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0123900000036

第36章 受害赔偿向谁索取

江西的黄宪在2000年购买安装了某厂生产的防盗门,防盗门的产品说明书上清清楚楚地写着:“本产品安全可靠,经各种破坏性实验均合乎规定要求。”

2001年1月,黄宪全家外出旅游,防盗门却被撬开,被盗走的物品价值6000多元。黄宪怀疑是防盗门的质量存在问题,将防盗门送到有关机构进行鉴定,确认是生产厂家使用的钢板薄、加强筋少,导致其防破坏性能降低。他就找到厂家要求索赔,但厂家只同意更换被撬坏的防盗门,拒不承担其他损失。

黄宪就此事向律师咨询:防盗门不防盗,损失该谁来负?

律师的解答可能会给我们一些启示。律师认为:防盗门不同于一般的物品,消费者购买安装防盗门,不仅看中它的美观和装饰作用,更重要的是它在一定条件下的防盗安全功能。从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来看,防盗门的质量是否合格,主要集中在对防盗门的破坏试验上。黄宪家的情况,正是由于生产厂家为了降低成本,使用的钢板薄、加强筋少,导致破坏性能降低,以至犯罪分子利用撬扒手段打开了防盗门。由此可见,防盗门被非法打开是与产品质量不合格有必然的联系。因此,犯罪分子的盗窃行为和防盗门的不合格都是造成黄宪家财产损失的原因。当然,应当说犯罪分子的盗窃行为是造成财产损失的主要原因,犯罪分子应当承担的责任是主要的;不过,如果防盗门质量合格就不会被橇开,因此,厂家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我国《产品质量法》第26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黄宪家的财物是被犯罪分子非法窃走的,因此,首要任务是破案追赃,生产厂家在盗窃案破案前,承担因产品质量不合格给黄宪造成的财产损害。当然,生产厂家不是最终的责任主体,如果破案追赃成功的话,生产厂家还可以就其已经承担的赔偿责任依法向犯罪分子进行追偿。

以下再举一个关于产品质量引起的纠纷。

1999年4月12日,销售者裘某与生产者杭州千岛湖啤酒有限公司签订啤酒销售协议,后从厂家批发“金猴王”啤酒销售。同年,顾客黄某从裘某处购买了几瓶“金猴王”啤酒,在饮用时,桌上一瓶未开启的啤酒突然发生爆炸,黄某的右眼被炸伤,经鉴定为伤残七级。黄某将裘某告上了法庭。裘某被判赔偿黄某各种损失40000元,并承担诉讼费2010元。

事后,销售者裘某向厂家追偿上述损失42010元,遭到厂家的拒绝。裘某又将杭州千岛湖啤酒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审理认为,“金猴王”啤酒是由被告生产的,其应保证所生产的产品质量,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金猴王”啤酒瓶检验,认定为“附有金猴王标签的啤酒瓶不合格”,因而,致使使用该产品的黄某造成的人身损害理应由被告啤酒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鉴于裘某已对黄某承担赔偿责任,因而裘某有权向被告追偿。最后,法院于2000年8月24日作出判决:被告杭州千岛湖啤酒有限公司赔偿裘某代偿给消费者黄某的损失40000元,及已承担的诉讼费2010元,合计人民币42010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2010元。被告杭州千岛湖啤酒有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经上一级法院审理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合法律正确,故于2001年3月3日作出维持原判,驳回上诉的终审判决。

我国《消费者权益法》第35条第2款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的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本案中,黄某右眼被啤酒瓶炸伤后选择了向销售者裘某索赔,而经鉴定伤害的发生是由于厂家的啤酒瓶不合格造成的,因而,裘某在承担了黄某的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一个个的事例都生动地说明,在损害赔偿案中,每方当事人都要明确自己的合法权益,运用法律手段切实维护自身权利。

同类推荐
  • 农村法律法规常识——农村村委会与村民自治

    农村法律法规常识——农村村委会与村民自治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其中,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法规则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婚姻家庭法(21世纪实用法学系列教材)

    婚姻家庭法(21世纪实用法学系列教材)

    本书告诉你:婚姻家庭承担哪些职责,哪些亲属之间在法律上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法定的结婚条件和程序是什么,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是否受法律保护;夫妻身份会带来哪些变化,婚后财产是归夫妻共同所有还是归个人所有?父母子女间、兄弟姐妹之间有法律上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法律对于家庭财产有哪些规定?家庭成员死亡时遗产如何继承?离婚有哪几种途径?法定离婚理由有哪些?离婚时子女抚养应当如何安排?离婚时夫妻财产如何处置?
  • 个人合伙与纠纷处理

    个人合伙与纠纷处理

    本书以现实生活中出现的真实案例、问题为出发点,有机结合《民法》《合伙企业法》等与相关条例和司法解释,采取了“宣讲要点”“典型案例”“专家评析”和“法条指引”的结构编写而成。既可以让读者了解一般的案件审判知识,又可以了解有一定深度的相关法理,内容层次循序渐进,易于理解和掌握。
  • 信访综合管理法律法规

