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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当韶华与萧礼携手来到冰岛的时候,不禁被这个美丽的国家给深深的吸引了,极目望去,仿佛踏上了月球一般,这里没有一棵树,路两旁是一望无际的黄绿色火山岩荒漠,天尽头是一座座火山。入云的冰川、蒸腾的热泉、壮阔的瀑布滴滴点点地展现着冰岛的温柔、粗犷、壮美、奇特、怪异与虚幻。

在这个美丽的国家,遍布着冰川、热泉、间歇泉、活火山、冰帽、苔原、冰原、雪峰、火山岩荒漠、瀑布及火山口等各种地貌,大自然的伟大的力量在冰岛呈现出黑与白、冰与火的强烈对比,然而因地热而产生的缭绕的烟雾又让这片土地显得无比纯净。

他们旅游的第一站是蓝湖,往机场方向的高速路开大约半小时就可以到达蓝湖了。在他们驱车在冰岛环岛游览的途中,路边都有明确标志,要为动物让行,一路上他们看到了好些马和羊。

见韶华眼睛亮晶晶地,萧礼说道:“今天先去蓝湖泡温泉,改天带你去骑马,这里的马是纯种的‘日耳曼矮种马’,强壮又有耐力,而且性格非常温顺。”

如今是夏末初秋的时节,冰岛的景色非常美丽,马路的两旁是万紫千红的花海。冰岛的植物生长期相对短暂,能生存的植物仅有生命力顽强的北方和极地山原植物。然而到了夏季,万物不甘寂寞,欣欣向荣,争奇斗艳。洁白的是蓍草、大红的是红景天、浅黄色是高山羽衣、深紫色是浜豌豆、粉白的是白玉草……

这些花开在金黄的矮柳丛,满地的驴蹄草衬着尚未结出浆果的岩高兰,一大片浓绿的色泽夺人眼球。

半个小时后,他们来到了蓝湖。

蓝湖是冰岛著名的地热温泉,因为泉水是蔚蓝一片,因此而的名。水温大约在37~42度之间。冰岛是多火山国家,而蓝湖正是建在一座死火山上,地层中有益的矿物质沉积在湖底,工作人员把这种白色的泥从湖底开挖出来,用木桶悬挂在泉水中,供游人取用。把这种泥敷在脸上,能美颜健体,据说功效不错,所以其衍生出的美容产品在北欧国家销路非常好。

下了车后,韶华抬头望去,只见远近皆是一片深深浅浅的蓝色,仿佛置身在一片蓝天之中。一靠近蓝湖,便能看到蔚蓝色的湖水,仿佛是天空的倒影一般,温热的泉水中升腾的起阵阵热气,不时萦绕在眼前,在睫毛上凝结成一个个小水滴,这里是一个天然的美容院。

在蓝湖泡一次温泉的价格是2400冰岛克郎,两人去vip房间泡着温泉,泉水白中透蓝,呈宝石般异样的晶莹剔透,整个泉面上凝聚着云海一般飘荡的水蒸气,硕大的空间内飘拂着淡淡的硫磺味。

有服务员拿来白色的蓝湖硅泥,萧礼换上浴袍进了温泉,见刚从机场到这里来的韶华已经累得泡在温泉中睡着了,便挥了挥手让服务员下去,伸手掬了一捧泥巴涂在了她的脸上,在她的脸上画了个大花猫。

韶华太累了,根本没有醒过来,萧礼一时兴起,在她裸露的皮肤上,用泥巴做起了画,将她涂出各种造型,然后用手机拍下来。

睡着的韶华微嘟着小嘴,像是一只懒懒的小猪一般,无比可爱。

呆在韶华的身边,仿佛时光都变得宁静了许多,萧礼从未如此轻松过,即使只是一个人自娱自乐也觉得无比惬意,仿佛只要呆在她身边,那就是天堂。

到后来,韶华醒了过来,但她没有睁开眼睛,睫毛微微地颤抖着,感受着他因经常拿枪而有些粗粝的手指划过她的肌肤,带给她的战栗的触感,脸色有些微微发红。

此时的她,在缭绕的白色烟雾中,整个人像是一只粉色的蚌一般,无比诱人。

给她洗干净身上白色的泥巴后,萧礼孩子气的靠近她,先是用鼻子亲昵的蹭了蹭她,见她还是没有醒来,便沿着她的额头一路向下,细碎的吻划过她的黛色的眉、线条优美的眼、小巧的鼻、精致的唇,停留在她如白天鹅一般修长而又嫩白的脖颈上,忍不住在上面吻出了一朵殷红的玫瑰。

韶华的睫毛不停地颤抖着,整个身子仿佛都融化在了温热的泉水中,变成了泉水里一尾柔软的鱼。

这一个小时,韶华过得无比煎熬,她又不敢醒,只能任由萧礼一阵一阵的在她的脸颊上时不时的亲吻着,像是一个小孩子得到了心爱的玩具,要时时拿在手心赏玩一般。

终于,泡得皮肤发皱的萧礼上了岸,韶华才睁开眼睛,长长地吐出一口气,须臾,也爬出了温泉,去一旁的换衣间换好了衣服。

晚餐是在蓝湖附近的一家餐馆解决的,餐馆建立在黑色的礁石上,面对着美丽的蓝湖,两人坐在巨大的太阳伞下,静静地注视着远方奇异的幻日,大气里成百万上千万的六角形冰晶将落日火红温暖的柔光折射开来,在和湖水相连的清冷洁净的天空上并列出两个太阳,山峰呈现出娇艳的紫色,海水也变成了深蓝。

两人点了冰岛著名鲸鱼、三文鱼、熏鳟鱼、烤牛排和羊肉汤,熏鱼是冰岛的特色,而冰岛的牛肉没有“疯牛病”污染,质量值得信赖,鲸肉是世上少有的,味道类似羊肉。冰岛的山羊因为吃的都是新鲜的青草和植物,而不是饲料,因此肉味非常鲜美。

旁边的一对德国夫妇,慕名点了冰岛的一道名为Hákarl的特色菜,传过来的腐臭味道令韶华和萧礼之间的旖旎气氛顿时消散了不少。

这种食物,使用埋在沙中3至6个月使其完全解体的腐败鲨鱼肉制成的,腐臭味非常浓。

那对德国夫妇估计也是受不了了,不一会儿便让服务员把这道菜给扯了下去。

用完晚餐后,萧礼见韶华依旧望着马路上那些马,一副非常喜爱的样子,便带她去了当地租马的地方,租了两匹马。

因为韶华从来没有骑过马,萧礼给她选了一匹很小的白马,萧礼像个老师一样把脸贴在自己选的高头大马的鼻子上,柔声与它交流了一会儿。

于是韶华也像模像样的将自己的额头贴在了小白马的额头上,双手搂住它的脖子顺了顺它的鬃毛,那只小白马十分通晓人性,它用那双柔情的大眼睛望着韶华,轻轻地点了点头。似乎是知道韶华以前没有骑过马,它走得很稳也很慢,偶尔跑跑跳跳,也掌握着分寸,不会将她从背上摔下来。

