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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老班长

1963年秋天,我“摘帽解教”以后,分配在团河农场二大队二中队当“二劳改”。我所在班的班长叫王一民,山东省荣成市人,年纪已经50多岁,是个四级工,对于葡萄栽培技术相当熟练。一般的说法是:除了技术员,就数他了。有人还说:他的技术,实际上比技术员高,只是他不会吹牛拍马,队部不用他罢了。

凡是这个年龄又具有这样业务水平的老园林工,几乎都是“老反革命”。我渐渐地与他熟悉以后,才知道此人来历不凡。

1948年前,他是北京有名的王府百货公司董事长,此外还开了一家粮行、两家面粉厂,在旧中国,也算得上是个中等资产的资本家了。关于这一段历史,他还在中队的“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讲用会”上现身说法地“讲用”过。当然说的是老百姓怎样饿肚子,他怎样屯积粮食牟取暴利,如何罪大恶极等等。

我编进他的班里以后,他见我把全部业余时间都用在读书写作上,对我特别有好感。不久之后,就把小组讨论会的发言记录“重任”交给我。我也很认真地拿这事儿当一件事儿做:如讨论会没人发言,我会在记录本上编一篇煞有介事的发言记录,让他这个当班长的可以交差,等等。鉴此,虽然我来这个班的时间不长,他与我的关系却越来越密切,不但在葡萄园耐心地手把手教我如何操作,在个人感情方面,也日见亲近起来。

不久之后,我就发现王班长有一个雷打不动的规律:按农场的规定,没有特殊情况(指重大节日或有外国元首访华等等),我们是每两个星期休息两天,星期六下午4点提前收工,各自回家,星期一晚上9点以前必须返场。他家住在前门外大栅栏南面的煤市街,骑自行车一个多小时就到了。每次他都是在家里吃过晚饭,然后不慌不忙地骑着他那辆破自行车回农场来,大约8点半左右到达。一进入宿舍,把带回来的炸酱之类放好,第一件事情,就是坐下来写信。

开头我还不以为然,人人都有朋友,写到农场来的信有被检查的危险,有信尽量往家里寄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在家里收到亲友的来信,没工夫写回信,到农场以后慢慢儿写,也在情理之中。但他每次都如此,绝无例外,就有些奇怪了。后来我偶然问他为什么每次从家里回来都要发一封信,他倒是不隐瞒,笑着跟我说:这是他们夫妻之间的君子协定:他每次回农场,必须立刻写信报告平安到达。他夫人收到他的信后也会立刻回信,报告他走后家里发生的一切,包括孩子们的作业完成得如何、家里的小猫怎么淘气又打翻了什么等等,事无巨细,统统报告。两个星期中,如果没有什么例外,一般是往返各写两封信。十几年来,几乎从无例外。他说他家里有一只大木箱,专门收藏夫妻两人的来往信件,已经装得很满很满了。

我真羡慕这对儿老夫老妻的恩爱情深。这种热情,一般只发生在热恋中的男女青年身上。当年我正在热恋的时候从上海调来北京,也是规定每周二她写信每周六我写信,有时候信件迟到,于是就发生了一封压一封、“前言不对后语”的情况。

又过了一段时间,我终于知道了他现在的这个夫人并不是他的原配。他的原配夫人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定下的,一直在山东荣成,是个不识字的小脚女人,从来没到过北京。他在北京当资本家的时候,另有一个专门陪人家跳舞、打麻将的小夫人,当然长得很美,也很会花钱。北平和平解放以后,他因为历史问题被捕,那个小夫人就离他而去了。小夫人嘛,总是这个样子的,倒也不足为怪,怪的是他劳改之后娶的这个夫人,两人的感情居然会有这样深厚。

于是我就存心要打听他的这个秘密,不论是作为写作素材还是因为感到好奇。

因为我是个种葡萄的新手,没有管理葡萄园的经验,队部没有给我规定责任区,而是让班长带着我干活儿,算是班长的助手,也没有定额(班长有检查全班质量的任务,要花费许多时间,所以队部给他配一个新手,不计定额,作为补偿),因此我比别人有更多的机会接近班长。特别是在葡萄园里,不论是出土、上架、摘芯、打梢、采收、冬剪、埋藏,每一道工序都要班长手把手地教,因此说话的机会特别多。在果园干活儿,只要手脚不停,说说闲话儿是不被制止的。一方面我尽量向他靠拢,有意引导他说说自己的经历,一方面我也从侧面向别人打听,两方面的材料综合起来,他的经历大概是这样:

他虽然是个资本家,但是颇具爱国之心,可以说是个“红色资本家”。敌伪占领北平期间,他与八路军地下组织取得了联系,一方面把自己的一个亲弟弟送到了八路军参加抗日,本人还亲自给敌后解放区运送过粮食、医药用品和无线电通讯器材;一方面以他精通日语的有利条件混进了日军宪兵队当上了高级翻译,不但掌握了大量的情报,还掩护了许多地下工作的同志。抗战胜利以后,他接受地下党的指派又混进了国民党内部,当过一任辽阳县警察局局长。北平和平解放前夕,他根据地下党的指示,组织了一支有一百多人的武装,迎接北平解放。糟糕的是:北平解放以后,与他单线联系的地下城工部的人忽然不见了,估计有可能是光荣牺牲了。尽管他立即就主动与军管会联系,表明自己的身份,但是没有人证明,于是他的一切作为都变成了“说不清”的历史问题。1950年镇反运动中,当时他正在华北革命大学学习,由于他当过辽阳县警察局局长,被当地政府提走审查,最后以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在服刑中,他层层上诉,别的材料找不着,他把亲弟弟送到八路军去(上个世纪60年代任某县教育局局长),还给敌后解放区运送过粮食和器材的证明材料是有的,因此最后以“客观上对解放区做过好事”为由“宽大处理”,只服了几年刑,就提前释放回到北京。

这时候他的财产已经被全部没收,小夫人也已经琵琶别抱,据说在北海公园摄影部工作。好在他的释放证上写明是“对解放区客观上做过好事”,也没有剥权。考虑他是个知识分子,就让他到前门外某小学当代课老师。

这所小学里有一个教体育和美术的女老师(由于她还健在,而她的故事也不太光彩,我就暂时请她改姓季吧),丈夫是个反革命,不久前被镇压了,留下一女一男两个孩子,大的四岁,小的才两岁,生活十分困难。特别是孩子患病期间,别人都有自己的家,她没有,何况她又是反革命家属,学校同事不敢或不会给她什么照顾。只有这个代课的王老师,一则没有家室之累,二则有一颗仁爱之心,对两个孩子,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般悉心照料,孩子很快就恢复了健康。真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季老师因感激而爱慕,因爱慕而委身,加上别人也不敢娶这个带着两个孩子的反革命遗孀。王老师虽然历史上对革命有功,但总是个“提前释放”的历史反革命,并未宣判无罪。季老师了解这些底细之后,反倒更爱他了。尽管季老师比王老师年轻16岁,两人还是申请结婚,重新组织了一个近似完美的家庭。从此两人相濡以沫,互相用爱抚慰对方破损的心灵。

可惜好景不长,1955年的肃反运动导致清理教师队伍。因为王老师是历史反革命,与地下党的联系又拿不出证据来,只好将他“清理”出了教师队伍,由公安局安排到东北旺苗圃去当一个园林工人。1958年团河农场建立,需要一批基干力量,于是就把他调来了。

我悄悄儿问过王班长,像他这样对革命有功的人员,遭受到如此大的委屈,心理上怎么平衡呢?他说:政治斗争本来就是一件十分残酷的事情。从政治上说,只有证据才能说明一切。没有证据的事情,谁也无法相信,谁来办都一样。这不是情绪和感情上的问题。现在他只能一边安心在这里劳动,一边千方百计寻找线索,只要能够找到一个知道地下党曾经与他联系过的人证,或者有关部门从档案中发现证据,他的案子才有翻过来的可能。除此之外,一切幻想、埋怨、闹情绪,都是没有用的。

王一民曾呆过的东北旺苗圃与东琉璃屯生产大队同属公安局系统,开什么动员会、奖惩会之类,大都合并在一起,由大队长王大利(化名)代表公安局给员工们做报告,所以王大利算是他当年的“老首长”。王大利后来因生活作风问题受了处分,撤了职,也被送去劳动教养。

大约是1965年底或1966年初的一天,王一民从团河农场回家,鬼使神差地在永定门附近偶然遇见了王大利。这时候,王大利已经解除劳教,在永定门外小五金厂当仓库保管员了。但是王一民不知道,王大利也没说。

六七年不见,在路上说话不方便,反正离家已经不远了,王一民就盛情邀请这位“昔日的首长”到自己家里去坐坐。王大利一次次在男女关系上犯错误,在厂里已经是个臭极了的人,平时没什么人理他,见王一民如此盛情相邀,也不推辞,反正路不远,就跟着到了王一民家。