    信访综合管理法律法规

    在众多法律法规中,我们通过甄别,淘汰了废止的,精选了最新的、权威的和全面的。但有部分法律法规有些条款不适应当下情况了,却没有颁布新的,我们又不能擅自改动,只得保留原有条款,但附录却有相应的补充修改意见或通知等。众多法律法规根据不同内容和受众特点,经过归类组合,优化配套。整套普法读本非常全面系统,具有很强的学习性、实用性和指导性,非常适合用于广大农村和城乡普法学习教育与实践指导。总之,是全社会“七五”普法的良好读本。
热门推荐
  • 年九

    年九

    刚摆脱家族的惜若年在街边拦住一位蓝发少年,“少年!我看上你啦,跟我组cp吧”不懂‘爱’的她,在新鲜感消失后,对着蓝发少年道“对不起,我们还是做朋友吧”之后,她一直想搞明白,什么是‘爱’几年后的某一天,依旧是那个街道,却不知那是否是同一人,那是位白发少年“少年,你……可以当我cp吗”“你身上有种让我熟悉的感觉呢”一切,从少年邀请少女参加宴会开始……「不定时更新,只因我懒hhh」
  • 妃常难追:王爷靠边站

    妃常难追:王爷靠边站

    萧若依是二十一世纪顶尖级杀手,一朝穿越到没听说过的朝代—天蓝王朝,成了逸亲王妃。可那个没见过面的王爷老公不但联合丫头设计她,还准备迎娶他的心上人。于是她一不做二不休,在婚礼堂上洋洋洒洒的留下一纸休书,逃之夭夭。在他迎娶侧妃的婚礼上丢下休书,一走了之。让他在众人面前颜面尽失。
  • 她又在女尊国养狐狸精

    她又在女尊国养狐狸精

    世人皆知,禹国颜王爷好吃懒做、朝政懒得管、美人懒得看、宝马黄金无一不都是懒得抬眸、但就是如此懒出天际的女人遇上活泼好动天天恨不得上房揭瓦的它……“哎”修吧,弄坏的房檐尽快换新的吧。膳食自个儿动手吧。日后还是跟着小东西一起四处乱跑吧。谁让这一世她怕极了,真的怕极了再寻不到这只跳脱狐狸呢。《注:重生1V1巨甜超宠系列》不喜勿入
  • 安苍生

    安苍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世人谓我为魔!我便踏平这天地,安定苍生!
  • 神卜记

    神卜记

    他从两千年前的大秦陵里走来,他带着记忆永恒的碎片,跟着他去底格里斯河畔的金字塔寻找答案,去百慕大三角披荆斩棘,走进消失的大西国,穿过玛雅传说,探索九条龙脉,只为解锁史前文明的存在。
  • 流年之夏莫须有

    流年之夏莫须有

    “莫流年我告诉你,你不过就是仗着我喜欢你!”这是高考前一天晚上莫栀夏对莫流年说的话。在郝半夏走后,莫栀夏就遇到了莫流年,一个她喜欢不起也爱不起的男生。遇见你,我们最大的遗憾不是错过,而是不了解。初中、高中、大学……莫流年,我们注定有缘无分。流年之夏,我遇到了你,可那却是莫须有的事……最美的夏,最帅的你,可那只是泡影……最后的夏,最后的最后……“如果你现在有一台时光机,可以回到过去三年和未来三年,你愿意去到哪儿?”“我愿意停留在这一刻三年。”
  • 傲娇小甜心:总裁,请敲门

    傲娇小甜心:总裁,请敲门

    她是暮家怪爷爷的养女,错,是挂着狗牌的童养媳!可是她的夫君却只是把她当成一块好用的“抹布”,家里挂着的一面红旗!这位公子哥不但到处风花雪月,不务正业,甚至还每日必争去在做什么“范二”青年!天啊,此等夫婿还真是普天难寻。于是,她只能大呼一句:“好吧,既然如此,那我就巾帼不让须眉,代夫上阵,挂帅天下。”
  • 废后逆九天

    废后逆九天

    她善良却不及天使,她恶毒却并非魔鬼。本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诛之的伟大原则。她穿越了。这个强者为尊的世界,她却是顶级废材!皇帝废她后位,爹娘赶她出门!她被天下人耻笑!呵呵呵,怕么?她可不!终有一日她凤临九霄耻笑天下!苍离皇,想再立我为后么?你不配!
  • 小包公破案

    小包公破案

    他叫包小天,他是包公包青天转世!是缘分!还是天命!头上有个月亮疤痕,有人叫他小包拯,各种离奇悬案都逃不过他的法眼,开始了他的破案之旅。然而事情并不是这么简单,背后却有着惊天的阴谋。(小说里面的一切的人名,皆于虚拟,还请多多包涵。)
  • 史前地球

    史前地球

    一次科学实验,让他们意外的穿越到了超古埃及。比现实生活科技强百倍的超古埃及,飞跃文明的存在,会让他们发生什么,一切尽在史前地球。(鸣谢捕梦者的《生化王朝》借用了其等级制和文明等级制,鸣谢腾讯网游枪神纪,借用了人物。希望大家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