萧礼骑上另一匹马,侧头教导她:“通常,马的自然步法有三种,轮换着将一蹄起空三蹄落地的叫徐行,两条腿交错行进则称慢跑,再有三节拍的一蹄落地又双蹄腾空便是奔跑了。而冰岛马,除此之外还会两种特殊步法。它们会轮换着两腿腾空再三腿腾空,或快或慢,都能平稳地保持重心,这种步法称为碎步跑。另外的一个绝招,是同侧的一对脚同时起落的飞跑,在几百米的短距离里,飞跑的速度可以达到每小时45公里。”

韶华有些惊叹的摸了摸小白马的脑袋,眼里满是喜爱。

夕阳西下,北极光从极远的地平线升起,冰岛是世界上唯一可全境观看北极光的国家,瑰丽的绿、黄、紫、红色的光带在半空中出现,整个天空就像是一块巨大的画板一般,那种来自视觉与心底的震撼定会让两人一时间都失去了语言。

他们骑着马,手牵手行走在广袤的天地间,路旁是开到天际的繁花,头顶是令人震撼的极光,细碎的星星渐渐地从极光深处渗出,像是华丽幕布上铺陈着的一颗颗美丽的钻石,又像是开到荼蘼的繁花在清晨中沾上的露水。

两人相视一笑,在这空荡荡的原野上,整个美丽的世界仿佛就只有他们两人,一种岁月静好、温和从容的感动在两人的心底流淌,如同蓝湖那淡蓝色的温泉一般。

第二日,两人来到同样位于雷克雅未克的著名景点——盖歇尔间歇喷泉。盖歇尔喷泉是世界著名的间歇式喷泉。喷泉每隔八分钟左右连续喷射二、三次,水柱高达二十多米,十分壮观。

下了车,举目望去,远远地一片空地上,到处可见冒出的串串热气的喷泉,每隔不到10米便有一个泉眼。所有的泉眼旁都已经用细绳围成了隔离栏,阻止游人靠近。

盖锡尔则是这一片空地上最大的一个间歇喷泉,两人手牵手站在它面前几米远的地方,才过几十秒,泉眼里突然出现水开锅的滚泡,且愈响愈欢,突然,“轰”的一声巨响,一股粗粗的洁白喷泉从泉涡中心拔地而起,直冲云天,正在玩手机的韶华被吓到了,像只受惊的小兔子一样钻进了萧礼的怀里。

“别怕,不会烫到我们的。”萧礼十分享受韶华缩在他怀中的感觉,唇角微微上翘。

韶华从他的怀中伸出了脑袋,这才发现,周围一片热闹,因为看到了喷泉的喷发,大家都兴高采烈地在欢呼着。

因为被吓了一跳,韶华对这个喷泉失去了兴趣,拉着萧礼一路往前走,四周到处都是滚烫的喷泉,而温泉的周围却是无处不在的冰碴和厚厚的冰面,她仰头看着远处洁白无瑕的雪山,牵着萧礼温热的手,走到人迹稀少的地方,对着空荡荡的雪山大声喊道:“萧礼——!我爱你——!简韶华爱萧礼——!”

冰冷的山风呼啸而来,她清澈的声音被风吹向远处,带来远远地回音,高山上有些细碎的雪沫像是雾气一样缓慢地下落。

此时萧礼的心中像是被填满的深深的沟壑一般,他抬头望着蓝天、雪山,只想永远记住这一刻,他一生中最幸福的一刻。

回声消失后,萧礼侧头理了理她被寒风吹得有些散乱的头发:“不怕雪崩吗?”

“不怕!”韶华的眼睛亮晶晶的,被风吹得红扑扑的脸颊像是半开的芙蓉,她的脸上荡漾开比芙蓉还要美丽的笑靥,“我想让整片天地都知道,我爱你——!”

她真诚的告白令他一颗心激动了起来,他紧紧地将她搂在怀中,这一刻只觉得浮生如梦,幸福感来得那么快,快得像是漂浮在半空中一般,一时间他的整个灵魂仿佛都遗失在了这片古老而美丽的土地上,回不到自己的躯壳里。

于是,他与她十指紧扣,向着连绵的群山大声喊道:“简韶华——!我爱你——!萧礼爱简韶华——!简韶华爱萧礼——!”

回声阵阵荡漾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这一片宁静的大自然见证着他们真实的爱情,这一刻,他们是幸福的。

美好的回忆如同一颗珍珠一般,被他们同时珍藏在了心底。人这辈子最宝贵的就是回忆,很多时候之所以不愿意放手,不是因为太奢求天长地久,只是因为曾经太过深刻的曾经拥有。

往回走的时候,再次经过盖锡尔大温泉,韶华用英语与当地的一名游客交流了一下,让她瞅准泉水喷发的那一刻,给萧礼与她拍一张照合影留恋。

下一站,便是美丽的Geysir,在驱车来Geysir的途中,他们还经过了花房镇,所谓花房镇就是一个种植了许多奇真异草的大暖房,花草的颜色很鲜艳,游人可以接触花草,拍照留念,绝对不可以采摘。有些植物是对外出售的,游人可以随意挑选,价格也没有市内那么昂贵。

知道韶华爱花,萧礼下车给她买了一大捧鲜花,这一浪漫的举动,令她幸福得飘飘欲仙,亮晶晶的眼睛里,便只剩下了萧礼一个人。

偶尔,萧礼回过头,与她对视一样,两人眼中是同样的甜蜜。

距离“Geysir”北面10公里处,便是古斯佛瀑布,也就是黄金瀑布。这里是冰岛最大的断层峡谷瀑布,宽2500米,高70米,形成上下两层。今日的天气非常晴朗,在阳光的照射下,倾泻而下的瀑布溅出的水珠弥漫在天空,水雾间会形成了一条巨大的彩虹,横跨两端,仿佛整个瀑布是用黄金锻造成的,景色瑰丽无比,使这里像是童话王国一般美好。

观赏完美丽的黄金瀑布后,两人用过下午茶,便驱车前往了雷克雅未克的另一个著名景点宁湖。

一到达宁湖,韶华便被这里成千上百的天鹅、鸭子等水禽吸引住了,这里的湖边不设护栏,不少游客蹲在湖边,给鸭子们喂食。这里的水禽不怕人,游客们一喂食,它们就聚集到岸边,甚至跳上岸来抢食。午后温暖的阳光下,宁静的宁湖格外美丽,鸭子们栖息在湖中心的薄冰上,如果有人喂食,他们就会飞到岸边来。不喂食的游客们,便沿着美丽的湖边散步,相互间悠闲地说着话,人与自然仿佛亘古以来,便如此和谐。