季老师听说来者是王一民昔日的老首长,不敢怠慢,自然热情接待。王大利见季老师对自己如此热情,不由得心花怒放。从此不管王一民在家不在家,他居心叵测,常常来串门。为了来往方便,指着自己也姓王、祖籍也是山东这两条,竟与王一民称兄道弟起来,一定要两个孩子管他叫叔叔。王一民不知底细,受宠若惊,对他也更加客气了,却没有想到从此引狼入室,招来了祸根儿,最后竟因此而导致家破人亡。

1968年,王一民被转场到清河农场,那里属于天津市宁河县地盘,距离北京市二百多里,往后只能每年回家一次,一次不过住一两个星期,而且不是探亲假,而是请事假。因此他在离开北京之前,还糊里糊涂地托当时很可能已经与季老师勾搭成奸的王大利就近多多照顾老婆孩子。这可真是请小花猫看鱼,请黄鼠狼看鸡,聪明人办了糊涂事儿了。

我在团河农场就业期间,星期日进城,也曾经顺便到王班长家里去过许多次,不但认识季老师,也见过王大利。平心而论,季老师擅长书画,注重感情,绝对不是个水性杨花的女人,长得也不是很漂亮。但是中国有句古话,叫做“烈女怕磨郎”,何况一方面丈夫长年不在家,一方面王大利又是个情场老手,惯于陪小心说软话,一来二往的,居然也被王大利拉了过去。为了便于暗渡陈仓,王大利通过关系,把季老师的家搬到了永定门附近,不但离季老师的学校近,也离王大利的厂子近。更主要的是新房子有两个好处:第一是前后两间,前间大,给两个孩子住,后间小,季老师一个人住;第二是后间的窗户外面是一条小胡同,而且窗户很大,离地面只有一米多高,夜深人静,小胡同里很少有人来往,王大利从后窗户进出,十分方便。季老师的这所新居,我也去过好几次,得知她和王大利的秘密以后,还特别到她的后窗户那里去“观察”过,窗户的确很大,离地面真的只有一米多高。北京老胡同里有许多房屋院子均比胡同的地面低,据说是多年来居民把煤灰倒在胡同里,逐渐垫高的。

沉溺在情河欲海里的人,是很难用常理来衡量的。季老师与王班长十几年来所建立的深厚感情,终于被王大利的凭空插一杠子破坏无遗。1969年,清河农场执行林彪的一号战备疏散令,王一民又被疏散到了山西省永济县的伍姓湖农场,回北京的机会就更少了。

这时候,王大利为了达到与季老师长期秘密来往的目的,他鼓动季老师与王一民离婚。当时的政治空气,这种婚姻关系,只要女方一提出来“与历史反革命划清政治界线”,法院必判离婚无疑。在王大利的努力下,季老师真的与王一民分手了。王大利知道公安局对“二劳改”的政策中有这样的规定:凡是家不在北京、天津、上海三大城市的,特别是家在农村的,要遣散回原籍。于是,王大利一不做、二不休,策动季老师给伍姓湖农场写信,指出王一民山东老家不但有老婆孩子,而且与原配从来就没有离过婚。这一来,王一民成了山东原籍有家的人,第二批遣返回原籍的名单中,就有了他的名字了。没有办他“重婚罪”,还算对他客气的。

王一民回到山东,王大利也因为在外面强奸幼女未遂被第二次劳动教养,不久又因为奸污未成年少女被逮捕判刑。他拆了王班长的家,最后也没有达到长期与季老师通奸或结婚的目的。

王一民回到山东以后,我也落实政策,在北京安家立户了。他几次以到北京看望老朋友为名,到我家里来,还“顺便”去看望过季老师。他的本意也许还想与季老师重归旧好,但是几次找上门去,都被拒之于门外,甚至不让孩子与王一民见面。这有两种可能:一是她对王大利还存有希望,二是经过这一场波折已经心如死灰。王一民通过各种渠道打听到王大利的所作所为以后,也曾经写一篇材料反映到公安局(这篇材料我看过,不然也不会对王大利的历史知道得这么多)。但是他手中没有证据,仅凭“听说”,公安局也无法办案。一则王大利已经进了教养大院儿,死猪不怕开水烫,二则通奸罪多得不可胜数,即便当场抓住也管不过来,也只能不了了之。王一民在北京走投无路,又不能长期住在我家里,只好怏怏地回到山东荣成。

王一民目前已经故世,听说死于车祸,死时已80多岁了。是司机酒后开车,醉眼朦胧,撞上了他?还是他心中烦恼,视而不见,撞上了汽车?

我一直有心想从他的嘴里掏出一些写作素材来。不论是他的发家史,他的婚恋史,他的革命史或反革命史,都是实打实的人物史。可惜他走得太匆忙,一座“博物馆”就这样被车轮碾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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