有人打劫,你提醒过他们,安全第一,所以他们没有反抗。唉,说起来还是快递公司过惯了安稳日子,是他们疏忽了!”老刘叹了一口气说道。
花若雪摆了摆手,“现在不是责怪谁的时候,打听到那伙人的消息了吗?”
“还说不准,云山附近本来就有几波山匪,但是一直都忌于丐帮的势力几年来都没有做出格的事,这次打劫的近百人,每个人都有马有兵器,看穿着也不像很拮据,所以应该不是云山上的山匪做的。”老刘也有些郁闷。
“云山附近有没有什么大的势力?”花若雪问。
“势力的话——我想起来了,云山以北三十里处有一个村寨,叫做云家寨,是江湖里一个组织,不大不小,但是它们一直是半平民半江湖的样子,很少参与江湖里的事情,也很少出来打家劫舍,再说,吃得饱穿得暖的跑三十里路打劫一个没有任何交集的大家伙的财物,怎么想都觉得有点莫名其妙!”老刘满是疑惑。
花若雪也皱眉不解,想了想道,“说再多也说不出个花来,去看看就知道了!”
老刘摩拳擦掌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那我去叫人!”
花若雪摇头,“又不是打架,叫人干嘛?!”
“不是打架吗?那我们去干嘛?”老刘不解,这个一向热衷于打架的小老头想不通花若雪的想法。
“能用钱解决的事就不要动手,再说我们身边也没几个能打的人!”花若雪说道,“就咱们几个,再带上胡一刀,他对江湖套路熟悉,好了,就这样!”
“哦!”老刘蔫蔫的答道,现在或许就只能盼着对方动手,那样的话自己就能打个痛快了,但是如果真那样了,自己这些人还真不一定能活着出来。
于是老王交代好丐帮的一些事务之后跟着花若雪出了城,一行人坐着马车急匆匆的向着灵州的方向赶去,不出意外的话大概七天能到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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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历二十五年元月月,花国和雪国边境迎来了短暂的平和期,毕竟年关刚过,这样的气氛里谁都不想沾染鲜血,再说人疲马乏了这么久也是时候需要缓解一下了,作战的士兵换了一批,在这里战斗了五年、十年甚至更久的人终于可以回家探一次亲,然后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被重新召回,或许一年,也或许一天,但终究能回家就是好的,没有牺牲就是好的!
长长的黑色队伍一直向着天际尽头蔓延开来,然后消失在地平线的灰色之下,来得快去得也快,只有轻微的马蹄声和叮当的兵戈声,荒里留下一条新开辟的大路,果然应了那句话:“这世上本来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
军队带着一脸沧桑和疲惫重新回归了这片生他养他的土地,再铁血的战士也会流泪,轻微的抽泣声里这些人没有被夹道欢迎,没有红花没有欢呼,他们悄悄的回到了荒野上属于自己的那座军营,然后脱掉甲胄,上缴兵器,拿了文书,这才能回家探几天亲,那座他们用命守护的城池却不能让他们穿着沾满鲜血的兵甲进去,这是忌讳,再说他们没有攻城略地,只是守住了一方土地而已,没有对外的功劳,只有自己知道的苦劳。
城楼上站着两个男子在喝酒,一个人在给另外一个人讲述社稷城最近几年的变化,那么丐帮就不得不讲,因为现在的街道上随处可见丐帮带来的变化,所以很自然的讲到一个人,一个叫花若雪的女子,另一个人脸上露出了稍稍的笑意。
城楼下三辆马车急匆匆的冲出城门,任谁都可以看出这是有急事了,马车上的雪花标志路人们都认识,尤其是中间那辆教大的马车和马车上的金色雪花。
城楼上人问身边的士兵:“最近丐帮发生了什么事吗?”
“丐帮一批快递的货物在云山附近被劫!”士兵回答。
男子看着远去的三辆马车,“唉!真不让人省心!”然后对士兵说道,“备快马,我要去军营一趟!”士兵领命去了,男子转过脸来看着远远飞扬的尘土,从眉心到右脸颊上的一道刀疤有些狰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