边人们悠闲的散步,湖中鸭子们自由的畅游,那一副自然和谐的画面,实在让人赏心悦目。

用完晚餐后,两人来到了此行的最后一站,造型新颖呈管风琴结构的霍尔格里姆大教堂。这座教堂是冰岛人谷德恩·萨廖尔送于1937年设计并兴建1974年正式落成的,最初用于纪念冰岛的著名教士和诗人哈尔格林姆斯·彼得松,由于经费都是靠教会筹集和信徒募捐,改教堂几乎花了半个世纪才完工。

这是一座从外观上来看,完全不像教堂的教堂,灰色的教堂既像一架巨大的航天飞机,又像是一个伫立的管风琴,它的外形给人一种孤傲、冷峻的感觉。

一来到大教堂的门口,便能看到一座高高竖立的雕像,那是冰岛独立之父L。西格松的雕像。教堂主厅高30多米,主塔高73米,有电梯可直上教堂的顶楼,教堂的两翼模拟冰岛最常见的冰蚀地貌,呈管风琴行叠加状对称展开,看起来甚是威严。

教堂的内部,照例是鲜花、蜡烛、彩绘玻璃……等传统的基督教的教堂装饰。今日,这里有过一对新人结婚,地上还残留着一对彩纸和散落的各色花瓣,喜庆的气氛令微凉的空气泛起了淡淡的粉红色。

此时,教堂里空无一人,两人慢慢地走到耶稣前,韶华是个有神论者,信佛的她对于耶稣基督也不敢亵渎,自然是恭恭敬敬地行了个礼,祷告了一番。

在她祷告结束后,睁开眼睛的那一瞬间,突然看到萧礼半跪在地上,手里拿着那一枚她两次都拒绝了的戒指,虔诚的对她说:“韶华,我爱你,嫁给我好吗?”

这一刻,她希望时间能够永远停止。

夕阳微红的光芒,透过彩色的玻璃照射在萧礼的脸上,斑斑驳驳的,令他俊美的容貌看起来犹如包裹在华丽的糖纸中的一块诱人的糖,色泽艳丽得她有些看不真切。

这一切就像是一场梦一般,她的手指微微颤抖,怕一伸出去,那梦境便像是触水的石子一般,荡漾开涟漪,令一切都破碎消融了。

可最终,她还是露出了一个带泪的微笑,像是冰雪中绽放的一朵散发着淡香的白梅一般,她用几不可闻的声音说:“嗯。”

她的声音很轻,可是在这空旷寂静的教堂里,却像是一个动人的音符一样缓缓地荡漾了开去。

萧礼喜不自禁,从戒指盒里拿出了那一枚钻戒,无比认真虔诚地戴在了她的无名指上,然后,他深深地在她的无名指上吻了吻。

萧礼站起身后,五年后的第一次,韶华主动搂住了他的脖子,闭上眼睛,送上了自己樱花般的粉唇。

缠绵的吻,就这样渐渐地消失在了夕阳里,溶入到了黑夜中。

为期两天的短短旅行,就这样结束了。韶华还来不及将它珍藏,它便已像是车窗外的风景一样消失了。

再次踏上了这片熟悉的土地,韶华有些怅然若失,她自然是理解萧礼的,萧礼的事情非常多,她要求他花大量的时间来陪着她。

而且,因为韶华而耽误的这两天,导致萧礼整整加了五天的班。每一次,韶华在半夜中,从梦中醒来时,一回头,总能看到坐在床上在温馨的壁灯下处理着电脑里的工作的萧礼。

这样的他令她有些心疼,她不禁开始后悔起来,也许那天就不该答应和他去冰岛旅游的,这样的话,他也不会那么累。

深陷爱情的韶华,再次将自己的生活重心转移到了萧礼的身上,这段时间,她除了去驾校练练车外,将所有的时间都花费在了研究饮食上面。

快要入秋了,正是进补的好时节。萧礼的身子看着强壮,但到底是整天跟商业打交道的,想必运动的时间不会太多,自己倒不如从食疗开始,渐渐地照顾着他的身体。

萧礼自然也发现了韶华的变化,这段时间,她出去的时间少了很多,每日里不是看书、练车就是上网,乖顺的她令他感觉心情非常舒畅。

至于萧缜,在从冰岛回来的第二天,韶华便硬着头皮有些尴尬地将事情与萧缜说清楚了。

萧缜有些遗憾,但表示理解。其实萧缜除了走这一步还能怎么办?从韶华甜蜜娇羞的语气中,他明显能明白两人之间的感情定然是有了很大的进展,这时候自己若是强行插入,只怕讨不了好,不如令想其他的法子,曲线救国。

与萧缜断交,令韶华难过了好长时间,对于温柔的萧缜,她的心中始终存着一份愧疚。

其实韶华不愿意出门,还有另一个原因——她不想遇到徐坤!

徐坤这段时间总是堵着她,灵魂交易的事情他倒是不再提了,可是说来说去还是那件事——钥匙!

徐坤提出可以满足韶华一切条件,只要能拿回钥匙,韶华坚持见不到奚原,绝不归还钥匙。

于是两人便一直僵持着,徐坤真的非常无奈,奚原到现在还重伤未愈,在自行修复中没有醒来,怎么可能能见韶华?

这天半夜,两人相拥而眠,在沉沉的睡梦中,突然被急促的手机铃声吵醒,萧礼爬了起来,只见手机上显示的是一个陌生的号码:“喂?”

“请问萧先生吗?”电话那头的声音很急切,“萧夫人刚刚又吐血了,现在已经在手术室里面抢救了!”

“什么?”萧礼的睡意一下子便消弭无踪,他猛的掀开了被子从床上走了下来:“我马上过去!”

“怎么了?”韶华走过去打开衣柜给他拿好了衣服裤子,“发生什么事了?”

“我妈胃癌晚期,刚刚又吐血了,情况很危险。”萧礼匆匆穿好衣服说完便朝门外走去。

“等等,我跟你一起去。”韶华也赶紧换好了衣服跟上了他的步伐。

两人心急火燎的来到医院的时候,杨婷已经在门外急的团团转了,一看到萧礼过来,便嗔怪道:“怎么照顾你妈的?不知道你妈现在正是需要人陪着的时候吗?你一天赚那么多黑心钱,且不说是不是在给你妈催命,难道你赚钱还比不上你妈一条命重要吗?果然有其父必有其子,萧家的男人一个个皆是冷血无情!”

萧礼面带寒霜,而韶华则被杨婷的话说的一愣一愣的。刚想开口,便听到杨婷说道:“还有你,难道你从来不关心你男人的事情吗?”

“我……”韶华一时间失言。

“杨婷!”萧礼有些不悦地呵斥了一句。

杨婷露出了一个阴阳怪气的笑容,没有再说什么。韶光有一种感觉,杨婷似乎很不喜欢她,她们俩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是在杨婷的别墅,那时候杨婷对她热情而友好,第二次她跟着萧礼在那个美容会所看到她之后,她看她的眼神就开始变了,是那种很鄙夷的眼神,仿佛在看什么低贱的东西一般。

她心里闷闷地,有些难过。

萧礼牵着她的手,坐到手术室外的椅子上,默默地等待着手术结束。

一分一秒,皆是煎熬,韶华看着这个男人的侧面,他虽然看起来很冷漠,可是她能体会到他的担心,因为他攥她的手很紧,手心里全是冷汗。

她叹了口气,此时语言已是无力,她只能选择默默地陪伴。

一整夜过去,将晨曦的光芒终于代替苍白的日光灯,当微凉的空气终于在淡淡的日光里笑容,手术室的灯终于灭了。韶华感觉抓了她一夜的男人的手上的肌肉,终于松弛了下来。

她跟着他一同站起来,跑到推着手术车的医生身边,急切地问道:“没事了吧?”

“手术很成功,病人只要注意饮食,再活个一年半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医生说道。

萧礼点了点头,松了口气。

医生将萧夫人送去了重症监护室,此时,也在旁边守了一夜的杨婷说道:“我先回去了。”

萧礼点点头,杨婷是她同父异母的妹妹,于情于理也没有留下来照顾萧母的道理。

见他揉了揉发疼的太阳穴,韶华走到他身后,轻柔的帮他按压起了发疼的太阳穴,力道刚刚好,缓解了他心中的那山一般沉重的压力。

“不用了,你先回去吧。”萧礼无力地挥了挥手。

“你呢?”韶华顿了顿,问道。

“我得在这儿陪着我妈。”他深吸一口清寒的空气,眉宇间满满的都是疼痛,那一抹脆弱像是草上的寒霜一般,仿佛太阳一出来,就会消融。

韶华看着有些心疼,她握住他的手轻柔的劝慰道:“回去睡一会儿吧,你也等了大半夜了。”

“不用了,我一会儿让助理把文件拿到医院来,”说着,他叹了口气,明明很平静,可韶华却仿佛听出了他压抑的哭腔,“我妈时日无多了。”

“不会的。”韶华赶紧说道。

“你先回去吧。”这一刻,他脸上的悲伤有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疏离。

默然,韶华点了点头,拿着包走到了电梯的门前。

这一刻,无比脆弱的他,看着韶华的背影突然生出了一种上前抱住她,不让她离开的冲动,韶华是他在这个寒冷孤寂的世界,唯一想要汲取的温暖。

然而,电梯门缓缓地合上,那双会温柔看他的水汪汪的大眼睛,终于消失在了冰冷的铁门内。

他的心顿时像被挖空了一般,惆怅像是浓重的雾气一样,寒冷而又无处不在地充斥着他的空荡荡的胸腔。

他重重的呼出一口气,将自己的悲伤脆弱埋在手掌里,像是一个静默的沉思者一般。

然后,有高跟鞋的声音由远而近地哒哒哒地响起,停留在了他的身前。

他仿佛闻到了芙蓉花那淡雅的香味,他抬起头,韶华长长地黑色直发的发梢温柔的扫过他的脸颊,如水的双眸担忧地注视着他。

她清澈见底的眸子就像是黑色的湖面一样,倒映着他的影子,就在这一瞬间,他在她的眼里找到了她的世界。

于是他的脸上缓缓地露出了一个弧度很小的笑容,空荡荡的心在一瞬间被填满了:“怎么又回来了?”

“我来照顾咱妈,”韶华拿出袋子里的豆浆和包子,递了一份给萧礼,“咱妈一定不愿意看到你这么对待自己的身体。”

“……我现在吃不下。”

“只有吃饱了,才能好好照顾咱妈,再吃不下,你也要吃一点,因为你现在不是在为你自己吃东西,你是在为咱妈吃东西。”韶华柔声劝慰道。

于是,萧礼在韶华温柔的声音里,拿出包子使劲地往自己的嘴里塞,像是与敌人做诛死搏斗一般,大口大口的嚼着,嚼着嚼着,他的脸上突然流下了泪水。

这个骄傲到不可一世的男人,这一刻被包子噎住了,他的声音哽咽,嘴里的包子再也咽不下去,泪水跟不要钱的使劲往下淌。

站起来,将萧礼抱在怀中,将他的脑袋牢牢贴在自己的胸口,温柔地拍打着他的背部,轻声说道:“哭出来就好了……没事的……没事的……萧礼……会没事的……”

像是要把所有的压抑和痛苦都哭出来一般,萧礼在她的怀里哭得泣不成声。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虽然他从小叛逆捣蛋,可他也明白,世界上最爱他的就是他的妈妈,他妈妈这么多年把他拉扯大,一点也不容易。

从前不懂事,只知道在外面鬼混,惹得妈妈生气难过,等自己懂事的时候,妈妈已经身患绝症,半只脚踏进了棺材。

子欲养而亲不待,这是世界上最悲哀的事。

“没事的……萧礼……别怕……我在……我会一直陪在你身边的……”她坚定又轻柔地似安慰似承诺,“我会一直陪在你身边的……别怕……”

在她一声声的承诺里,萧礼终于平静了下来,他紧紧地抱住韶华,像是抱住全世界一般,恨不得将她揉进自己的身体里,再也不放开。

萧夫人在第三天才从重症监护室转移到了普通的病房,她在醒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子呢?”

萧礼的面色瞬间便冷了下来,一旁的韶华面上也不免尴尬。这几天,萧礼想尽了各种办法,终于找到了老爷子的行踪,只可惜,老爷子现在沉迷于温柔乡,正在夏威夷跟几个名模搞在一起,乐不思蜀,根本不愿意回来。

听到萧礼的电话,老爷子只是默默的嘱咐身边的一把手打几千万过去作为医疗费,便挂断了电话。

这样的父亲,令萧礼感到寒心,若不是为了利益,他是绝对不愿意回到萧家的!

“老爷子现在有事,他一会儿便过来看您。”韶华好意的解释道。

“我跟我儿子说话,你插什么嘴?”萧夫人一记冷眼扫了过来,看她的眼神鄙夷而冰冷。

韶华愣在原地,心底闷闷地难过,一句话也不敢再说。

萧礼上前一步,用他的大手将她的小手包在掌心,给予她无声的安慰:“妈,老爷子他现在不方便。”

“不方便?我都这样了,他还不方便?”萧夫人顿时变得歇斯底里了起来。

“妈,您别激动、别激动!激动对身体不好。”萧礼赶忙上前一步,按住了要拔掉手上的针头的萧夫人。

“他都不肯回来了,我还要这破烂身体干嘛!”萧夫人低低的嘶吼道。

“妈,老爷子会回来了,他现在正在飞机上呢,一会儿就到了,真的!”萧礼一脸紧张的赶紧说道。

“哼!你就知道骗我!”萧夫人明显不信,病重的身子因激动,脸色更加苍白了几分,“距离我吐血进医院,这都几天了?他要是肯来看我,早就来了。”

“妈,妈您别急,老爷子马上就到了,真的,马上就到了!您休息一会儿,他马上就到了!”萧礼信誓旦旦的保证道。

说完,他走出了病房,对病房外的护士说道:“给我妈打一针镇定剂,顺便再打一针安眠药,安眠药的伎俩要大一些,尽量让我妈多睡一些时间。”

“知道了,萧先生放心吧。”小护士点点头,朝配药房走去。

病房里,韶华拿着杯子正在给萧夫人倒水,她倒了一些热水,又掺了一些冷水,将它们调成了温水,自己抿了一口试了试温度后,朝萧夫人走去,以面对长辈的恭敬说道:“阿姨,请喝水。”

“滚出去!一股子狐臊味!”萧夫人冷声喝道。

韶华瞬间如坠冰窖,进退不得。

萧礼走了进来,搂住韶华的腰,说道:“妈,您别这么说。”

“我生你养你这么大,你就这么胳膊肘往外拐,我白养你了!”说着,萧夫人抓起桌上的杯子便朝韶华狠狠地砸了过去。

韶华吓得往后一跳,玻璃杯在她的鞋子前碎成了一堆碎片,有些玻璃贴着她的脚面飞过,差点割破了她的皮肤。

“妈,您冷静点,韶华是来照顾您的,她跟我一起,在医院陪了您三天了。”萧礼耐着性子解释道。

“照顾我?”她脸上露出一抹刻薄的笑容,“萧礼,给她一笔钱,把这女人给我打发走!”

瞬间,韶华感觉自己的自尊仿佛被她狠狠地踩在了脚下,她觉得她在她的眼中,就像是一件随时可以贱卖的货品一样。浓浓的羞耻感令她难过地低下了头,脸上一片苍白。

“妈,您刚醒来身体还很虚弱,您先睡一会儿吧,老爷子来了我再叫您。”说罢,萧礼拉着韶华走出了病房。

走到走廊的那一刻,萧礼抱住了韶华,叹了一口气非常抱歉地说道:“我妈现在情绪不太稳定,你别在意。”

“没关系,我能理解的。”韶华扯出一个难看的笑容,乖巧的说道。

在此之前,她从来没有想过婆媳之间的关系问题,猝不及防之间,这个问题被推到了她的面前,她感到有些无所适从,竟有一种逃离医院的想法。

见不到萧礼的母亲,就不用去面对这个现实的问题了吧?

可惜,她不能这样做,既然决定了要跟萧礼在一起,那就要接受他生活的全部,自然也要得到他最重要的人的认可。

萧夫人打了镇定剂和安眠药后,很快便沉睡了过去。

这几天,萧礼在医院里,想尽了各种办法,想要逼着老爷子来医院看看萧夫人,韶华每次看到他紧蹙的眉头和憔悴的脸,都感到一阵浓浓的心疼。

她只能默默地照顾着萧礼的饮食起居,外加留心着萧夫人的身体。

萧夫人对她极为反感和不信任,第一次从沉睡中醒来后,韶华倒是想事事亲力亲为的为萧夫人做,可惜萧夫人只相信儿子请来的护工,每当韶华想上前帮她做什么的时候,她不是冷眼相对,就是刻薄的呵斥。

这种冰一般僵冷的状态,令韶华十分无奈和无助。

在她转到普通病房的第三天,老爷子终于在萧礼的各种“威逼利诱”下来到了医院。

当萧夫人看到老爷子的那一刻,暗淡无神的眼睛里瞬间绽放出了一抹光彩,她在护工的帮助下,从床上坐了起来,捋了捋鬓边有些凌乱的头发,柔声说道:“老爷子,你终于来了。”

“嗯。”老爷子面上的神情明显有些不耐烦,他站在那里,看她的眼神冷冷淡淡的,仿佛她不是跟了他二十几年的女人一般。

他的眼神令她有些失望,又像是习以为常一般,她自嘲的笑了笑:“我给你削个苹果。”

说着,她便伸手去拿桌上的水果刀和苹果。

“不用了,我不吃。”

很淡但是不容置疑的一句话,令她的手顿在了那里,片刻后,她笑了笑:“老爷一路从北美洲赶过来,这舟车劳顿的,肯定累坏了,老爷想吃什么,我让萧礼这孩子送过来。”

“不用了,我还有事……”

“老爷!”她打断了他的话,目光里带着点点哀求,“老爷就不能陪陪我吗?老爷知道的,我现在……我现在……”

“你现在最应该做的,就是好好静心,好好养病。”一言九鼎地替她做了决定,老爷子转身就想走出病房。

韶华从外面倒了两杯温水走了进来,正好去老爷子打了个照面,小鹿般的大眼睛上的睫毛颤抖了几下,遮住了如水的眸子,恭敬地说道:“叔叔,请喝水。”

像是发现了什么新大陆一般,老爷子抬手捏起了她的下巴,望向了她那双如阳光下波光粼粼的清澈湖面一般的眼睛,打量了一番后,似有意若无意地说了一句:“眼睛很漂亮。”

说罢,他松开了手,也没接她手里的玻璃杯,走出了门外。

韶华愣了一下,床上的萧夫人面上一片阴霾:“过来!”

韶华不明所以地走了过去,突然,萧夫人一个耳光狠狠地扇在了她的脸上,将她扇得一个趔趄摔倒在地上。

“贱人!当着我的面也敢勾引老爷!”

韶华的泪水猝不及防地掉了下来,她捂着火辣辣的脸,嘴角流下了一丝血迹,她颤抖地说道:“阿姨……我……我没有……”

正在门口的萧礼将刚才的一切看得清清楚楚,他上前扶起了韶华,将她护在怀中,怜惜地擦去了她嘴角的血迹,有些不满的说道:“妈,您在胡思乱想些什么?”

“我胡思乱想?她都勾引到你爹的头上了,你还说我胡思乱想?”她冷哼一声,“我见她的第一眼,就知道她不是个宜室宜家的好女人!”

“妈,您现在还不太了解韶华,等你了解了她以后,您一定会很喜欢她的,真的,韶华非常好。”萧礼耐着性子解释道,面上带了一分疲惫。

“好女孩?爱慕虚荣的好女孩?我还真没看出来。”她尖刻地冷笑道。

萧礼知道劝说无果,只好拉着韶华的手离开了,一出了病房的门,韶华的泪水止不住地往下掉,心里满满的都是委屈和酸涩,整个人如坠冰窟。

萧礼有些头痛,一边是他的妈,一边是他喜欢的女孩,他只能牵着她的手走到值班室,让两个医生给她处理了一下嘴角的伤口,给伤口上了些药。

然后,他对泪流不止的韶华叹息一声说道:“我送你回家吧。”

韶华抬起头看着他,犹豫了片刻后,轻轻地摇了摇头。

“我妈现在情绪很不稳定,你留在这儿也是吃亏,你要真放心不下我妈,等明天我妈情绪稳定了一些,再过来看她吧。”

也只能这样了,韶华顺从地点了点头,任萧礼将她送了回去。

回去之后,她上网查了查资料,了解如何与男朋友的母亲相处,浏览了好些网页之后,她在本子上记下了一条条的要点,打算明天按照这上面说的去做。

韶华随便在家里吃了点东西,打了个电话给萧礼,嘱咐他按时吃饭,又温柔地交代了一堆事情。因为母亲过分的做法,萧礼对她心中有愧,免不了对她一番长久的柔声安慰。

于是一个电话打完,差不过过了一个小时。

等他再次进入病房的时候,萧夫人冷哼一声说道:“在给她打电话?”

“对。”萧礼点点头。

“把她打发走。”她不容置喙地要求道。

“妈,您现在可能对她有些误会。”

“这只小狐狸精本事不小啊,我从小养到大的儿子,一整颗心都被她勾了去,连妈都不要了。”

“妈,我不是这个意思,您和她相处久了之后,会明白她是个很好的女孩。”

“我就是到死,也不会喜欢这种爱慕虚荣、心机深沉的女人!”萧夫人激动的说道,“你没看到她今天是怎么急不可耐的勾引你爹的吗?要不是我还躺在这里,只怕她就要迫不及待地爬上你爹的床了!”

于是气氛又僵硬了起来,萧礼深吸一口气,闭了闭眼,压抑着心底的怒气不想跟时日无多、极端偏激的母亲争辩,只能沉默以对。

原本亲密无间的母子之间,因为韶华,仿佛横亘了一个无法跨越的鸿沟。见萧礼一脸冰冷,明显护着韶华,萧夫人面上的冷意更甚,她的眼里,闪过了一抹狠毒。

第二天早上,韶华一大早便去了附近的超市采购食物。今天她穿得很朴素,像是一个宜室宜家的小媳妇儿一般,不敢再在萧夫人的面前穿色彩鲜艳、设计时尚的衣服,网上的资料说,婆婆大多不喜欢儿媳妇打扮得太艳丽。

她的手中,拿着一张纸,上面密密麻麻的写着要采购的食物,萧夫人现在是胃癌晚期,刚刚做完了手术,身体很虚,需要好好的调养。

因此,她昨晚上网找了好些药膳的资料,打算施展自己的厨艺,做一顿美味的饭菜送到医院。

当她拎着一堆沉重的食物从超市里出来的时候,突然,从街道的拐角处驶入了一辆黑色的面包车,面包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刹到了韶华面前,车门被迅速拉开,一个戴着墨镜的年轻男人抓起韶华的手便将她拖到了车上,另一只手拿着一块浸满了乙醚的毛巾捂在韶华的鼻子下。

韶华一时不慎,吸入了过量的乙醚,瞬间便昏迷了过去。

等到她昏昏沉沉的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两个小时之后了。她被蒙着头,身后一个人见她醒来后,便推着她一直往前走,最后将她扔到了一个房间中,关上了大门。韶华将脑袋上罩着的黑布摘了下来,左右看了看,发现自己呆在一个漆黑的地方,但耳边隐隐能听到海浪的声音,她思索了一下,觉得自己可能在海边码头的仓库里。

她的身上倒是没有任何伤,此时的她有些疑惑,不知道自己得罪了什么人,为什么会被绑到这里来。

难道是因为徐坤懒得再跟她好好说话了,打算直接逼她交出钥匙了?

很快,现实就告诉了她,真相不是这样的。

不一会儿,两个男人开门走了进来,门外明晃晃的阳光顿时射进了市内,韶华难受的眯了眯眼睛,看着来者。

“把她绑起来。”其中一个染着黄色头发的男人说道。

“你们要干什么?”韶华慌了起来,看到黄毛男人手中的小刀,突然有些不安。

“有人看你的眼睛不爽,要把你的眼睛给挖下来呢,”黄毛笑了笑,用冰凉的刀面拍了拍她的脸颊,仔细地打量着她,“别说,这双眼睛还真漂亮,难怪惹得上面的人不爽。”

另一个剪着凤梨头的男人不顾韶华的挣扎,已经用绳子将韶华死死地捆绑了起来。

“挖吧。”凤梨头说道。

“不要……”韶华往后瑟缩着,吓得哭了起来,“不要挖我的眼睛,求求你们了,不要……”

“咂咂,”他摇着头叹了口气,“哭起来还真好看呢,梨花带雨似地,可惜这是上头的吩咐,我们也是按照上头的命令办事,所以你最好乖一点,脑袋别动,说不定我还能挖的快一点,要是你这颗小脑袋扭来扭去呢,说不定到时候脸上也会留出几条狰狞的伤疤,那就不好看了。”

这时候,门外又进来一个男人,有些不耐烦地说道:“磨磨蹭蹭的在干嘛!”

旁边的凤梨头立刻伸手捏住了她的下巴,固定住了她使劲摇晃的头部,韶华哭喊着,绝望地目光望向了门外的那个男人,眼里满是祈求。

一道凛冽的寒光反射着门外的阳光明晃晃的刺入了她的眼睛,造成了片刻的光晕效应,然后,便是尖锐的刺痛!

那刺痛只在一瞬间,然后,她听到了小刀摔在地上的清脆的声音,以及剧烈的厮打声,仓库里的东西被翻倒在地,间或混杂着惨叫、骂吼与哀嚎……

她的一只眼睛受了伤,另一只眼睛紧紧地闭着,缩在一个角落瑟瑟发抖。

十几分钟后,仓库内安静了下来,清脆的脚步声停留在她的面前,将她身上捆绑的绳子给解开了。

“你是不是叫简韶华?”那人迟疑着问道。

听声音,似乎是最后进来的站在门口的那个人,她迟疑地点了点头。

“当年你救了我一命,如今我救你一命,算是报恩了,”他伸手将她从地上拉了起来,“眼睛还能看见吗?”

“只有一只眼睛能看见了,另一只眼睛睁不开。”韶华颤抖着气喘吁吁地说道,腿脚有些发软。

“现在,趁他们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带着你跑,你牵着我的手,不要放开,懂吗?”那人严肃地嘱咐道。

韶华点了点头,将手交到了那人的手中。

他牵着她的手,像是逃命一般,疯狂地往外面跑。一路上,他们惊险的避过了好几拨人,最后,他带着她坐上了一辆破旧的老式面包车,开着车往国道上驶去。

“你到底得罪了什么人?”那人急切地问道。

“我不知道,”韶华无助地摇了摇头,“我什么都不知道。”

他叹了口气,有些可怜的看着她:“也不知道救你是对是错,虽然你的眼睛没有被他们挖出来,但明显也受了伤,必须赶紧去医院治疗。”

“可是,”他摇了摇头,“一旦你去了医院,你的行踪他们立刻就会知道,下一次难保你的双眼不会被他们挖走。我现在不能带你去医院,而且我们也不能去汽车站、火车站、警察局等这些地方,甚至连那些鱼龙混杂的小巷我们也不能去,收费站我们也不能过,我们只能走国道,遇到一个小乡村便暂住几天。”

“嗯。”韶华茫然又无助地点了点头。

“我不知道我还能帮你多久,”他的语气也开始茫然了起来,“你得罪的人势力太大了,只要是在中国,你就很难平安。”

“那……那我该怎么办?”

“躲!”他想了想,说道,“我在这边有个朋友,他的祖屋就在这附近,我们去他的祖屋里躲上十天半个月,等风声过了,我再想办法,秘密送你偷渡离开。”

“这么……这么严重?”

“不知道,”他摇了摇头,“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害了你,如果我没有拉着你跑出来,你顶多被他们挖掉一双眼睛,但是现在……”

未来的情况谁说得清呢?韶华感觉自己的生活一夜之间天翻地覆了。

沉默了一会儿后,韶华问道:“你以前认识我吗?”

“认识,”他点点头,语气有些怀念,“那时候还是在郑州,你一个人在打工,住在我家楼上,你还记得吗?”

韶华想了想,明白了:“你是那个被女鬼给缠上的小哥?”

“没错,”他点点头,有些感激地说道,“当年多亏有了你,不然我还活不到现在呢。后来,我想好好谢谢你来着,你又走了。”

“不过举手之劳而已。”茫茫人海,没想到自己一个小小的善举,竟然救了自己一命。

其实当年的事情很简单,这个小哥喜欢在社会上乱混,非常花心,后来结识了一个成绩很好又长得非常漂亮的女孩,他本来对这女孩也就是抱着玩玩的态度,没想到这女孩情窦初开,对他深情不悔,把身子都给了他。

后来,有一天半夜,他觉得很无聊,喊女孩过来陪他。

那女孩家教甚严,根本出不去,无奈之下,只好从四楼爬窗下去,没想到一个不小心,当场摔死了。

由于执念太深,女孩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满心想着要去他家陪他过夜。

于是日复一日,女孩每天半夜都来到他的家中,可是他渐渐地感觉身体越来越差,到最后甚至开始咳血了。去医院检查,却什么也查不出来。

有一次韶华下班早,见他出门,便问他为何阴气缠身?

他本来也当她是神经病,可后来见她说得头头是道,不由得起了疑心。

当天半夜,他留心着她一举一动,发现她在灯光下果然是没有影子的,顿时大惊失色,喊那个女孩离开他,女孩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大哭大闹,说就算他想抛弃自己,她也绝对不会离开他。

无奈之下,这位小哥找韶华求助,韶华见那个女孩已经过了头七,没有转世的可能,又执意不肯离开这个小哥,只好用画笔将她重生到一只白色小猫的身体中。

人鬼殊途,若是阴阳交合,只会让男子的阳气慢慢地耗尽,然后死于非命。

“那只白色小猫呢?”韶华问道。

“还在呢,我把它送给我妈养了,我妈脾气不好,养小动物能让她静静心。”

半个小时后,车子开到了一个偏僻的乡下,乡下的黄泥巴路非常不好走,左弯右拐了半天,他才把车子停在了一个破旧的黄泥巴老房子前,从门前的花圃里挖了半天,挖出了一把钥匙,打开了厚重的木门。

“你先在这里呆着,我一个人出去采购十几天的食物回来,这段时日,我们两人都必须呆在这里,不能出去。”小哥嘱咐道。

韶华听话的点了点头。

快天黑的时候,小哥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回来了,他试着拉了拉灯泡下的细绳,发现老宅子居然还有电,便打开了冰箱,将食物都放了进去。

扔了一个面包到韶华手中,小哥说道:“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吧,来得匆忙,这房子还没开始收拾的。”

因为韶华一只眼睛看不见了,小哥就让她坐在一旁休息,自己收拾干净了两间客房。

晚上睡觉的时候,韶华问道:“我可不可以打个电话?”

她的手机,在被绑架的途中,已经不知道掉到哪里去了。

小哥拍拍脑袋,懊恼的说了一句:“忘了去黑市上买一张不记名的卡了!你先休息,我明天就去买,你要是失踪了,家里人肯定得担心。”

韶华有些感激的点了点头,和衣躺在了床上,辗转反侧地有些睡不着。

很久没有晒过的被子散发出一股淡淡的霉味,她有些闻不惯,更令她感觉难熬的是,她的眼睛很疼,疼得她根本睡不着。

乡下很安静,远远近近的只能听到一片蛙鸣声,不知过了多久,被疼痛折磨的生生死死的韶华终于睡了过去。

“啊——!”一声尖锐的叫喊惊破了这个宁静的清晨!

正在厨房煮面条的小哥,一听到声音立刻赶来了韶华的房间,只见韶华又哭了起来:“我的眼睛……两只眼睛……都看不见了……”

“怎么会这样?明明只有一只眼睛受伤啊?为什么两只眼睛都看不到了。”小哥也急了起来。

“怎么办……我的眼睛……我的眼睛……”韶华止不住地哭了起来,她害怕、惶恐得像是一只在野兽嘴里即将被它吞下的猎物一般。

“我现在送你去医院!”小哥不假思索的说道。

“不!不能去!”越是紧张害怕,韶华反而越是镇定了起来,“你去黑市上给我买一张不记名的卡,快!”

在她最无助的时刻,她唯一能想到的人,只有萧礼了。虽然她从来不了解萧礼到底是做什么的,但是他现在是她唯一想要依靠的人。

“可是你的眼睛……”

“别管它!”韶华摇摇头,“我不能连累你!”

小哥重重地叹息了一声,握紧了拳头,艰难地说道:“好,我去!”

韶华静默的坐在床上,揪紧了被子,失去了视觉之后,听觉变得非常敏感,她能听到乡村里远远的狗叫声,与近处鸟儿的叫声。

在欣欣向荣的万物里,她觉得自己无比孤寂,像是生长在戈壁滩上的一棵芦苇一般,脚下只有浅浅的水泽,不知何时就会干死在这里,尸体以一种诡异的姿态直指蓝天。

她静静地坐着,度日如年,只能细数着每一分每一秒,来排解自己内心的惶恐。

终于,小哥跑回了她的房中,将手机拆下来装上卡,对韶华说道:“你要打给谁?”

“我念号码给你听,你帮我拨号。”韶华的揪紧的心总算是放松了一些,她顺着声音的方向面对他。

小哥帮她拨通号码后,将手机贴在韶华的耳边,韶华默默地等待着,只觉得手机的铃声是那么漫长,心底有些埋怨萧礼为什么这么久还不接电话。

终于,电话拨通了,那头传来一个迟疑的声音:“喂?”

只是一个声音,便让韶华哽咽了起来。

电话那头的人慌乱了起来:“韶华,你在哪里?你怎么样了?怎么哭了?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了?”

“萧礼……我的眼睛看不见了……”虽然泪水浸润到伤口,使得眼睛更疼,但韶华依旧哭得不可自抑。

一听到她的哭声,萧礼感觉整颗心脏像是被人刺到了一刀一般,血淋淋的,他的声音也开始颤抖了起来:“你怎样了?你在哪里?”

“我不知道……”韶华哭得浑身颤抖,软弱得像是雨夜里一直被淋湿的小猫,“萧礼……我的眼睛好疼……我的两只眼睛都看不见了……我会不会成为一个瞎子……萧礼……我好疼……我真的好疼啊……”

“韶华,别怕,没事的,你告诉我你在哪里。”他的手紧紧地握着手机,以一种似乎要把手机捏碎的力道,从未有一刻,他的心疼得这么厉害,他的害怕比韶华更甚,一想到她现在眼睛看不见了,又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又害怕惶恐,自己就恨不得将那些绑架韶华的人全给虐杀了!

“我不知道……”韶华哭得很惨。

这时候,小哥接过电话,说道:“小伙子,你是她男朋友吧,不是她不肯告诉你,是她不想连累你。她现在被洪帮上面的人给盯上了,上面的人要挖她的眼睛,我现在带着她逃命呢,那群人不挖了她的眼睛是不会罢休的,你现在肯定被人盯住了,你要是贸然赶过来,那就是害了她!”

萧礼的脸色突然变得非常难看,听到小哥说的这番话,他基本已经明白了整件事情的前因后果了。

“你只管把地址告诉我,我不会害她。”

小哥还在犹豫,韶华止住了哭泣,哀戚地将脸转向他说道:“告诉他吧。”

小哥叹了口气,知道自己算是躲不过这一劫了,估计被抓回去之后,自己得被剁手。可韶华是他的救命恩人,当年若是没有他,自己早就成了个野鬼,为了报恩失去一只手,也未为不可。

小哥将地址告诉萧礼后,萧礼立刻挂了电话,直接让逐鹿医院的医生开着车朝那个村庄的方向驶去。

两个小时的车程,在萧礼阴沉沉的脸色下,变作了一个小时,当救护车的声音在老宅外面响起的时候,小哥一脸警惕,可他还来不及拿起防身的刀,萧礼便闯了进来,带着一帮穿着白大褂的医生。

听到了韶华的声音,他直接冲了过去,当他踹开门看到韶华坐在床上,右眼瞳孔粘连的时候,他浑身被一种毁天灭地的怒气给笼罩了。

他上前一把将她抱在怀中,紧紧地不再松手,满脸都是阴森的怒气。

闻到了令人心安的味道,韶华瞬间化身为一朵娇弱的牵牛花,浑身颤抖地缩在他的怀里,双手紧紧地揪着他身前的衣服不妨,苍白的小脸上有着罕见的羸弱。

她可怜的样子看得他更加心疼,他收紧手臂,大步走到了门外,亲手将她放在了救护车后面的担架上。

他毫无预兆地从黑暗中睁开了眼睛,愣愣地望着天花板,望了好一会儿之后,才伸手开了一旁的台灯,昏黄的光线顿时盈满了整个室内。

他掀开被子走下床,赤着脚走到窗边推开了窗,如水的月光顿时倾泻进了室内,如同一双温柔的手抚在他的脸上。

如钢铁一般的男人,在这样的月光下,像是要溶入其中消失一般,他的脸上弥漫上了一层静谧的哀伤,双手扣着窗棱,抬头看向了天边那一轮圆月。

恍惚中,思绪又回到了遥远的当年,她用凌乱的稻草盖在他身上,遮挡了他的身体,用软软糯糯的声音小声跟他说,让他在这儿等着,她出去给他找点吃的。

那一年的月光,现在想来,已经很恍惚了,似乎连那一年,窗外到底有没有月光,他都不能再确定。唯一记得的,是她看他的眼神,让他感觉,她是将他看进心里去的,于是他在那样柔软的目光中,交付了一颗真心。

如今时过境迁、沧海桑田,他像一只枯叶蝶一样,飞过漫漫时光沧海,却看不到彼岸。寻不到花的折翼枯叶蝶,永远也看不见凋谢。他寻到了她这朵转瞬即逝的昙花,于是心中的树永远的枯死了。

他站在时间的这头,等待一趟通往未来的船,手里握着两张船票,可是他等得船一直不来,他等得人也不回来,孤独深深沉入海,只剩下午夜梦回时脸颊边的一颗冰凉的泪。

好寂寞啊……

时间的毒药深入骨髓,令他病入膏肓,每一天睁开眼睛看到太阳,都是垂死挣扎,自她离开以后,他开始讨厌阳光,每当阳光照射在他身上时,看到自己孤零零的影子,他都觉得那像是一种无声的讽刺。

两万年的等待里,他不是不疲惫的,只是每收集一个魂魄,心中便多存了一份希望。寻找与韶光同年同月同日同时辰同时刻生的人,看起来似乎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但实际上,概率很小,找到一个人,是31536000分之一的概率。收集一千个魂魄,人口基数是31536000000。

而且并不是找到的每个人都愿意交付灵魂,有多少人愿意达成一个愿望后自己的魂魄会灰飞烟灭、永世不得超生呢?

他只能怀揣着微弱的希望机械的寻找着,哪怕再疲惫,只要有一口气在就决不放弃。甚至于,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的办法是不是正确的,如果到时候真的消耗掉一千个灵魂的力量也不能重新聚魂,将她带回人间,他想他下一刻就会选择魂飞魄散。

他日复一日灰暗的生活着,直到那一天,在拍卖会上他看到那个泪流满面的女孩,让他如死水一般的心再次起了波澜,他开始慌乱,他想找韶光说说话,可惜徐坤弄丢了钥匙,他只能兀自惶惶不安。

她长得一点儿也不漂亮,与国色天香的韶光一比,简直就是麻雀之于凤凰,燕雀之于鲲鹏。可当她望着他的眼睛的时候,眼里布满的绝望与哀伤却令他无可抑制的悲恸了起来,一向冷静自持的他开始失控,甚至没有理智的将当年送给韶光的凤凰埙都送给了她。

不过与她见了一面,她的影子却在她的脑海中停留了一个月,像是当年征战留在他身上的每一道伤疤一样,印刻下来了,便永远不会消失,并且时时刻刻的用一种沉默的方式提醒着它的存在。

遇见她之后,那些遥远的记忆也慢慢的开始在脑海里复苏,只是相隔的时间太长了,有时候他也会怀疑那些记忆是否真的存在,那刻骨铭心的一切是不是只是他臆想?

当年他用记忆石将自己最清晰的记忆全部复制到了其中,可是那记忆石被他放在韶光的棺材边,他再也没有用过。

感觉在就够了,过去不重要,重要的是未来。

第二次与她见面,是在万佛寺。

万佛寺是他每月必来的地方,这么多年,他很少看见会虔诚的拜这么多尊佛的人,他在起身的时候,眼角的余光扫到她身上,在上午九点耀眼的阳光下,她的身体仿佛被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如此虔诚,令他动容。

拜佛的人,心中必有所求,大的求财求姻缘求前程,小的只是为求心安。是什么事令她拜佛如此虔诚?鬼使神差的,在她走后,他唤来了自己的助理,让他把自己的名片送给她,他愿意无偿帮她实现一个愿望。

令他惊讶的是,她拒绝了,而令他再次陷入悲伤与惶然的是她提的问题,她问他,他与韶光是什么关系。

在面对她的时候,他居然会感觉慌乱,慌乱过后,便是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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